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调研报告矛盾纠纷调研报告
工作总结报告主要是侧重员工日常工作总结报告,如出差、检查等。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调研报告矛盾纠纷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健全坚强过硬的领导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社会参与、多元化解、法治保障”工作原则,出台《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将人民调解纳入深化平安XX建设总体部署。建立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及分管**工作的副县长作为召集人的****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第一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本辖区、本系统突出矛盾问题。
二、健全长效管用的推进机制。建立纵向贯通、横向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网络,针对形势和任务,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调整扩充至XX家,涵盖了政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加强乡镇街道**室建设,配齐配强分管稳定的领导。强化**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职能,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落实书记议稳制度,定期听取各单位“一把手”**稳定述职,将**稳定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县委和县政府督查室、纪委、政法委、**办联合督查机制,加强动态督查和专项督查。同时,建立**稳定工作目标管理体系,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健全关口前移的防范机制。进一步落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面掌握辖区内家庭矛盾、邻里关系、经济往来、土地资源权属、征地拆迁等容易引发各类案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今年来全县开展全面排查3次、专项排查3次,摸排矛盾纠纷400余件。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做到重大政策出台必评估、重大项目启动必评估、重点工程建设必评估,近年来共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400余件。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交办督办、处置反馈等工作,有效处置涉稳情报信息60余条,协调处理重大不稳定矛盾隐患70余起。
四、健全协调联动的调处机制。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分流指派工作,对受理或者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资源,综合运用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手段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近三年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35000余件,调处成功34000余件,成功率97%以上。加强重大疑难矛盾化解,深入推进房地产、非法集资、民工工资、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化解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58起,涉及农民工2000余人、资金3500余万元,建筑领域**同期下降80%、农民工工资**事件同期下降70%。
五、健全多位一体的保障机制。制定《关于开展“星级村”创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配齐村(社区)综治(**)专干XXX名。按照政治素质好、业务技能精、群众威信高的目标,建立专兼结合的调解工作队伍,目前全县已建立人民调解组织367个,共有调解员1690人。加强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在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建设领域、物业管理、农村土地流转等11个矛盾纠纷突出的重点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调解队伍培训,以学习“老马工作法”万人大培训和“人民调解能手大练兵”活动为契机,通过集中培训、经验交流、案件指导、司法确认等方式,对广大调解员进行培训指导,全面提升调解队伍的理论水平、工作技能和实战经验。建立综治**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每年预算一定的**稳定专项经费,对部分**稳定重点社区给予补贴,根据案件性质、难易程度,对人民调解员分类落实案件补贴。
一、矛调工作的现状和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
(一)矛调工作现状
20_年1月至20_年9月横水镇综治中心共计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2件。其中,山林、土地、物权保护纠纷14件,劳务合同、经济合同、民间借贷纠纷54件,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婚姻家庭纠纷14件。
(二)矛盾纠纷主要类型
涉及矛盾纠纷最多,对基层全局影响最大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资源权属类。主要是农村土地、林业、矿业等各类资源性权属纷争,以及进行各类建设引发的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的矛盾纠纷等。
二是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类。这类纠纷主要为婚姻家庭、宅基地、邻里纠纷等类型,多数是由日常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引发的,经过各级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大多数化解在基层,但如果化解不及时,极易造成家庭、宗族纠纷,甚至引发群体性乃至暴力事件。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类。个别老信访户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或答复不满意、不及时而持续信访,甚至越级上访,以及有少数人想通过上访获取个人利益而无理闹访、缠访等。
二、当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级调解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目前,虽然各村都有调委会,但成员基本上都是村委会干部兼职,他们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往往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调解工作中,同时,调解员是义务调解,费时费力还不讨好,有时还会受到当事人的谩骂,存在畏难情绪;其次是大多数调解员整体素质不高,在处理实际问题时方法不当,个别调解员态度还不够好,加之政策把握不到位,导致矛盾纠纷难以得到有效及时化解。
