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推荐)(二篇)
有关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推荐)一
普洱市辖9县1区,其中有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近几年来,市委始终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遵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旗)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_]3号文件),高度重视县(区)委书记队伍建设。一是在培养选拔上重视。注重在艰苦地方、复杂环境、综合部门多岗锻炼和培养干部,注重选拔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经受住艰苦环境锻炼、能统揽全局、协调各方,能驾驭复杂局面,经得起风浪考验,作风扎实、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的干部担任县委书记。全市县(区)委书记队伍中,大多数经过市、县、乡多岗锻炼,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实,绝大部分一把手都具有比较丰富的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统揽全局的能力、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在教育培训上重视。制定培训规划和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县(区)委书记到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参加专题培训、短期培训和理论培训,到省外、市外考察学习,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市委有针对性地组织县(区)委书记开展理想信念、权力观、群众观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县(区)委书记把方向、管全局、议大事、抓大事的能力,增强驾驭全局、服务群众的本领。三是在监督管理上重视。不断加大对县(区)委书记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用人行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力度,注重监督县(区)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加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特别通过县级党委换届,选准配强县(区)委书记,较好地发挥了县(区)委书记队伍在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聚民心、促发展、保稳定工作中,在推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核心领导作用。目前,全市10个县(区)委书记,除1个县委书记因提拔到省直部门,接任人选正在按程序考察外,其余9个县(区)委书记平均年龄42.4岁,年龄在35岁至39岁的2人,占22.2%;40岁至45岁5人,占55.6%;46岁至50岁2人,占22.2%。大学本科学历5人,占55.6%;在职研究生4人,占44.4%。其中,经济管理专业5人,占55.6%;汉语言专业1人,占11.1%;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人,占11.1%;行政管理专业1人,占11.1%;社会学专业1人,占11.1%。无女性和少数民族县(区)委书记。
二、县(市、区)委书记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县(市、区)委书记队伍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状况总体是好的,经过多年来坚持不懈地努力,县(市、区)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优化,素质明显提高,领导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这支队伍是靠得住,能干事的队伍。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队伍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与新的形势和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监督管理力度不够。极少数县(市、区)委书记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简单,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忽视群众的合理诉求。虽然发生在极少数干部身上,但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如孟连“7.19”事件发生后,普洱市委及时对孟连县委书记进行了调整。二是任期制执行力度不够。对任期制的管理要素缺乏相应的规定,比如,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目标考核等,一些地方县(市、区)委书记变动频繁。三是选拔标准难把握。《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的6条基本条件和7条应当具备的资格相对概念化,在考察时不好把握。比如:在考察中难做到全面了解人选的熟悉领域、主要专长和发展潜力,难判断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态度和业绩以及人选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干部考核评价难,部分干部群众认识上有差距,认为考察干部是一个程序和环节,有的认为是走过场,不愿意反映真实情况。
三、加强县(市、区)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进一步认识加强县(区)委书记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县级政权是我国行政区域划分中处于十分重要的环节。从纵向看,它既是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决策的机关,又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重大工作部署的执行机关,具有承上启下的基本特征。从横向看,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前沿阵地和城乡经济的结合部,集党政军民、工农学商于一体,具有统揽一方的综合功能。县(市、区)委书记在县级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在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既是领导者、决策者和组织者,又是具体的执行者。县(市、区)委书记水平和能力既直接影响我们党的工作的总体效能,又直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如期实现。因此,新形势下加强县(区)委书记队伍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政权基础的稳固和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县(市、区)委书记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除认真遵循《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的6条基本条件和7条应当具备的资格外,在新形势下,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工作实际,县委书记一般还应当具有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任职经历;具有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任职经历;具有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经验;具有驾驭复杂局面,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具有推进工作能力和统揽全局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深入扎实;心理素质好;专业、气质与班子成员相溶,听得进不同意见,能集中民意民智。
