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百色市人大常委会20_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调研,重点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调研。7月16至27日,调研组先后深入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那坡、凌云、乐业、田林、西林等9个县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的相关情况汇报。通过进村实地调研产业项目了解掌握情况,调研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开展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基本情况
(一)全市脱贫攻坚基本情况
我市12个县(市、区)中有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个石漠化片区天窗县。20_年底确定我市“十三五”期间共有贫困村754个,贫困户17.25万户,共68.2万人,贫困发生率20.25%;20_年至20_年脱贫人口31.98万人。由于20_年自治区再确认我市深度贫困村有495个,与原确定的754个贫困村重叠,因此全市贫困村共有899个,经动态调整,20_年底,全市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还有39.65万人,贫困发生率11.33%。20_年,我市田阳、田东、平果和西林4个县预脱贫摘帽,共有贫困村脱贫摘帽226个,贫困人口脱贫20.69万人。
(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截至今年7月31日,全市1854个行政村,有1432个行政村有集体经济收入,占总数的77.24%,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3万元以上的有302个村,占总数的16.29%。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2600.36万元。20_年,全市有754个贫困村中,有635个贫困村有集体经济收入,占贫困村总数的84.22%;预脱贫出列180个,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3万元的有176个村,占贫困村总数的23.34%,全市贫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128.8万元。平果县和乐业县已提前实现了“空壳村”清零的目标。
(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
每个贫困村健全一个具有发展活力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个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经营主体,培植一个以上可持续增收的集体经济项目,建立一套激励集体经济发展的灵活机制,健全一套规范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管理办法。20_年已脱贫出列的贫困村和20_年出列的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2万元以上;20_年预出列的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3万元以上;到20_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并逐步形成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的良好机制。
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主要成效
(一)加强组织建设,保障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内力
一是不断完善村级集体经济专责小组,指导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全局发展。完善市、县(市、区)发展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逐级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设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办公室和落实专职人员编制,实现了有人专抓、专管,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市把开展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行动”列为今年工作重点任务之一。二是完善选人机制,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配强配好村级班子,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关键。选拔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派驻在贫困村,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强化村党组织建设,从致富能手、农民合作社负责人、优秀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人员中挑选优秀人才按程序充实到贫困村“两委”班子,提升贫困村村“两委”班子领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经济、股份合作、财务管理、经济合同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以“送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采取实用技术培训、定期轮训、外出参观学习等措施加强村干部素质培训,使之能结合本村实际,理清发展思路,不断增强他们的政治素质和服务发展特色产业的本领。
(二)加大政策资金支持,致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动力
一是财政资金支持。全市每个贫困村市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0万元,各县(市、区)整合中央、自治区、县级财政补助资金40万元,确保每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达50万元以上。平果县推行“资金入股+委托经营”模式,20_年整合扶贫资金作为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本金1.62亿元,每个贫困村安排300万元,其中入股平台公司资金270万元按每年5%分红;用于村级自主发展资金30万元,实现全县54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可达到5万元以上。二是出台专项扶持机制。20_年,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百色市发展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政策支持和相关保障措施;5月初,组织、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村民合作社开展劳务服务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支持村民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开展劳务服务业务,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三)推进资产规范管理,引导村级集体经济有序发展活力
