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深度感悟
人生是什么,很难下定论,人生该怎么过,很难下个程序,订个计划,无非是走一步算一步。今天帮大家准备一大波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深度感悟。希望这些能对你起到一定的帮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最初是被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以为是一个关于宗教信仰的故事。看完之后才发现其实不然,一个回忆,一个救赎的过程。
故事的内容很简单,其实就是主人公在收到一个故友的信,得知她得了癌症的,然后在给她寄去回信的路上碰到了一个加油站的女孩,她的一句话让他决定要徒步走到英格兰的另外一端,他认为带着信仰会拯救她,在一路上碰到了很多的人,从一开始盲目的往前走,到中期的抛下一切,轻装上阵,到后来的跟随者,到后来的想要放弃,在经历87的行走,他到了疗养院,见到了那个故友,而她比他想象的要脆弱,87天的朝圣,结果与他想的太不同,可他同她的妻子,朋友都有了新的开始。
哈罗德,一个从小缺乏爱的人,小的时候被母亲抛弃,酗酒的父亲在他16岁的时候扔给他一件大衣便让他走了,他靠着自己成长了,可也成长的不够成熟,还是缺乏安全感,他没能成为一个好的丈夫,一个好的父亲,甚至一个好的朋友。在他退休的时候收到了那份改变了余下的日子的信,便是一个故友的来信。他唤起了一些过往的回忆。生活就是这样,当我们漫不经心的时候,我们会被它侵蚀,我们感受不到变化,生活的一成不变,而我们会忘记了一些人和事。他在经历加油站的时候一个年轻的姑娘说有信仰是很重要的事,让他有了勇气去启程这一段不可思议的朝圣。也许毅力这件事本来就是很少人天生都有的,如果不是哈罗德一直都有和其他人说他要去见一个癌症的朋友,有的人嘲笑,有的人鼓励,有的人泄气,我想他也很难去坚持,面对嘲笑的人,他忽略,面对鼓励的人,他感谢,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想法,而我们是否让自己的心跟随自己,还是跟随别人,这个很重要,只有自己知道自己怎么想的。虽然人的想法是会不断改变的,但也只有经历过自己的验证才能真的去明白这样的事。
朝圣的过程被一些人传言,一些人加入,一些媒体的报道,让这个单纯的朝圣变的商业,变了味道。不管人和事都应当简单点,不需要太多华丽的包装,不需要太多的物质,不需要太多的刻意。也许一味的去追求绝对的单纯很难,也几乎没有可能,但人总不要太和自己较真,随心去做。当越多的人有越多的意见,越多的人的离开,哈罗德决定一个人重新开始一个人的朝圣。他似乎又回到了最初的初心。人的内心要平稳,自己不要晃动。在热闹的时候,你一样,在暗淡的时候,你一样。可也就在快到到达的时候,他想要放弃了, 很多的失败都是在快要成功的时候,在最困难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要逼自己一把吧,不然会后悔一辈子。可他见到了他的朋友的朋友时,他的内心比他原本想的那个温馨的画面沉重的多,他不知道自己的朝圣,是否是一个任性,他无法拯救她,反而让她承受了太多的痛苦,他甚至不确认她是否希望他这样一路来见他,这个都一个善良的人的想法,可是我想人总是要自我一点,无法顾忌到那么多,做了变不要后悔。
在一路的朝圣中,人们认为他在解救他的朋友,其实他在拯救他自己 ,他救赎了他的婚姻,也让一个自责的父亲放下,也对他朋友表达了歉意。所以没有一件事是没有意义的,有些意义是一边做一边产生的。没有一分是浪费的,即便别人觉得你在无用功,可你依然可以找到对你有意义的一个点。
人生是什么,很难下定论,人生该怎么过,很难下个程序,订个计划,无非是走一步算一步。一个人心是脆弱的,不定的,所以不要轻易的指责自己,即便别人都在否定你,你自己也该给自己一个信心,你有你的生活,你的想法。
对于现在的状况,我无力,我后悔,我自责,我甚至有些绝望,可那样又如何,该过的一天依然这样的过着,黑夜白天依然这样的交替着。对于我当走的路,我依然不太确定,即便我下了决定,我也很难做到不被环境也搅扰,而解决问题的人只有我自己,我无法怨谁,当初的因,所结出的果,我无法推到任何一个人身上,因此不要怪谁,也不要怪自己,自己过好,便是天晴!
