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我县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许多因素影响着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阻力大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分配方式的重大改革,涉及到各部门利益的调整,因此部分单位对政府采购认识不足,甚至存在抵触情绪,有的单位领导一把手,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不理解,认为是多此一举,是垄断财政或收权。特别是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对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界限认识不清,这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思想障碍。
(二)机构设置不规范,制度办法欠完善
建立政府采购机构,必须坚持管理职能与具体采购职能相分离的原则。现行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责、权、利混淆不清,职能界定不明确,影响政府采购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此外,在国家和上级政府采购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县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在政府采购具体执行中存在不完善不全面的问题,有时出现无章可循的情况.同时,现行的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有时相矛盾,尚不衔接配套,亟需修订和完善.
(三)实施范围狭窄,采购规模小
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品目分为三大类别178个子目,省、市又规定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但从巳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看,其项目数量还不足规定项目的20%,部分货物采购项目和大部分工程项目未实施政府采购。其主要原因有:财政部门内部对政府采购认识不一,对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把关不严,部分项目未纳入政府采购;二是由于政府采购未纳入法律规范,缺乏法律的制约力,同时,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各部门、单位执法自觉性差,造成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纳入集中采购。
(四)管理未完全到位
一是预算管理不到位。由于本级财政支出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较晚,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尚不完善,也就无法编制出一套完整的、科学的、系统的又便于实施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工作存在一事一议、一急速办的不完全规范的运行状态中,导致事倍功半,难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二是采购资金管理尚未到位。政府采购资金即包括预算内资金,又包括预算外资金,由于在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尚存漏洞,在支付方式上出现了预算外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失控。
(五)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政府采购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技术性、法律性、政策性很强,而且涉及到招标、履约管理、仲裁等诸多环节,同时还需要对市场行情、商品和劳务的标准有准确把握,对人员素质要求很高。而目前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人员多由财政部门内部调剂,虽然对财政业务娴熟,但政府采购专业理论知识与业务操作技能还相当缺乏,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我们把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财政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在全省、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后,及时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抓紧成立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范围、方法、步骤和要求。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是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提高查纠商业贿赂行为的自觉性。通过转发、印发有关上级文件精神,通过内网采集、编辑、刊登xx关于以“xxxx”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及有关商业贿赂的法律条文、重要评论、案件事例等,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干部职工在党组、局务和全体职工会议上进行重点学习,加大对全体财政干部职工预防商业贿赂教育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大造教育预防声势,使预防商业贿赂教育入心、入脑,管用有效,不断增强查纠商业贿赂行为的自觉性,自上而下主动开展好系统内部的清理工作。
其次是认真梳理政府采购工作,特别是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的各项工作。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需要,加大财政支出改革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县自1999年7月14日试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特别是XX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经过努力探索和实践,政府采购工作得到长足发展,纳入政府采购品目逐步增加,从比较容易操作的小汽车、办公设备逐步扩展到汽车保险、救灾物资、医疗设备等领域;采购规模逐步扩大,1999年政府采购规模358万元,XX年达到2978.5万元,采购支出节约率都在10%以上,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采购形式逐步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对腐败现象明显的遏制作用和财政资金的节约效应已引起了各部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州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监察厅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西财采[20_]1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结合《云南省财政厅、云南剩监察厅、云南省审计厅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会议,组织实施了自查、互评等工作。现将我室近期采购执行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公室采购基本情况
20_年1月至20_年12月,我室各项采购预算(计划)共计12元,实际采购金额131320.11元,其中:20_年实际采购金额1197473.55元、占91.19%,20_年实际采购金额11572.56元、占8.81%。
二、办公室采购执行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学习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组织办公室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剩监察厅云南省审计厅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使全体工作人员认识到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党中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意义,进一步增强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意识。
(二)坚持原则,严肃对待,着力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自5月6日开展自查自纠以来,我室坚持原则,认真对待,不走过场,认真做好三个“坚持”,即坚持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自查自纠与反行贿防腐败联系起来。组织和督导职工对照中央、财政部及兵团、师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联系思想实际,检查并纠正职工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查找在认识高度、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及法制观念、廉政意识、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从办公室现行内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上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内部自查,摸清不正当交易行为等情况,以确定其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深入查找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纠正错误观念,营造活动氛围,明确整改方向,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三)加强制约监督,严格操作程序
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三个坚持,四个公开是做好统一采购工作,规范统一采购行为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是坚持统一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要求必须落实统一采购预算资金;二是坚持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确定采购方式;三是坚持回避制度,与统一采购工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委。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要坚持信息公开;资格审查标准公开;合同条款公开;评标标准、方法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
在国家和上级政府采购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在统一采购具体执行中存在不完善不全面的问题,有时出现无章可循的情况。同时,现行的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有时相矛盾,尚不衔接配套,亟需修订和完善。
四、今后工作的方向
(一)进一步组织好学习教育活动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运用各种媒体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纠正商业贿赂是交易“潜规则”、发展“润滑剂”等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提高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法制意识。
(二)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是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有效措施。根据不同的治理范围,区别情况进行深入地自查自纠。结合排查出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撰写自查材料;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突出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
(三)继续完善办公室采购管理制度
在调研、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其表现形式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操作机构职责,避免“越位”和“缺位”;通过严格和强化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确保按照政策制度规定进行统一采购,从制度上堵塞漏洞,杜绝腐败案件的发生。
预防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室将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治理,使统一采购当事各方认识普遍提高,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