加强基层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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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确保全党做到“两个维护”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必须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强化监督、主动监督、创新监督,突出政治监督。
近期,福建省三明市围绕加强基层政治监督展开调研,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地见效。
政治站位不高的主要表现
讲政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时时提高政治站位,对表对标中央要求,确保工作不脱轨、方向不跑偏。调研显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过程中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等问题。
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没有深刻认识政治机关这一属性,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过程中,没有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没有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对所监督的地区或单位的政治生态关注不够。有的区县纪委监委不注重加强政治学习,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能力不足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没有做到谋事不忘政治要求、办事不忘政治影响、成事不忘政治效果。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开展监督习惯就事论事,看不到背后隐藏的政治问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还有待提升。
不注重发现问题。有的政治巡察定位不准,过度过细地关注被巡察单位党建、项目工程、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把巡察组当成了“党务、项目、财务”检查组,较少发现和提出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线索。有的没有从政治高度深入剖析发现的问题线索,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仅仅是当作一般性的工作问题来看待,没有做到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看待。有的不注重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更多的是关注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不注重在审查其他违纪行为的同时深挖背后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
“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有的落实“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要求有差距,存在注重盯住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没有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为重中之重问题线索进行分析排查。有的整体把握和综合运用能力不足,对“四种形态”适用的政策界限和相互转换的条件标准把握不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实不够到位。有的政绩观有偏差,过度注重大案要案和案件数量,收集证据不全面,注重收集有利于审查调查的证据,而不注重收集有利于审查调查对象的证据。有的日常监督缺失,重办案轻教育,不善于运用“第一种形态”,在对问题线索处置上,不注重分析研判,习惯于直接初核,较少进行谈话函询,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把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
强化政治担当,抓紧抓实基层政治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权威读本、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解决处理好学习碎片化、不系统等问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主题教育,将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问题,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列为政治监督重点。要狠抓专项整治,把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发现和纠正不敬畏、不在乎、空喊口号、不抓落实、做表面文章、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
抓实日常监督,强化精准监督一线监督。要强化政治生态监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整体分析把握地区、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要聚焦政治监督定位,突出从政治上进行体检审视,探究一般性问题背后的政治问题,看各级党委(党组)在把方向、重大局、保落实方面的作用是否到位,是否把“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谋划重大战略、判定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中去,注重发现和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坚决克服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三转回头转”问题。要深入一线开展监督,围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建立一线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
注重精准施治,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要以担当精神实践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逐级落实,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实施“第一种形态”程序。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尺度,进一步强化精准思维,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准确理解党的政策策略,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准确恰当地处理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犯罪两类问题,做到全面从严、全面覆盖,坚决防止出现事实和性质认定不准、政策法规适用不当、执纪执法尺度不一,处理畸轻畸重等现象。要实事求是精准问责,找准责任主体、把准问责重点,不能只问下不问上,不能只问具体做事干部不问作决策领导,防止问责泛化、滥用;要严守规定和程序,深入调查了解、仔细核实,正确区分问题性质,严格问责决策和审批程序;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情况,把工作上的失误和违纪违法行为、一般性的过失与严重的失职失责区分开来。
遵循顶层设计,做好纪法贯通。要慎用善用留置措施,准确把握留置条件,在做实外围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对同时符合涉案、证据和法定情形三个要件的,该留置的坚决采取留置措施,达不到留置条件要求的坚决不采用留置措施。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取证,既要从政治上看待和处理问题,加强委机关职能科室的内部协作、实时监督,确保案件查办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轨道推进;又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以及取证来源进行同步审核,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外部协作,坚决防止以讲政治为名行不讲证据之实,罔顾事实证据、降低证据标准、随意扩大自由裁量权。要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开展“同志式”“帮助式”审查调查,坚决摒弃“撬开嘴、拿证据”的错误理念,及时精准发现、有效化解被审查调查对象的思想疙瘩和心理顾虑,促使被审查调查对象积极配合审查、主动投案,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充分考虑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加强基层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按照省纪委监委将深入部分市县对政治监督的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集中摸底调研,现将基本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的重点、难点和解决途径
政治监督是指监督公共权力正当范围内行使职权,主要任务是防止和惩治腐败。加强政治监督,对纪检干部自身的政治觉悟、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不仅要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更要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以担当诠释忠诚,用行动兑现承诺,确保本质要好、本事要有、本身要净。
政治监督的重点是要坚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着力督促各单位强化党的意识,加强党的领导,形成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政治监督存在的问题:一是觉得政治监督工作无从下手。纪委的监督工作即为政治监督,但大都是具体到违纪违法具体行为的监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意识缺失等方面感觉没有抓手,没有有效的途径进行监督。甚至停留在开会强调政治纪律,但对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方面是否到位没有一个量的标准,难以监督。
二是对政治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一)深化“三转”思想共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和单位主要领导习惯于把纪委当成党委的工作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是纪委的事,导致纪委监督责任错位、党委主体责任缺位。有的职能部门还是指望靠纪委“牵头”推动工作,或出于担心管不了、怕担责等动机,不愿履行责任,致使有的工作在纪委退出后,出现监管空档。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存在怕得罪人、怕难出成绩、怕影响晋升等思想顾虑,片面理解“有为才有位”,存在不想转、不愿转、不会转的问题。
(二)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当前以治标为主、高压反腐的大环境下,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执纪监督作用日益彰显,但纪委执纪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七大监督的协调联动还不够,对权力制约监督和反腐败的整体合力还未形成,从某种程度上讲,纪委由反腐败的组织协调者变为事实上的