二是部分群众素质有待提高。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日益完善,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所提高,但是还是有不少群众对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有的甚至“断章取义”,片面强调法律法规中有利于自己的一面,不能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三是部门沟通协调程度不够。综治、信访、司法、国土、安监、林站、公安等社会治安综治成员单位之间,职责不够明确,沟通和配合不足,难以形成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合力,漏查、漏报和协调迟缓而贻误最佳调处时机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调解工作缺乏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在农村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调处解决方式比较简单,凭经验,靠老办法,加之受村干部个人意志和素质影响较大,容易造成当事人不满;少数镇村干部受“稳定压倒一切”的影响,在疏导调处纠纷过程中求快求安,不考虑以后的工作,会采取有悖于政策和原则的资金协调办法,出钱“买”维稳,给了群众“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导向,从而导致矛盾激化、升级,甚至上交。
三、做好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调解队伍的素质
一是把好“进入关”。让村民们选举文化水平高、懂法律、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发掘农村“五老”等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加入调解队伍,充分发挥好村第一书记、名誉村书记、名誉村主任模范带头作用。二是要把好“培训关”。要拟定培训计划,结合“法律明白人”工程,落实培训任务并达到培训效果,使每个调解员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原则、要求,掌握相关的调解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三是要把好“管理关”。及时了解村级调解工作的质和量,总结经验、整改不足。强化激励导向,积极向上级争取“以奖代补”政策,提高调解员积极性。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健全以镇村为主体的普法教育网络,通过开展定期法律咨询、普法讲座、送法进村到社区等活动,以及灵活运用涉法涉诉信访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无理不能违法上访,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的观念,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使广大农民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二是认真落实村民组织法。切实推行民主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大力推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提高公开的透明度,同时,要加强村规民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村务行为的规范化。三是建立农村法律援助制度。要发动广大法律工作者面向农村,为农民提供适时的法律援助。
(三)发挥“邱联钧调解工作室”品牌效应
目前,“邱联钧调解工作室”在群众有一定的知名度,群众有矛盾纠纷乐于找邱联钧,要发掘更多邱联钧式的调解员,为邱联钧式的调解员提供更好的工作场所、更强工作保障。一是要继续做好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建设,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场所和服务。二是要明确激励机制,明确“以奖代补”政策,提高工作待遇,条件成熟的可以推向市场,实现市场化、职业化。
一、济源基层矛盾纠纷的新变化、新特点
(一)宏观政策导向变化,使调解在矛盾化解中作用更加突出。一是越来越多原信访案件转向了更彻底的调解范畴。二是群众对党员干部、调解员的信任度不断提升。三是一些原来只能靠法律诉讼途径强制解决的矛盾纠纷有了依靠政策去调解的更大空间。
(二)经济社会加快速变迁,导致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化、化解的难度加大。一是矛盾纠纷的类型更加多样化、性质更加专业化。二是矛盾纠纷的主体更加多元化。三是矛盾纠纷的化解难度持续加大。
(三)矛盾纠纷的区域性差异加大、行业性特色突出,促使化解更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山区镇矛盾纠纷的高发期多集中在农忙时节、上级检查等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段。平原镇以劳资纠纷,宅基地纠纷,邻里纠纷等为主,矛盾纠纷的突发性、随时性、群体性特征明显。街道办事处矛盾专业性、行业性特征更为明显。
二、济源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亮点经验
(一)“三调联动”,让三种类型的调解实现了各展所长、优势互补。探索建立了“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能把法、理、情有机融合优势,有效破解了矛盾化解过程中“法律约束刚性但没有弹性空间”“政策侧重利益平衡但缺乏硬约束”的不足,将三者有机结合成一个常态化实体、固定化平台、专业化团队。
(二)“警调对接”,让更多矛盾纠纷在发生现场得到了及时、有效化解。整合社区民警、社区辅警等村居警务力量,将全市232名社区民警纳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队伍进行管理,同等享受案宗补贴待遇,提升了基层民警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积极性。一年来,共化解矛盾纠纷4000余起,今年前8个月警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占总量的46.2%,成功率达100%。
(三)“诉调对接”,有效缓解了司法诉讼的压力。探索建立了人民调解参与诉前调解的工作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一年来,共参与诉前纠纷调解3000余件,同期民事诉讼立案数量下降达9%,有效缓解了司法诉讼压力。
(四)“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组建,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中“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去干”。组建了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纠纷、环境保护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12个市级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去年以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700余件,极大提升了疑难类矛盾纠纷的化解成功率。
