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年疫情防控师生信息摸排和日报告管理制3篇
中小学年疫情防控师生信息摸排和日报告管理制1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根据我校下发的《通化师范学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战,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间学生管理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创新活动形式,传播正能量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网,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网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生科学子手写祝福,武汉加油!”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红色电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二、做好疫情动态排查和信息统计上报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长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长汇总至辅导员处,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三、强化学生心理疏导,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相关文章。利用微信平台推送有关如何排解自身忧虑、如何与父母相处等文章,帮助学生进行自我疏导,保持积极乐观。
3.及时沟通。发挥学院心理健康信息员作用,若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并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及时疏导,给予正确的指引。
4.开设网络“树洞”。利用网络开设“树洞”,以匿名的形式宣泄自己的情感,排解自身焦虑。
四、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提高个人素质
1.制定时间计划表。每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时间计划表,合理规划时间,调整作息,做到劳逸结合。
2.班级实行“打卡”任务。以班级为单位,每位同学每日上传自己学习、锻炼、做家务等照片,以此形式进行打卡。
3.开展文化活动,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学生每日抄写、背诵诗词,并在班级群上传。
五、严格管理学生,确保线上教学秩序,严格按照校规校纪处理
1.执行上课签到制度。利用“今日校园”、“学习通”等学习平台,进行上课签到,确保学生按时听课,保证线上教学秩序。如若发现未签到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
2.确保线上教学“可操作性”。利用在线讨论和线上限时任务,及时了解学生上课时的动态,防止学生只签到不听课的现象。
3.严格管理线上课堂秩序。学生在线讨论时不得发布与学习无关内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严禁私自传播与授课内容有关的任何信息和言论。在线上教学期间不得私自传播授课的内容及相关信息,尊重老师劳动成果。
六、加强网络舆情监督
1.成立监督团队。以学院名义,成立相对稳定的网络监督队伍,由一名教师带领。监管学院学生的微信、QQ等社交平台的信息。
2.严格管理学生网络信息,不得转发散布谣言。如若发现违反党纪国法等网络信息及时删除,并根据信息的影响程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小学年疫情防控师生信息摸排和日报告管理制2
现将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冬春季学校疫情防控和20_—20_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及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寒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
本学期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于20_年1月29日(星期五)、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于20_年2月5日(星期五)开始放寒假。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普通中小学执行。第二学期,中小学、幼儿园于20_年3月1日(星期一)正式开学上课。
市属高校放假及开学时间,由各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安排。
中小学教师在学生放寒假后,处理好学期结束和总结工作,可开始休假。新学期学校干部和教职工在学生到校前三天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幼儿园教职工轮休可参照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职工休假时间予以确定。
寒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安排行政人员值班,并保证电话通讯24小时畅通。
二、冬春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一)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要求,坚持人物地同防、多病共防。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物资储备,动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与培训,发现疫情能够快速启动、高效处置。继续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四必措施”,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因病因事缺勤追踪制度、病愈返校查验制度、晨午晚检等制度。加强卫健、疾控等部门的联防联控,保持在校学生急诊绿色通道畅通。加强对学生大型集体活动的报备与管理,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一律取消,坚决做到“非必要,不聚集”。
(二)积极开展防疫知识宣传
放假前,要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职工大会、学生安全主题班会、家长会,宣讲发放相应版本的《寒假安全温馨提示》《寒假安全责任告知》(附后),加强寒假前后安全教育管理,落实相关责任和措施要求。教育引导师生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自觉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做好体温检测,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少流动少聚集,减少不必要的探亲旅游。按照市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健康知识普及宣传。
(三)迅速补齐防控工作短板
各区各学校要对标自查,举一反三,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织密扎紧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网。要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巩固疫情防控工作体系。主动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强化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食堂环境卫生消杀,严把校园食品卫生安全质量关。加强防疫物资储备,规范防疫物资摆放,科学使用消毒剂配比,严格实行日常消杀,健全完善消杀记录。
(四)做好在汉高校的属地管理
请各区履行属地责任,继续将属地高校纳入区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联络沟通和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市、区教育部门配合市、区指挥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各高校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校内“四必”等防控措施和信息管理。将外地返汉大学生纳入市、区指挥部返汉市民(人员)统一疫情防控体系管理,学生家庭个人按照市、区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信息上报工作。
三、期末及假期工作
(一)周密安排师生政治学习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各单位要积极倡导干部师生模范践行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常通风、公筷制、分餐制、垃圾分类、塑料污染防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积极宣传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二)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责任,控辍保学是“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重点,各区要进一步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强义务教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比对,特别关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及时发现疑似失学、辍学学生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努力做到控辍保学“关口前移”。
(三)做细做实关爱服务工作
各单位要开展扶贫助困和走访慰问活动,真情实意帮助困难师生,让广大师生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要落实好教师待遇政策,细致务实开展好走访慰问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切实做好留校师生特别是内地民族班留校学生假期学生宿舍、学校食堂、图书馆、自习室等场所的管理服务工作,为留校学生寒假学习和生活提供条件保障。