(三)进一步明确优秀与不称职县(市、区)委书记的主要表现。优秀县(市、区)委书记的共同特点:政治纪律性强,理想信念坚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注重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勤奋敬业,工作扎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有正确的政绩观;眼界宽阔,思路宽阔,胸襟宽阔,总揽能力强,工作作风深入、扎实,群众基础好,善于联系群众,有基层工作经验;敢于和善于解决复杂问题,注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驾驭复杂局面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坚持实事求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监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品德高尚,情趣健康,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不称职县(市、区)委书记的主要表现:理想信念不坚定;能力素质达不到履职要求;不注重学习,创新能力弱,胸襟不宽阔,总揽全局的能力差;工作经历相对单一,基层工作经验欠缺,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扎实,政令不畅通,执行能力弱,驾驭复杂局面能力不强;群众观念淡漠,脱离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弱,党的宗旨意识不强;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足,急功近利,喜欢搞政绩工程,搞短期行为;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得不牢,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问题。
(四)进一步改进县(市、区)委书记的选拔方式。对县(市、区)委书记人选的选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一是要规范和完善县(区)委书记人选考察程序。要严格按照《关于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中进一步贯彻群众公认原则的暂行规定》(云组发〔20_〕5号)、《云南省差额选拔任用正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云办发〔20_〕8号)的规定规范和完善考察程序。对县(市、区)委书记人选的推荐同时获得会议投票推荐赞成票三分之一以上、个别谈话推荐二分之一以上,才列为考察对象。在考察县(市、区)委书记人选时要认真贯彻群众公认原则,实行干部推荐考察“三个扩大”(即扩大民主推荐范围、扩大个别谈话推荐范围、在考察廉洁自律方面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四个结合”(即把平时考察与使用考察相结合、听取意见与实地察看相结合、考察干部的一贯表现与关键时刻的表现相结合、注重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考察相结合)。二是改进提名方式,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委书记出现缺额时,由组织部门将任职条件、提名范围、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名册提交市委全委会成员进行第一轮署名推荐提名。在此基础上,组织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班子建设实际,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有关方面的意见,按1:3比例提出初步推荐人选建议,再进行第二轮民主推荐,根据推荐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确定考察人选一般应多于拟任人选。在公开选拔委任制领导干部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公开选拔选任制领导干部提名人选的程序和方法。建议拿出1—2个职位,在全省进行县(市、区)委书记公开选拔试点,不断扩大县(市、区)委书记的选拔渠道,规范公开选拔的程序,改进方法,逐年提高公开选拔县(市、区)委书记人数在提拔交流干部中的比例。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决任用机制。县(市、区)委书记的拟任人选由上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全委会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全委会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委书记的激励机制。为保持县(市、区)委书记队伍稳定、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应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县(市、区)委书记每个职务任期为5年。县(市、区)委书记一般应当任满一个任期,在一个任期内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的,一般不得超过一次。县(市、区)委书记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累计达到一届以上的,经综合考核,实绩突出,评定为优秀的,建议给予提高享受副巡视员待遇或列为副厅级后备干部人选。
(六)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委书记的教育、考核、管理和监督。一是推进“一把手”培训工程的实施。要按照“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强化对县(市、区)委书记的教育培训。时间安排上要有计划性,县(市、区)委书记学习培训时间不宜过长,每名县委书记每年培训次数不宜太多,应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在培训内容上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突出抓好科学发展观教育培训、领导干部处置公共事件的能力培训、做群众工作能力培训以及政治理论培训、政策法规培训、作风教育培训、业务知识培训和科学文化素养培训。