(五)流动着的“老崔调解车”实现了“变上访为下访”。司法局和大峪镇以“老崔调解车”为载体,打造出了流动服务平台。目前,“老崔调解车”年处理矛盾纠纷200余起,济源年信访量下降近30%。
(六)居(社)“和事佬”、街道“矛调庭”北海品牌,压实了矛盾就地化解责任制。北海街道创新设立“一庭三组”,即矛盾诊断调解庭、矛盾调解专业组、观察员组、档案文书组,以模拟法庭形式运行,使疑难问题能够药到病除。
(七)“道德积分管理”制度,让德治的软约束有了可考量的硬标准。轵城镇以“道德积分储蓄站”为载体,以“孝、善、信、勤、俭、美”为积分内容,以户为单位积分,群众根据积分可到合作商户(银行)兑换礼品逐步建立起了较为系统的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坡头镇白道河村将每个道德积分兑换成0.5元,极大地提升了德治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调研发现,一方面,调解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另一方面,矛盾纠纷出现的新特点对调解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要求越来越高,而我们当前的调解工作在队伍建设、机制规范等方面都存在很多不足,亟待加强。
一是以预防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调研发现,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个环节预防,虽然在认识上都很重视,但在实践中往往流于形式。比如,矛盾纠纷排查很多都变成了“层层填表格”的被动应付;“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受经费、责任心、知晓度等因素影响,发挥的作用受到了限制。因此,在预防环节,需进一步建立“督导机制落到实处”的有效手段,确保最大程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力量的作用。调研发现,化解矛盾纠纷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但村(居)级调委会存在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把矛盾纠纷化解的重心落实到镇(街道)、村(居、社区),抓好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尽快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建立社会化招聘、职业化运作、专业化服务、契约化管理的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尽快作为一种职业出现。
四是规范机制建强“市级矛调中枢”。一些被上交到市级层面的矛盾纠纷,往往通过联席会、研判会等进行处理,实践中,这种联调联动机制往往变成了情况通报会、责任分解会。因此,建议在市级层面,要逐步建立健全疑难类矛盾纠纷调处的“常设平台”“专业团队”“规范机制”,变“通报、转办”为“研判、拍板”。
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调研报告矛盾纠纷调研报告
今年来,XXX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辖区历史遗留问题多、社会转型矛盾凸显实际,通过健全五大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健全坚强过硬的领导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社会参与、多元化解、法治保障”工作原则,出台《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将人民调解纳入深化平安XX建设总体部署。建立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及分管**工作的副县长作为召集人的****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第一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本辖区、本系统突出矛盾问题。
二、健全长效管用的推进机制。建立纵向贯通、横向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网络,针对形势和任务,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调整扩充至XX家,涵盖了政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加强乡镇街道**室建设,配齐配强分管稳定的领导。强化**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职能,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落实书记议稳制度,定期听取各单位“一把手”**稳定述职,将**稳定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县委和县政府督查室、纪委、政法委、**办联合督查机制,加强动态督查和专项督查。同时,建立**稳定工作目标管理体系,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健全关口前移的防范机制。进一步落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面掌握辖区内家庭矛盾、邻里关系、经济往来、土地资源权属、征地拆迁等容易引发各类案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今年来全县开展全面排查3次、专项排查3次,摸排矛盾纠纷400余件。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做到重大政策出台必评估、重大项目启动必评估、重点工程建设必评估,近年来共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400余件。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交办督办、处置反馈等工作,有效处置涉稳情报信息60余条,协调处理重大不稳定矛盾隐患70余起。
四、健全协调联动的调处机制。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分流指派工作,对受理或者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资源,综合运用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手段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近三年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35000余件,调处成功34000余件,成功率97%以上。加强重大疑难矛盾化解,深入推进房地产、非法集资、民工工资、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化解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58起,涉及农民工2000余人、资金3500余万元,建筑领域**同期下降80%、农民工工资**事件同期下降70%。
