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三篇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一篇
在职教职工党员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一)按月领取工资的在职教职工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二)实行年薪制的在职教职工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四条在职教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按基数的 0.5%交纳党费;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按基数的 1%交纳党费; 5000元以上至 10000 元(含 10000 元)者,按基数的 1.5%交纳党费; 10000元以上者,按基数的 2%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可不包括其他津补贴)。 5000 元以下(含 5000 元)者按基数的 0.5%交纳党费, 5000 元以上者按基数的1%交纳党费。
第六条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2 元。
第七条其他党员:毕业未就业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2 元;每月有固定收入的,参照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交纳党费;不按月取得收入的,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按第四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八条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在职教职工党员少交或免交情况须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离退休党员少交或免交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第九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十条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 1000 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自愿一次多交 1000 元以上的,比照交纳大额党费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收缴党费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各级党组织都必须使用《党费缴纳登记簿》。
第十二条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对其按自动脱党处理。
第十三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其基本使用范围包括:
(一)培训党员;
(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五)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十四条在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从党费中列支以下具体使用项目:
(一)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门票费、讲解费等;
(二)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
(三)党内表彰所需费用;
(四)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和印制入党志愿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费证、党员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
(六)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党费留存制度,党委组织部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数执行党费留存。其中, 40%上缴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离退休党工委按照 30%上缴); 40%返拨给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离退休党工委按照 70%返拨); 20%由党委组织部代学校党委统一管理。返拨给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费,主要用于开展党内活动,其中 5%应用于补助或帮扶生活困难的党员。
第十六条党费支出应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具体审批权限为:学校党委留存党费的使用, 30000元以上(含 30000 元)的开支由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5000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的开支,报学校党委书记审批; 5000 元以下(含 5000 元)的开支,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审批。返拨给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费的使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的开支由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审批,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3000 元以上的开支须经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第十七条党费使用应按照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未使用完的返拨党费拨转下年度使用。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二篇
一、党费收支情况
目前,xx共有党员xx人(其中正式党员xx人,预备党员x人)。20xx年x月至20xx年底以来共收缴党费xx元;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补缴党费xx元;利息收入xx元;党费使用xx元(其中包括离退休党员活动、新党员培训、购买党员学习材料、优秀党员奖励、慰问党员等);按比例上缴上级党委党费xx元;补缴党费上缴上级党委总额为xx元;上级党委拨款xx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收支相抵后共结存xx元。
xx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党费收支经核对,票据相符,帐款相等,无挪用、乱批滥用党费的情况。
二、党费管理情况
xx党委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对加强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经过多年的探索,逐渐建立起一套比较规范、完善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党费实行独立账户管理。党费以单独立户存放的模式,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将党费完全用于党的活动。各基层党支部自觉把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按时交纳党费作为党员进行组织观念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确保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党费收缴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每月按规定比例缴纳。广大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各党支部将每个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详细登记,及时如数上缴党组织,不存在截留党费的现象。
(三)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xx党委在党费收缴、管理上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操作,一名党办同志和一名财务科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在党费的使用上,专款专用,账目清楚,手续齐全,开支合理,在党费的收缴、管理等方面做到了及时收缴、及时上缴、账目清楚。
(四)建立党费收缴登记制度。为使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统一购置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所需的各种簿、册、表,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支部缴纳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好。同时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原始收据、登记册以及党费收支票据的归档工作,以便长期备查,通过完善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到了党费及时上缴和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了党费在促进党建工作中的作用。
今后xx将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不断提高xx党委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三篇
一、收入情况(1)20_年结余党费9057.28元,20_年校党委组织部下拨党费17900元,共收入26957.28元。
(2)20_年校党委组织部下拨党费3000元(五星级支部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工党支部专用),20_年校党委组织部下拨党费10000元(全国样板支部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工党支部专用),共收入13000元。
二、上缴情况
共上缴师生党员党费共12189.68元。
三、使用、结存情况
(1)发放党员业务能力培训班辅导课酬1000元,扶贫党建活动租车费用3686.50元,用于慰问困难师生党员1800元,用于党校培训班考务费、专家课酬2400元,结余18071.3元。
(2)用于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工党支部到桂林市戒毒所开展党建活动2348元,结余10652元。
四、管理情况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实行“党费日”制度,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坚持落实党费有关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立项目、专项审批、专款专用;定期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向党员公布,强化了党费管理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