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办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工作计划
XX年上半年,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计生业务部门的指导及镇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执行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紧紧围绕人口控制目标,积极推进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上半年,全镇出生人口113人,其中一孩95人,二孩16人,合法生育108人,计生率为96%。
一、上半年工作小结
1.进一步强化了宣传,把转变生育观念作为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了五期教育,充分利用了广播、标语、板墙报等宣传阵地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让群众受教育面达95%以上,90%以上的育龄夫妇至少掌握了二种以上避孕方法和优生优育知识;二是加强了婚育观念的转变同法制建设相结合的力度。
2.认真组织开展了2月、6月份的集中“三查”服务活动。通过镇计生办、服务站的认真组织,各村的大力宣传发动,实际参检率较XX年有大幅度的提高,对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实行了滚动式服务,基本做到了发现违法怀孕一个补救一个,节育措施到期一个落实一个,推动了计生工作的孕后型服务向孕前型服务转变。
3.不断深化“三结合”,继续推进生产服务。上半年,计生办加大了对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统揽力度,制定和落实了对计划生育户实行优先、优惠、优待的倾斜政策,拓展了帮扶思路,积极推进帮扶工作的“三个结合”。已规划“三结合”帮扶户1152户,其中新增户65户,联系户527户,帮带户560户。
4.加强了计生队伍内部建设,提高了干部素质,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5.狠抓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申报工作。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半年,计生办大力宣传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通过广播、墙报、标语等宣传媒体,把政策交给了群众,让群众了解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条件、办理的程序。
上半年,完成了XX年新增奖扶对象的调查、登记、复核、申报及XX年奖扶对象的年审工作。XX年,全镇共有奖扶对象136人,其中新增29人。
6.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提升了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上半年,对流动人群具体去向重新作了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其现居住地的祥细地址,并进行了个案录入和备案管理,依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信息,认真做好了“一条信息,一个结果”的反馈和登记工作。此外,借助给流动人群办验证的机会,与流动人口或其担保人签订了流动人口管理合同,建立健全连带责任追究制度,从根本上确保了流动人口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和寄回孕检证明,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流动人口管理有效率。
7.加大了对辖区内各村(社区)的督促检查力度。月底由镇计生办督促检查组对各村(社区)一月来开展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补助挂钩,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全镇的计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的工作与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工作水平不平衡,部分村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面临严峻形势,要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三是“三查”工作不理想,大部分村都没有很好按照“定时、定人、定点、定职责、定奖惩”的“五定”要求开展“三查”工作,因此,“三查”结果不尽理想,以后工作中要加强宣传,增强已婚育龄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严把“三查”关,杜绝违法怀孕。
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强化计生基层基础管理,确保计生率95%以上。
2.继续抓好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与服务,重点强化辖区内流入人口管理,提高《婚育证明》验证率。
3.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计生特困家庭救助机制,继续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继续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充分提供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健全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救助政策和措施。
4.建设新型生育文化。进一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全面推行关爱女孩行动,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女孩成长、关心女孩成才,大力宣传普及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婚育新风和计生科普知识。
5.继续将建好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作为日常工作重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6.进一步加大对各村(社区)计生业务指导和计生质量的抽查工作,坚持逗硬“一票否决”。
计划生育之重,法定基本国策;计划生育之难,称天下第一难事。我们坚信,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只要我们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扎实工作,我们就一定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达到既定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