二是加大对县(市、区)委书记的考核力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以德才素质评价为核心,立足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县(市、区)委书记德、能、勤、绩、廉情况的考核,侧重评价把握大局、战略思维、协调各方、抓班子带队伍、基础工作等内容,引导县(市、区)委书记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建议加大对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考核评价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两次被评为“基本称职”或当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县(市、区)委书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调整和处理。建议考核指标中应突出针对性。既要考虑到对每一个县(市、区)的普遍适用性问题,也要尽可能考虑到一些特殊因素,在考核指标中应留有一定的余地,由考核组研究当地县(市、区)的具体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应列入的考核指标,既注重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化解社会矛盾和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工作的考核,又注重考核县委书记关键时刻和困难时期、在处置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表现,注重考核作风状况和做群众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对县(市、区)委书记队伍的监督。按照服从大局、民主公开、以人为本,教育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运用切实有效的法规、制度约束和规范县(市、区)委书记的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财产申报、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等制度。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党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办法。认真落实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县(市、区)委书记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逐步形成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推行特邀监督员制度,把对县(市、区)委书记“人前”与“人后”、“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自我监督、组织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的强大合力,全方位监督其任职行为、生活行为、社交行为。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监督检查县(市、区)委书记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汇报、考评和年终廉政谈话制度。县(市、区)委书记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总结。上一级纪委、组织部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等方面每年对县(市、区)委书记进行一次廉政和履职情况谈话。坚持定期实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建立专门的县(市、区)委书记信息库,收集各种信息,动态掌握县(市、区)委书记的表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四是完善以州市党委为主的县(市、区)委书记管理体制。以州市党委为主的县(市、区)委书记管理体制与党组织设置、行政区域设置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是相适应的。这种管理体制有利于及时发现各县(市、区)委和县(市、区)委书记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及时掌握了解情况,包括县(市、区)委书记工作情况和个人基本情况,有利于更好地监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中存在的问题。但管理过程中存在着部分县(市、区)委书记变动频繁,不利于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等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委书记的管理。一是要严格执行任期制。上级党委要就县(市、区)委书记执行任期制出台具体规定,合理界定县(市、区)委书记的任职期限,规定最低任职年限,在此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个人违法违纪或提拔),一般未任满规定时限不得调整。二是完善外出请销假和登记制度。对县(市、区)委书记外出实行请销假和登记报告制度,报上级党委办公室和组织部备查。
五是积极推进县(市、区)书记异地交流。认真坚持县(市、区)委书记交流任职和回避任职制度,扩大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交流范围,各地区之间交流人数应相对平衡。要选派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有培养潜力或厅级后备干部进行交流,并逐步扩大州市之间县(市、区)委书记的异地交流力度。
有关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推荐)二
ok3w_ads("s005");县五老队伍建设与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关工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八个部、委、办《关于发挥“五老”队伍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的通知》精神,县关工委于2月23日至4月29日,对我县“五老”队伍建设与发挥作用情况开展调查研究。
一、基本概况
2月23日,县委组织部、县关工委等八个单位召开领导联席会议,讨论开展“五老”队伍调研的主题、内容和工作计划。会后,印发宁组〔20_〕9号文件《关于开展“五老”队伍情况调研的通知》。调研具体工作由县关工委负责大秘书。在这次调研中,一是印发了“五老”调查表,掌握面上数据;
二是组织县关工委班子成员到长街等镇乡和县直属机关教育、农林等单位进行实地调研。3月10日,宁波市关工委顾问、市政协原副主席、**县委原书记徐涨厚、市关工委专职副主任曹晖、市纪委副局级纪检员叶根元到**调研“五老”队伍建设与发挥作用情况。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杨启炉向市调研组作了汇报。11日,市调研组到长街镇实地调研,视察教育基地,听取镇党委、政府关于发挥“五老”作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等情况汇报,并与老同志开展座谈。返城后,在**宾馆召开“五老”座谈会,在广泛听取老同志发言后,徐涨厚同志作了讲话,他说,**县关工委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和重视下做了大量工作,“五老”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至4月底,调研工作已告一个段落。目前我县有“五老”人员3775人,其中离休干部253人,行政退休干部727人,事业退休干部1119人,退休教师1467人,老专家108人,老模范83人,老战士18人。还有村级关工小组、老龄协会班子成员以及县以下劳模、先进工作者、农村老党员、老干部参与帮困助学、结对帮教、科技辅导等3400余人,总数为7100多人。
