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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二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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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2 13:32:5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一

乙方(承包方):

甲方将任县城区更换预付费式电能表工程,现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本着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确保工程质量,按工期完成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达成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价款计算方式

工程概况:

任县城区更换预付费式电能表。

价款计算方式:

按照实际安装电能表块数计算,每块30元(含二级漏保、接线端子的安装和主进线与进户线的接引)。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协调乙方现场工作。

2、向乙方提供工程所需材料(不包含施工用具)。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负责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

2、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四条:

施工安全

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和安全帽,必须持证上岗(电工证或者低压作业证),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电器烧毁,客户投诉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2日内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参照任县金王府小区的相关标准(pvc管距表箱底沿不得大于0.5厘米,管内不允许有接头,电表安装牢固)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六条:

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二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

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第十二条附则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三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

1、劳务内容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上,鉴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定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1.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1.3分包工程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结束工作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 天

1.4质量标准

按照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 合格 。

1.5总(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

件一份,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1.6图纸: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1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纸 1 套。

2、工程承包人的义务

2.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分包人负责。

2.2在年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季度、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4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及交工验收。

2.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2.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2.7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2.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劳务分包人义务

3.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3.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3.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设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3.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3.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3.6劳务分包方负责办妥消防报检,验收手续。

3.7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成部分的产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3.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围材料及其他设施。

3.9劳务分包人必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3.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3.11禁止转包或再分包,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3.12劳务分包方应充分预见本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一切非不可抗力风险,并做好足够的保全措施,亿利于工程的施工并保证整体施工质量。

3.13劳务分包方与其他专业施工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因劳务分包方未通知各交叉施工单位先行施工而造成返工,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安全施工与责任

4.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4.2乙方应遵守国家级地方主管部门,业主,总包,监理对于该工程的各项管理制度,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处罚的,甲方按处罚结果双倍处罚乙方。

5、保险: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6、材料设备的供应、保管、使用

6.1劳务分包人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照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及时供货。

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下列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和经济关系,加强协作,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在施工、结算中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及内容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方式:劳务包干。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施工管理、已完工程保护等)。

4. 承包范围:

(1)包括楼施工图、图纸会审、会议纪要、设计变更以及技术核定单等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并负责该区域内现场临水、临电(二级配电箱内)以及塔吊照明的施工及维护工作。

(2)主体工程(包括给水﹑排水﹑雨水、强电﹑弱电及消防预埋﹑防雷接地,止水钢板焊接施工等)(给排水均以室外井为界限,电有?配电房按低压屏下端,单栋按总箱)需施工至室外总平管网及强弱电接头处。同时须完善乙方所承担工作内容的书面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工作。主体工程中的预埋、预留孔、洞、吊洞(吊模)等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且不得因预埋预留等影响其他工种施工,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3)现场临水、临电(含一,二级配电箱及开关箱,临时办公室及宿舍)以及塔吊照明的施工﹑维护。第二条承包价格及支付方式

1. 劳务包干单价为:元/㎡(含税单位,其中面积指乙方所施工主体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以成本部结算的建筑面积为准),本单价中包含考核达标单价以及劳动保护及安全措施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处理等费用,并且包括前期临电安装及乙方施工区域内的水电维护费用,单价明细详附表一。

安装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如施工内容发生变化,以定额人工含量及单价予以增减办理结算。

2. 乙方在施工期间,根据工程量完成情况,按业方支付甲方工程进度款的同期比例,支付当期形象进度的80%,报造价部门审核确认后支付,不再向乙方发放零星借支和其他费用;所余2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保修金,在保修责任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3. 乙方在每月进度款申报时,应按班组人员编制一式三份的工资支付方案,方案中须每人支付金额和领款人签名,报送甲方财务部门备案。

4.乙方进场后在甲方支付进度款之前,生活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限额用料:

甲方对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的主要材料实行限额使用,限额材料的种类由甲方确定,包括:各类机、泵、箱、柜、盒、表及管材、导线、电缆、插座、开关、灯具、铁皮、防雷接地扁钢、消防器材等,限额数量由乙方承包人根据施工图优化布设方案后计算,报甲方审批后实施。如无正当理由的超用部份由乙方承担,节约部份由甲方按节约的30%奖给乙方。

