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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工作计划【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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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26 19:15:4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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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林长制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林长制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绩。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情况

  进一步完善三级林长组织体系与责任体系,相继出台了《芜湖县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芜湖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和《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若干政策》,规范基层林长履责方式,强化落实措施办法,压实各级林长责任。严格执行林长制会议、督察、考核信息公开四项制度,以制度落实保障工作落实,促进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召开了一次林长制调度会议,对20xx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督促各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对巡林中发现问题进行交办,责任到人,截至目前,县级林长共计巡林5次,发现问题14个,督促整改完成6个。

  二、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和“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今年省市共下达我县营造林任务42200亩,其中人工造林8700亩,森林抚育320_亩,退化林修复1500亩。针对造林空间少、造林任务重等不利因素,我县早安排、早行动,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深挖造林空间,狠抓造林绿化工作,目前全县已完成人工造林8740亩,任务完成率100.5%,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也已完成。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新建义务植树基地3个,新建面积108亩,参加植树人员25.3万人次,植树80.8万株。在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创建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森林村庄创建,今年继续申报省级森林村庄5个,创建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二是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全面推进。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普查工作,目前已完成普查摸底工作,新增后备待认定古树35株。开展古树保护修复试点,对全县的一级古树3株、二级古树4株和部分三级古树开展修复。落实整改县人大代表探视认养古树意见建议,对县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提出的古树保护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各镇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

  三是加强湿地资源保护。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县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整合优化后保留芜湖东草湖湿地自然公园,芜湖陶辛水韵县级自然保护区、芜湖和平鹭鸟县级自然保护区以及芜湖县长港扬子鳄县级自然保护区不再保留。东草湖湿地公园目前已完成3000米步道、农垾溢流堰、梅垾人行桥建设和勘界立标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依据现有自然保护地管理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我县的湿地、森林、风景等自然资源进行科学评估,计划申请安徽九连山省级森林公园和安徽芜湖青弋江省级湿地公园。

  四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春季多次组织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坚决杜绝防灭火意识淡薄、防火责任不落实、源头管控不到位、火灾处置不及时、指挥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移风易俗,春季及清明防火期间,悬挂防火宣传标语100余条、印发张贴相关资料1000余份,野外巡查巡护6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0余台次。严格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卫星监测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和“报扑同步”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

  五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木企业检疫检查和松材线虫病疫木专项检疫执法活动,检查木材加工企业76家,检查苗木企业28家,规模造林企业3家;完成美国白蛾、杨扇舟蛾越冬代蛹和成虫的调查;完成松材线虫病春季专项普查;完成美国白蛾和食叶害虫共8个监测点设备安装工作。3月底全面完成全县枯死松树清理任务,并按要求全部进行了除害处理,并通过上级验收。

  六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切实抓好野生动物管控工作,疫情发生以来,积极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对全县19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单位逐一上门宣传政策,开展督促检查。组织开展“20_守护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对县内所有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整顿,指导做好日常消毒、防护隔离等防控措施,加强宣传,对重点林区、重点路段的野外巡护检查力,严厉惩处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共投入野外巡护166人次,巡护里程500余公里,发放粘贴宣传资料600余份。

  七是严格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制度,规范发证管理,做好森林限额采伐台账后伐后更新工作。开展“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规范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加大自然资源巡护和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是持续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工作举措》,加大对森林和湿地资源的保护投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明确各项资金安排和扶持范围。支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申报省级示范家庭林场和专业合作社5家,开展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申报。积极推进林下经济、苗木花卉、森林旅游康养的绿色产业发展,申报20_年度市林下经济发展试点示范项目2个。加快推进林区道路建设,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今年拟新建林区道路26.8公里。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强化投融资服务,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工作,全县已完成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41户,省担保公司完成24户尽职调查,20_年第1季度发放贷款12笔,贷款额70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根据省林长办《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的通知》(皖林长办〔20_〕10号)精神,全省选择30个地方作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我县位列其中。要求我县主要围绕完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机制、建立地方公益林补偿机制、建立林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制度等任务,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下一步,我们将精心组织谋划,制定县林长制示范区先行区创建实施方案,聚力推进落实,加快推动示范区先行区建设任务落地落细,加强政策支持,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力争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二是持续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持续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做好雨季补植补造,保证造林质量,开展县级秋季造林验收,督促各镇村按时完成森林村庄建设任务,按时上报自查成果,迎接省级核查验收。切实做好野生动物退出补偿工作。根据新一轮古树普查结果,及时开展古树级别认定、公布,完成一级古树、二级古树和部分三级古树修复工作。

  三是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目前林长制的许多制度还只停留在文件层面,并未落实到位,特别是镇村级,对林长制工作的执行力度不够,如巡林工作流于形式,很少解决实际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形成从上到下完整的履职体系。

  同时要加大林长制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及时宣传报道全县林长制最新工作动态,督促各镇、村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开展宣传,为林长制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进一步完善“五个一”平台建设。更新“一林一档”中林长信息档案和责任区森林资源现状信息,及时完成林长制公示牌更新工作,完成“一林一策”方案编制工作,落实“一林一警”、“一林一技”、“一林一员”工作。