人也只有在走完那一步的同时,我们才知道下一步怎么走。怎么样都当开朗的活着,以前觉得开心就好,现在觉得轻松自在很重要。放下心情,轻松一点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这一年,我们都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哈罗德,一个退休的老人,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那封信的到来,那封改变了哈罗德一生的信。
一个人,六十多岁,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他仅靠着一双帆船鞋,和一个必胜的信念,走路横跨整个英格兰——去救一个已经病入膏肓的患癌女人。
在这八十七天里,这六百二十七英里的路上,他坚守过,迷茫过,快乐过,绝望过,质疑过,相信过。人生路上的酸甜苦辣、风风雨雨就在这一路上全部呈现;人性的善良与坚持,也在这一路上绚烂绽放。
儿子的自杀让他痛不欲生,妻子的冷漠又让他无力面对生活。与生活的关系开始逐日下降,他开始不信任生活,直到收到一封信,他工作时的女同事奎妮·轩尼斯的信,他才开始对生活有了充足的信心。
哈罗德,一个男人,六十多岁。他安静,却不沉默;他寡言,却不怯懦;想过放弃,却并不放弃。这一年,在这个充满喧嚣的世界里,我们需要信念,也更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每个人,在生活中,或坎坷,或挫折,都要像哈罗德一样,有一个信念,以它为目标,去前进,去进步,就算没有完成,它也会带给我们许多心灵上的收获。
就像哈罗德一样。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主人公哈罗德,一个65岁的退休老头,在啤酒厂工作了一辈子,平日少言寡语,说话做事似乎都不敢挺直腰杆,退休的时候甚至连欢送会都没有,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个人。
退休后的日子就是在家看报纸,跟妻子莫琳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几乎是零沟通。某天收到老友奎妮的来信,得知这位当初在啤酒厂给过她无私帮助却不辞而别的同事身患癌症,在去给她寄回信的路上,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却始终没有把回信投进去。
在一个加油站,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子,女孩说"You have to believe a person can get better. If you have faith, you can do anything."
哈罗德一直在思考跟女孩的对话,继续往前走,错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邮筒,想起自己这么多年错过的事情,似乎是灵光一闪,这位平常走过的最远路程就是从家走到停车场的退休老头,决定要用步行的方式走到奎妮面前,去挽救这位老友,并亲口说声谢谢。
哈罗德给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电话,请对方转告奎妮自己的决定,并要奎妮好好活着,等他过去。
哈罗德就这样毫无准备的出发了,在途中甚至将包括手机,钱包,银行卡等一切不必要的东西都寄回家,他的一路走的无比艰辛坎坷。
途中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有服务员、商人、骑行车队、医生、演员、行为古怪的英国老头等等,哈罗德与他们互换故事。
很多人都无法理解哈罗德的行为,认为他是在完成一件不可能或者说不必要的事情,为什么一定要走路呢?走路过去就可以拯救奎妮吗?万一奎妮等不到哈罗德走到的那一天呢?
但也有不少人对他的行为表示钦佩和认可"If we don't go mad once in a while, there’s no hope."
是啊,我们一生当中,会有很多想做的事情,但是因为不自信、害怕别人质疑,却始终没有迈出第一步,在一次又一次错过中,最后遗憾终生。
哈罗德的事情被一位记者曝光后,一夜成名,他被称为是朝圣者,还引起了大家对癌症晚期患者的关注和讨论,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他的队伍。
人越多,想法越多,矛盾也越多,哈罗德又陷入了痛苦之中,他觉得有义务带领大家走下去,但是又无法调和巨大分歧。
最后,哈罗德和大家分开行动,他绕道去拜访一位路上结识的朋友,其他人则提前到达。他信守了对朋友的诺言,虽然没有拜访成功,而曾经的追随者们也打着他的名号迅速出名。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打破了平凡如往常的早晨。
哈罗德收到了二十年前相识的朋友奎妮的信。信上说她患了癌症。哈罗德震惊之馀写了回信,并走出家门去投递。一个又一个邮筒,一条又一条街道,不知不觉开始了他整个朝圣的旅程。
这场六十五岁时的「撒欢」,如果不是一时兴起,这个想法恐怕会让他自己吓了一跳。
他是个木讷、胆小、甚至是窝囊的男人,从来没有过贪念、野心,只求默默度过。却因为一封信带来的衝动。这封信到底有多麽大的威力?