“五老”队伍中,老干部、老教师作用发挥较为明显,镇乡、街道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较好的占40%,县直机关发挥作用较好的占25.5%,离退休教师发挥作用较好的占32%。他们发挥作用的主要途径是担任各级关工委成员、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基地建设和宣讲员、法制宣讲和帮教员、校外辅导员、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以及结对“三困生”、开展“十个一”活动等等。
二、发挥五大优势,开展五项工程,“五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调研显示,我县“五老”队伍较好地发挥了政治、威望、经验、时空、亲情五大优势,为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一)发挥五老政治优势,积极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1、在重大纪念活动中,组织“五老”队伍开展宣讲活动。如: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及建国50周年、**解放50周年、中国共产党诞生80周年等。在这些活动中,“五老”共宣讲700余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达30余万人次。
2、清明节、“五四”、“七一”、“八一”等重要节日,开展宏扬民族精神、发扬革命优良传统、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等教育活动。近10年来,在县烈士园、各镇乡烈士墓地、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组织“五老”20_多人次,宣讲达1300多场,受教育青少年、干部群众达45万多人。
(二)发挥“五老”威望优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从1994年至20_年,县关工委主动配合县直属有关单位和有关镇乡关工委,发挥“五老”作用,在所在地党委、政府重视下,先后建造岔路镇上金村“建党纪念亭”;
上金村“**县委、**县人民政府诞生地纪念碑亭”;
“山洋革命根据地纪念园”;
前童镇栅下村“童遵孝烈士陈列室”;
前童镇“福泉山铁流亭、解放**纪念碑”;
长街镇王家村日军入侵“铭记碑”及罪行“陈列室”;
长街镇“香花山烈士陵园”、后洋村“象宁游击抗暴指挥部旧址陈列室”,“**县烈士园”等等教育基地。县关工委为上述有关纪念碑亭集资25万元,长街镇关工委老同志集资52万元。全县“五老”队伍直接参与上述教育基地建设60余人。他们一不怕苦,二不怕难,千山万水奔波,千方百计集资,千辛万苦建设教育基地,共集资82万余元资金,解决了政府经费不足的困难。同时,党政部门也投入和募捐916万元。
上列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落成后,县委宣传部组织有关部门领导进行验收。近三年来,各级关工委组织“五老”人员600多人次,在这些基地宣讲300余场次,接受教育达18万多人,对全县广大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发挥了很好的教育作用。
(三)发挥“五老”经验优势,创办培训学校,开展帮困助学活动。
为解决高考落榜青年思想困惑、家庭困忧和社会安定等问题,县关工委于1991年11月创办了培训学校。十三年来,没花国家钱,共培训青年学子3491人,其中向大专院校输送合格新生3028人,平均升学率为86.7%,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
同时,全县各级关工委老同志乐于与当地贫困生结对助学,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结对1000余名,助学资金达18万余元。
(四)发挥“五老”时空优势,深入调研,为领导提供决策服务。
十余年来,县关工委组织“五老”50余人,以“净化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和“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为主题,作了8次调研,向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报送了调研报告,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主要调查报告有:《县关工委关于城关34家电子游戏室经营情况的调查报告》、《对营业性网吧的调研报告》、《关于城区中小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情况的调查报告》,《对未成年犯罪情况调查报告》等。提出了问题,研究了对策,落实防范措施,为领导提供决策服务。
(五)发挥“五老”亲情优势,加强法制教育,帮教失足青少年。
县关工委每年组织“五老”宣讲队伍和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配合有关部门、学校,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法制讲座、设立模拟法庭、庭审进校园。这些活动形式多样,方法新颖,均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近十年来共宣讲400余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达30万余人次。主要活动有,1995、1996年,县关工委组织班子成员在公路沿线中小学校和案件多发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997年建立四所法制学校,县关工委4位班子成员兼任法制校长。1998年实施“警钟行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印发宣传和宣讲资料1万多份。20_年配备62所学校法制学校副校长,由65名公检法司干警和部分“五老”人员担任。同时,不断探索深化教育形式。20_年至20_年,县关工委协调法院少年庭在潘天寿中学、**中学、县职教中心分别召开三次公判暨法制教育大会,11400多名师生受到现场直观法制教育。县关工委还把从省未成年管教所录制的《迟到的忏悔》影碟片,在城区和各镇乡中学播放,学生深受教育;
分别组织县职教中心、县技工学校200名有不良行为学生和班干部到县看守所现场参观,听取所领导对在押犯罪嫌疑人改造和生活情况介绍,和三名大学生如何被沦为囚犯的忏悔。十余年来,县关工委配合县综治办,每年组织“五老”和公、检、法、司、教育及有关镇乡分管领导赴省未成年人管教所开展献爱心帮教活动,收到很好的教育效果,绝大部分人员都得到减刑回归。
县关工委老同志还坚持通讯帮教。10余年来对归正人员结对帮教36名,配合司法部门推荐介绍工作12名,“暖其心,正其行”,县关工委成了部分归正人员的亲人。
三、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对策
我县“五老”队伍建设虽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构建和谐社会、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领导的认识还没有到位,与中央8号文件和中央八部委办联合通知的精神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五老”队伍宣传发动不够,特别是近年退休的老干部、老教师参与的面不广。三是“五老”活动的载体还不够多,与形势的发展、青少年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四是“五老”活动的保障措施还不够健全,在活动场所、办公经费等问题上还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
“五老”队伍是一个特殊群体,是一个丰富的人才资源库。他们是培养、教育未成年人的主要资源,更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忽视的一支重要力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五老”工作的领导。
