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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中小学周围卷烟零售点清理整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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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3-25 12:03:3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工作报告,范文中的一种形式。它是指党的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机关或法定对象汇报工作。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烟草专卖局中小学周围卷烟零售点清理整治工作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烟草专卖局中小学周围卷烟零售点清理整治工作报告

  为树立烟草行业负责任的社会形象,持续净化中小学周围卷烟市场经营环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日前,云南省玉溪市烟草专卖局下发通知,于9月9日至10月25日期间,采取得力措施,在全市组织开展中小学周边卷烟零售店集中清理整顿行动。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按照对中小学周边卷烟零售店摸排覆盖面100%、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粘贴覆盖面100%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精准掌握学校周边卷烟零售店性质、数量、许可期限等情况,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为精准化清理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是集中清理整顿。综合应用“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模式,对中小学周边卷烟经营户加大监管频次和检查力度,严查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对无证经营户积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有效增强执法合力,提升清理整顿效果;对违法向中小学生售烟,人证、证照不符的持证经营户,严格按规定对其暂停零售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中小学周边无证户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查实向中小学生售烟的坚决予以取缔,切实规范中小学周边卷烟市场秩序。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清理整顿中小学校周边卷烟零售店工作要求,对中小学周边“红线”范围内到期持证零售户一律不予延续,逐步实现中小学周边“红线内”卷烟商户清理到位;按照“减少存量、严禁增量”的原则,组织开展中小学周边卷烟零售店许可证办理情况监督检查,严查违反规定在中小学周边新办和延续卷烟零售店的单位和个人,健全完善中小学周边定期巡查、执法协作等治理长效机制。

  截止10月3日,全市共出动清理整顿执法人员799人次,车辆138台次,拉网式排查辖区内各类中小学校654所(红塔区100所、江川区64所、易门县68所、华宁县85所、新平县106所、峨山县45所、通海县63所、澄江县46所、元江县77所),其中小学533所,高级中学19所、完全中学5所、初级中学85所、职业中学8所、中专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其他教育学校1所。清理检查中小学“红线内”经营商户2373户,歇业注销18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取缔文具店隐藏销售卷烟经营商户2户,查获卷烟7.6条。

  烟草专卖局中小学周围卷烟零售点清理整治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周边卷烟市场,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近日,汉源县烟草专卖局深入摸排,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周边卷烟零售户清理整治,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切实营造文明、健康、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全面排查,立档建册。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成立中小学校周边卷烟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治理任务,深入城区、乡镇中小学周边开展摸底调研和“拉网式”排查,分门别类建档建册,为下一步治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中小学校周边,向卷烟零售户宣讲“中小学校周围不得设立烟草点”“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等政策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放法律宣传质料,逐户上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化解矛盾,减少阻力,进一步增强零售户法律意识,积极争取广大零售户的支持配合,达到“相互理解、共同治理”的效果。

  积极引导,劝退劝离。利用日常走访巡查,认真做好中、小学校周边卷烟零售户劝退劝离工作,积极提供上门服务;对主动配合治理工作的客户,及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结合合理化布局要求,妥善处理,择优办证。

  烟草专卖局中小学周围卷烟零售点清理整治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净化中小学周围卷烟消费环境(以下简称学校周围),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针对中小学校周围卷烟零售点,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行业各级专卖管理工作会议部署,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净化学校周围卷烟消费环境,切实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树立烟草行业负责任的社会形象。

  二、行动目标

  借助专项行动,依法清理学校周围卷烟零售点,确保20_年全市范围内实现学校周围无不合规定的卷烟零售点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学校周围卷烟零售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县级局局长、专卖科(稽查支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专卖科,专卖科科长任主任,稽查支队长任副主任,专卖科其他人员为成员。

  各县级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组织有力、协调有力、保障有力。

  四、行动时间

  此次专项行动自20_年5月开始,至20_年底。

  五、行动重点

  (一)清理学校周围不符合各地《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卷烟零售点;

  (二)学校周围无证经营卷烟的行为;

  (三)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为;

  (四)未在店堂显著位置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牌,未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五)其他违反《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

  六、行动安排

  (一)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辖区内学校周围卷烟零售店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核查许可证持证人、有效期限等基础信息,并建立档案。

  (二)加大宣传造势,营造氛围。编制《告知书》,利用安庆烟草微信平台、各级媒体等媒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作“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警示牌,发放给学校周边的商户,摆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营造专项清理整治的优良环境。

  (三)规范操作流程,依法取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对不符合《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学校周边卷烟零售点,按法定程序到期不予延续;对无证经营卷烟行动,主动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依法取缔。

  (四)加强后续管理,常态监管。各单位要充分借助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定期联合开展学校周围卷烟零售点的清理行动,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态势。

  七、行动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专项清理学校周围卷烟零售点的行动,不仅是贯彻落实《烟草专卖法》、《未成年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要求,更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有效举措。各单位要站位高远,充分认识清理学校周围卷烟零售点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计划,明确职责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各单位专卖部门在行动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协调法规部门,就行动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规范操作流程,严格依法行政,忠实履行职责。

  三是强化督查,严格追责。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每月一次的市场巡查制度、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市局将适时开展督导,对工作不力、没有成效的单位,依据有关制度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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