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情况汇报3篇
在全市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情况汇报1
9月28日,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推进会议在市救助管理站召开,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文艳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县民政局、区县未保中心、市救助站有关负责人、儿童复核督查服务项目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各区县儿童工作开展情况、儿童复核督查服务项目进展情况。各区县民政局对辖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措施进行了汇报。社会公益组织兰州天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敦煌市益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5个社会组织负责人作了项目专题发言。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_〕34号)、《关于健全完善兰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兰童联办发〔20_〕1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下一步儿童福利机构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会议强调,全市民政部门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关爱保障体系建设仍然存在很多短板,市、区(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还未实现转型升级,基层工作力量不足,人员更换频繁,工作连续性差,区县政府购买服务不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未成年人关爱保障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发展。
最后,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文艳强调,一要提高站位,履行好主体责任。二要明确职责,织密兜底保障网。逐步构建以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主平台,以区县未保中心为第一责任部门和具体实施主体,以乡镇(街道)未保站为主阵地,以村(社区)未保点为基础,以三社联动和志愿者服务为补充的“四级网络+三个支撑点”的四级联动、覆盖城乡的新型特殊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三要抓好落实,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提供安全和谐稳定的成长环境。
在全市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情况汇报2
一、政策法规进一步健全。
国家层面:20_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_〕13号),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切入点,首次从国家层面系统性地明确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为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遵循。20_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_〕36号,下称《意见》),对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作出了安排部署。20_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_)15号),明确各级财政对包括困境儿童在内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只增不减。
省级层面:目前,全国所有省(区、市)都印发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具体实施意见或方案,其中河南、广东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贵州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浙江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其余省份以省(区、市)政府名义印发。截至20_年6月,全国24个省份已经印发困境儿童保障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
二、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国家层面,成立了由民政部牵头、27个部门组成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明确了职责任务分工,定期分析工作推进情况和问题,20_年召开两次全体会议。目前,所有省份都建立了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牵头人或召集人的领导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面临的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各地市、县层面也普遍建立了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牵头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
二是理顺民政系统儿童工作机制。20_年,民政部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对部内儿童工作职能和归口管理关系进行了梳理、分析和论证,增设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将儿童福利和困境儿童工作统一归口管理,并专门印发通知督促指导各地民政部门理顺管理关系。目前,29个省(区、市)民政厅(局)已经调整处室、职能和工作关系,部分省份增加了人员编制。今年将继续督促指导市、县民政部门加快业务整合和职能调整步伐,尽快理顺基层民政部门儿童工作归口管理关系。
三、重点工作进一步突破。
一是组织首次摸底排查。20_年4月到7月,民政部会同教育部、公安部专门作出部署,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和数据采集。各地克服工作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无经费等多重困难,如期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全国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902万人,其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805万人,占89.3%;由亲戚朋友监护的30万人,占3.3%;无人监护的36万人,占4%;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31万人,占3.4%。另外,近32万由(外)祖父母或亲朋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情况较差,少数农村留守儿童辍学或尚未登记户口,为下一步研究部署精准关爱保护措施、做好重点对象干预帮扶和救助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二是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民政部会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_〕198号),并在农村留守儿童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专门进行动员部署。各省(区、市)都结合实际相应安排部署了专项行动。20_年,民政部将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各地把这次专项行动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个人,切实把监护问题、户籍问题、辍学问题、生活困难问题等逐一解决落实好。
三是推进数据动态管理。实现动态更新对精准实施关爱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意见》要求完善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民政部20_年初已经协调安排资金,组织开发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经开发完毕并开展试点,下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作出部署上线运行,可实现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数据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各地高度重视这项基础性工作,江苏、浙江、山东依托省级民政信息系统,实现了数据更新。
四、工作模式进一步创新。
一是推动购买社会服务。各地积极更新观念,通过政府支持、民政采购、社会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方式,不断创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层服务供给模式。很多地方民政部门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使用彩票公益金、流浪乞讨救助专项资金和公益创投资金,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深入乡镇(街道)和村(居)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协助做好开展摸底排查、干预帮扶等工作。
二是推动设立儿童专干。根据国务院《意见》要求,各地采取争取财政资金、协调福彩公益金或依托工作试点等方式,配备培育专(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儿童权利监察员、未保专干、儿童主任等乡镇、村(居)层面一线工作队伍,全力推动落到实处。目前,浙江全省有2万名儿童福利督导员,20_年宁夏、广西省级分别投入20_万,广东省市县5年共安排3亿元在200个镇街开发1000个专业社工岗位,孵化200个服务组织。
三是推动引入三方评估。20_年,民政部尝试引入第三方力量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评估工作,委托北京师范大学、暨南大学、上海社科院,抽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专家组,分三组深入到6省12县24个乡镇,围绕政策制定、机制建立、摸底排查、工作保障、宣传引导、社会参等方面,独立开展评估调查,起到很好的效果。今年,在鼓励各地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民政部还将扩大第三方评估范围,并加大督查评估情况通报力度,推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落到实处。
在全市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情况汇报3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当成千上万的青壮年劳动力由农村涌入城市,为一家人的幸福生活打拼时,留守在家乡的孩子们却因缺少父母的关爱和教育,走上了一条坎坷的弯路。新港辖区共有留守儿童72人,占在校学生11.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扩大,本地外出务工父母的增多,目前仍有上升趋势。这些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缺少关爱,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心理、学习等方面的健康发展。丹江口市陈家港小学为了准确了解、全面帮助这些孩子,以班主任为主,针对实际情况从“关怀孩子做人、关心孩子学习、关注孩子心灵、关爱孩子健康”四个方面入手,结合当前素质教育,开展关爱帮扶活动,构建和-谐校园。具体开展了以下帮扶措施:
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认真对这些孩子摸底调查、了解他们的家庭、父母外出及孩子托付照顾等各种现状,详细掌握每位留守孩子的真实情况。
2、为留守儿童设置心理辅导咨询室:针对他们的个性心理差异,开展耐心、细致的心理辅导工作。
3、开展了征寻“爱心妈妈”活动。“留守儿童”与同伴生活在一起,每天耳濡目染着同伴被亲情包围,被亲情呵护,他们的内心肯定会起波澜。为此,我校借十堰市“爱心妈妈结对帮扶”启动仪式为全校留守儿童都找到了各自的“爱心妈妈”。这些“爱心妈妈”自愿者在星期天领“留守儿童”与自己的孩子共度周末。给“留守儿童”精神关爱和物质关怀,让他们也能享有拥有一个温暖的“家”的美好感觉。这样的努力达到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增强了“留守儿童”的教育合力。
4、长期开展“为留守儿童献爱心”、奉献亲情活动。为了给“留守儿童”更多的爱,许多家长学校教师牺牲了很多业余时间为留守儿童奉献亲情。一是走进留守儿童家庭深入了解“留守儿童”在家里以及临时监管的真实情况;二是带领留守儿童度过快乐双休日。为孩子们的精神带来了愉悦。总之,关爱留守儿童,共建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的、艰辛的系统工程,我们学校在关爱留守儿童行动中仅仅只是迈出了第一步,这项工作还需要我们长期坚持不懈探索,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最后,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心、关注、关爱留守儿童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