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企业保密制度
下面是小编搜集的以下安防企业保密制度,仅供参考。
安防企业保密制度一
一、严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杜绝以各种形式泄露档案材料中有关保密的内容。
二、各类档案中材料必须指定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集中管理。
三、禁止携带档案材料探亲、访友和外出旅游。
四、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和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应指定专人进行销毁,不得当废纸处理。
五、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坚持上下班、外出时认真清理、存放好档案材料和门窗、关门上锁制度,档案库房必须安装安全设施。
六、档案人员一旦发现档案有丢失情况,要及时向机关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措施进行查找并追求责任。
七、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安防企业保密制度二
1、保密原则;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条例》执行此《安防工程保密制度》,以确保安防工程中涉及到甲方用户单位机密以及自身工程技术机密的不对外泄漏。
2、组织机构的建立:
公司为保证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以技防工程部负责人牵头成立保密工作组,组员由档案管理专职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项目参与人员和技防工程部经理组成,并为档案管理配备专用的档案室,每个工程由项目负责人兼任保密负责人。
3、保密内容:
保密内容包括:甲方该安防工作项目的技术实现原理,安防监控平台的软硬件使用密码,工程施工线路图以及设备布局图,工程项目进度及后期扩展方式,预留扩展接口,通信及交换协议,工程实施细节,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等。
4、保密实施细则:
①、在工程合同签订前的技术方案由技术起草者负责保管,对其它部门及外单位人员不得透露任何技术内容及细节。
②、对使用单位需求情况由项目负责人落实并保证不得向外界透露,并以书面形式传递给档案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
③、档案管理人员对以上信息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存档,公司员工在借阅时必须经领导同意且确定借阅时间方可借阅。
④、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或带上出入公共场所,相关人员不准随意谈论、泄露事项,不准私人打印、复印、抄录文件内容,不得将朋友、他人带入档案室,不得外传、外借相关资料。
⑤、起草、打印、复印等文字资料时专人负责,其它人不得随意查看。
⑥、打印过的废纸和核对底稿应及时清理、销毁。
⑦、合同签订后的相关文档资料立即存档,并建立保密所必备的借阅制度。
⑧、出现泄密事件后,应立即上报公司负责人,做到机密不扩散,同时认真追查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安防企业保密制度三
第一条为了维护单位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秘密。
第三条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单位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单位机密或涉及单位机密。
第四条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所长。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五条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所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六条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人事秘书科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七条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第八条文件、资料的分发范围要按规定执行。对有保密内容的,要标明密级、编号发出,不得用明码电报或电话传递。对急件应加快内部传递速度。
第九条文件资料要定期清查,按时回收、清退、归档或销毁,对需要长期保管的文件,按档案局要求,必须于次年五月底前,装订成册,立案存档。废旧的内部资料不得当废纸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