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局扫黑除恶调研报告
卫计局扫黑除恶调研报告
******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要“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党和政府审时度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黑恶势力在不同时代、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为此,必须要精准分析、因时制宜。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人身安全、公共秩序、个人权利的诉求日益明显,黑恶势力作为平安社会的毒瘤,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秩序。同时,涉黑“保护伞”的出现助长了黑恶风气,更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基于此,《通知》将这次专项斗争提到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治理、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向黑恶势力“开刀”的勇气和决心。同时,在实际运行中也利于在社会上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更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
本文将从当前黑恶势力所呈现的新特征,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当前黑恶势力的新特征
(一)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践踏民主法制,激化人民群众与基层政权的矛盾。在部分农村、城市基层,一些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等手段,逼迫、引诱国家党政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其组织的非法活动或者为其提供政治庇护和帮助,更有甚者利用组织的财力和势力进行形象包装,骗取政治资本,捞取政治光环,直接进入基层政权。
(二)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变化,黑恶势力已从传统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向物流、交通,再到非法高利贷放贷平台等领域。
(三)黑恶势力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1、黑恶势力从明显的暴力特征转向“软暴力”。早期的黑恶势力,具有明显暴力特征的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等是其最基本的犯罪形式,但从近几年盛行的校园贷、现金贷、等网络贷款平台引发的一系列追讨债务的案例来看,有的是由黑恶势力操控,进行“软暴力”催债,如言语恐吓、跟踪骚扰等,他们对违约的借款人采用在学校闹事、电话骚扰亲友等方式给借款人施加精神压力,迫使借款人还钱,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危害。
2、黑恶势力已经从帮派化向公司化、企业化等表象合法的形式转变。如我院1月23日宣判的娄某、冯某等十人涉恶系列案件,被告人娄某、冯某、王某、刘某、彭某、孙某、张某、王某、邢某、于某等人为获得非法经济利益,自20_年以来,经常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以娄某垚为首要分子,冯某、王某、刘某、彭某、孙某、张某、王某、邢某、于某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多次实施违法犯罪,通过向他人发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息、“好处费”、“实地考察费”和“违约金”等方式非法获得经济利益。为实现这一目的,上述被告人通过暴力讨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拿硬要、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等方式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被害人无家可归,甚至被逼无奈服用农药自杀,严重危害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严重破坏辖区内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3、黑恶势力的组织头目转向“幕后”。一些黑老大和涉黑组织不再直接实施暴力犯罪,有的临时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流动人员作案。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需要具备的四大特征之一就是组织特征,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具备组织特征,要看该犯罪组织是否“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因此实践中,一些黑恶势力被抓获后,往往以实施犯罪的并不是组织成员来否认组织机构的稳定性,进一步逃脱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二、关于黑恶势力犯罪的情况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_〕1号)(以下简称《意见》)第14条的规定,“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三个基本特征:
(一)组织特征: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且纠集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并且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实践中,通常聚合随机,组织松散。
(二)行为特征:主要表现在以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三)危害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虽未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程度,但也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恶势力”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组织的相对固定性、行为的多次违法性、危害的社会影响性以及发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雏形”性。
根据本院历年审理刑事案件情况,以下几类案件易转为恶势力组织犯罪。
1.寻衅滋事性质的恶性犯罪事件,易转化为恶势力组织犯罪。在本院审理的恶性犯罪案件中,发现寻衅滋事案件较容易转化为恶势力犯罪。如多人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的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在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或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严重扰乱和破坏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此类危害性大,突发性和不可控制性高。
2.聚众斗殴等团伙性犯罪频繁发生,性质恶劣。
本院审理的多数聚众斗殴案件,犯罪手段凶残,影响恶劣。此类犯罪参与人数多,规模大,有时还有持械斗殴,在区域范围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多次聚众斗殴,给交通和社会秩序造成混乱。例如聚众斗殴罪。
如被告人张某哲、焦某、张某玉、许某等九人寻衅滋事一案,被告张某哲等九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通化市东昌区范围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三、法院对涉黑恶性质犯罪的司法建议
1.司法机关联动执法,强力打击犯罪分子。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民警、村级警务助理、基层党组织等要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源点,并逐级上报处置。司法机关对于涉嫌违法犯罪行动的,要坚决予以处置,体现法律的威严。尤其要加大对违法宗族活动的打击力度,但亦注重慎重处理群体性事件。对于被煽动人员以调解和教育为主,打击为辅。严格控制事态升级和发酵,将事态解决在萌芽状态。而对于已经涉嫌犯罪的事件,公检法要及时计入,并开展联动配合,将案件做扎实;让那些涉黑恶势力的案件在移送起诉时,能够予以有罪判决。做到在回应社会关注震慑的同时,展现法律严惩犯罪的决心。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部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力度,选派优秀干部到村委挂职,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继续推进和执行“一村一警”等模式,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基层选举的公平公正。加强图书室等农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将农民的兴趣吸引到健康丰富的娱乐休闲活动中来。
3.加大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司法机关多深入基层,送法下乡,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开展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使他们认清违法犯罪的危害,共同营造一个学法、懂法、守法并且用法的良好环境。多在校园开展法制宣传,在教育学生的同时,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达到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目的。
四、法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具体举措
1.依法履职,严格审判。法院在注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做好政治站位的同时,要依法履职,用法律手段,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的威严。对于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发现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对于移送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依法判处;做到不拔高也不降低对于涉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并在量刑时与其他普通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已经认定的危害社会安定的黑恶势力犯罪,要坚决严惩,从重处罚,铲黑恶势力犯罪的滋生土壤。
