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养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私车公养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局纪委要求,综合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本单位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情况进了自查自纠,并对全体干部职工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车管理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经自查自纠,本单位苏CW6182车辆管理维护符合规定,具备一车一卡要求,无私车公养现象。
二、自查自纠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加强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整治,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所严格按照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于局机关院内、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三)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治理为进一步规范我所公务用车,按照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的有关规定,对所公务车辆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的监控环境。
关于对“私车公养”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根据省纪委《关于纠正“私车公养”问题的通知》和市纪委《唐山市“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综合所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等相关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对/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全体干警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经自查自纠我院四张加油卡,加油卡由办公室统一交钱,七辆公务用车,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无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驾驶员在公务用车运维费中违规报销费用等情况。
具体如下:
1、按照规定我院完成公务用车新标识喷涂工作。
2、我院无将购置的公务油卡发至个人供私车用;
3、无单位为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
4、我院无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将油卡变卖套现;
5、无报销私车维护保养费、装饰费、路桥费、违章罚款等。
二、自查自纠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加强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整治,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院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私车公养”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我院领导针对“私车公养”问题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车管理制度,为全体干警做好榜样。我院全体干警严格按照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
(三)多措并举,强化检查我院不仅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制定针对性方案,也对公车各项安全措施予以认真落实,绝不允许酒后驾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在车辆维修上,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四)日常监管,举报监督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用车,按照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务用车和“私车公养”的有关规定,我院对公车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日常监督,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一个严谨的监控环境。
县残联私车公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随着公车管理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公车私用”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但是近年来,与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中的购车族越来越多,出现了一种新的不正之风——“私车公养”。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精神,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县残联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私车公养”自查自纠工作。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为使“私车公养”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残联成立了由理事长XXX任组长、副理事长XXX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岗位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并组织专题会议认真宣传、部署和组织该项工作,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县残联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相关精神,要求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严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严禁“私油公供”、“私车公修”、“私车公洗”等“私车公养”现象,从纪律上、制度上不断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彻底铲除“车轮腐败”的生存土壤。干部职工必须加强自律、恪守底线、公私分明,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守纪律底线。
私车公养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近期在我县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私车公养”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县纪委立行立改,从今年9月下旬至12月底,围绕私油公供、私车公修、私车公洗、私费公报等4类问题,将对20_年1月1日以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私车公养”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车管理使用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一次“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治理。
据悉,专项治理分自查自纠、集中查处、总结提高3个阶段进行。在9月底之前,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私车公养”问题自查自纠并将情况书面报告县纪委,自查发现“私车公养”等问题的,须在9月30日以前,主动将违纪款项上缴县廉政账户;从10月1日至11月30日,县纪委将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视情节轻重,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进行区别处理。对自身存在“私车公养”等问题主动进行自查自纠和自我整改,于20_年9月30日以前主动将违纪款项上缴县廉政账户的,可以适用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减轻或免予处理。对于心存侥幸,自查自纠过程中故意隐瞒“私车公养”等违纪问题,或者20_年10月1日以后仍然顶风违纪,继续“私车公养”的,将从重处理;12月,县纪委将对全县“私车公养”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市纪委。
为确保专项治理有力推进,县纪委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对“私车公养”问题治理工作滞后、治理不力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于查处的“私车公养”等问题的典型案件,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私车公养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虽然开私家车办理的是公事,但也不能用公务加油卡加油,这也属于自查自纠范围,你们怎么没有上报呢?”
“公务车加油卡由个人保管供私车使用,违规为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等,都些属于私车公养,都必须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准确上报。你们这个报告不行,回去认真自查自纠,重新上报!”
5月10日,枣庄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在审核市直某单位上报的“私车公养”自查自纠报告时发现相关问题。
今年以来,枣庄市进一步加大对“四风”问题查处力度,特别是车改后“私车公养”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重拳出击、重点治理。4月26日,该市纪委通报曝光了3起私车公补、公卡私用、私票公报的“私车公养”典型问题。针对3起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自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私车公养”问题。
市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私车公养”的范围,提出公务加油卡由个人保管供私车使用、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违规为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等8个方面的重点整治内容,划出纪律红线,明确整改范围。全市各级各部门对公车改革以来公车和公务加油卡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台账,查摆问题,限期整改,将主体责任切实落到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身上。
同时,市纪委监委将“私车公养”问题纳入纠治“四风”专项察访重点内容,通过查阅台账资料、财务凭证、调取加油卡使用信息等方式,组织察访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察访。对工作不力、欺上瞒下、不主动整改纠错,甚至弄虚作假的,从严处理,并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相关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顶风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久久为功的强烈信号。”枣庄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