6.施工现场所有安装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负责装卸,费用不另行计取。如乙方未按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期进行装卸工作,甲方有权指定其他人员进行装卸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双倍扣罚乙方。

第三条保证金及退还

1. 乙方承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和文明卫生,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制度,自愿向甲方交履约保证金元。

2. 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队伍进场施工前一次性交清。乙方承包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后,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全部退还。若乙方违约或不能履行合同,保证金则不予退还,同时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另行赔偿。

第四条工期要求

1. 本工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总工期天。

2. 乙方承包的所有工程在工期上必须符合甲方计划中的工期要求并遵守甲方的调整,若达不到预先约定工期和节点工期,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罚_____元/次。

3. 甲方每月检查一次工程进度实际完成情况,如无理由未达到计划目标,处以_________元/次的罚款:如工期严重滞后,或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计划工期,甲方有权直接清退乙方出场。

4. 在结构施工阶段,乙方必须跟随甲方的结构施工进度将应预埋的管、线、铁件等同步安装程序到位,装饰阶段乙方应将本工程的施工工序与甲方装饰程序密切配合、平面协调、立体交叉施工,不拖其他工序后腿,不影响甲方整体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不能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安装工序,造成甲方其他后续工序不能如期完成,拖延项目工期,甲方除有权向乙方处以_______元以下的罚款外,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机具、资料及材料,清单如下:

(1)甲方提供的机具:塔吊,电梯;

(2)甲方提供的资料:图纸壹套;(3)甲方提供的材料: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施工机具及限额内施工材料。

2.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和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

3. 向乙方进行操作规程、优质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内容交底。

4. 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卫生监督、检查与验收。

5. 负责对乙方水、电、消防、防雷等资料的检查。

6. 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具备付款条件的工程款。

7. 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和库房。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指定为本班组领班,为安全员。领班及安全员需长期驻守工地,有事离开工地需向甲方现场负责人请假。擅自离开,一次处罚500元,同时,乙方须配备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包括:工程总负责人1人﹑技术员1人﹑施工员若干﹑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若乙方人员不到位,则甲方有权处以每人每月______元的罚款。

2.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及时与进场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交甲方备案。

3. 在本劳务合同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每人、每次)在 ______元内,由乙方自行负责;超过_____元以上条由甲乙双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金额不够赔付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赔付方案(不明确),共同处理一切安全工伤事故。若属乙方蓄意违章作业,或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或未听从甲方、监理、业主单位管理人员的指令,或在施工现场以外及生活区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其全部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4. 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5. 必须执行对所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安全、质量、综合治理员,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对由乙方责任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相应的责任。

6. 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检验后再使用。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不得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机械带病运转。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有自觉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的义务。乙方必须为其职工宿舍配备清洁用具,每天安排清洁值日,确保生活环境整洁有序。夏天必须配备防暑降温设备,提供好工人正常生活休息条件。甲方将一次性为职工宿舍安装好照明供电线路和灯具,损坏后由乙方自费修复。乙方必须强化职工宿舍的全面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及在宿舍内使用除手机、对讲机以外的电器设备,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者,将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重罚,每发现一次罚款_______元/次。乙方宿舍由甲方负责安装空调,使用空调的电费由乙方按表支付,空调如因人为损坏则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如不提供宿舍,本条删除)

8. 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和材料,如损坏或遗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9. 乙方及所属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凡发生聚众闹事、行凶斗殴、赌博、偷窃或其它违法乱纪,扰乱治安的,甲方有权对当事人各方处以_____元/次的现金罚款并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送至公安机关处理,所罚款项由乙方及时向甲方缴纳,如乙方不及时缴纳罚款,甲方将从乙方当月劳务费中双倍扣除。

10. 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及时清理现场、回收安装材料。每天打扫宿舍内环境,保持现场整洁文明和生活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否则,甲方将安排其他施工班组进行整改,费用按人工工资双倍支付,从乙方该期劳务费扣除。

11. 严禁儿童、孕妇及年满60岁上老年人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次罚款500元。乙方及所属成员不得将非工作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12. 对各种现场检测,均由乙方派工人进行配合(工人工资由乙方负责)。

