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行政裁定书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证据保全)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本院在审理____________诉____________(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中,____________(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请求……(写明当事人申请对何证据采取何种保全方法,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院经审查认为,……(人民法院作出证据保全裁定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保全的证据名称、数量等情况及保全方法)。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说明:
本裁定书应当送达申请人以及所涉及的各方当事人或相关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