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务员管理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
20_年公务员管理工作总结暨20_年工作计划
20_年,根据部里工作安排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我区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常态化,强化公务员队伍管理,保障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工作任务。现将20_年工作总结和20_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_年工作总结
(一)圆满完成公务员考录任务。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建设“X+X”文件精神,扩大乡镇机关的定向考录比例和应届毕业生招录比例。20_年省公务员招考中,我区共招考公务员XX名,其中人民警察X名,乡镇办人员X人,其中乡镇机关的定向考录比例和应届毕业生招录比例均大于XX%,已完成招录各项工作任务。
(二)正常推进公务员日常登记。严格落实《公务员登记办法》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分级负责、及时准确登记的原则,认真审核把关人员身份条件,确保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全年共登记公务员XX人。
(三)切实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员选调和交流调配,注重业务素质、工作能力的提升,结合队伍结构、专业对口、岗位匹配等要求,科学合理交流调配XX名公务员;对申请辞职和提前退休公务员的身份、任职年限、单位意见、纪检、综治、审计等情况进行严格核查,全年共审批辞职X人,提前退休X人;根据省市要求对我区公职人员吸毒涉毒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同时对我区公职人员禁毒工作中的优秀做法进行了解。经排查,我区吸毒涉毒公职人员共XX人,通过与纪委、单位积极对接,确保吸毒涉毒公职人员全部处罚到位。
(四)稳慎推进涉改参公事业单位重新认定和公务员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关于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参公审批有关要求,完成全区参照群团机关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共XX个单位的摸底调研,对涉改参公单位机构编制情况,人员情况,历年来机构变化情况进行了梳理掌握,为下一步分期分批开展涉改参公事业单位重新认定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切实落实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体制改革,在与机构编制部门充分沟通基础上,完成了“三定”方案制定、人员转隶工作。
(五)切实加强公务员培训教育。为帮助新录用公务员尽快适应岗位需求,胜任本职工作,组织20_年度新录用公务员XX人参加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
(六)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规范化、常态化。严格把握实施人员范围、晋升资格条件和任职年限要求等政策规定,准确把握公务员职级的属性和定位,统筹用好职务与职级两条晋升通道,有序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
(七)扎实开展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中共X区委组织部X区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关于做好20_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完成了全区XX个单位(含临时机构X个)XXX名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八)切实落实工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严格把关,做好套改和职级晋升人员工资兑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职级序列工资政策>的通知》号,完成了20_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套改人员和XXX名警员职级套改人员工资兑现工作,完成了XXX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晋升人员和XXX名警员职级晋升人员工资兑现工作。二是正常推进工资晋级晋档工作。完成机关单位20_人次工资晋级晋档工作,其中晋级XXX人,晋档20_人。三是做好其他日常业务工作。20_年共办理公务员试用期工资X人,转正定级XX人,工资关系转移XXX人,工资停发XX人,职务晋升XX人,学历兑现X人,调整警衔津贴XX人,工龄认定XX人,受处分降级X人,受撤职X人,联保候审X人,调整警衔津贴XX人。
(九)保障福利待遇,体现关心关爱。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出台《X区关于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的实施办法》,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高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XX%;办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XX人,享受遗嘱生活困难补助X人,严格按照《X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管理规定》审核机关单位干部职工请病假手续,20_年共审核请病假X人次。
二、20_年工作计划
1.认真落实《公务员录用规定》,坚持和完善公务员考录制度,严密组织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
2.围绕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育的素质体系,扎实推进公务员分类培训。
3.加强信息系统建设,高标准完成20_年度公务员信息更新采集、统计任务。
4.结合中央、省委关于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参公审批有关要求,分期分批开展涉改参公事业单位重新认定工作。
5.继续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常态规范化。
6.做好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工作。
7.做好20_年度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和20_年度公务员(参公人员)平时考核工作。
8.配合完成其他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