一是完善经营体制。建立健全村民合作社组织,推进村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全市各行政村(农村社区)均设立了村民合作社,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经营管理。平果县探索出“供销社+村民合作社”模式,“二社合一”利用闲置资源开办便民超市、农资超市和庄稼医院促进集体经济增收,实现借力发展;那坡县大胆尝试,在全区率先创建“便民服务公司”成立经营实体,以市场为导向开展经营。二是加强“三资”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三资”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民主管理,逐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成立村民合作社“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开展村集体“三资”的摸底排查和土地确权工作,摸清家底,明确产权;推行“村财乡管”,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会计基础规范达标和委托代理服务;进一步规范村民合作社资金支出审核程序,规范落实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用“多条腿走路”,分散投资经营风险。
(四)既“输血”又“造血”,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力
一是产业带动型。以“村民合作社+龙头公司+特色产业+贫困户”发展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通过合作社注资到龙头公司打造的特色产业示范基地,认购产业园,再与公司联营,获取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如乐业县甘田镇夏福村民合作社注资55万元与县龙头公司合作,认购55亩猕猴桃产业园,每年可获得5.5万元的保底收入,并获得经营利润分成。二是统筹发展型。“政府主导+自主发展”保障资本金安全增值,集体经济收入有保障。如西林县全面实施“1110工程”,即:一个贫困村购买1个门面、入股1个市场、发展10亩水果。门面、摊位和水果基地委托给企业统一经营管理,贫困村收取租金、承包费获得收入,实现全县41个贫困村有集体经济项目全覆盖。三是抱团互补型。相邻的非贫困村和贫困村通过资源和资金互补,抱团带动发展。如田林县非贫困村以资源条件、经济能人技术入股,邻近贫困村以政策资金入股,由非贫困村主导带动贫困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发展,达到当年增收,双方受益的良好成效。四是资源增收型。通过集体资产出租等,实现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如德保县将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黑猪养殖小区整体打包出租给企业经营,企业每年向贫困村支付厂区租金和股金分红。同时企业还负责收购贫困户黑猪仔,既实现集体经济有收入,又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五是服务创收型。村民合作社为企业提供相应服务,企业支付服务费,获取村集体经济收益。如田东、田阳县举办多场村级现场劳务招聘会,既达成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又实现村集体经济有收入。
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发展资金缺口大
我市部分行政村自然资源匮乏,地处大石山区,交通不够便利,土地资源少,用水资源缺乏,信息不够畅通,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度大,整合村级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条件有限,自身难以发展产业。同时由于贫困面广,部分县级财政虽然已投入大量资金,但仍然存在较大的缺口,只能发展小规模经济,见效时间长,收效少,达不到逐年增长的要求,特别是对非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投入的要求更显得十分困难,造成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发展不平衡。
(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认识有待增强,增收动力不足
一是扶持不够精准。在扶持导向上,政府主导多于引导,对村级集体经济的自身发展思想认识有待增强;在扶持力度上,重点不够突出,用力分散、聚焦不足;在扶持效果上,部分扶持政策存在落地难、项目兑现率低等问题,一些财政补助政策项目完成率低,扶持和补助资金未能发挥出最大效益。二是发展内生动力不足。有的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的动力不足、信心不强、办法不多,存在消极思想,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级财政的补助力度不断加大,使一些村干部有“等、靠、要”思想,村级自主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三是发展定位偏差。在调研中发现:有些村干部将集体经济发展定位过高,认为发展集体经济就必须要有大投资,搞大项目,哪怕负债也在所不惜,有“一口吃成胖子”的思想,完全脱离实际;有些村干部恰好相反,想法颇多却又施展不开拳脚,面对着动辄上百万元的项目投资规模,考虑到建成后投资收益的问题,在没有达成租赁意向前,决不冒险投资,过多谨小慎微。
(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摸索中,政策措施有待强化
一是关于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20_年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以来,一些村已经实现经济收入,但是上级政府尚未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使集体经济收益没有进行分配,无法激励村干部群众工作积极性,没有形成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收益没有真正发挥效益。二是关于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上级对集体“三资”如何界定没有明确、对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投向和收入使用风险如何防控没有明晰、对村民合作社规范化运转指导比较模糊,导致村集体经济发展明确规划缺乏活力。三是关于村集体经济考核办法。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刚下发了《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但未明确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考核标准和办法,各县(市、区)乡想创新发展,又担心偏离相关政策规定,发展的项目最后得不到认可或无法通过验收,基层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做,最后浪费了时间又收效甚小。
(四)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仍存在,发展还不平衡
一是“三资”条件有限。从全市各村集体经济现状来看,县城周边地区比山区地区发展快、资源丰富村比地理位置偏僻、资源匮乏的村收入高,村级班子强的地方比班子弱的地方发展快,村集体经济发展区域之间也不平衡,收入差距大。二是收入来源形式单一。大多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是村级集体固定资产、资源的租赁收入。除集体土地承包转让收取租金外,合资合营、引资联营、股份合作的经济实体极少。即使有开发利用资产、资源的也只是粗放经营,收益不高,影响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三是发展质量有待提高。各县(区、市)乡(镇)的导向不同,扶持和发展力度差别悬殊,多数行政村,特别是贫困村,受制于人和市场等因素,乡、村自主发展的风险较高,大多是县级政府统筹推动,村级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稳定的、内生性的增长机制仍未形成。
