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宁德市安全教育平台范本
如何写宁德市安全教育平台范本一
一、填报时间
7月9日8:00—7月11日23:59 为考生网上统一填报志愿时间。各县区、各初中学校要安排好时间节点内的工作。志愿填报系统自动关闭后,不再进行补报。
二、填报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信息平台(http://27.150.186.163:9001/,以下简称“招生信息平台”)进行考生志愿信息填报。
三、填报流程
1.志愿填报
一是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信息平台”填报考生志愿信息。登录的账号是中考考生号、密码是出生年月日。
二是考生输入“考生号”和“出生年月日”信息,点击“登录”按钮。首次登录系统将强制要求修改密码,默认进入“修改密码”界面,请按图例规则更改密码。
2.志愿修改
对于提交的志愿信息,在报志愿的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可重复登录“招生信息平台”进行修改,并再次点击“提交志愿”按钮确认。对于提交确认的志愿信息,逾期考生不能再进行任何改动。
四、志愿表留存
所有填报志愿的考生在网上志愿填报确认后,填报志愿时间结束由学校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并经考生和考生家长确认签字后,由学校收集汇总报属地县(市、区)中招办留档备查。
五、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首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必须更改初始密码,并牢记自己更改后的密码,如忘记密码,考生须及时向报名学校(单位)报告,申请重置密码。
●考生在填报或修改志愿完成后,须点击“提交志愿”按钮,保存填报或修改的志愿信息。在填报志愿的规定时间内,考生可重复上网修改。
●考生确认提交后的志愿信息表由报名学校(单位)统一打印,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核对志愿表上的各项信息,要注意认真核对志愿表上的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由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并上交报名学校(单位)。考生不上交志愿信息表、不履行签字手续或签字手续不完整的,志愿信息无效。
六、规范志愿填报、杜绝无序竞争
在填报志愿阶段,严禁各级各类学校诱导、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考生志愿须由考生自主选择填写,由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代签,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如何写宁德市安全教育平台范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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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宁德市安全教育平台范本三
宁德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七)职工下岗或者失业,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
(八)职工户口迁出宁德、非宁德户口职工离开宁德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职工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因重病、大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_-02-04 17:49 | #2楼
(一)购买商品住房;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三)拆迁安置住房;
(四)购买二手自住房;
(五)离休、退休;
(六)调离本市或出境定居;
(七)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且未再就业
(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九)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公积金提取条件20_-02-04 12:18 | #3楼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职工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
(一)退休的;
(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 5 年 , 或满 2 年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持有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核发的《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五)工作调动并户口迁出宁波市,或者出国、出境定居的;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七)非宁波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宁波市的。
公积金提取条件20_-02-04 23:17 | #4楼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不包括室内装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 离休、退休的;
(五) 出境定居或者户口迁出本市(县)的;
(六)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且合法租住住房的;
(七) 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缓刑除外);
(八) 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突发危重疾病 (参照市医保十四种规定病种的大病、慢性病等),或家庭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
公积金提取条件20_-02-04 18:20 | #5楼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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