13. 施工合同以外所产生的人工费用(含机械及工具费)技工:150元/天,平工:_____元/天(必须当日签证,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否则不计)。

14. 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工成品负有保护的义务,凡因乙方施工安排不善,在结构已完施工部位进行返工的(设计变更除外),均由乙方自费进行恢复原状,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另行赔偿。

15. 乙方应积极开展所施工区域的防盗工作,并加强对内部员工的宣传教育。乙方对领出甲方库房的所有材料(包括已施工的材料)有保管义务,若有被盗或损坏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入场教育、岗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才能进入现场。进场后,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综合治理规定,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者,所涉及的罚款概由乙方承担。

17. 乙方所有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内应穿戴统一工作服、安全帽,雨天施工备有的雨衣、雨裤、雨鞋等用品,均由甲方统一采办发放,费用由乙方自理,或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购买。

18. 因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办理的暂住证、务工费等项费用,乙方按实际从业人数承担,上岗培训费用由乙方培训者自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

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五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nbs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3)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

(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六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安装。

承包范围:钢结构、维护板的安装,包括天沟、檩条(屋面及墙面)安装,屋面板及附件安装,墙面及附件安装,大门、雨篷、雨水管安装等图纸所有钢结构、维护板的安装。

第三条 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

合格,按图纸要求及国家现行钢结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执行。乙方对所施工的工程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后乙方对该工程负责终身维护,基本材料费用及人工费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总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共计 (大写)元。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开始施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10%_______________元。

(2)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度,中期甲方支付乙方总合同金额的30%_________________元。

(3)檩条及屋面全部安装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合同金额的30%_______________元。

(4)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相关资料、材料等后甲方向乙方付至总合同金额的95%,扣除已付金额,应付___________元。质保期为壹年,总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工程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5)结算方式,采取以下第 种结算方式。

①乙方公户账号: ,开户行: ②乙方授权___________ 为收款人。

第六条 双方的义务

1、甲方义务

(1)办理建设报批手续。

(2)向乙方提供安装工程材料。

(3)向乙方提供图纸及说明。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规定的承包该工程应具备的相应资质,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

(2)乙方应认真熟悉本工程钢结构的安装图纸,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包括安装人数、设备、工具数量等)及材料进场计划。

(3)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经签字盖章确认的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并附上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制定规范的制度,对人员、设备等进行管理。乙方人员如有变更,需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并进行变更登记。

(4)乙方必须完善保险,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并提交甲方备份。

(5)乙方指定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负责负责施工管理、合同履行、各项手续的办理及文件的签收等,如需变更,乙方需向甲方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

(6)乙方应对甲方发到工地上的所有材料进行保护,确保甲方发到工地上的所有材料不受损坏。

①乙方卸车时轻吊轻放,不能把梁、柱等成品件有砸弯现象; ②屋面板、墙面板进入工地现场乙方更要注意保护,不要让板表由划痕现象,不允许有折板现象。

③如甲方材料受到损坏,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进行相应的扣除或通过其他途径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 施工安全及责任承担

1、乙方应按规范施工,加强安全管理,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及赔偿。

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安全设施,施工现场发生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及赔偿。

3、甲方如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通过其他途径向乙方追偿。

4、乙方应保证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如因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乙方安装钢构件、维护板,自检合格后应通知甲方,进行预 验收。如需整改,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2、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按期竣工,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总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七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总合同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附则

1、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七

发包单位: (简称发包方)

承包单位: (简称承包方)

发包方经批准进行的建筑工程,由承包方承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1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 ㎡。

2.安装工程名称

以上工程均按施工图设计内容范围承包。

第四条 工程造价

承包的工程总造价 元(单位工程造价见承包工程项目表)。如果合同期内发生劳务、材料价格调整、取费标准变动按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下列第 1 项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包工包料

第六条 施工期限

本工程按工期定额和有关规定,施工工期日历 天,定于 年 月 日竣工。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另行协商。

第七条 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 发包方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执照和占道爆破许可证及市内禁区运输通行证。

2.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3.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亦可委托承包方承担)。

4.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十五天内将设计图纸 份、标准图 份及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承包方,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5.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和设备。