【篇二】林长制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按照《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xx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xx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xx镇20xx年在全镇积极组建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在林长制统领下,通过这几年一系列卓有成效地工作,全镇林业发展有了十分喜人的变化,森林生态面貌焕然一新。

  1、全面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我镇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制定了工作方案,完善了镇、村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镇13个村32.1万亩林地、森林及村庄绿化区域全部落实到专人负责,夯实镇村两级林长责任。设置林长公示牌14个,镇级正副林长15人,村级正副林长26人,落实专职护林员17个。20_年党委政府多次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项林业工作,以林长制为抓手督查指导各村林长制执行情况,同时在全镇利用横幅、广播、标语进行了广泛宣传。全镇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业经济稳步提升,农民林业收入持续增长。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工作。

  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设计实施森林采伐蓄积8435m3.未突破上级下达总限额。

  实行森林资源管理巡查制度,各村配备一名专职林业主任负责林业各项工作,安排专职护林员常年巡山护林,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等。当年全镇共发现采伐林业案件2起并得到了有效的查处,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利用横幅、标语、致林农一封信等形式不断加强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全面禁止电网捕鱼、捕猎野生动物,加大对饭店、商店进行告知和检查次数,杜绝经营贩卖销售野生动物及捕猎工具,全年未发现乱捕乱猎野生动物案件。

  严格落实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全镇共实施公益林保护面积95125亩,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时得到发放;4.57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的井井有条,补助资金得到及时顺利发放。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165株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境内分流古树群落实了日常维护,苏村古树群进行保护,郑村白泥一级银杏古树进行修复和复壮。

  3、针对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开展野生动植物管控

  我们开展防控宣传,关闭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野外野生动物巡查,主动参加206国道卡点值班,冲锋在疫情一线。

  4、搞好造林绿化为创建森林城市打好基础

  全镇完成人工造林1151.5亩,封山育林45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森林培育320亩,森林抚育9900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1900亩),完成义务植树5.7万株,建设了两个义务植树基地,按照县创建森林城市指挥部交办单落实好森林城市创建各项创建指标任务。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镇绿化进一步提升。

  5、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在森林火灾预防方面除层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包保书、树立警示牌、落实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等外,特色变化是舍得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各村有村两委干部专职负责林业及森林防火工作,聘请一名专职护林员常年巡护山林,森林防火期在重点地段守候;二是新增投入一万余元给各村统一配发大功率车载流动广播,配发护林红马甲、红袖章个110套;三是镇森林防火宣传车在不同节点到各村巡回宣传,统一制作的防火宣传标语到各村张贴在醒目位置;四是由成立了80人的应急分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加大有害生物防控力度,常年对辖区内的各种苗木、树木进行监测,定期对它们进行实施检疫检查。特别是5.30以后,根据市、县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行动会议精神,镇政府及时成立了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牵头,组织林业站、森林派出所、木材检查站、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所有的木材加工企业经营松树情况进行不定期排查,杜绝松疫木非法加工经营,发现的松疫木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

  6、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林业经济新思路。

  一是在林权制度改革方面一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变”改革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xx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2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1个,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四是积极当好镇党委政府林业经济发展的参谋,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服务,今年我镇林业的中心工作是xx木塔100兆瓦风电项目服务,今年风电企业发电基塔依次安装和发电,我们加紧指导风电企业做好进入风场道路周边的生态恢复和风电检修道路水保措施施工。积极探索发展林业经济思路,金鹏药业组织中园、梓桐村农户成立林下种植黄精专业合作社,发展林下黄精种植;祝山村发展蓝莓30亩。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主要经验做法归纳起来一是规范按章办事:在林木采伐审批上,严格控制指标,坚持低产林、人工老化林优先安排计划采伐,天然林禁止设计采伐;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到位。二是敢于借鉴引进、突破创新:白茶、杨梅和蓝莓采摘园、黄精种植等大胆引进种植。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1、林长制各项制度虽已制定,林长制办公室力量薄弱,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完善。

  2、有部分林长对自己职责不清,不能很好履行林长职责。

  3、林长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不够细致。

  4、林业企业融资困难,现在许多银行不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不利企业持续发展。

  20_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_年完成造林任务1000亩,封山育林20_亩,退化林修复1000亩,森林抚育80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加快推进龙泉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镇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尤其是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木塔红军纪念馆为中心,辐射祝山村的生态旅游和大田村、荣兴村、畲狮村、木塔村的红色旅游,不断做大做强木塔红色和绿色旅游品牌。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强力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加大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保护和林业产业建设;积极实施好欧洲投资银行贷款xx省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迅猛;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篇三】林长制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的主体责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模范生主题主线,按照“保护优先、绿色发展、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构建宁波森林城市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宁波、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和高质量建设发展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坚强生态保障。

  (二)总体目标。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森林湿地资源管理,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到20xx年底,全面建成林长制管理体系。

  到2025年底,高质量建成森林宁波。

  > 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8%

  > 森林蓄积量达到2700万立方米

  > 湿地保护率稳定在50.05%

  > 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功能强大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

