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留学之“打工杂谈”
赴美留学之“打工杂谈”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现在不少中国人已具有自费到美读书的经济能力。但大部分赴美留学的中国学生,仍倚赖中国或美国有关机构提供的奖学金,或主要得靠自己在美打工赚钱来维持。以下介绍一些在美打工的常识与经验。在美留学打工,必需了解和遵守美国政府有关外国留学生打工的法律规定。如果违法打工被发现,不仅自己的合法学生身份自动失效,其配偶和小孩的签证也全会跟着失效,都会被移民局解递处境。因此,无论经济如何困难,在打工之前一定要先办好工作许可。
根据美国政府的规定,外国留学生可以在学校内打工,不须申办特别许可,但要注册维持全时学生身份。每周工作时间,在学期中一般限制在20小时,在假期时则可达40小时。这就是说一个注册的外国学生,可在校内自由合法打工。
如想到校外打工,需申办特别工作许可。具体规定是:持有合法学生身份,入学一年即9个月以上,成绩达一般标准者,可经学校国际学生顾问批准,到移民局或劳工部认可的公司去打工,打工有效期限为一年,但可申请延长。在此要注意,打工的公司必需是移民局或劳工部认可的公司,而非任何公司均可。
如发生紧急意外或突然经济困难,须到校外打工的外国学生,也须在入学一年之后,向学校国际学生顾问提出必须的证明,申请特别工作许可。在获得特别许可之后,则可到校外打工。这种特别打工许可的工作范围,要比上一项工作许可广泛,可不受以上两类公司的限制。
外国留学生还可以实习的名义,在美申请工作。申请人的条件,首先须读满一个学年,然后在毕业前90天到毕业后30天之内,填好Ⅰ-765表并带着学校国际学生顾问的推荐书,到移民局去申请工作许可。申请时,应向移民局表示,实习之目的是为取得工作经验,以便毕业后返国就业。获得移民局批准后,就可以工作,期限为一年。
根据美国政府的规定,访问学者期满后需回国服务两年。但如获学校或计划负责人的同意,也可期满后在美工作,规定类似学生签证者。以访问学者配偶身份来美者,可申请工作许可,合法工作。以学生配偶身份来美者,则不得从事任何有报酬性的工作,无论是薪金或财物均不行,但投资、经商可以。
90年代中期之后,美国移民管制全面收紧,有关法律也经常变更。因此,以上所言只能作参考,要打工时最好做进一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