中共中央、国务院《若干意见》指出:“要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支持他们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贡献力量。”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全党全社会必须共同承担的重大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本文来源于人思想道德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切实把发挥“五老”队伍作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布置、有检查。
1、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发挥“五老”作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各级党政领导要按照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把“一老一少”的事情纳入本单位的总体工作范围。
2、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发挥“五老”作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五老”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法制教育、结对帮教等内容,正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因此,各级党政领导要按照“六个和谐”的要求,认真组织“五老”队伍,广泛开展构建和谐学校、和谐社区、和谐村(居)、和谐街道、和谐楼院、和谐家庭等活动。通过参与构建和谐社会活动,进一步弘扬“五老”队伍的优良传统,使“五老”队伍成为全县“三个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3、要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发挥“五老”作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紧迫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指出:“要切实抓好青少年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教育网络,把社会主义道德生动具体地融入青少年成长的各个环节,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思想文化环境。”因此,各级各部门领导要深刻领会《决定》精神,从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建设“五老”队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紧迫性。
4、要按照《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县文明委的分工,继续抓好落实工作,进一步健全强化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要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明确责任,督促检查。要坚持注重实效,着力办几件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网吧和未成年人犯罪等有关突出问题。
(二)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壮大“五老”队伍。
1、加强宣传力度。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干部退休手续时,对身体健康的老同志要动员他们投入到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中来,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做些实事、好事。
2、召开动员会。建议县委召开副局级以上退休干部和居住在跃龙各社区退休干部动员大会,号召他们积极投入到关心下一代事业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打造“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同时,请文明委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向全县“五老”队伍发出“护苗成才夕阳美”的倡仪书。
3、开展表彰“五老”活动。表彰“五老”,总结本地本部门“五老”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感人事迹,及时予以表彰。要大力宣传“五老”的先进事迹。县关工委计划在今年下半年开展总结评比,20_年1月份要求县委、县政府召开关心下一代工作“双先”表彰大会(含“五老”先进)。
(三)加强载体建设,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
1、要为发挥“五老”作用创造良好的平台。各级关工委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做好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建立协作机制,为“五老”贡献力量提供一个良好的舞台。
2、要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十个一”和“老少共建”、“三好、三无”活动。要紧扣形势,围绕中心,结合实施“五五举措”、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体现出本地特色,把关心下一代工作贯穿于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过程。
3、实施“百千万”工程。目前,我县仍存在网吧违法、违规经营现象,黑网吧屡禁不止,严重危害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学业。为遏制网吧对青少年的危害,建议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百千万”工程。计划6月份在四个街道聘请100名“五老”和有关部门干部担任网吧义务督查员,动员1000名离退休干部、教师和老党员与有不良行为学生结对帮教,发动10000名中小学生开展远离网吧签名活动。全县各镇乡也要在暑假放学前结合实际开展好这项活动。
(四)建立保障机制,为“五老”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1、各级党政领导,要从政治和物质上支持“五老”开展工作。使各级关工委有班子、有牌子、有办公用房、有办公经费。
2、关心“五老”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使更多的老同志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要耐心细致地做好“五老”的服务与保护工作,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使广大老同志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使他们在关心下一代事业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3、关心“五老”的身体健康,做到发动好、发挥好、保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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