  到2035年底,基本实现林业高水平现代化。

  > 全市森林湿地资源总量保持稳定、保护持续强化、质量稳步提升

  > 生态功能更加完善

  > 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在“碳中和”中固碳增汇作用更加突出

  > 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组织体系

  (三)分级设立林长(警长)。全市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警长)。市、县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副总林长兼林区总警长,乡、村设立林长、副林长、林区警长(片警)。建立林长联系片区制度。

  市级总林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对全市各级林长制工作负总责;市委书记联系雪窦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和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市长联系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和鸣鹤-上林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市级副总林长由市政府分管林业的领导担任,牵头负责林长制各项具体工作;联系天童国家森林公园和东钱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市级副总林长兼林区总警长由兼任公安局局长的市领导担任,牵头负责林区治安工作;联系花岙岛国家海洋公园和双峰国家森林公园。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分别为市级林长联络单位。

  县、乡、村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林长制。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副总林长兼林区总警长参照市级模式设立,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责,抓好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基层全域覆盖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打通保护森林湿地资源“最后一公里”。

  (四)市县两级设立林长制工作机构。市级林长制成员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组成。市级林长办公室设立在市资规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资规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8家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县级参照设立,乡级按需设立。

  三、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作机制。

  成员单位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1个责任处(科)室和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协作机制的落实。

  (六)会议制度。

  · 总林长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合力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

  · 林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落实总林长会议精神以及各项工作部署,由林长办主任召集。

  (七)巡查制度。

  市、县两级林长每年至少开展1次巡查,乡、村两级林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八)管理制度

  · 建立“林长+林管员+护林员”的“一长两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护林员在资源保护中的源头管理作用。

  · 建立每个村确定1名联村护林责任片警的“一林一警”林区治安管理制度,处理林区治安维稳工作,协同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四、工作任务

  (十)强化资源保护。

  ·严格林地(湿地)用途管制,加强林地(湿地)占补平衡管理。

  ·推进市级、县级重要湿地名录认定,稳步提高湿地保护率。

  ·加强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抢救和种群恢复,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点建设力度。

  (十一)推进科学绿化。

  ·科学编制绿化规划,推进全域国土绿化美化,落实省定年度国土绿化任务。

  ·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效能。

  ·加快“一村万树”建设,新建100个示范村。

  (十二)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规划体系,将自然保护地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内废弃矿山复绿、退化林修复,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和稳定性。

  ·开展生态文化和自然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建立自然教育体系。

  (十三)加强灾害防控。

  ·完善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工作机制,突出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和源头治理。

  ·三年内落实市、县、两级森林防火机构,以及重点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配备专用车辆、装备,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开展阻截防控,降低疫病危害。

  (十四)深化改革创新。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开展阻截防控,降低疫病危害。

  ·实施“4566”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加快花卉竹木等传统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能力。

  ·稳步推进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全国试点,探索建立规范化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宁波模式”。

  ·全面开展国有林权确权登记,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市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

  (十五)加强执法监管。

  ·加强国土空间“一张图”林业资源管理等应用场景建设,提升资源保护发展整体智治水平。

  ·强化森林湿地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上下统一的执法监管体系。

  五、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是全面实施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创新工作举措,务求取得实效。

  ·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协通过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民主监督、专题协商等形式,助推林长制落地见效。

  ·各级林长办要建立健全林长会议、部门协作、工作督查、信息公开、考核奖惩以及“一长两员”“一林一警”等工作制度,林长制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合力推进工作实施。

  (十六)加大投入保障。

  ·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林业重点工程、林业基础设施、基层管理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各级政府依照事权职责和上级要求落实资金,形成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与保护,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十七)严格考核奖惩。

  ·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将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区县(市)绩效考评范围。

  ·县级及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格执行“谁损害、谁担责、谁赔偿”的要求,对造成森林湿地资源严重破坏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建立护林员绩效考评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劳动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

  (十八)强化社会监督。

  ·加大推行林长制及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的宣传力度,建立林长制管理和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探索建立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机制和聘请“民间林长”监督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低碳节约、节能减排等生态环保意识,营造群防群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篇四】林长制工作计划

      根据《岳阳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岳县办〔20xx〕36号)文件精神,加强森林保护力度,美化生态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明确镇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为建设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开展围绕森林保护发展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加强生态监督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效益。

  (二)坚持党政同责,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改革创新,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机制体制,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经济,留住乡愁村韵,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突出重点,发展优势。结合区域优势,激发活力,促进独具一格的林业产业发展。坚持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以林业为契机,参与到植树、护林防火工作中去。提高综合效益,实现经济、生态、文化和谐发展。

  (五)坚持制度约束,严格考核。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工作总体目标

  20xx年12月全面建立镇、村林长体系,基本建立配套制度,构建“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片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20_年-2025年将围绕S208道路两侧、各水库流域、街道和农村主要道路两侧、沟河渠塘周边全面开展绿化提升工作。到2025年,努力把我镇建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镇。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公益林管护和古树名木保护,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林业防灾体系建设,提升林业灾害监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积极推进造林绿化攻坚。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坚持人工造林、项目造林、植树增绿相结合,持续推进绿化提升专项行动,构建省道、县道、中小河流绿色廊道,建立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

