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县委政法委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3篇
关于加强县委政法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调查报告一篇
政法机关要根据政治严格、业务严格、责任严格、纪律严格、作风严格的要求,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负责、廉洁的政法队伍。要加强纪律教育,健全纪律执行机制,以铁纪律带出铁政法队伍。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清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今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政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政法队伍建设的本质要求。党的***以来,中央政法委员会和中央政法机关多次发行文件,从铁规禁令、正风认真纪律到坚定信念、鼓励负责人,从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到公开严格执行公正司法,政法系统提高团队能力,警察素质的组合拳。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局部机关在职人员XX人(核定中央政法专业编制x人,实际上有XX人,其中x人是工作人员,x人已经退出二线,事业编制x人,实际上有事业编制x人),其中局长x人,副局长x人(X1人),主任科员x人,纪检组长x人,副主任科员x人,二线副局长x人有法律本科学历的XX人,有法律专业学历的X人,有其他专业学历的X人,有中专以下学历的X人,其中有律师资格的x人,有公证员资格的x人,有法律援助资格的x人。
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以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学习贯彻xxx精神,牢牢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加强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坚定性和敏锐性。同时,我局结合全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社会要求,加强学习型机构建设,继续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际成果,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机构自身建设,全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人员综合素质二是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理念贯穿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三是创造五型机构,创造五型班级,即学习型、创新型、竞争型、服务型、实际工作型。要求班组成员加强调研,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提高自身素养和理论水平。
(二)加强业务建设。一是加强学习。为了尽快进入新的角色,适应新的职场,要求班级成员加强业务学习,加强新的法律知识学习,与时俱进,适应新体制下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需要。二是体现在工作创新上。我们结合形势任务和自己工作的要求,在团队建设中开展两个一个活动。也就是说,每个员工都要准备法律课,研究行政执法部门的实用法律知识。努力使所有员工成为具有法律知识、协调能力、综合分析、创新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三是加强新媒体时代与人民的沟通能力。党的***以来,全国政法机关抓住法定责任履行,抓住新媒体时代社会交流能力提高,积极适应媒体结构的深入调整和舆论生态的重大变化,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实际推进政法微博建设,利用新媒体公开提高公信基于此,我局多次派干部参加网络知识业务学习,开设新华区司法局行政网,由负责人负责。
(3)加强作风建设。班级风格的建设直接影响局部机构的形象。局班领导多次访问社区和村庄,征求基层领导意见和建议,发行征求意见表,认真征求各级领导和全区许多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改善工作风格,提高工作效率,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另外,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防腐体系,进一步加强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政意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风险点自我调查和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机制。实行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免责、重要项目安排、大量资金使用)要求,在思想风格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发扬实事求是的风格,确立权利为民谋的宗旨。
三、解决问题的主要思路。
关于如何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团队素质,将司法行政团队建设成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团队,更好地承担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责任,我局决定主要抓住以下几点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持政治建设警察,保持思想教育的经常性、系统性、目的性和有效性是强化团队建设的基础。针对干部队伍思想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有效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者、团结人员、激励人员的作用,充分调动干部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治思想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二)加强业务素质培训。教育训练是提高政法团队素质的重要环节,深化学习型机构建立活动,有机结合法律知识、法律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训练,培养知识复合型干部队伍。
(3)加强组织制度管理。一是健全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竞争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二是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在本单位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监督检测方法,形成自觉遵守和监督检测的强大合力,形成自觉制度约束意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
(四)加强辅导班的建设。这是团队建设的关键环节,只有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各个方面发挥模范作用,才能带出好的团队,取得好的业绩。首先,我们应该纠正我们的位置。我们应该以市政局为主,要求市政局在服务区委员会和区政府中心的工作过程中实施。其次,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作用。我们应该研究如何在新时期为政府服务第一,如何为当地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律环境。三是加强辅导班本身建设,培养辅导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有所作为、敢为人先的勇气和时代精神。