“主力军”。纪委在开展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中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还不够,存在靠人情、靠关系、靠个人魅力来协调的问题,与反腐败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动办案等方面的办案协作机制还不顺畅,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资源优势、工作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履行职责方式方法不适应。对下级纪委领导、督导和指导不够,有的地方和单位难以把握上级意图和要求,在工作中进退两难。有的干部在退出一线监督后感觉工作失去了抓手,难以及时发现问题,难以启动执纪问责程序。有的抓作风建设满足于抓工作纪律等浅层问题,对于人财物管理、收送礼金、说情风等深层次问题触及不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纪监督不够,查办案件工作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实体轻程序、重突破轻规范等问题,有的习惯于深挖细查、滴水不漏,追求查办大案要案,抓早抓小不够,导致
“病树”发展为“烂树”。
(四)系统队伍建设不到位。纪检系统事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乡镇纪检力量尤其缺乏,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常年高强度、高负荷、高风险开展工作,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较大。另外,纪检干部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复合型人才稀缺,不能完全适应查办案件专业化的需要。
三、对策建议(一)厘清纪委职责,找准工作定位。在加强督导、传导压力上再加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是否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的
“试金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推动落实责任在全覆盖、抓具体、抓细化上下功夫,实行条块式分责、动态式传导、差异式考核、连带式追责。督促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任务,加强常态化的督导检查,通过定期督导、专项督导、分层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形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的闭环效应。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考核序位化的思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中突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加强痕迹化管理。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和“一案双查”,增强落实责任的刚性约束。
(二)在查办案件、严肃执纪上再加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确保纪律刚性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继续严肃查处工程领域等重点领域案件的同时,力求在扶贫资金专项管理等案件查办上取得突破,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健全办案流程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提高查办案件规范化水平,保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反腐败组织协调,完善执纪执法部门问题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机制,形成合力。
(三)在巩固拓展、抓常抓长上再加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巩固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和落实,持续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紧盯重点人员,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坚决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将以前工作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根除
“四风”问题病原体,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四)在抓早抓小、强化监督上再加力度,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一把手”规范用权。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落实“三资”管理、“乡财区管”、村务公开、票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切实防控村官廉政风险。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建立廉政谈话、廉政约谈、诫勉谈话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扎实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充分利用纪委网站和公众号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五)在发现问题、问责追责上再加力度,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再监督”作用。加快建立部门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内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可视化、能公开、易考核。采取重点巡查、交叉检查、信访筛查、部门联查、舆情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中的问题,推动执纪监督由
“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转变。协助党委、政府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及时问责和查处。
(六)在健全机制、激发活力上再加力度,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改进完善机构人员整合融合,最大程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完善干部信息平台和后备干部队伍库。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和拓展训练,加强实岗锻炼,增强履职能力。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实绩考核机制,强化实绩导向。构建优质高效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科学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指导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切实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加强基层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要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三个“一以贯之”既是贯彻落实三次全会精神的原则性要求,也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监督的目标任务。近日,伊川县纪委监委对履行政治监督情况进行了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粗浅的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监督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监督理念还需再转变。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以案件论英雄”的思维,不注重日常监督,不注重“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有的认为政治监督过于宽泛,成绩不易量化、不好评价,思想上不太重视。二是监督力量还需再聚合。在日常监督中,虽然重视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但是监督力量的联动性、协同性还不强,衔接还不够顺畅。三是监督能力还需再提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要求还有差距。如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只熟悉党纪条规,习惯从政治、纪律的角度思考,但对如何从法律层面开展工作,缺少思路方法。
(二)监督对象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近年来县委巡察反馈情况来看,一是县直单位政治偏差主要表现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的监管缺失、贯彻落实中央等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中心组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等。二是乡镇政治偏差主要表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弱化、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四风”问题治理不彻底等。三是村居政治偏差主要表现在: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员日常监管不到位、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等。
二、粗浅建议
(一)针对监督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日常监督的首要任务,加强对联系单位和乡镇遵守六大纪律、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三重一大”等监督检查。坚持深化“三转”,改变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错误政绩观,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凝聚监督合力。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工作力量,加强衔接配合,实行信息共享,提高日常监督效率。综合运用巡察成果、问题线索移交、督促整改落实、以案促改等工作,集中研判“森林”状况。着力提升监察监督全覆盖能力,建立动态监督机制,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三是提升监督能力。深入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快干部队伍深度融合,提高执纪和执法水平。加快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融合各类监督信息数据库,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日常监督。健全内控机制,规范监督手段,细化工作流程,严格约束执纪监督行为。
(二)针对监督对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夯实主体责任。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逐级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加大巡察整改回访。针对巡察反馈的政治偏差,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回访,提高巡察整改效果。三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依规依纪追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四是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通过走访调研、参加领导班子会议、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述责述廉等,及时提醒督促各被监督单位持续深入抓好中央精神的学习贯彻。五是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确保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