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弱小者创造幸福
给弱小者创造幸福
幸福是什么?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见解。有人认为“幸福就是人的根本的总体的需要得到满足所产生的愉快状态。”马卡连柯曾说过,“我确信我们的教育目的不仅仅在于培养能最有效地参加国家建设的那种具有创造性的公民,我们还要把受教育的人一定变成幸福的人。”每个班里都有一些看着不是很幸福的孩子,由于性格内向,有很胆小。所以总是被教师和幼儿远离,这些孩子从来不能获得幸福的感硕受。教师应当把握好儿童幸福教育的含义,在科学的儿童观教育的指导下,使儿童获得幸福的感受。使他们形成正确的幸福观和自信心及自主追求幸福的能力,从而使没有自信、内向、胆小的儿童逐步发展成为拥有幸福能力的生命的主体。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要使孩子成为有教养的人,第一要有欢乐幸福及对世界的乐观感受。”教育学方面的真正的人道主义精神就在于珍惜孩子有权享受快乐和幸福。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传授知识,而是以知识为工具理解生活、创造生活、并不断的追求生活得意义。使弱小者在这个过程中获得物质和精神的满足感,产生丰富的幸福体验。这就要给儿童自我体验,自我实现的机会,给予儿童尊重和指导,给儿童交往与对话的权利和机会,让儿童在多元系统中学会做事、学会生活、学会做人。
儿童应该在丰富多彩的世界中,那里有甜草莓;也有毒蘑菇;有善良的白雪公主,也可能藏着邪恶的皇后 我们要孩子知道什么是甜草莓,什么是毒蘑菇,什么是有益的,什么是有害的,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可以接受的,什么是必须拒绝的 只有让儿童生活在现实的社会生态环境中,我们才能使孩子把这一切看得真真切切、明明白白。未来社会需要的是具有创造性、个性化的人以及能承受风险和挫折并能对多样性和复杂性的变化进行敏锐的选择和大胆尝试的人。
我们要让儿童在丰富多彩的世界中学会做事、学会生活、学会做人,让弱小者在这个过程中体验到幸福。让他们能像快乐的小鸟在天空里飞翔,能像小鱼畅游在无边无际的大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