四、明年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公调对接机制,进行人民调停员培训。
二是继续深化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效果,安心稳定身体。
三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国学普法宣传工作。以国学普法为载体,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八进活动,进一步探索法八进的新形式、新内容。
四是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垄断面,使法律援助渠道顺利。严格公证处内部管理,严格办理证书手续。
关于加强县委政法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调查报告2篇
如何加强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委员会机关领导、管理和协调政法、综合治疗、维持稳定工作的作用,是当前县委政法委员会建设工作需要研究解决的基本重要课题。本人结合XX实际,谈几点意见与大家讨论。
一、XX县委政法委建设的基本情况。
XX委政法委成立于XX年,现实有干部职工XX人。其中书记x名由县委常务委员会担任,副部级专职副书记x名,兼职副书记XX名,均为实职正科级研究生学历XX人,大学本科学历XX人,大学学历XX人,中学学历XX人,高中学历XX人,平均年龄XX岁。
XX委政法委成立以来,积极发挥政法工作参谋助理作用,在县委、县政府精准领导下、上级政法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政法团队建设,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理,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充分发挥领导、管理政法工作职能作用,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正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主要做了六项工作:
(一)着力构建维护稳定的工作结构。紧紧抓住维护稳定工作,宏观统一安排维护稳定工作,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及时研究部署工作,推进安全建设。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联系沟通,统一行动,紧密配合,提高政法部门协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稳定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政法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政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保障。建立和推进稳定领导责任制,促进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各部门共同管理、共同参与的稳定工作结构。
(2)大力提升政法团队整体素质。近年来,坚持不懈组织政法部门开展学习党的理论、渠道、方针政策。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政法干部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一系列活动,着力提高政法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政法干警执法行为,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教育活动。始终坚持三至上,努力四心,有效解决政法干部法律不依赖、执法不严格、事件不公平、浪费法律等问题,提高全体干部的综合素质。及时组织政法、综治干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政法干部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
(三)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从强化执法纪律监督开始,逐步改善政法部门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的制度体系和团队管理体系建设,制定了《中国共产党XX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和《XX政法系统案件评价检查制度》,每年开展二次执法大检查活动,促进政法部门严格依法办案、公正文明执法。针对大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特别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人民大众的利益。推进政法部门健全规范执法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执行执法公开、执法责任和错误追究制度,促进政法部门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理顺社会监管机制,精准引导群众监管、舆情监管,营造有利于公正执法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根据社会治安形势情况,适时组织严厉打击整治斗争,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行业特点,落实严格管理责任制和监督制度,确保不发生大事故。建立基层治安防范组织,创新群防群治模式,构建基层治安防范网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部门、单位责任,加强社会管理,将社会成员全部纳入部门等组织管理。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查机制,加强调查队伍建设,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动员各方参与社会治安工作,构建一体化的社会治安控制体系。
(五)建立健全政法工作机制。坚持宏观科学统一政法工作,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健全完善政法委员会会制度,对全县政法工作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困难事件进行集体研究安排,有力推进各项工作执行政法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政法干部管理机制,同时建立政法工作协调保障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政法综合工作,保障政法综合经费,提高政法综合部门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提高政法干部待遇
二、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虽然政法委员会建设得到了强有力的加强,但职责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充分发挥了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但要进一步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改名为社会管理综合管理委员会后,工作领域更加广泛,工作任务更加重要,现有人员、工作机构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工作需求,主要表现在人员、经费、设施、制度等方面。
(1)机构设置不统一,编制、人员不足。政法委员会的体制、编制及其内部设置机构的设置和水平,相关政法部门和省级编制部门共同制定执行,由当地自行决定,各地装修机构的设置不统一,名称不统一,水平不统一。同时,县委政法委承担的任务很重。