  (三)逐步提高森林质量效益。不断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整体提升全镇森林质量。进一步推进林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建设优质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基地,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现代林业示范区。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条,培育林业联合体,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充分发挥果业产业基地,推动林业与旅游业合力发展。

  (四)提升林业灾害治理能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落实防控责任,形成联防、联查、联打长效机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水平。严格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管理水平。严肃查处滥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滥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调运疫木等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健康平衡的生态环境。

  (六)着力加强林业生态资源保护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2.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林地,清理整治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自然保护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加大森林灾害防治力度,健全森林防灾减灾体系。组建专业扑灭火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加强基础设施、物资储备建设。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朱公桥村、大峰村、饶村村、风水村、张谷英村,要积极配备防火设备,努力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七)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和林业生态修复

  1.科学编制森林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在S208道路及各村道路建设完善生态林带,实现林木田成网、路成行、岸成荫,实现乡村绿化、美化。

  3.扎实推进荒山荒滩绿化,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八)着力推进林业生态资源合理利用

  1.推进建立森林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合理调节各种产权纠纷。

  2.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管理,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强化森林生态服务功能。

  3.推进林业产业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展林果、油茶、森林旅游康养、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实现森林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五、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建立镇、村林长制体系。镇级林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林长由镇长担任,副林长由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分管林业党委委员担任,设联系村级乡镇林长,由联村负责干部担任。村级设立林长、副林长,分别由村党组织书记和分管林业村干部担任。

  (二)成立林长制协作单位。林长制协作单位成员单位为镇纪委、党政办、教育联校、财政所、自然资源所、司法所、卫生院、派出所、林业工作站、农推中心,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设立张谷英镇林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设镇政府,由镇分管林业负责干部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辖区内森林保护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原则,构建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三员”负责的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我镇以村为单位设置网格,一个网格配备1名护林员,按照林地面积3000-5000亩标准设置,不足3000亩的按3000亩设置一个网格。全镇涉及林地村13个,林地面积13996.7公顷,共设置56名护林员,12名监管员、8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人员名单报县林长办审批后实施。

  六、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镇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二)第一副林长职责。负责协助林长做好全镇林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推动制度体制建设,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副林长职责。督查指导各村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四)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和第一副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协作单位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镇纪委:负责对林长制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依纪追究林长制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及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镇党委、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交办事项和林长制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教育联校:组织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校园绿化水平。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消防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进行交通疏导,维护治安秩序。指导并参与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查处工作。

  镇财政所:将全镇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投入,并监督资金使用。

  镇自然资源所:协调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负责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依法严格控制林地征占用及审批。

  司法所:协助处理林权纠纷及在重要涉林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意见。

  林业工作站:负责全镇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镇造林绿化保护管理工作;发展林下经济。承担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镇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承办镇级林长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卫生院:负责森林火灾受伤人员救治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协助做好应急预防工作。

  镇农推中心:负责组织、支持、指导发展林下种植、养殖;负责组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参与国土绿化,负责农村田埂焚烧和农作物焚烧等农事用火的森林防火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全面落实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林长会议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严格考核,强化问责。

  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村及各单位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镇纪委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健全机制,明确任务。

  各部门、村、居委会围绕森林资源保护、建设与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发挥林长制预期目标。

  (四)大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公告林长名单,采取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的方式提高森林防火和林业执法成效。

  在森林和湿地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湿地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及公示牌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五)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镇财政足额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经费与林长制护林员管护专项资金,确保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开展绿化提升工作,加强中幼林抚育管理,保护生态资源。

  加快推进建立生态文化和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与辐射效应,通过招商、租赁、承包、转让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吸纳民间资金,形成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格局,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美丽幸福张谷英建设。

【篇五】林长制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充分发挥林长制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和乡村振兴方面的作用,在总结我省先行先试经验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进一步完善林长组织、源头管理、制度保障、目标考核、智慧管理五大体系,健全总林长发令、林长巡林、部门协作、督查督办、林长对接五项机制,做深做实林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为推动我省林业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做出积极贡献。

  二、完善目标任务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机制,切实强化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8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稳定在62%以上,森林资源质量稳步提升,自然生态保护体系更加健全,优质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创新支撑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本地林业资源状况,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林长目标考核体系,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三、健全组织体系

  按照设立合理、责任明确、精简高效、务实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林长组织体系,科学设立各级林长。规范县级林长的设立,1个乡镇(街道)由1名县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林长,鼓励县级党政负责同志同时担任多个乡镇(街道)的县级林长。

  完善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将检察、公安、应急等与林业生态保护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纳入林长制协作单位,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林长制协作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合力做深做实林长制,着力完善在总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地要建立完善林长对接机制,发挥协作单位配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体系,增强林长履职合力。探索建立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林长制工作新机制,积极营造林业资源保护发展良好社会氛围。

