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聘用合同的(3篇)
聘用合同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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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承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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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制作完成电影《 》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
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工作种类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电影《 》中担任导演,任总导演职务。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总计贰拾肆万元整。该费用包括乙方参加本剧摄制的酬金、补助费、劳务费、加班费、补拍费、后期制作费、宣传出场费等全部费用。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甲方代扣代缴。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内支付乙方总酬金的20%,即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2.甲方于前期制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总酬金的20%,即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3.甲方于中期制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总酬金的40%,即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
4.甲方于后期制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总酬金的20%,即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5.甲方在支付乙方第三期酬金的同时应将全部酬金的完税单据一并交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作品及本作品所产生的副产品(如歌、曲、造型、表演、形象、配音等)的著作权及其衍生产品的开发权归甲方所有;
2.有权决定乙方在本作品中承担的职务、工作安排及执行方式;
3.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制作条件;
4.有权决定本作品是否继续制作和确认本作品是否全部完成及其是否由乙方来完成;
5.根据乙方在本作品中的工作职务,甲方有权决定乙方在本作品、本作品广告及宣传品中是否署名及排列次序等;
6.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酬金;
7.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接受甲方工作安排,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获取酬金;
2.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与其他团体、公司或个人所达成的有关本作品的合同和协议。服从甲方安排,参加有关本作品的各项活动;
3.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的不定时工作方式,必须向甲方提供住所地及联系方式,保证甲方随时可与乙方取得联系;
4.服从甲方的指挥,依照甲方确定的剧情进行工作;在制作期内,不得自行改变剧中人物已经确定的造型、美术风格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5.本作品需要加戏、改戏、换补戏、后期配音、补录对白或补做该片镜头时,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按时到场工作,甲方将不另行支付乙方酬金;
6.在本剧拍摄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参与任何与本作品无关的第三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乙方参加本剧摄制应负保密义务,不外借、不丢失、不予他人复印本作品剧本及相关资料,不得擅自将摄制组的人员变动、演员更换等情况向外界透露。
五、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应将乙方所在单位及乙方经纪人同意乙方接受聘用的证明作为本合同之附件,若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未出具证明,甲方则视乙方为无单位人员、无经纪人,乙方可自行决定接受聘用。若乙方因此而同所在单位或经纪人产生纠纷,由乙方负责。乙方若因此而耽误该作品的摄制工作,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并在甲方指定的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乙方授权他人签署本合同应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委托协议。授权委托书或委托协议应明确授权范围和委托事项,授权人或委托人对其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受聘期间,在不影响甲方工作的前提下,因故请假,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本作品制片主任、导演签字后,方可离组。离组期间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并由甲方在结算时扣除乙方离组期间的酬金;
4.在聘用期内,乙方因工负伤、患病,医药费由甲方承担。非因工负伤、患病或慢性病复发,医药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若乙方以生病为由,故意不完成摄制工作。又没有在甲方指定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乙方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应赔偿给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且在甲方指定的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6.乙方因负伤、患病或慢性病复发,在十日内无法康复、不能继续拍摄工作,甲方不再支付未付酬金,乙方亦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酬金,本合同予以解除;
7. 经乙方同意并签字确认的制片预算表(见附件二)将作为本片制作费用支出的依据,乙方在制作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制片预算表中的导演组预算进行制作,无理由超出预算部分的费用,甲方将从乙方酬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8.保密条款:
双方对于本合同中酬金部分的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应严守秘密,不得擅自向第三方传播,否则将视为对对方利益的侵犯。
六、保险
甲乙双方根据本作品拍摄制作过程中,乙方的工作性质及其危险的程度,应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确定是否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以本合同的附件形式正式签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肆万捌仟元人民币;
2.因乙方被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另行聘用他人接替乙方的工作,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剩余酬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乙方双倍返还甲方已付费用,并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4.甲方无故拖欠乙方酬金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期限向乙方支付金额外,每拖欠一日按未付金额的5‰支付乙方滞纳金。
5.在聘用期内,若因甲方原因而使该作品推迟拍摄,使乙方工作日超出聘用期,每超出一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伍佰元人民币作为甲方支付乙方的追加酬金。
八、解释
本合同所列经济损失系指违反合同条款,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制作延误损失、制作超支损失、额外支出损失、制作中止损失及无法制作损失等。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生效与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变更、补充、续签以及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或指印)
(本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聘用合同的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课题
(项目编号1:__________项目编号2:____________项目编号3: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学生类别:博士生____硕士生___)
一、甲方聘用乙方做助研工作,报酬由甲方根据工作量自定。
二、甲方聘用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保证工作时间,聘用期限_____年___月至_____年___月,每周工作时间____小时。
三、在乙方能按期按质完成任务的情况下,甲方应按月付给乙方所完成工作量报酬______元。
四、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时完成规定任务时,甲方可通知财务处停止支付报酬。
五、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地点、设备、仪器等工作条件,因工作条件造成工作任务期限拖延,应补办协议顺延时间。
六、本协议一切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各留存一份,一份交财务处,一份交研究生所在学院,一份交科技处。
项目负责人(签字): 研究生(签字):
学院(签章): 科技处(签章):
_____年__月__日
聘用合同的三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年。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一)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二)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
(三)乙方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
(四)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五)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书面警告或辞退等严重处分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六)隐瞒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
(七)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公司任何类型的纪律处分的。
(八)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
(九)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部材料的。
(十)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适用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不含午休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第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
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当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国内或国际地区出差,或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派驻乙方在其他地点工作。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七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每月日(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提前)前向乙方支付工资,工资将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个人账户或以其他双方认为适当的方式支付。
第八条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元/月(大写:);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元/月(大写:)。
第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第十条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依法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和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一年内,如未取得甲方同意不得从事与甲方同样的业务或受雇于甲方的竞争单位;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九)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复制、不当使用、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获得公司上述商业秘密。
无论本合同基于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前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严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业秘密;
(十)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期满或法律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并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
(七)连续旷工超过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个工作日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依法支付给乙方工资。
第二十五条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除工资以外其他形式的报酬。
七、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八)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满终止的;
(九)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乙方一个月的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从甲方获得的总收入的平均数);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八、争议处理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若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上述已有联系方式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三十三条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