2.开展巡回审判。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不仅限于在法院机关开庭审判,还有将一些案发性高的民事案件、典型的犯罪案件拿到案发地进行开庭审判。做到以案说法,实践教育,使得以一案教育一方,积极展现法院对维护社会安定的决心。
3.强化协同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与组织部、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到整治黑恶,震慑犯罪、扩大影响、鼓舞群众。建议请示报告制度,派人负责对涉黑恶势力案件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法院和政法委报告,确保案件审判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卫计局扫黑除恶调研报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对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基层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为了全面摸排,彻底深挖,依法重拳出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羊井子湾乡党委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全乡各村、各站所,采取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对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根据调研情况,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羊井子湾乡地处金塔县城东北11公里处,共有6个行政村,6个村党支部和1个机关党支部,39个村民小组,1327户,5408人,耕地面积19256亩。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去年以来,全乡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乡、村两级迅速行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线素摸排,出手重拳打击,坚持源头治理,进一步落实推进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5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召开6次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分析研判会,及时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为原则,坚决摧毁打击黑恶势力。乡上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郭振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乡长王丽同志任副主任,全力做好扫黑办日常工作。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羊井子湾乡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羊井子湾乡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制度》、《羊井子湾乡扫黑除恶信息研判工作制度》、《羊井子湾乡涉黑涉恶线索保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安排两名政治素质可靠的干部定期查看举报箱。扫黑办配备保密柜等相关设备,由专人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及收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严密,责任到人。
(二)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制定宣传方案计划。制定了《羊井子湾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宣传工作方案》、《羊井子湾乡20_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计划》、《羊井子湾乡20_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切实增强了宣传工作主动性,明确了宣传重点、宣传计划。二是大力开展社会面宣传。在各村组主要道路和出入口,张贴《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省委政法委 省综治委 关于积极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92张,安排人员将《金塔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等资料发放至户,各村沿路沿线主干道悬挂宣传横幅7条,各村都设立了扫黑除恶固定宣传阵地,并在沿路沿线路灯杆上架设宣传标语。各村充分利用党员集中学习、召开群众会议等有利时机,传达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宣讲扫黑除恶有关精神,重点对《通告》内容进行讲解,努力夯实群众基础,争取群众的广泛拥护。同时,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等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讲,向群众讲清政策、表明态度,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不断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参与率。乡政府及各村设置专门举报箱,并及时向群众公布了举报电话,利用学生开学日、赶集日、四月八庙会等节点,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至目前,全乡累计召开会议35场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暂时没有接到群众反映涉黑涉恶情况的举报。三是加强网络新媒体宣传。利用微信连心群、QQ群,不断向广大干部群众、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等对象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规、应知应会知识、12种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典型案例等内容,延伸宣传触角,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全乡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全面梳理排查,不留死角隐患。聚焦确定的12类重点打击对象、积极组织全乡各村、乡纪委、乡党建办、乡综治办、乡司法所、乡派出所等站所,通过召开研判会、村民大会、党员大会、村班子会等会议,入户走访调查、问卷调查、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方式,结合精准扶贫、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深挖细查,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全面准确掌握本地涉黑涉恶线索,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坚持扫黑除恶同基层反腐“拍蝇”和查处扶贫领城腐败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反腐“拍蝇”,深挖打击“保护伞”,紧盯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三类重点问题,强化执纪监督监察,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坚持严打方针不放松,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形成压倒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持续发力,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见底”,进一步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气势,打出效果。经排查,我乡各级基层组织有序运转,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尚未发现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等涉黑涉恶线索。
(四)加强源头治理,遏制黑恶势力滋生。一是加强干部群众教育。组织乡、村、组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筑牢“扫黑除恶”斗争的人民防线。加强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意识,全面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素养。二是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把集中开展化解矛盾问题,清除隐患作为开展好“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对遗留信访问题,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以及群众诉求等问题,采取“拔钉子”战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参与,限期办理,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切实做好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三是抓好重点人员管控。对全乡邪教、吸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等重点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制定稳控措施,及时明确责任,进行交办,确保重点人员情报信息第一时间掌握,重点人员动态及时掌握,责任及时明确。至目前,我乡未发生赴省、市、县越级上访事件,共排查矛盾纠纷18起,且全部调解完毕。