(四)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各单位要集中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学习贯彻教育部出台的新时代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督促广大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执行新时代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五)科学合理安排好假期教育
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补课、竞赛等相关规定,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各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布置学生寒假作业,中小学生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布置的寒假作业各科总量不得高于平时每天的要求。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采取适当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寒假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育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生知行合一。要积极推荐适合学生阅读的优秀书目,引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
(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各培训机构要坚持有效防疫工作机制,明确专人专岗,落实线下复课评估认定标准(11条)和防控指南(30条),严格闭环管理,备齐防疫物资,规范日常消杀,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机构申请、评估认定、公示承诺的达标认定程序,对未经认定擅自线下复课的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和处理。培训机构要培训场所公示其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教师资格、收费及退费规定、课程安排等基本信息,与学员签订规范的培训服务合同,开具合法票据,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组织或变相组织竞赛活动。
各区教育局要引导家长理性对待校外培训,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聚焦防疫安全不达标、办学资质不全、超纲教学、强化应试、考试成绩与中小学招生挂钩、非零起点教学、超期收费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七)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扎实维护好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持续推进校园安全防护“三个100%”建设(即中小学封闭化管理100%;一键式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联网100%;中小学专职保安配备、“八件套”配备率100%),确保保障到位,运行良好。放假前,对学校水、电、气以及校舍、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放假期间,安排专人定期开展校园、校舍及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巡查、检查。高度关注学生在期末来临、寒假将至、复习备考这段时间的心理变化和情绪波动,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学会正确释放负面情绪;特别做好春季开学前的学生心理摸排及疏导工作,把开学要求与心理调适、家庭教育及家长关怀有机结合起来,塑造学生健康向上心态。抓好低温雨雪极端天气应对,要及时提醒师生注意防寒保暖,加强后勤保障,完善低温雨雪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强化校园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
(八)促进家校(园)教育对接
坚持“放假不放管”,夯实寒假期间家校(园)沟通制度,了解学生假期健康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式方法与孩子沟通,及时解决孩子成长中面临的学习、交友、心理等方面的问题;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按时作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
(九)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
各单位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健全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要坚持带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备制度。
(十)强化工作落实,抓好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春节寒假期间的有关工作。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研究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随访暗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对于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四、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一)各单位要未雨绸缪,提前行动,科学规划,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新的一年和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制定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教育教学计划。师生返校前,要逐一掌握师生近14天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密切关注前往高风险地区师生情况,坚决杜绝师生员工带病返校。抓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教学组织到位、维修改造、后勤保障、全面消杀“四到位”。
(三)各单位要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及时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区教育局应于20_年1月15日前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各校。
中小学年疫情防控师生信息摸排和日报告管理制3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防控工作领导组会议安排部署,现对全校学生疫情防控情况开展摸底排查和动态管控,具体通知如下:
一要逐人做好学生的情况摸排。各学院(校区)领导要亲自抓,辅导员、班主任分工负责,发动专业教师广泛参与,与每名学生逐一取得联系,如实及时了解个人情况,认真摸排,建立台账,并保持联系畅通。台账主要包括学生外出情况、返晋返校情况、危险接触暴露情况等(详见附表)。要安排专人对留校学生的生活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保障好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国际教育学院要安排专人做好留学生的日常监管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及时上报每位留学生的健康状况,出入校门实行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允许外出参加任何活动,违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是完善学生疫情上报制度。各学院(校区)领导要亲自部署并严格把关,组织人员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凡有学生被列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的,不论该生是否在校,都要及时向疫情防控学生工作组和防控办公室上报详细情况,一人一策针对性做好防控措施。留校学生如有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学院要及时送医治疗,做好随访追踪。
三要各学院(校区)要通过微信平台、qq群等网络平台,向广大学生积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学校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号召广大学生积极响应,科学有序参与防控工作,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夺取防控斗争胜利贡献力量。要教育学生正确认识疫情,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遵守防控要求,及时关注疫情动态,合理做好假期安排,务必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到第一位,务必减少非必要接触,出门务必佩戴口罩,务必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务必合理作息。要向学生重申学校不允许学生私自提前返校的要求。
具体信息登记表附后,请各学院(校区)自行做好学生外出情况、返晋返校情况的摸排登记工作(见附件1、附件2),具体格式可根据学院(校区)实际进行调整,由学院(校区)留存;学生危险接触暴露情况登记表(附件3)、学生疫情防控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2月2日上午11点前报告疫情防控学生工作组,其他时间按照日报告制度有变化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