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师生外出审批报备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师生外出审批报备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对人员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人员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施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学校要求在校学生上学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活动范围必须限定在学校周边范围,最远至县城,且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老师申请并沟通,再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生或班主任老师填写详实的外出登记表报备,同时班主任指定当日本班学生管理员在考勤表做登记。通知家长亲自来校接学生,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将学生亲自送到门岗处交于学生家长。
三、学生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陪同家长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时返校并向班主任销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报备表上注明该生返校情况,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按流程向学校报告。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师生外出审批报备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巩固前期疫情防控成果,根据人社部人社职司便函【20_】38号、浙江省疫情防控办【20_】103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教防控办函【20_】4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报备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
01审批报备流程
外出到浙江省外城市的学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具体流程为:学生本人钉钉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系部学管副主任审批——学生处处长审批——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02减少不必要外出
学生在家期间(含20_届新生),应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前往省外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外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在开学前14天内回到省内。
03减少聚集性活动
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特殊情况需报备学院,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再行组织。
04注意事项
外出学生不得擅自变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线。需要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流程报告。有发热、干咳、无力等症状的学生不允许外出,及时到医院就诊。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师生外出审批报备制度
全体师生: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形势依然严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要继续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排查,全面准确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引导大家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坚决将病毒阻挡在校园之外,现就近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体师生要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变动情况。合理安排出行,近期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的,要按照审批报备制度和有关要求,向学校德育处报备登记,并上报区教育局备案登记审批,返校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检测,做到最大限度减少感染病毒的风险。
二、尽量不要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要参加集体活动。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及时排查,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关注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的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时,尽量避免接触他人,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后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四、各部门、班级要充分利用公众号、抖音、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将疫情防控工作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和学生,从而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五、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各级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在岗在位。门卫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好出入口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六、全体师生要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餐,分餐制,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