五、健全多位一体的保障机制。制定《关于开展“星级村”创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配齐村(社区)综治(**)专干XXX名。按照政治素质好、业务技能精、群众威信高的目标,建立专兼结合的调解工作队伍,目前全县已建立人民调解组织367个,共有调解员1690人。加强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在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建设领域、物业管理、农村土地流转等11个矛盾纠纷突出的重点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调解队伍培训,以学习“老马工作法”万人大培训和“人民调解能手大练兵”活动为契机,通过集中培训、经验交流、案件指导、司法确认等方式,对广大调解员进行培训指导,全面提升调解队伍的理论水平、工作技能和实战经验。建立综治**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每年预算一定的**稳定专项经费,对部分**稳定重点社区给予补贴,根据案件性质、难易程度,对人民调解员分类落实案件补贴。
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调研报告矛盾纠纷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横水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主题教育总目标,坚持把调查研究贯彻始终,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 我结合自己在横水任职政法委员工作的特点和实际, 对如何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了工作中矛盾纠纷类型和来源, 查找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分析认真梳理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以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更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 推进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矛调工作的现状和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
(一)矛调工作现状
20_年1月至20_年9月横水镇综治中心共计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2件。其中,山林、土地、物权保护纠纷14件,劳务合同、经济合同、民间借贷纠纷54件,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婚姻家庭纠纷14件。
(二)矛盾纠纷主要类型
涉及矛盾纠纷最多,对基层全局影响最大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资源权属类。主要是农村土地、林业、矿业等各类资源性权属纷争,以及进行各类建设引发的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的矛盾纠纷等。
二是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类。这类纠纷主要为婚姻家庭、宅基地、邻里纠纷等类型,多数是由日常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引发的,经过各级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大多数化解在基层,但如果化解不及时,极易造成家庭、宗族纠纷,甚至引发群体性乃至暴力事件。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类。个别老信访户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或答复不满意、不及时而持续信访,甚至越级上访,以及有少数人想通过上访获取个人利益而无理闹访、缠访等。
二、当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级调解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目前,虽然各村都有调委会,但成员基本上都是村委会干部兼职,他们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往往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调解工作中,同时,调解员是义务调解,费时费力还不讨好,有时还会受到当事人的谩骂,存在畏难情绪;其次是大多数调解员整体素质不高,在处理实际问题时方法不当,个别调解员态度还不够好,加之政策把握不到位,导致矛盾纠纷难以得到有效及时化解。
二是部分群众素质有待提高。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日益完善,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所提高,但是还是有不少群众对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有的甚至“断章取义”,片面强调法律法规中有利于自己的一面,不能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三是部门沟通协调程度不够。综治、信访、司法、国土、安监、林站、公安等社会治安综治成员单位之间,职责不够明确,沟通和配合不足,难以形成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合力,漏查、漏报和协调迟缓而贻误最佳调处时机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调解工作缺乏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在农村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调处解决方式比较简单,凭经验,靠老办法,加之受村干部个人意志和素质影响较大,容易造成当事人不满;少数镇村干部受“稳定压倒一切”的影响,在疏导调处纠纷过程中求快求安,不考虑以后的工作,会采取有悖于政策和原则的资金协调办法,出钱“买”维稳,给了群众“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导向,从而导致矛盾激化、升级,甚至上交。
三、做好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调解队伍的素质
一是把好“进入关”。让村民们选举文化水平高、懂法律、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发掘农村“五老”等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加入调解队伍,充分发挥好村第一书记、名誉村书记、名誉村主任模范带头作用。二是要把好“培训关”。要拟定培训计划,结合“法律明白人”工程,落实培训任务并达到培训效果,使每个调解员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原则、要求,掌握相关的调解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三是要把好“管理关”。及时了解村级调解工作的质和量,总结经验、整改不足。强化激励导向,积极向上级争取“以奖代补”政策,提高调解员积极性。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健全以镇村为主体的普法教育网络,通过开展定期法律咨询、普法讲座、送法进村到社区等活动,以及灵活运用涉法涉诉信访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无理不能违法上访,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的观念,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使广大农民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二是认真落实村民组织法。切实推行民主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大力推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提高公开的透明度,同时,要加强村规民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村务行为的规范化。三是建立农村法律援助制度。要发动广大法律工作者面向农村,为农民提供适时的法律援助。
