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流行性感冒防治应急预案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流行性感冒防治
应急预案
(一)目标与原则
1、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和监测网络报告,提高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能力。加强部门间协调,及时沟通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发现SARS疫情,控制SARS疫情蔓延,防止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大流行的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二)监测与报告
1.按照县卫生局转发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疗方案》的要求,发现疑似、临床诊断的SARS首例病例,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实施方案》文件中规定的报告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2.发现流感首例病例时应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发生流感暴发疫情时应在1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指定防保科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上报县卫生局、防病站)。
(三)预防和控制
1、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采用多种形式,利用电子滚动屏幕、宣传橱窗等开展向社会公众的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SARS、流感和流感的认识水平与心理承受能力,加强大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发现SARS和流感预警病例后,立即送渠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
3、参与临床救治的医护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4、防保科负责疫苗接种和药物预防工作。
5、感染科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防止医院交叉感染发生。
(四)医疗救治
1、病人的诊治
(1)配备有一定经验的,经过传染病知识培训的医师,对发热病人进行甄别和鉴别诊断。
(2)SARS和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的转送由医务科统一负责。
2、加强医院感染控制
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医院感染控制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做好医院的感染控制工作;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通知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
(五)预警和应急
发布预警的判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响应:按照《渠县人民医院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应急预案》执行。
(六)保障措施与应急准备
1、分析疫情趋势,判定工作方案
认真总结SARS防治工作经验,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分析疫情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之策。
2、组织保障
医院成立SARS和流感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全院SARS和流感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信息管理工作。成立专家救治组和救治队伍。
3、做好物资储备
做到防治人员、治疗药品、防护设备、消毒器械四到位。
4、技术培训
对全体卫技人员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为相关法律、法规及防治规范性文件的学习,SARS、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的防治基本知识、诊断标准和治疗原则、疫情报告的程序和基本要求、流行病学调查方法、隔离区设置及操作规范等。
(七)监督管理
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与义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各科室SARS和流感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