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计划格式【四篇】
20_年统计员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搞好农业普查。第三次农业普查是全市一项重点工作。在认真做好前期各项准备的基础上,我们将全力以赴组织好20_年元月1日开始的现场登记工作,制订详细的工作进度表,挂图作战,强化指挥,抢抓时间、进度和质量,确保农业普查登记、录入、审核、汇总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重点加强普查质量控制与检查,将质量管理贯穿于普查的全过程,建立各阶段工作质量验收制度,落实各级各岗位职责,以工作质量保证普查质量,确保全市农业普查取得圆满成功。
(二)凝聚整体合力,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和完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充分发挥部门统计在政府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强化部门基础工作,加强部门统计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沟通联络,同时为推进部门间数据资料的信息共享,确保部门统计工作的顺畅运行,我们着手将联网直报平台端口延伸至部门,充发挥其行业管理的职能,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及时、真实、可靠的数据保障。完善部门绩效考核机制,将泰州绩效考核指标、GDP支撑指标和定报企业培植等指标纳入全市发展考核办法中,特别是要将GDP支撑指标进行专项考核,重点加大对部门考核的力度,充分发挥部门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增加专项考核的奖励资金,用好发展引导资金,确保各镇、各部门高度重视统计工作。
(三)提升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对全市统计执法人员进行清理,选调业务骨干充实统计执法大队力量,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统计执法能力。二是广泛组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落实“七五”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拓展普法平台,结合三农普及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大力宣传《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江苏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党政领导、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三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统计巡查、统计监审工作,树立统计权威。加强数据质量检查,建立重大统计案件回访机制,对统计数据月度变动异常、数据匹配性差的企业开展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处理。把对基层单位的统计监督检查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将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相结合,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行政指导与常态执法相结合。建立企业红榜黑榜机制,严厉打击违反“四条红线”、瞒报、拒报、虚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不断净化全市统计环境,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提高统计公信力。
(四)坚持强基固本,推进规范统计。一是扎实开展常规性统计调查工作。深入学习并准确执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确保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各专业、各领域常规统计调查和各项重大专项调查顺利开展。坚持全面客观准确原则,完善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机制,严格遵守数据质量评估控制办法,强化数据审核评估,并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二是积极应对“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五证合一”是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大举措,我们将加强关注研究“五证合一”对于统计部门获取部门信息,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提升统计信息化,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影响。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的主要抓手。主动适应改革,做好部门数据信息传递、资料共享等事宜,加快建立统一完整、不重不漏、信息真实、更新及时、互惠共享的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三是继续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完善五个层面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制度,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回头看”,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继续推行乡镇统计工作常态化管理,“一镇一品”创建覆盖面力争达到100%。强化企业统计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工业电子台账,建立企业统计诚信评价制度。更新村(居)统计台帐,完善村(居)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评价考核,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统计网络格局。四是重视列统企业新增工作。建立准“四上”单位跟踪监测机制,对部门资料进行收集和筛选,排定即将达标单位的名录,并做好跟踪监测,确保应统尽统,不断为联网直报平台补充“源头活水”。
(五)强化分析监测,优化统计服务水平。一是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意识,积级拓宽服务领域,把握服务需求,完善服务载体。充分利用现有统计基础,将统计工作从社会经济统计为主转向与社会服务调查并存,对领导关注的领域主动开展一系列专项社情民意调查,用详尽可靠的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真正起到参谋助手和“智囊团”的作用。二是强化统计监测预警。注重经济走势研判,做好经济形式预警预测。加强调研和纵向横向信息的交流,通过对比分析,更好地掌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加强对相关板块、行业运行中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分析,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形成月度主要数据情况有快报、重大问题有预警、重要情况有专题报告的服务模式,满足领导决策需要。三是丰富统计产品。创新载体,完善统计微信和统计专刊版面,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定期发布靖江市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指标解读、重要工作动态等,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普及统计知识、传播先进经验,全方位展示靖江统计的新形象、新风貌。
(六)统筹兼顾,继续深化统计队伍建设。一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将党内教育向全局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同时,将“两学一做”活动与当前统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学教活动来促进统计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学习教育活动与统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二是探索多样化学习模式。继续开展统计讲坛、技能培训、素质能力培训班等教育培训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确保做到学有所用、学以致用,更好地提升基层调查对象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继续深入开展“统计连着你我他”品牌服务活动。创作“统计连着你我他”主题曲、印制品牌宣传品等,进一步扩大其知晓度。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在统计系统选树一批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典型作用,在全市统计系统营造“树标杆、找短板、敢争先”的良好氛围,增强统计队伍整体战斗力,推动我市统计工作提档升级。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转变工作作风,细化内部管理和考核措施,推进各项工作争先创优。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各项工作,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切实提升统计系统服务绩效和群众满意度。
乡镇统计工作计划