三、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去年以来,全乡上下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势开局、持续发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群众对扫黑除恶相关政策知晓率不高。受群众文化水平及宣传力度的限制,群众对扫黑除恶相关政策知晓率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全民配合意识有待一步提高。三是摸底排查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继续整顿,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
我乡将进一步细化措施,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将专项斗争抓实抓细: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使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二是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全乡各村、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通过发挥群众监督、举报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四是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五是确保责任到位,积极履行承诺。各村党支部书记、乡属及驻乡各站所负责人,确保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到位,宣传动员深入、线索摸排到位、排查掌握的线索均已上报相关站所核查,不存在对问题和线索置之不理、隐瞒不报的情况的,向乡党委政府作出“落实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并签订承诺书承诺。
卫计局扫黑除恶调研报告
同志们:
正值全区上下共同迎接中省市区各项巡察和全年目标任务冲刺的关键时刻,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系统巩固提升两率两度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目的是动员系统内干部职工上下齐心协力,强化措施,大干当前,有效提升我区的公众安全感提升进位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推进,为全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群众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刚才同志通报了区扫黑办明察暗访卫计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当前做好平安建设,巩固提升“两率两度”,深入推进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讲四点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区各级各部门同心同力,需要系统内上下人人参与,达到共识共动、共建共享。两率两度是平安建设省对市区考核中的硬指标,就目前来看,我区的平安建设工作大的趋势是好的,社会基础面是稳定的,两率两度提升进位还面临的形式依然严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全区卫计系统党员干部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巩固提升“两率两度”及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各单位务必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中,确保中央确定的专项斗争的工作目标和两率两度提升进位既定目标如期实现。
(二)统筹推进,确保工取得实效。
(1)持续扎实开展“十个没有”医疗单位等创建活动。各单位按照区卫计局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十个没有”平安医疗机构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医疗机构内容:(没有医疗卫生机构非法职业;没有伤医刑事案件;没有恶性医闹事件;没有商业推销和违规收费;没有红包回扣;没有歧视患者和推诿病人;没有假药劣药及不合格医疗设备;没有未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医疗责任事故;没有医务人员违法犯罪案件)针对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目标任务、保障措施、进度安排、评价标准等内容。逐项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公开公示,要广泛动员单位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建设,激发干群创建热情,接受群众监督,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努力实现“发案减少,事故下降,秩序良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不断提升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社会治安的满意率。
(2)巩固“两率两度”提升进位。从即日起,20_年全省公众安全感“两率两度”电话抽查开始民意调查,各单位务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动员大会,让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掌握“两率两度”调查的重要意义,广泛支持“两率两度”调查工作开展,同时要发放“致患者家属、广大医务工作者、卫计系统两代一委的一封信”,组织职工进行“20_年全省公众安全感模拟调查问卷”测试,引导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及干部职工家属在接到省统计局名义调查中心029-12340电话时,一定要认真对待,耐心接听,要从维护全区大局和自身形象的高度配合做好电话调查,回答“满意”、“知道”、“认识”。确保打好“两率两度”提升攻坚战,圆满完成综治平安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3)深入推进卫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前一阶段,我们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通过各级督查检查反馈的情况来看,部分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对扫黑除恶工作还存在认识上模糊、作风上应付、行动上迟缓的错误认识,认为扫黑除恶是政法部门的事,是公安部门的事,工作责任不清,工作底数不明,信息渠道不畅,各类线索摸排不力、挖掘不够,宣传还存在死角死面等问题,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是作为检验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坚决维护”的重要标准、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每季度要安排部署,研判分析,加强线索排查力度,每月定期上报排查信息情况,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进此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净化卫计领域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切实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认真排查本单位的不稳定因素,深入排查调处本单位的各种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不出本单位,同时,深入分析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研究制定排查化解方案,落实包抓领导和包抓责任人,确定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要认真做好信访积案清理工作,积极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等手段,集中力量解决缠访、闹访、重复上访的问题,真正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实际困难的帮扶到位、无理取闹的教育到位、肆意滋事的处置到位,避免问题上交,出现越级上访。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斗争与巩固两率两度紧密结合起来,一方面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设立举报箱,印制宣传彩页,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简报进行宣传,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引导干部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另一方面要求各单位利用健康义诊活动,家庭签约式服务等时机,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和两率两度有关知识。各单位及辖区村卫生室至少制作二条有关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横幅并制定一块固定宣传栏,坚决杜绝死角死面,实现宣传标语在系统内全覆盖,努力营造全员参与扫黑除恶和提升两率两度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查检查,强化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平安建设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提升“两率一度”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摆上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局相关股室近期要加大这两项工作督查检查频次,局党委成员加强对包抓单位“两率两度”提升进位和扫黑除恶工作的督查指导,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对工作落实不力,在全区范围内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同时,将按照综治维稳工作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同志们,全面提升“两率一度”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意义重大。我们要迅速行动,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环境,确保这次省上“两率二度”民意调查我区取得好成绩,以实际行动,为汉滨转型发展、追赶超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