巨,但编制相对不足,人员缺少。目前县委政法委有XX人,却有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610办、油区办、见义勇为协会六个单位合署办公,还有执法监督室等内设机构。“小马拉大车”的现状导致工作力量分散,有些工作处于应付被动,难以适应繁重的工作需要,从而使得有些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高,影响了政法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创造力和政法委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业务经费紧缺,基础设施簿弱,待遇相对偏低。县委政法委与综治办等六个单位合署办公,一套人马几块牌子,属党委综合部门,既无办案收费权力,也无罚没资格,办公业务经费来源主要靠县财政拨付。由于经费紧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基础设施方面,县委政法委虽说是整个政法机关的中枢,一般都是与县委在同一场所办公,没有独立的办公楼,而且政法委的交通、通讯、办公设施在政法各部门中也是最差的。待遇方面,在工资改革中,政法委干部享受的政法津贴被取消,造成政法委系统的干部与其他政法部门原本相当的工资收入被拉开了档次,使政法委干部职工的工资普遍低于政法各部门同职级干警的工资,极大地挫伤了政法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人员结构不合理,难以适应形势需要。一是人员结构不合理,“官多兵少”。由于受编制的制约,XX政法委工作人员中,领导职数多,一般工作人员少,科级以上干部有X人,科员仅有X人。二是干部交流困难,人员更新缓慢。政法委难进难出,干部交流渠道不畅,新鲜血液无法及时补充。有X名科级干部在政法委工作已超过X年,最长的达XX年;有X名任职时间超过XX年,最短的也有XX年之久。因此,经常造成工作被动,工作效率低,导致许多政法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高。加上政法委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除了要履行县委政法委原有的领导、管理政法部门的职能外,还要承担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等方面的大量具体事务,现行的人员结构和素质已经难以适应繁重的工作需要。
(四)干部协管难履行,政法委权威不高。一是当前县委政法委只是在县委确定人选后才去协助组织部门去考察政法干部,而实质性的“协管干部”,并没有真正按《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文件精神去落实。二是目前县委政法委更多的是履行知晓权,难以充分履行协管的权力,没有真正确立对政法部门科级干部任用报批备案制度。县委政法委有协管干部的职能,但是对协管的范围、程序、方式没有统一规定,没有具体的操作程序,具体怎么协管、权限到底有多大不明确。三是由于体制上的障碍,县委政法委在履行加强队伍建设这一“重要责任”时往往“力不从心”。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在级别待遇上与政法委书记相同都是副县级,行政级别的无差距,造成党委政法委协管乏力。
(五)缺乏制度保障,整体效能难发挥。一是尽管县委政法委的职能职责、工作思路和工作原则已经明确,履行职能具有一定的依据。但是,政法委究竟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领导管理政法工作,实际上还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保障。二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县委政法委的职能开始呈现出复合化、多元化的趋势,除了要履行县委政法委原有的领导、管理政法部门的职能外,普遍要承担维护稳定、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多项工作任务。由于县委政法委自身领导管理水平、工作制度机制、力量整合等方面的欠缺,在社会矛盾凸显、刑事犯罪多发的特殊时期,要取得更大工作成效难度增大,加上政法委机关干部的思想观念、理论水平、开拓精神等方面的差异,也影响着整体效能的充分发挥。
(六)执法监督难开展,淡化了监管作用。一是县委政法委编制和人员配备数量过少,内设机构不健全,不能形成专门机构管理和专职人员负责,而对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往往是体现在具体的案件上。就算有执法监督机构,但专业人员较少,专业性不强,法学理论水平明显落后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司法实践经验相对不足,导致县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显得力量薄弱,深度不足,影响不大。二是县委政法委在监督当中,多数是过问过问和督促督促,不能从案件的受理到结案后形成一套工作规范。有始无终,抓而不实,削弱了监督的作用。同时,也由于县委政法委没有一定的处理权限,只有建议权,所以县委政法委在监督中,费力不讨好,不愿去深挖细究,从而淡化了监督管理的作用。
三、加强和改进县委政法委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在工作日益繁重的情况下,作为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的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应当具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权力和地位,使其在履行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应赋予政法委相应的职能和手段,包括必要的管人管事的权力以及物质保障能力。一是建议按照中央意见,由省级党委或政法委统一制定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协管干部的有关政策和具体办法,使县委政法委全方位参与对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推荐、考察、选任、管理和监督。重点是县委组织部门支持政法委切实履行好协管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能,对县委政法委协助管理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按照干管权限,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上一级政法部门和同级政法委,共同考察提出任免意见。根据政法部门工作需要及干部状况,政法委也可直接向组织部或有关部门提出任免、调动的建议。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名单,在报县委组织部的同时,抄报同级政法委和上一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考核县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应听取县委政法委的意见。二是建立健全轮岗交流机制,实行政法委机关与政法部门干部相互交叉挂职锻炼,提高机关人员素质,使政法委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优化,切实把中央关于政法委要加强队伍建设和班子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规定落到实处,不断树立党委政法委的权威。
(二)提高干部待遇。在当前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下,政法委系统的工作人员与其他政法部门干警一样,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特别是在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及影响较大的案件中,政法委干部都是冲在第一线,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既是宣传者,又是实施者,而且政法委要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全县的政法工作、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工作压力与其他政法部门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以说,政法委系统的干部队伍都是工作最忙、最累、最苦、最紧张的群体之一,所以应该有与之相适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建议制定统一的工资、津贴、福利标准,恢复原来“比照享受公安待遇”,或者参照其他政法部门享受干警同等待遇。