屋内的冷冷清清和屋外的蓝天白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为奎妮的「召唤」,不爱出门的他主动去寄信,而且脚步无法停止。或许哈罗德早已习惯一成不变的乏味生活,偶然的这次出走,是他无意地在逃离那个沉闷的家,更是在逃避「无能」的自己。
本书中所谓的朝圣,无关宗教、无关信仰。不过是个退休老人,收到一封信,为一个愿望上路,如此而已。
没有地图,没有手机,没有合适的鞋子,一切都在毫无筹备与计划中开始。在他还在犹豫的时候,加油站女孩的一句「信念」,他便不再回头,徒步看望。他试图用心去期待比现实更美好的可能性。说到底,他也不知为何要这样做,在别人眼裡毫无逻辑可言是注定无法实现的疯狂梦想,但他只是想这样做而已。
谁也不知道哈罗德这麽做的意义是什麽。莫琳、路上的人,都曾冷眼相对。经媒体报道,哈罗德「火」起来之后,有了一批追随者。开始的忠诚变成了离去,剩下了孤零零的哈罗德。可以肯定的是,他的朝圣之旅并不是衝著现代朝圣的本质、英格兰的精髓、「英雄」一代的勇气这些词彙,只为看奎妮。不过,在众人离去之后,也就是朝圣的后半段,哈罗德开始迷失,他无数遍问自己为什麽要这样。没有了启程时的坚持,甚至想要返回。与此相反的是,妻子莫琳旁观冷对到打气支持,这也是她慢慢理解哈罗德的转变。
这是一个花甲老人跨越整个英格兰徒步去看望患癌症的老朋友的故事,这期间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各式各样的故事和信念,同时激发著哈罗德对过去的回忆,现实与过去交错,慢慢浮现出来他记忆深处和妻子、儿子、母亲、奎妮的曾经。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有著浪漫的相识,但渐渐被生活磨去了激情,因为一件事情的引爆,哈罗德承受著妻子二十年来的冷暴力。儿子戴维,是从书一开始就频繁提到却从未出场的人物,莫琳唯一依赖并倾诉的对象,他在哪?他在做什麽?阅读时一直饱含疑问和好奇。只有在哈罗德侧面叙述时,才有对他的依稀印象:叛逆、讨厌父亲、剑桥高材生……书到最后才道破,这才是夫妻二人一直的心结。
他是一个糟糕的丈夫,也没有做好父亲和朋友的角色。他连儿子的角色都做不好。不仅是他辜负了奎妮,不仅是他的父母不想要他,也不仅是他把和妻儿的关系弄得一团糟,还是他这样就走过了一生,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他什麽都不是。在他心裡他就是这个样子的。
哈罗德幼年时母亲出走,16岁又被父亲赶出家门。或许并没有爱的体会,对于儿子,他不是不爱,是不懂得如何去爱。他们都曾经试过走近对方,虽然并不明显,并不频繁。
读罢此书,谈不上震撼,它给我的感觉并不是很有衝击力一下子就抵达内心的那种,而是慢慢的、缓缓的带入,娓娓道来,将所有的矛头一一浮现。越读到最后越能感受到温情,夫妻二人也正是通过这一过程,反思自己,达成和解,回到最初。
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收,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你会因为一个多年不见的同事突然的来信而出发吗?
我想也许我们会。
如果这个同事曾经悄然地守候过你的脆弱,分享过工作的沉闷,把一首歌倒过来唱给你听。
只是因为你曾不经意间安慰过她的沮丧。
人的一生很长,但是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工作。每天八个小时与你共处的就是你的同事。尤其对于稳定的工作岗位来说,这些同事也许是你十几年的工作伙伴。
你们在同一个社会缩影里,为了同一个团体的运作而忙碌,一起工作,一起出差,一起用餐,一起考勤,道别,明日再见。
细想其实同事这个群体也许才是真正能理解彼此的交流对象,虽然很多时候你们不会袒露家庭的状况,但他们共享了你作为社会存在的角色感。
如果有幸在工作之余有共同的志趣爱好,还有相似的家庭结构,那这个群体给你的生活绝对能增加很多有别于家人给的快乐。
当然,你也许会说同事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存在很多自私的竞争,个人认为,竞争是无处不在的。好的竞争不会影响真正的君子之交。
很多友谊都会经历失败,但是我们不要因此失去创造友谊的机会。
多年以后,细细回味,也许你会很怀念曾经的某个同事。
也会因为同事的某个邀请、倾诉或者道别抛开手中的生活琐事去做一件不曾实现的事情。
这本书后来作者又写了第二部,大意是写奎妮其实是哈罗德的爱慕者。
我想作者的创作意图主要是为了迎合读者对主人公出发动机的怀疑。然而我想很多人也坚信,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合适的契机来上路。
人们期待出发,无需神圣的目的,没有专业的装备,步行只是左脚置于右脚前的位移。
一个人徒步行走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真的能引发你思考人生吗?