  四、认真组织实施

  (一)进一步压实林长责任。严格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职责,提升乡村两级林长履职实效。坚持完善林长巡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总林长发令机制,切实提高各级林长巡林质量。各级林长办要定期向林长提供责任区域森林资源清单、主要问题清单和工作提示单,落实林长责任区域重点问题督办机制,推动各级林长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总结推广“林长+基地”等经验做法,创新林长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林业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积极推进林长制地方立法工作。

  (二)进一步夯实源头管理。加强基层林业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支撑能力。深入推进林业资源网格化管理,进一步优化林业资源管护网格,强化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一长两员”网格管护责任落实,夯实林业资源源头管理架构,确保涉林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加强“一长两员”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力度,逐步将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队伍打造成集森林资源管护员、应急事件处置员、政策法律宣传员、林业技术推广员、森林资源调查员等多员一体的基层林业管护队伍。按照统一巡护职责、统一培训管理、统一考核奖惩、统一巡护着装、统一巡护装备要求,对专职护林员队伍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提高专职护林员收入水平。

  (三)进一步抓实护绿提质行动。扎实开展打击毁林、森林督查、“绿盾”等专项行动,认真抓好问题整改,严厉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控等专项行动,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积极做好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后续工作,加快推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大力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扎实推进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加强森林经营,不断巩固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林业碳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推进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工作,促进林地流转经营。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助力国有林场转型升级。深入推进现代林业产业示范省建设,大力发展油茶、毛竹、林下经济等优势特色产业。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通道。

  (四)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强化各级林长办自身建设,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各级林长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的职能作用,积极当好同级林长的参谋助手,加强与同级协作单位联系沟通,强化对下级林长制工作的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要明确承担林长制工作的机构,由分管林业工作的乡镇(街道)副职牵头负责,配强工作人员,加强能力建设。

  (五)进一步严格督导考核。修订完善林长制考核办法,确保林长制工作有目标、考核有指标。加大林长制工作督导考核力度,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不断完善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导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长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领导,强化调度督促,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落地见效。各级林长办要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充分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林长制“五大体系”和“五项机制”。

  (二)完善信息化建设。深化智慧林长平台建设,加强与国家林草生态网络感知平台衔接,升级林长制巡护信息系统,开发林长巡林管理、林长制考核评价、林长责任区域林业资源动态监测、林长制信息发布等系统,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地方各级林长制工作进展,提高林长制管理科学化、动态化、精细化水平。

  (三)健全投入机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完善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统筹安排并逐步加大对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及生态修复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工作奖补机制。

  (四)开展示范宣传。组织开展“抓示范、促提升”活动,重点打造林长制示范点,总结推广示范点经验,引领带动林长制工作水平提升。及时更新完善林长公示牌和“一长两员”公示牌信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林长制社会影响力。

【篇六】林长制工作计划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各地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强化工作落实,争取到20xx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保护发展林草资源长效机制。

  二、健全责任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坚持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设立总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统筹考虑省域内的林草资源特点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特别是重点生态区域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特殊性,划片分区,设立副总林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

  各省可分级设立市、县、乡等各级林长、草长或林(草)长(统称“林长”)。村级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村级林长。具体名称和分级,各省可根据本辖区林草资源的具体情况确定。

  各省总林长对本省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责。

  (二)明确工作机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设立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负责指导全国、重点是省级林长制的实施、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在本级林长的领导下,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统筹本区域内林长制组织实施和督查考核,负责横向和纵向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地。实施网格化源头管理,将区域内林草资源划定网格,明确管护责任,做到全域覆盖。整合优化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等各类管护队伍,充实基层管护力量,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每个网格都有相应的管护人员和基层林长负责,推动林草资源保护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地,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失责必究。

  三、确定目标任务

  各级林长要全面履行《意见》明确的工作职责,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

  根据“十四五”等相关规划,到2025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57%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5%,6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贯彻《意见》要求,将上述指标和以下主要工作任务,依据各地资源禀赋特点,分解落实到各省,纳入对省级总林长的考核范围:生态保护修复,支持保障政策,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处置情况等。

  四、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动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把握进度安排。各省要按照《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所辖市、县出台工作方案。已经开展林长制改革的地区,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林长制体系和工作机制。安徽省作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尚未实施的地区,争取到20xx年12月31日前出台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围绕《意见》提出的“五个加强一个深化”,结合本区域的资源禀赋特点和林草治理情况,紧扣目标要求,突出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突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突出精准提升、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每年集中精力解决几个重要问题,提高《意见》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不断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制度建设。要落实《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省级总林长每年主持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解决责任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保护发展的目标任务、年度计划、工作重点、实施保障等;组织开展全面督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机制。

  (四)加强调研总结。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跟踪调研林长制推行情况,鼓励支持各地大胆探索创新,通过简报、网站、官方微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经验交流和试点示范,推动林长制改革不断规范和深化。

  (五)重视宣传引导。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和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林长制,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全社会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意识和参与热情,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层建设。加强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履职能力和乡镇林业(草原)工作站基础设施、人员队伍建设,改善履职需要的工作条件,提升基层支撑保障能力。加强行政执法、基层管护队伍和标准化工作站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要完善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