(三)加强经费保障。经费保障是政法委机关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条件,没有足够的办公业务经费,对开展工作必将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对县委政法委的经费保障工作应引起各级高度重视。要根据政法委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落实经费标准,增加县委政法委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公设施、技术装备和车辆、通讯条件,更好地适应政法工作的需要,并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将综治维稳、禁毒、防范和治理邪教问题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分级负担,按时足额拨付,确保政法委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理顺机构设置。一是大力推进政法委系统的机构改革,规范政法委机关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统一内设机构的名称和级别,增加人员编制数量,提高政工部门建制级别,根据当前县委政法委担负的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任务日益繁重的实际情况,加强县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力量,配备必要数量的机关干部,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改革政法系统党组织,建议组建政法系统党委,让县委政法委在领导、管理、监督、协调政法工作方面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把管人与管事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目前政法系统内各政法部门的党组织设置既有党委,又有党总支、党支部,而县委政法委却只设立党支部。让一个党支部去领导党委(党组),存在逻辑上的混乱,也严重违背了组织原则。建立政法系统党委,既可以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应承担的职责分工,也可以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协助组织部门实施对政法部门的有效管理,又能坚持党管司法机关的原则,强化党内司法监督力度,弥补当前司法监督乏力的问题。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一套切合实际和行之有效的能够规范县级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从组织领导、责任权力、监督约束、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公正合理、操作性强的政法委工作制度规范。从制度建设入手,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创新,严格规范各部门、岗位责任,明确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机关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认真落实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重大事项议决制度等工作制度,根据县委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这一集体领导有效载体,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切实做到组织不越位,支持不干预,指导不包办,监督不手软。
(六)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办案,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预防和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确保司法公正是县委政法委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机构,并赋予相应的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监督。研究制定加强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明确执法监督的内容和重点;在目前编制难落实的情况下,抽调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和司法、执法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充实到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监督工作人员法律实务能力和执法监督的水平,通过对执法行为和影响较大的案件的监督,确保司法机关公正执法,从源头上防范错案的发生,并通过强化监督,规范和制约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杜绝执法犯法、徇私舞弊的现象。同时把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职能与干部管理职能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工作与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严格奖惩。
关于加强县委政法委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3篇
为进一步推动乡村综治中心建设,夯实平安建设基础。10月13日,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苑正茂带队深入到古城镇、西城镇、西建乡、向华乡、古北乡调研指导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
据了解,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我县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整合现有资源、人员、设施,县乡村三级全部成立综治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综治服务。各乡镇按照“标准化建设、网格化管理、信息化运行”的模式,充分发挥自身综治基础优势,从硬件提档、制度上墙、资料完善、人员配备方面入手,快节奏、高标准推进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
在乡镇综治中心,调研组详细了解标准化建设情况,认真查看群众来访接待、矛盾纠纷调处、治安监控、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情况,对各乡镇高标准、高质量、规范化建设乡村综治中心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充分认识综治中心建设的必要性,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实施,保证综治中心建成后规范可用,真正服务当地百姓;二是要进一步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平安建设根基,推动平安建设工作水平持续提升;三是要进一步抓紧抓实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落实运行机制,规范接访流程,加强队伍管理,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四是要紧盯综治和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努力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调研乡镇纷纷表示,一定按照市、县政法委要求,加快完成综治中心建设,全力打造硬件完善、软件规范、特色鲜明、作用突出的基层社会治理综治中心,真正让乡村综治中心发挥出调解矛盾、化解纠纷、法律援助等服务民生的基础性作用,让“有困难找中心”、“有问题来中心”成为百姓的第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