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县纪委监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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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县纪委监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党的十九大以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维护意识形态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问责,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坚持固本清源,以正确思想引领意识形态航向。坚持聚焦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职能定位,坚持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谋划和推动工作,始终保持责任上肩、靠前指挥的工作态势,牢牢把握反腐倡廉“话语权”,扎实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一是抓责任落实,把好政治方向。县纪委常委会先后2次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传达学习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坚持抵制错误言论,着力强化“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深刻意义,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着力增进对总书记核心地位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始终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
二是抓学习导向,廓清思想认识。机关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坚持把意识形态学习纳入机关学习计划当中,建立政治理论每周一学、党纪条规每月一讲、专题党课每季一课“三个一”常态化学习教育制度,通过集体学习、辅导报告、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党代会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学深悟透意识形态“四个事关”重要意义,引导机关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体学习32次、专题辅导4次、研讨交流4次,撰写各类心得体会文章108篇。
三是抓教育引领,消除反腐杂音。针对党员干部存在“过头论”等反腐败思想误区,不断强化纪律教育、形势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为契机,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原原本本地学习《条例》,并在XX纪检监察网、“XX清风”微信公众平台开通“学条例谈体会”栏目,展示心得,交流体会,共分10期选登30篇党员干部优秀体会文章,廉政谈话重点岗位人员116名,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形势判断上来,有力回应了当前有关反腐败的各种“杂音怪论”,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四是抓宣传造势,抢占主流阵地。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做法和成效,今年以来,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甘肃日报、甘肃纪检监察网、白银日报、白银廉政网等国家、省市县各级媒体刊载新闻稿件550多篇,其中省市级媒体刊发130余篇,有力宣传凝聚了正风反腐的强大正能量。同时,积极加强舆论阵地建设,依托XX廉政教育短信平台、XX纪检监察网、“XX清风”微信公众平台、“XX廉政”微博和XX县纪委头条号等宣传载体,打造“五位一体”党风廉政宣传平台,公开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问题83起124人,形成了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强大声势,增强了群众对反腐倡廉的信心,营造了从严从紧的浓厚氛围。
五是抓党风民风,营造良好风尚。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去年,我们举办了“弘扬会师精神·树立廉洁家风”主题系列实践活动,采访录播“祖厉家风”专题视频23期,评选出“XX最具影响力的优良家风”故事10个,举办“线上线下”专题活动展,约5万余名党员干部群众参观展览,活动被评为“20_年XX县十大新闻”之一,并荣获“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今年,我们继续巩固深化“弘扬会师精神·树立廉洁家风”主题活动成果,举办“抓党风·带民风·促清风”主题系列实践活动,深入挖掘群众身边的良好家规家训和优秀家风故事,共征集家风主题文章252篇,评选出“XX好家风”故事10个,形成了以党风带民风促清风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跟踪问效,以监督检查推动意识形态落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作用,通过政治巡察、日常督查等方式着力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不折不扣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一是把意识形态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强化政治巡察功能,坚持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纳入县委巡察重要内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核心,紧扣“六大纪律”标尺,对照“七个有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管党治党不力以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精准发力,采取“望闻问切”巡察方式和“1345”工作法,扎实开展巡察,认真查找政治偏差。今年4月,成立2个巡察组,对2个乡镇开展“政治体检”,共发现各类问题37条,其中,移送核实类27条,移交整改类10条,目前相关问题和线索正在办理中。
二是把意识形态纳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内容。紧盯“关键少数”,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年初,组织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各乡镇、各部门督导检查20_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在检查过程中,紧盯乡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及时提出批评、督促进行整改。
三是把意识形态纳入《准则》《条例》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在开展《准则》《条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中,坚决查处和纠正在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同时,在监督检查《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时,把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
四是把意识形态纳入网络舆情防控重要内容。依托县网信办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强化涉纪涉腐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及时掌控和引导舆情走向。今年以来,共搜集涉纪涉腐网络舆情55条,转办领导批示11件,目前全部办理完结。同时针对纪检监察系统内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3件持续上访、越级上访的信访件进行了重点督办、化解,切实消除可能引发舆论炒作风险点。
(三)坚持从严执纪,以严明纪律保障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严查严处严问责,着力把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
一是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相结合。把意识形态纳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纪审查范围,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等公开场所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持续释放从严查处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县纪委查处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是与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相结合。把意识形态作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的重要内容,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党风室、案管室、审理室“四室联审”,精准把握每名拟提拔对象政治、廉洁状况,对信访反映单位组织及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正在调查的党员干部如实向有关部门出具廉政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表彰”,今年以来,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73人次,37名党员干部被终止提拔或评优选先。
三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评范畴,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检查、同考核,与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开展检查考核。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等重大问题,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全面、不到位、不得力的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在意识形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当下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以及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新时代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足,认为那是宣传部门的事,认识上存在狭隘和局限。二是学习教育缺乏常态化机制还不够健全,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有欠缺,干部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存在满足心理、应付心理,学习效果还不够明显。三是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方法、形式、途径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的效果还需加强,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升。四是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将自己混同于普通百姓,面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不良风气,不愿意主动亮明党员身份,不抵制、不斗争,认为只要自己不附和、不转发就行了。
今后,我们将以此次专项巡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责任担当,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总体工作当中,再加力度、再上措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整改。一是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上下功夫。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主要领导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处置。二是在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上下功夫。创新理论学习方式,推进意识形态领域学习常态化,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贯彻,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在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上下功夫。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过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肃查处“两面派”“两面人”。四是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对于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推动《准则》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和实际行动。五是在着力提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水平上下功夫。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打造XX纪检监察网和“XX清风”微信公众平台两大宣传主阵地,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和培训力度,举办好“抓党风·带民风·促清风”主题系列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六是在加大意识形态监督检查上下功夫。把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作为县委巡察、审查调查、日常督查的重点内容,突出政治态度和政治方向,整体把握全县意识形态状况,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组织和参加封建迷信、传播负面言论等行为,通过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鲜明的意识形态导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20_县纪委监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县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本溪市本溪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本溪县纪委监委机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建立领导小组。本溪县纪委监委机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政治信仰,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县纪委监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明确责任分工。机关支部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机关支部和宣传部负责组织学习倡导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办公室和宣传部负责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机关支部负责加强风险防范,做好思想引领工作。机关支部和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委机关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纪检监察室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有关问题的监督检查。
加强分析研判。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充分发挥党委在重大事项决策、宣传内容把控方面的决策性作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对纪检监察机关思想理论、新闻舆论、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情况,实行周报告、季分析制度。密切关注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和正确引导,第一时间上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置。建立意识形态定期研判制度、工作报告制度。
强化责任考核。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各党小组每半年向县纪委监委支部汇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向机关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履行职能责任。将落实中央、省、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巡察派驻监督工作内容。对于全县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十种情形”,按照县宣传部门提出的问责意见督促整改、严肃追责。
20_县纪委监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为切实整改中央巡视反馈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格方面的问题,友谊县纪委监委主动认领监督缺乏有效性的问题,通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和巡察工作针对性,着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有效监督。
一是问责倒逼。突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线索来源,着力发现、严肃查处意识形态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同时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发挥好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震慑作用,倒逼各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是巡察推进。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列为巡察工作重点内容,建立全县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工作人员库,对相关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和专业解答,同时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力求精准发现更多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是建制保障。坚持常态化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规律,总结典型经验、汲取问题教训,建立完善保障责任落实系列制度和长效机制,并把贯彻执行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确保在查问题、抓整改、促规范上取得新的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