一、全力以赴,切实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1、认真做好城镇和农村住户调查工作,配合做好高效农业成本、蓄牧业、成本费用等专项调查。加强我镇服务业统计工作,配合做好物流业统计和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把服务业网上直报数据作为我镇服务业增加值和GDP核算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
2、全面完成统计年定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统计局各部门的各项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规范我镇的数据处理,加强审核评估。做好 三上 企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实施企业一套表。
3、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人口数据质量验收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人普工作的总结表彰工作。
二、强化职能,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加强专题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统计报表和统计信息网,增加信息量,提高时效,紧密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难点、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为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统计依据,多出统计分析精品,强化统计信息在统计系统的应用。
三、加强教育,促进统计队伍和谐建设。
一是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统计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主动参加市统计局举办的业务培训,参加各种相关知识的专项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其次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管理,提高效率。三是加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创造良好和谐的统计工作氛围。
四、强化统计分析及预警与监测工作。
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尤其要加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统计监测,围绕全镇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把握经济运行态势,早做研判和分析,及时、全面地向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部门提供统计预警信息。
五、做好网上直报工作。
进一步扎实做好企业统计人员网上直报和日常工作指导。严格要求企业联网直报数据和月报数据吻合,及时对上报数据进行评估和修正,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同时加强对各企业网上直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力度,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联网直报率和上报准确率
六、强本固基,夯实统计工作基础。
1、扎实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苏州市统计调查单位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统计业务管理制度,要继续坚持对规上工业企业和服务业列统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的指导,有效地保证源头数据质量。
2、加强宣传,扎实推进依法治统工作。要认真宣传贯彻新《统计法》,适时开展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进一步强化统计人员的职责,进一步扩大电子台帐的覆盖面;主动配合市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检查频率,进一步净化统计工作环境,为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环境。
3、继续积极配合市局搞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继续教育、统计专业轮训等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社区统计工作计划
一、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全区统计工作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入贯彻区第五次党代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区xx届人大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区统计工作。确保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以上,涉农社区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等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搞好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1)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在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力完成经济普查的机构成立、方案制定、人员培训、调查试点等各项阶段性工作,落实人员、经费。
(2)继续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各项后续工作,完成农业普查的数据资料开发应用、分析研究、普查总结表彰等各项后续工作。
三、顺应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趋势,强化统计服务
(1)认真搞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积极适应服务业统计改革的需要,按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建立与服务业快速发展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统计调查体系和制度,以全面、系统、及时地实施对服务业发展的统计,准确反映全区服务业发展规模、结构、效益及地区分布、行业分布等情况,切实解决服务业统计缺乏统一管理、统计方法滞后以及统计力量薄弱等问题,为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和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管理提供基础保证。
(2)认真实施能源统计调查工作。认真实施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开展能耗的抽样调查,认真评估能源统计数据,努力提高准确可靠度。依法加强能源统计的督查监审工作,对能源统计的先进经验加以推广,对能源统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促其整改,依法查处统计的违法行为,以促进全区能源统计规范有序运行。加强能源统计调研分析工作,如实反映能源消费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抓好节能工作当好参谋。
(3)认真开展贫困户监测、农村住户调查和城镇住户调查工作。明年我区将有90户城镇住户被纳入调查,我们将按照新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完善城乡住户现金收支月报,及早发现住户记账存在的问题,方便报表审核,提高记账质量。加大基础工作检查力度。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个城乡居民家庭,对住户和贫困监测基础工作建设、农户记账质量情况进行检查与核查,促进相关街道办事处、社区认真对待住户及贫困监测调查基础工作,为高质量地完成各项调查数据评估奠定坚实基础。
(4)继续搞好统计预警监测,完善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增强决策咨询能力。以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热点、难点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各项专题性分析研究,搞好统计信息社会化服务工作,加大统计数据的开发应用力度。强化全区统计基础工作,继续完善基层数据质量控制考核制度,加大对经常性统计调查单位的清理力度,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功能,统计自动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继续加快全区统计信息数据处理自动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推进网上直报工作,劳动统计实现零的突破,不断提高规模以上工业、房地产开发、批发零售贸易业网上直报率;加强统计信息网站建设,积极做好统计业务平台和oa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维护、大型宏观数据库加载和二次开发;加强对全区街道、部门和基层单位计算机应用培训力度。