6.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所需的文件(实行贷款或自筹的工程要保证资金供应),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7.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现场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做好施工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3.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通知,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5.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方负责供应水泥、木材、钢材和施工期间建筑材料预算价格调整表以及规定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按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供应到承包方指定地点。因品种、规格不全,需由包方调剂代用时,必须经设计部门签证,由此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和运费由发包方负责。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影响工程建设,工程竣工时间顺延。

2.承包方负责地方材料和市场采购物资。市场采购物资需到外地采购时,差价运费由发包方承担。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或化验单。否则进行材质检验,费用由供应方负责。

4.双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均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材料预算价格。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质量评定为 合格 质量,达不到要求扣罚工程造价的 2 %,并整改至合格。

2.工程竣工结算按下列第 4 项方式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5 天内结算完毕。

⑴中标价加签证;

⑵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

⑶平方米造价包干;

⑷ 总价包死,如有变更、追加按实际调整。

3.预付备料款和工程款,按建设银行规定执行,具体额度和办法是: 合同签定7日内,支付工程款的30%,开工前5日内支付主要材料款的50%,材料到场后付清材料款,按工程的进度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的90%,竣工验收后付至90%,结算后付至95%。

4.备料款和工程款拨到 / %停止,其余待工程竣工后结算。

第十条 工程变更

1.设计图纸经会审定案后,原则上不准变更。如确需变更时,应提前十五天办理变更手续,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负责。

2.在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现施工图纸或说明书不符合设计要求,要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七天内办理技术签证。

3.基础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工期可按实际情况顺延。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加强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要分清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质量事故责任方承担。

2.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在24小时以前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未经发包方检查不得隐蔽。如发包方未按时到场,承包方自行检查隐蔽。发包方提出重新检查时,如结果不符合要求,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结果符合要求,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竣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由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发包方接到通知后,

15天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具验收证书,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第十二条 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每次在一天以上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凭签证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 工程保修期,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的规定为 一个供热期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你不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验收,按每日工程总造价万分之 一的比例赔偿逾期违约金。

4.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国家及青岛市规定,发包方无力拨付工程款时,承包方有权提出提供报告,发包方15天内解决不了,承担一切停工损失。

二、承包方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一 的比例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拖期交工,每日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一 的违约金。

3.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无偿进行返修。

三、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 仲裁委员会。(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后生效,工程交工价款结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二分,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办银行各一份。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颁发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局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资质证书颁发机关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建设单位:建筑工程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征地文书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注:本合同按国家、省规定必须签证,并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工许可证;

2.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附加条款

1、 因田家花园属于计划内热用户,供热前期的手续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协调、办理,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2、 供热工程验收后并由乙方负责对采暖设施进行维修、调试,并确保工程质量。

3、 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供热后引起的用户纠纷由乙方负全责。

4、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因土建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质量问题乙方不予负责。

5、 因承包方原因工期每拖延一天,罚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承担发包方和第三方的经济损失。

6、 保修期满后由乙方负责向热电集团进行设施移交,否则由乙方负责小区的供热运行、收费、维修、服务等供热工作。

7、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供热设施的成品保护执行有关规定。

8、 工程竣工质检站水压试验验收后,在交接给装修公司时由乙方免费进行二次打压,以后供热设施出现的设施问题由装修公司负责。用户交房时建议对每户居民进行水压试验并由用户签字认可,避免用户装修后造成损失。

9、 乙方使用的管材、阀门、散热器等材料必须是优质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八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钢结构厂房一层,约 3868.25㎡。

1、 工程名称:十堰市神针工贸有限公司

2、 工程地址:十堰工业新区

3、 工程内容:钢结构安装

4、承包范围:地脚螺栓制作预埋,主钢构、屋面、墙面瓦、c型钢等构件安装,主钢构面漆,次钢构制作安装、除锈、刷漆,雨棚、大门制作安装、油漆,落水系统安装等钢构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次构件在厂加工装车和现场装卸车。

二、 工程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天。

三、 质量标准:

1、 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乙方现场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和说明文件及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标准施工。

3、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四、 工程造价:

1、工程面积:3868.25 ㎡。

2、工程单价: 27 元/㎡。

3、工程造价:104442.75 元。

五、 结算方式:

1、主钢构安装完毕,付进度款52221.4 元,占总造价的 50%。

2、次钢构:c型钢、拉条、隅撑、天沟、水平支撑、柱间支撑及屋面保温排水、排气、外围系统等安装完毕,付进度款 313326元,占总造价的30%。

3、大门,雨棚或爬梯及合同内约定的附属构件制作安装完毕,整体验收合格,付进度款 15666 元,占总造价的 15%。

4、剩余 5222 元,占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六、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 在施工期间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关系,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3) 保证现场道路、用水、用电畅通;

(4) 按合同规定,甲方按时支付工程款,否则工期顺延;

2、 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工程后,按甲方指定时间进场安装施工。乙方必须按图纸及合同规定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非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无故延误工期的,每日向甲方支付500元罚金;

(2)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 乙方所提次构件及螺栓等材料,做到规格、型号、数量准确完整,图纸清晰严密,如计划量超出实际需要的2%,乙方承担超出量的全部费用;

(4)甲方将构件(材料)交付乙方,乙方负责卸车并将构件(材料)码放整齐有序,双方应进行清点核对,并在出库单上签字。承包方接收材料后,即负有保管责任,如因保管照看不善造成丢失、浪费,或因卸车码放造成构件(材料)损毁或变形,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5) 按合同约定,在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设备工具机施工用辅材,安全设施,全由乙方自理;

(7) 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理屋面及现场的一切剩余材料,并负责余料的收集及装车;

(8) 做好施工日志,工程竣工交工程部。

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任何乙方违约,须赔付守约方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八、 其它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代表协商作出补充合同(协议),且补充合同(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如发生合同纠纷,则按照先调解,调解不成再上诉的原则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九

总包方: (甲方)

分包方: (乙方)

现有总包方承建的 安装工程承包给分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特作以下规定:

一、工程承包范围:

二、工程质量:各分部、分项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原材料必须依建设方指定的品牌为准,合格证及试、检验报告手续齐全。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报检,经总包方及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分包工程质量等级低于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总包方将处罚分包方10%-20%的合同价款作为分包方的违约罚款。并同时赔偿总包方受到的建设及各职能部门的处罚。质量整改率100%,出现质量问题如不能按照总包方及监理、建设方的要求的整改时间内完成,将视情况进行100-500元罚款,并继续整改完毕。

三、安全问题:分包方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乙方应提高安全意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执证上岗,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否则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场应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标准,做好安全防护、杜绝违章作业,正确用好“安全三保”现场“五不准”。

2、乙方保证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工伤、病、残、死亡等,或因违章施工,或因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伤害,及往返途中驾乘机动车辆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全部负责,与甲方无任何牵连。

四、工程工期:开工日期:以总包方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以总包方计划为准。

五、工程量、工程价款及支付:

工程量: 工程价款: 支付:

六、文明施工:分包方设专人负责现场文明施工,按总包方提供的位置整齐堆放材料并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工完料清、场地清。如分包方未服从总包方的文明施工,由此引起的责任及追加支出由分包方承担。

七、有关事宜:1、总包方在施工前提供施工图纸,搞好相应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组织验收和预检各分项工程,对分包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协调好与分包方的有关事宜。

2、分包方应严格执行总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及各项管理要求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如不能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甲方有权调入第三方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上调10%后在分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3、分包方应有承担一定风险的能力,当总包方资金出现短缺暂不到位,分包方应给予充分理解,接受总包方工程价款短期延迟支付的要求,并妥善安排工作,保证所属工人不干扰总包方工作。对于分包方已完成工程的工程款,如业主方尚未向总包方支付此部分工程的工程进度款,总包方可以延迟支付上述工程款的全部或部分金额。

八、违约责任及解决: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责任,概由违约方承担。

2、若分包方工程质量不能满足交工要求,影响到总包方的顺利交工,由此导致的总包方的一切费用均从分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3、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节解决,不愿协商、调节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总包方

分包方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篇十

发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家装工程,由甲方将其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曾守、

一、承包范围及内容:

1、水电:包括电线,线管,蜡管,弯头,直接,水管,弯头,直接等一期工程所须材料以及安装费(不包括开关,插座,配电箱,灯具,电器,龙头,阀门,洁具,挂件等;

2、瓦工:包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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