(三)发挥“邱联钧调解工作室”品牌效应
目前,“邱联钧调解工作室”在群众有一定的知名度,群众有矛盾纠纷乐于找邱联钧,要发掘更多邱联钧式的调解员,为邱联钧式的调解员提供更好的工作场所、更强工作保障。一是要继续做好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建设,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场所和服务。二是要明确激励机制,明确“以奖代补”政策,提高工作待遇,条件成熟的可以推向市场,实现市场化、职业化。
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调研报告矛盾纠纷调研报告
关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调研报告为深入了解济源基层矛盾)纠纷特点、化解成效、存在问题,我们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一、济源基层矛盾纠纷的新变化、新特点
(一)宏观政策导向变化,使调解在矛盾化解中作用更加突出。一是越来越多原信访案件转向了更彻底的调解范畴。二是群众对党员干部、调解员的信任度不断提升。三是一些原来只能靠法律诉讼途径强制解决的矛盾纠纷有了依靠政策去调解的更大空间。
(二)经济社会加快速变迁,导致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化、化解的难度加大。一是矛盾纠纷的类型更加多样化、性质更加专业化。二是矛盾纠纷的主体更加多元化。三是矛盾纠纷的化解难度持续加大。
(三)矛盾纠纷的区域性差异加大、行业性特色突出,促使化解更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山区镇矛盾纠纷的高发期多集中在农忙时节、上级检查等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段。平原镇以劳资纠纷,宅基地纠纷,邻里纠纷等为主,矛盾纠纷的突发性、随时性、群体性特征明显。街道办事处矛盾专业性、行业性特征更为明显。
二、济源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亮点经验
(一)“三调联动”,让三种类型的调解实现了各展所长、优势互补。探索建立了“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能把法、理、情有机融合优势,有效破解了矛盾化解过程中“法律约束刚性但没有弹性空间”“政策侧重利益平衡但缺乏硬约束”的不足,将三者有机结合成一个常态化实体、固定化平台、专业化团队。
(二)“警调对接”,让更多矛盾纠纷在发生现场得到了及时、有效化解。整合社区民警、社区辅警等村居警务力量,将全市232名社区民警纳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队伍进行管理,同等享受案宗补贴待遇,提升了基层民警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积极性。一年来,共化解矛盾纠纷4000余起,今年前8个月警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占总量的46.2%,成功率达100%。
(三)“诉调对接”,有效缓解了司法诉讼的压力。探索建立了人民调解参与诉前调解的工作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一年来,共参与诉前纠纷调解3000余件,同期民事诉讼立案数量下降达9%,有效缓解了司法诉讼压力。
(四)“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组建,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中“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去干”。组建了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纠纷、环境保护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12个市级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去年以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700余件,极大提升了疑难类矛盾纠纷的化解成功率。
(五)流动着的“老崔调解车”实现了“变上访为下访”。司法局和大峪镇以“老崔调解车”为载体,打造出了流动服务平台。目前,“老崔调解车”年处理矛盾纠纷200余起,济源年信访量下降近30%。
(六)居(社)“和事佬”、街道“矛调庭”北海品牌,压实了矛盾就地化解责任制。北海街道创新设立“一庭三组”,即矛盾诊断调解庭、矛盾调解专业组、观察员组、档案文书组,以模拟法庭形式运行,使疑难问题能够药到病除。
(七)“道德积分管理”制度,让德治的软约束有了可考量的硬标准。轵城镇以“道德积分储蓄站”为载体,以“孝、善、信、勤、俭、美”为积分内容,以户为单位积分,群众根据积分可到合作商户(银行)兑换礼品逐步建立起了较为系统的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坡头镇白道河村将每个道德积分兑换成0.5元,极大地提升了德治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调研发现,一方面,调解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另一方面,矛盾纠纷出现的新特点对调解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要求越来越高,而我们当前的调解工作在队伍建设、机制规范等方面都存在很多不足,亟待加强。
一是以预防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调研发现,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个环节预防,虽然在认识上都很重视,但在实践中往往流于形式。比如,矛盾纠纷排查很多都变成了“层层填表格”的被动应付;“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受经费、责任心、知晓度等因素影响,发挥的作用受到了限制。因此,在预防环节,需进一步建立“督导机制落到实处”的有效手段,确保最大程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力量的作用。调研发现,化解矛盾纠纷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但村(居)级调委会存在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把矛盾纠纷化解的重心落实到镇(街道)、村(居、社区),抓好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尽快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建立社会化招聘、职业化运作、专业化服务、契约化管理的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尽快作为一种职业出现。
四是规范机制建强“市级矛调中枢”。一些被上交到市级层面的矛盾纠纷,往往通过联席会、研判会等进行处理,实践中,这种联调联动机制往往变成了情况通报会、责任分解会。因此,建议在市级层面,要逐步建立健全疑难类矛盾纠纷调处的“常设平台”“专业团队”“规范机制”,变“通报、转办”为“研判、拍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