  (三)提升监测能力。加快推进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应用。加强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建设,积极运用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手段,开展生态资源监测评价,建立完善林草资源一张图,建设林长制智慧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不断提升资源监测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四)夯实科技支撑。重点开展林草资源培育经营、生态修复保护和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新技术、新成果的集成示范及转化应用,巩固扩大林草科技推广技术服务队伍。推进森林认证。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标准制定和推广应用。

  六、严格督查考核

  (一)强化督查。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要统筹融合森林督查体系平台,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林长制工作督查,重点是督查省级林长制推行情况。

  20xx年重点督查各省林长制体系建设情况,评估结果报党中央、国务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要把林长制实施情况纳入督查工作范畴,在国家林草局林长办的指导下,及时督查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

  督查工作要有序开展,避免多头组织实施,减少基层负担。

  (二)及时报告。各省林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抄送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年度总结不迟于下年度的1月底上报。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要及时调度各地情况。

  下级林长要及时向上级林长报告工作。

  (三)严格考核。从20xx年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不同区域林草资源禀赋和功能特点,按照前述目标任务对各省总林长按年度和任期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报党中央、国务院,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同时报中央组织部,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各省要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由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方式和结果运用由各地自行决定。

【篇七】林长制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的主体责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模范生主题主线,按照“保护优先、绿色发展、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构建宁波森林城市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宁波、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和高质量建设发展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坚强生态保障。

  (二)总体目标。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森林湿地资源管理,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到20_年底,全面建成林长制管理体系。

  到2025年底,高质量建成森林宁波。

  > 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8%

  > 森林蓄积量达到2700万立方米

  > 湿地保护率稳定在50.05%

  > 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功能强大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

  到2035年底,基本实现林业高水平现代化。

  > 全市森林湿地资源总量保持稳定、保护持续强化、质量稳步提升

  > 生态功能更加完善

  > 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在“碳中和”中固碳增汇作用更加突出

  > 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组织体系

  (三)分级设立林长(警长)。全市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警长)。市、县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副总林长兼林区总警长,乡、村设立林长、副林长、林区警长(片警)。建立林长联系片区制度。

  市级总林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对全市各级林长制工作负总责;市委书记联系雪窦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和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市长联系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和鸣鹤-上林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市级副总林长由市政府分管林业的领导担任,牵头负责林长制各项具体工作;联系天童国家森林公园和东钱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市级副总林长兼林区总警长由兼任公安局局长的市领导担任,牵头负责林区治安工作;联系花岙岛国家海洋公园和双峰国家森林公园。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分别为市级林长联络单位。

  县、乡、村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林长制。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副总林长兼林区总警长参照市级模式设立,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负责,抓好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基层全域覆盖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打通保护森林湿地资源“最后一公里”。

  (四)市县两级设立林长制工作机构。市级林长制成员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组成。市级林长办公室设立在市资规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资规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8家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县级参照设立,乡级按需设立。

  三、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作机制。

  成员单位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1个责任处(科)室和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协作机制的落实。

  (六)会议制度。

  · 总林长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合力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

  · 林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落实总林长会议精神以及各项工作部署,由林长办主任召集。

  (七)巡查制度。

  市、县两级林长每年至少开展1次巡查,乡、村两级林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八)管理制度

  · 建立“林长+林管员+护林员”的“一长两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护林员在资源保护中的源头管理作用。

  · 建立每个村确定1名联村护林责任片警的“一林一警”林区治安管理制度,处理林区治安维稳工作,协同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四、工作任务

  (十)强化资源保护。

  ·严格林地(湿地)用途管制,加强林地(湿地)占补平衡管理。

  ·推进市级、县级重要湿地名录认定,稳步提高湿地保护率。

  ·加强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抢救和种群恢复,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点建设力度。

  (十一)推进科学绿化。

  ·科学编制绿化规划,推进全域国土绿化美化,落实省定年度国土绿化任务。

  ·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效能。

  ·加快“一村万树”建设,新建100个示范村。

  (十二)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规划体系,将自然保护地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内废弃矿山复绿、退化林修复,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和稳定性。

  ·开展生态文化和自然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建立自然教育体系。

  (十三)加强灾害防控。

  ·完善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工作机制,突出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和源头治理。

  ·三年内落实市、县、两级森林防火机构,以及重点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配备专用车辆、装备,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开展阻截防控,降低疫病危害。

  (十四)深化改革创新。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开展阻截防控,降低疫病危害。

  ·实施“4566”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加快花卉竹木等传统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能力。

  ·稳步推进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全国试点,探索建立规范化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宁波模式”。

  ·全面开展国有林权确权登记,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市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

  (十五)加强执法监管。

  ·加强国土空间“一张图”林业资源管理等应用场景建设,提升资源保护发展整体智治水平。

  ·强化森林湿地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上下统一的执法监管体系。

  五、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是全面实施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创新工作举措,务求取得实效。

  ·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协通过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民主监督、专题协商等形式,助推林长制落地见效。

  ·各级林长办要建立健全林长会议、部门协作、工作督查、信息公开、考核奖惩以及“一长两员”“一林一警”等工作制度,林长制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合力推进工作实施。