我每天中午出发去公司,需要坐一个小时的公交。
这份工作是我为人母后的新工作,在这以前我只愿意选择离家近的工作。
而这一年多的时间,每天两小时的公交,带给我的却是放松多过劳累的体验。
在这两个小时里,我脱离了个人的角色定位,面对的是陌生的社会个体,观察着这个城市大众生活的细节。
小学生们在车上聊天打闹,老人结伴去商场,销售在车上和客户打电话,中年妇女给商场员工运送工作餐。
我在车上看书,听音乐,下车从站台走到公司,脑海里会不经意地浮现很多和以前的同学,朋友,亲人某些一起经历的事情。
也许是年纪增大的缘故,我开始思考和颠覆以前固有的一些观念。我自认为,这是“一个人”的状态带来的改变。
“一个人”应该不同于“独处”,这是一种脱离现有真实身份定位的一种状态,你还是处在一个社会环境中。
只是这个环境是临时的,陌生的,不会给你产生良性地、恶性地干扰。却能启发你的大脑安全地放松去思考自己的生活,并产生改变生活的意愿。
我想主人公哈罗德在一个人走的过程中,为什么能突破自我体能和思维高度的限制,来决定并坚持徒步行走627英里去医院看望老友,首先取决于他脱离了家庭身份,社会身份的束缚,在忘我的境界中激发打破自我的意念。
至于思考的引发是否局限于徒步旅行,我想这应该拓展为运动:步行,跑步,打球,瑜伽,登山,游泳,一切运动形式都有利于激发思考。
从生理学的角度来说,有很多研究都表明,运动对大脑有着良性的刺激。
孩子的出生,是夫妻幸福的延续还是对夫妻关系的考验 ?
莫琳身上的母性来得太自然了,仿佛一直以来都有另外一个女人在她身体里等着,随时准备出现。
他从来不知道她会这些,只能惊叹地看着她,像个心悦诚服的观众。
哈罗德一下子觉得难以应付。他纳闷其他男人会不会也觉得初为人父的责任有点让人畏惧,还是只有他自己有这种不正确的感觉。
他只希望自己偶尔可以感觉不那么像个局外人,仿佛让母子俩亲厚的原因就是两人都和他疏远。
他当时还不知道,现在倒是明白了,是“父亲”这个身份成 了他最大的考验,也促成了他的失败。
哈罗德的失败是源自原生家庭的挫败体验。
因为父母特殊的关系,他从小就不是被需要的孩子,原本该被呵护成长的小男孩确得靠自己学会隐身、说笑话逗乐母亲、模仿父亲来引起注意。
十八岁就被父亲赶出家门独立生活,到一个酒厂做了四十五年的销售,默默无闻不求加薪升职,无敌无友,兢兢业业地生活。
而回到家庭面对儿子时,他措不及防,不知该如何引导儿子的成长,如何表达自己的关切。
脱离主人公这样的背景,现实中我们又该如何避免为人父母这个角色带来的负面考验?
对于我来说,这仍然是一个实践中的问题。莫琳埋怨的“你小时候你几乎都没抱过他”、“他掉下水里你为什么还在顾着解自己的鞋带”我很无奈地表示认可。
也许文末莫琳和哈罗德对于这一生的醒悟能给我们带来正面的警醒,然而暮年的觉悟,注定是太晚了。
但愿年轻的我们能把这个觉悟和解决之道无限地提前。学会做一个好的母亲,父亲,同时要完善好妻子和丈夫的角色,这是人生路上最重要的课题。
婚姻也许会平淡,但不要怀疑坚持相守还是源于爱。
你是孩子的母亲,也是老公的妻子;你是孩子的父亲,别忘了另一个重要身份是丈夫。
好的婚姻,是在爱意消融里,重拾初见的吸引,重复地爱上对方。
浅读此书,确如遇见了一位好友,不经意间邂逅于咖啡馆,平实道来这一生的无华与孤独 。
久以时日,仍记那杯咖啡的苦涩与醇厚。而忍不住想问候,可曾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