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院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三篇
20_年医院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一篇
根据全国、省、市、县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我校组织人员对校园及校园周边的牵涉到安全角度的问题逐一排查,并结合几个老问题报告如下:
一、校园周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1、我校放学实行排队行进,但出口小,且出口处为公路,视线窄。学生上、下学集中。建议在出口公路段建立警示牌、设立斑马线。有条件设立时段值勤。(集中时段:上午7:00左右,中午10:45,下午16:20)
2、在校门口公路口,经常有2—3个流动摊位(无证摊位),出售年糕等,卫生质量难以保证。(集中在中午10:40—12:00下午16:20左右)
3、距离校门口处一小店使学校的封闭式管理受到冲击。部分学生私自外出买零食的现象,并且从店面看,很不清洁。校门口垃圾、果壳满地都是。
二、校内不安全隐患:
1、学校教学楼顶层(四楼)严重漏水,一直可以渗到三楼。且学校电线老化,严重危及学生的安全,影响教学秩序,需要维修和改造线路。
2、学校教学楼栏杆高0.9米,(不符合规定)学生课余时间如不规范,可能造成学生的生命安全,需要用不锈钢等加固。
3、部分学生为宫门学生,多数骑自行车上、下学,学校左右为难,也同样存在着交通隐患。
4、食堂安全也存在隐患。
由于资金缺口很大,改造项目(屋顶维修、栏杆加固、线路改造)无法启动,敬请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委、镇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尽快消除存在的隐患,确保学生的安全。
20_年医院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二篇
为了认真贯彻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副园长为副组长,教研组、办公室和总务处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整治方案》中的整治项目及内容,逐项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
在12月25日,根据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我园立即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机构,明确了园长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副园长为直接负责人,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并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了责任到人,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整治自查报告,整改报告《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二、切实抓好园内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食堂卫生证件、制度齐全。我园食堂“三证”齐全,并有相关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有关的卫生安全知识。·
2、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设有独立的食品原料间、粗加工间、洗消间,预进间。有防鼠、防蝇、防尘、防蟑螂、防污染等设施,通风良好,食堂肉片环境整洁,能每天清除垃圾。
3、食堂能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刀具、砧板按生、熟严格分开使用;食品的存入能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了交叉污染。
4、食品原料的采购能严格执行索取食品原料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及做好食品入库登记制度。并与所有的食品原料供应商签订食品卫生协议书,保证其食品的质量。
5、在食品制作过程中,能按照煮熟煮透的原则进行烹饪。蔬菜烹调则按照“一洗、二浸、三灼、四炒”的程序进行,没有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并制定了食物留样24小时制度。
6、加强幼儿饮用奶的监管力度,保证食品的质量,并做好饮用时的安全卫生方面的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我园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等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今后,我们将更加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
20_年医院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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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法律、懂政策、守纪律、讲规矩”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活动进入查摆问题阶段之后,我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部署了第二阶段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扎实开展了查摆问题阶段的各项工作,把查摆问题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活动与工作同步推进,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期,全县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一次再摸排,确保全面排查、深入查找,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着力搞好“四个排查”,即排查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排查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等;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排查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是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全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重点抓好“三个动作”
一是全面自查。从10月下旬开始,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表及问题清单见附件),自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4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自查情况要报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和乡镇自查情况要报县委组织部。
二是逐个排查。在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抽调组织、纪检监察、政法、信访、督查等方面的专门力量,逐乡逐村逐单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排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13日前完成。
三是列出清单。要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到事到单位到人头。排查出的问题清单,经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于11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备查。
二、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县委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对排查出来的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结合分工,认真反思。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基层存在的问题反思查找工作方面的问题,从工作方面的问题反思查找领导班子的问题和教育干部个人的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分析原因,从严和实上触动思想和灵魂。
二是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县级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乡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基层单位组织生活会,要针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三是梳理分析,制定措施。要通过梳理分析,研究制定管用措施,真正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对问题较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单位,县级教育干部要结合挂点工作,帮助梳理分析,督促指导整改。对涉及政策层面的问题,县委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会诊”,研究整改措施。专题会议适当邀请相关群众代表参加。
三、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10月至12月,在全县各单位要围绕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开展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持续用劲,以“准、狠、韧”的精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重点从“四个方面”着力:
一要逐项认真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
二要上下联动整治。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
三要公开透明整治。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四要强化正风肃纪。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各级党(工)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县直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实行挂点联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监管,查找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结合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点问题、抓整改,强化工作问责,切实把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抓下去。
各单位着力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情况,每月月底及时报告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