  (十六)加大投入保障。

  ·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林业重点工程、林业基础设施、基层管理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各级政府依照事权职责和上级要求落实资金,形成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与保护,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十七)严格考核奖惩。

  ·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将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区县(市)绩效考评范围。

  ·县级及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格执行“谁损害、谁担责、谁赔偿”的要求,对造成森林湿地资源严重破坏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建立护林员绩效考评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劳动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

  (十八)强化社会监督。

  ·加大推行林长制及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的宣传力度,建立林长制管理和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探索建立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机制和聘请“民间林长”监督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低碳节约、节能减排等生态环保意识,营造群防群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篇八】林长制工作计划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各地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强化工作落实,争取到20_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保护发展林草资源长效机制。

  二、健全责任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坚持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设立总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统筹考虑省域内的林草资源特点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特别是重点生态区域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特殊性,划片分区,设立副总林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

  各省可分级设立市、县、乡等各级林长、草长或林(草)长(统称“林长”)。村级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村级林长。具体名称和分级,各省可根据本辖区林草资源的具体情况确定。

  各省总林长对本省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责。

  (二)明确工作机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设立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负责指导全国、重点是省级林长制的实施、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在本级林长的领导下,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统筹本区域内林长制组织实施和督查考核,负责横向和纵向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地。实施网格化源头管理,将区域内林草资源划定网格,明确管护责任,做到全域覆盖。整合优化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等各类管护队伍,充实基层管护力量,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每个网格都有相应的管护人员和基层林长负责,推动林草资源保护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地,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失责必究。

  三、确定目标任务

  各级林长要全面履行《意见》明确的工作职责,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

  根据“十四五”等相关规划,到2025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57%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5%,6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贯彻《意见》要求,将上述指标和以下主要工作任务,依据各地资源禀赋特点,分解落实到各省,纳入对省级总林长的考核范围:生态保护修复,支持保障政策,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处置情况等。

  各省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本区域林草等资源分布状况,因地制宜编制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纳入各级林长目标考核体系,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四、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动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把握进度安排。各省要按照《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所辖市、县出台工作方案。已经开展林长制改革的地区,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林长制体系和工作机制。安徽省作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尚未实施的地区,争取到20_年12月31日前出台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围绕《意见》提出的“五个加强一个深化”,结合本区域的资源禀赋特点和林草治理情况,紧扣目标要求,突出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突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突出精准提升、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每年集中精力解决几个重要问题,提高《意见》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不断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制度建设。要落实《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省级总林长每年主持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解决责任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保护发展的目标任务、年度计划、工作重点、实施保障等;组织开展全面督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机制。

  (四)加强调研总结。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跟踪调研林长制推行情况,鼓励支持各地大胆探索创新,通过简报、网站、官方微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经验交流和试点示范,推动林长制改革不断规范和深化。

  (五)重视宣传引导。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和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林长制,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全社会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意识和参与热情,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层建设。加强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履职能力和乡镇林业(草原)工作站基础设施、人员队伍建设,改善履职需要的工作条件,提升基层支撑保障能力。加强行政执法、基层管护队伍和标准化工作站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要完善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

  (三)提升监测能力。加快推进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应用。加强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建设,积极运用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手段,开展生态资源监测评价,建立完善林草资源一张图,建设林长制智慧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不断提升资源监测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四)夯实科技支撑。重点开展林草资源培育经营、生态修复保护和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新技术、新成果的集成示范及转化应用,巩固扩大林草科技推广技术服务队伍。推进森林认证。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标准制定和推广应用。

  六、严格督查考核

  (一)强化督查。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要统筹融合森林督查体系平台,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林长制工作督查,重点是督查省级林长制推行情况。

  20_年重点督查各省林长制体系建设情况,评估结果报党中央、国务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要把林长制实施情况纳入督查工作范畴,在国家林草局林长办的指导下,及时督查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

  督查工作要有序开展,避免多头组织实施,减少基层负担。

  (二)及时报告。各省林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抄送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年度总结不迟于下年度的1月底上报。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要及时调度各地情况。

  下级林长要及时向上级林长报告工作。

  (三)严格考核。从20_年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不同区域林草资源禀赋和功能特点,按照前述目标任务对各省总林长按年度和任期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报党中央、国务院,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同时报中央组织部,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各省要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由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方式和结果运用由各地自行决定。

【篇九】林长制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xx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实施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我县林长制改革走深走实,林长制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改革推进更加有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工作,县级林长率先垂范,带动全县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持续有力。

  xxxx年,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林长工作会议分别听取林长制改革情况汇报。x月xx日,县委书记、县级总林长李煜组织召开县级林长工作会议,对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提升农田林网建设、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城东湖水源涵养生物带、“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等各项林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x月x日县委李煜书记主持召开十五届县委第一次常委会、x月xx日主持召开县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xx月xx日,县委李煜书记对林长办近期工作安排作出批示。x月x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韦能武主持召开县政府月度工作例会,听取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情况汇报;xx月xx日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林长制改革及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汇报。xx月xx日,县委副书记、副总林长田维胜出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暨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并做强调讲话。xx月xx日,副县长刘博主持召开乡镇林长制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其他区域性林长就东西湖生态环境、矿区生态修复、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等问题多次深入实地督导检查,并定期开展巡林活动,协调解决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防火和松材线虫病防治等问题。