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要充分发挥我市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逐级履行职责,落实工作措施。针对全市贫困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以及部分村干部不会发展、不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现状,找准问题,研究思路、举措,引导基层干部破除“等、靠、要”思想,树立敢闯、敢试的新观念,增强主动担当、主动发展的意识,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方面不断创新突破。二要精准施策。要切实加强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问题的调查研究,广泛倾听农村群众诉求,提出壮大我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对策措施。明确提出消除“空壳村”的目标和加强“薄弱村”的力度,从项目支持、资金支持、人才支撑等多方面助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同时,结合每个贫困村实际,因地制宜,逐一制定规划,允许集体经济有项目发展足够的建设期。三要落实奖惩。将村干部经济待遇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挂钩,要建立绩酬相符的激励机制,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
(二)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
一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完善资金补助办法,安排专项扶持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扶持,加大对深度贫困村、非贫困村集体经济资金支持力度。二要加强政策支持。各县、乡、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条件差异大,相应的管理制度处于各地先行探索阶段,各地标准不一,市政府要尽快出台我市村民合作社管理制度、集体经济奖惩考评机制、集体收益分配制度等相应管理文件,规范和激励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三要加大社会帮扶力度。深化部门帮村制度、村企结对制度,把扶持重点从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转到解决集体经济增收上来。用好管好对经济“空壳村”、“薄弱村”的帮扶资金,加强各类帮扶资金与各类扶持资金的统筹使用。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资金和项目等方面对相关村进行结对帮扶。通过产业带动、项目开发、专家顾问、资金扶助等结对形式引导企业支持村级发展集体经济。四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有关项目资金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三)创新发展思路,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
一要发展合作经济。要积极鼓励、引导村级组织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支部+龙头企业+基地”等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服务,获得集体经济收入。二要推动乡村旅游。要充分利用贫困村生态资源好的优势,大力发展旅游观光、采摘园、“农家乐”等项目,增加集体收入。三要创新集体股本。鼓励贫困村整合各类政策、项目和资金,建立村集体股本,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等市场化的办法和手段,参与收益分配,激活资源要素,增加集体收入。
(四)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动力
一要管好。要成立村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村民理财小组,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推动村集体经营管理的公开化、透明化和规范化,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接受村民监督。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和完善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不断提升村集体经营管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二要用好。要进一步规范村级福利性支出范围和标准,防止福利支出相互攀比,把集体经济收入用在刀刃上。要采取“各级财政支持一点、包扶单位帮一点、集体经济出一点”的方式,大力实施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工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福祉。三要防范风险。要严格控制产生新债务,建立健全举债申报审批制度、债务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规范举债行为,坚决防止盲目举债,严防发生不良债务,着力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五)夯实基层建设,提高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能力
一要强班子。要注重培养选拔一批懂经营、善管理、发展集体经济意识强的能人进入村“两委”班子领导,并加强对班子领导发展集体经济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能力,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适时组织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到先进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开拓发展经济思路,增强致富带富本领。二要明职责。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的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重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和具体措施的落实。村党组织、村民合作社是集体经济的发展主体,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开拓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和集体资产管理、保值增值的新机制。三要抓考核。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对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奖励政策,落实奖惩责任。要探索建立村干部报酬增长与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积累的增加有机挂钩机制,激发“两委”班子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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