五、加强对社区统计人员的培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继续完善基层统计组织,在强化对各街道、有关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基础工作的认定、量化及考核工作,不断完善适应新形势的统计构架的基础上,针对统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加强对社区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通过建立培训制度及网络,利用各种会议,并充分利用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机会,以及对基层社区基础工作、业务工作情况随时进行指导,加强对基层社区的业务培训和基础工作检查。
县区统计工作计划
一、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一)扎实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搞好为期6个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做到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律意识显着增强,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以严把市场准入关、进货查验关、加工操作关、餐炊具消毒关和健康查体关为重点,加强餐饮服务许可审批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项制度规定,有序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以高风险企业、环节、时段、品种等为重点,加强对集体供餐企业、中央厨房、学校(托幼)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添加剂的使用管理,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综合整治的基本思路,探索小餐饮、小饭桌的监管机制。
(三)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在全县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等业态中分别创建1个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
二、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
(一)强化生产经营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试点工作,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采购、委托生产和批发市场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保健食品信用监管机制和模式,实施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构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做好《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工作,规范有序地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二)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与相关方面的协调配合,集中开展对保健品批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治理,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加强对声称壮阳类及改善性功能、减肥、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类保健食品,以及美白、祛斑类化妆品抽检工作。依法查处通过专家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冒充药品以及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品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药品全过程质量监督
(一)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继续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检。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监管,重点监督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贮存、保管药品。
(二)加强药品生产监管。继续抓好高风险药品的监管,巩固注射剂生产工艺和处方、违规或变相适用化工产品代替原料药的行为,消除药品生产安全隐患。加强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加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和电子监管工作。继续做好新新版药品DMP实施工作,在新版药品GMP再培训的基础上,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新版药品DMP实施计划,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新版药品DMP实施计划,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新版药品DMP要求,强化分类指导,抓好示范带动,推动企业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
(三)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加强对违法广告药品和互联网药品销售的监管,开展处方药管理专项检查,强化对抗生素的零售管理。继续推进药店连锁化经营,积极引导零售药店实行信息化、电子化管理。做好现行版GSP认证、跟踪检查,按照上级要求适时开展新版GSP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重点解决“走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药品服务和交易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信用管理,适时向社会公开药店信用等级,适时分类监管。继续开展文明诚信药店创建活动。
(四)加强药品注册和适用监管。严格药品、医疗机构注册现场核查,按时完成省局下达的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任务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再注册的受理审核上报工作。加强对药包材生产使用的日常监管,规范药包材生产使用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个体诊所和农村卫生室的药品购进渠道,督促其改善药品储存条件,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四、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一)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管。组织开展贴敷类产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是否经过注册,产品适用范围有无夸大,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建立完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退出机制。
(二)加强医疗器械使用监管。配合医改工作和《XX市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把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向纵深推进。以植(介)入类产品为重点,健全完善医疗机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及时总结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经验和做法,通过观摩交流等形式,提升医疗器械使用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加强稽查办案工作
(一)完善稽查办案工作机制。主动对日常监督检查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协查通报信息、检验检测信息的管理、研判和整合,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规律性问题,增强稽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工作程序,对办理件实行网上交办、网上反馈,公开办理情况。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健全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和方式。
(二)加大对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药品以及避孕药具生产、销售的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大对违法生产、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药品以及避孕药具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联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
(三)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购进和适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品原材料,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和互联网药品信息监测,对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和企业,落实“七个一律”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