  (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完善“五个一”服务平台,更新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县、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共设置各级林长、林业警长xxx人。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部署实施“五大森林行动”。xxxx年xx月xx日,县委、县政府召开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暨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田维胜副书记、刘博副县长出席会议并对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秋冬季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地排查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创新工作模式。在林业重点工作过程中落实林长责任,推行“林长+”工作模式。建立“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设立林长制生态检察官工作室,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持续压实森林防火“四化”管理责任和松材线虫病防治“三个责任人”制度,近年来,全县无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加强督查考核。xxxx年县委、县政府首次将林长制实施情况纳入对各乡镇、开发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今年x月,县林长办在全市率先会同县督察考核室对各乡镇损失林地补植补造和采伐更新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x份和交办函xx份。

  (三)改革成效逐步凸显。一是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进展顺利。现已初步建成了具有示范作用的中彭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园区、以四旁植树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农田林网示范片、矿区生态修复、城南湿地恢复等保护示范工程。二是资源管护得到加强。严格森林火灾管控。编制出台《xx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县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森林火源管控“四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层层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强化林业综合执法。会同公安部门制定《xx县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衔接工作办法》,建立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快速有效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对xxxx年以来林地征占用、历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等进行全面排查,现已立案查处滥伐林木、改变林地用途案件xx件,收缴罚没款xx万元,追究处理违法责任人xx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x人。加强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完成对健康松树打孔注药x.x万瓶,预防健康松树xxxxx株,防治松墨天牛xxxx亩,防治马尾松毛虫xxxx亩,完成美国白蛾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地面防治累计xx.xx万亩次。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清理工作完成xx%以上,有效阻断了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疫情传播。科学实施古树名木保护。组织专业人员、专业公司对全县xx株古树名木实行分级分类保护,另对新发现x株进行普查登记,已邀请专家认定为三级古树,待县政府批复后公布并挂牌保护。严格责任追究。今年以来,我县结合森林督查和退耕还林采伐更新,对未能按期完成补植补造的xx个乡镇,在林木采伐、林地使用报批等方面一律暂停审批,并下发督办函。三是国土绿化稳步推进。完成各类造林xxxxx.x亩,其中,当年人工造林xxxx.x亩, xxxx年因灾受损补植补造xxxx.x亩;完成省级封山育林xxxx.x亩;完成森林抚育及森林抚育经营示范片xxxxxx.x亩;完成省级退化林修复xxxxx.x亩;成功打造Gxxx城东湖堤坝沿湖生态景观林带x.x公里,完成“四旁四边”公路、铁路、河流绿化里程xx.x公里;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镇x个,省级森林村庄xx个。四是生态修复持续发力。今年以来,在验收完成矿区生态修复工程xxxxx亩基础上,对成活率不高的重点地块进行了补植补造,在涉矿乡镇及西山林场完成补植补造面积xxxx亩。此外,投资近xxxx万元对城南片区湿地进行综合治理,通过疏浚河渠、植树种草、退耕还湿等多措并举,达到恢复湿地、涵养水源、休闲观光的良好效果。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县林长制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关怀下,取得了一点成效,但是与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林业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作亮点不多、抓手不多、认识还不够到位,林长制改革呈现出上热下冷现象;

  二是林业发展空间有限。由于我县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有量大,按照国家严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要求,目前全县挖掘造林空间的潜力不大,营造林实施难度增大。

  三是方法不多,林地资源保存压力大。随着xxxx年以来的退耕还林政策到期,上级缺乏后续跟进政策,群众退林返耕意愿迫切,保存耕地上现有林地资源压力较大。

  四是自然保护地管理难度大。我县自然保护地包含东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和x山省级森林公园,面积xx.xx万亩,涉及xx个乡镇,量大面广加之认识程度不高,管理主体多元,管理难度较大。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大力实施五大森林行动,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聚焦森林资源保护利用、乡村绿化、森林碳汇、自然保护地管理等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新一轮林长制改革走深走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县、乡林长办将继续深学细研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x字xx号),学好、用好、宣传好《x省林长制条例》,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层层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落实五大行动,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将继续履行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创新工作举措,抓好深化改革重难点问题和攻关破题。

  三是聚焦五大任务。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实施“增色添美、更新改造、补植抚育、融合调整、扩面增绿”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努力打造木材加工、柳编加工、特色经果林、速生丰产林、苗木花卉等五大产业基地,促进上下游产业链深度融合。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公益林区划调整。加大自然保护地管理力度,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地巡查巡护机制,加强东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x山省级森林公园巡查巡护。积极探索林业碳汇有效路径,抢抓新的发展机遇。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防控森林火灾。切实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制度。

  四是压实林长职责。严格执行《x省林长制条例》,制定林长年度考核办法,建立县对乡、乡对村的林长考核评价体系,将林长考核结果纳入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将林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实施“五大森林行动”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列入问题清单,及时提交相关林长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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