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选人用人专题报告
巡查选人用人专题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巡视中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近期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机制》,从巡前协调、巡中统筹、成果运用、组织领导、沟通联系等5个方面,明确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涉及到的有关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和协作配合等事项。
一、强化巡前协调
一是组建专项检查组,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根据专项检查任务组建专项检查组,专项检查组组长由省委巡视组副组长兼任,副组长由检查组的领队干部担任。二是组织业务培训,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分别对参加专项检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就相关政策要求和监督检查重点进行辅导。省委巡视办根据需要安排专项检查组成员参加巡视动员部署会和集中培训。三是协商进驻事宜,省委巡视办将专项检查事项纳入巡视通知,专项检查组副组长主动与省委巡视组联络员对接沟通进驻事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组随省委巡视组一起进驻,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一般在面上谈话结束后进驻。四是通报相关情况,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分别协调安排人员向专项检查组通报被巡视地区、部门(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的情况。专项检查组将掌握的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省委巡视组,重要或敏感情况仅向省委巡视组组长报告。
二、强化巡中统筹
一是汇报沟通情况,专项检查组进驻后,首先向省委巡视组组长汇报检查工作初步安排,根据省委巡视组组长意见进行调整完善。省委巡视组将专项检查相关内容纳入谈话提纲,并将谈话记录提供专项检查组掌握。二是注重统筹安排,省委巡视组加强对现场检查工作的统筹组织,专项检查组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检查任务,避免多头开会、重复调取材料、重复谈话,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被巡视党组织负担。三是开展政策咨询,省委巡视组就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方面有关事项的性质认定、政策适用,可直接通过专项检查组分别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进行咨询。四是加强督促指导,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根据需要对专项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实地指导,确保检查工作依规依纪、有序实施。
三、强化成果运用
一是审核把关报告,现场检查结束后,专项检查组向省委巡视组组长汇报检查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告报省委巡视组组长审阅,提交巡视组组务会研究。专项检查报告经省委巡视组组长审核签字后,由专项检查组按程序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审批。二是强化检查成果运用,省委巡视组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写入巡视报告,并统一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专项检查意见。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分别督促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适时汇总督促整改情况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被巡视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有关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组织领导
省委巡视组组长加强对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和人员管理,专项检查组不参与省委巡视组其他工作。专项检查组副组长及时向省委巡视组组长、副组长请示报告工作,根据组长要求参加与专项检查有关的巡视组会议。专项检查人员严格遵守巡视工作各项纪律,按照省委巡视组组长要求做好专项检查情况了解、下沉调研、报告起草等各项工作。
五、强化沟通联系
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负责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省委宣传部办公室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省委巡视办一处牵头负责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相关处室加强日常沟通联络,确保专项检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巡查选人用人专题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PC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PC〕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PC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PC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总体情况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PC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PC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二、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PC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PC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PC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PC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巡查选人用人专题报告
按省、州治庸办通知和县整治办的要求,县司法局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两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推荐选拔干部和对干部评先评优,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大力选拔人品正、能干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努力形成“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
一、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
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
二、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三、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
二是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四是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今年来,我局通过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新进了政法专项编制司法助理员6人,招录局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人,每个乡配兼职司法助理员1名,县司法局机关、司法所整治逐步实现满编运行。积极向组织推荐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干警,今年,通过民主推荐在县司法局机关推荐出了3名优秀后备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