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机械大修理合同 机械工程合同(三篇)
机械大修理合同 机械工程合同一
买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买卖__________________机械先行试验,经双方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购买后列标示机械约定先行试验后如合意时,即行成交于合同成立日起一星期内,由甲方将买卖标的物运到乙方工厂而甲方允诺。
第二条试用期间以________日为限自接到机械的次日起算。
第三条前项试用如不合时,乙方应即将机械退回以做买卖不成立。
前项退回所需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在试用期间,乙方对买卖机械有自由使用之权,而因此有所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之责。但其损害系因制造欠妥,或因运输中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五条试用期间届满乙方不立刻表示,并将机械退还与甲方时,视为试用合格买卖应即成立乙方认诺。
第六条买卖价款议定为人民币______元整,于合同成立同时由乙方缴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甲方如数收讫。如买卖成立时本保证金应充价金的一部分,如买卖不成立的由甲方全数返还。
第七条试用后乙方认为不合格,或试用尚未完毕须要继续试用时,可以向甲方请求更换或延长期间但甲方不同意时可拒绝。
第八条试用后如乙方认为合格的,应于试用期终止日起算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等情况。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机械大修理合同 机械工程合同二
机 械 大 修 理 合 同
甲方(托修方):西北电力建设*四工程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承修方): 签订时间: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甲方 机械设备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
一、送修机械型号:
二、修理总费用(大写):
三、修理项目(列明单项修理费):
1、发动机2、底盘3、上车部分
四、更换部件(列明品名、单价、品牌、质量标准)
1、发动机2、底盘3、上车部分
五、维修及验收标准:采用西安维修行办标准,或:
。
六、维修工期 天,从 至 验收合格并出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天罚款 元。
七、保修期为壹年或者运行两万公里。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电话或传真的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无偿服务。
八、结算方式:
1、 经双方约定,
。
2、留合同总款的5%做为材料质保金一年。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在甲方验收合格以前,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留存甲方机械的原配件,以便甲方查验。
2、因更换配件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3、双方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管辖法院为西安市灞桥区法院。
4、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5、本合同经供需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6、
。
甲方:西北电力建设*四工程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责任人: 委托人:
电话:029--83582063 电话:
机械大修理合同 机械工程合同三
委托 单 位: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单位: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受甲方委托,由乙方负责对甲方承建的陆家浜路1100号地块商住楼项目使用的两台塔式起重机和一台施工升降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维修保养,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双方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合同内容及合同有效期
对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地块商住楼项目使用的两台塔式起重机和一台施工升降机进行定期保养,减少设备故障发生率;对不满足运行安全的零部件或配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并符合政府监管部门或相关方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维保要求。例行保养与维修的频次需按设备生产厂使用说明书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且任何情况下一个月不少于一次。
设备情况如下:
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安装高度(米)台数生产厂家
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
施工升降机
合同有效期从乙方首次进入现场进行实际作业开始,直到这三台设备拆除前最后一次全面维修保养完成为止。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提供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生产厂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各一份及乙方认为需要的相关技术文件供乙方参考,并作为保养和维修的重要技术依据。.
2、甲方提供乙方认为有助于维修保养作业安全的一切便利条件,配合现场作业。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有关的企业资质或维修保养作业人员资格的有效性,对不具备作业资格的人员有权乙方要求更换。
4、甲方负责提供在维修保养中所需的零部件或材料,如有必须甲方也可委托乙方进行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
6、维修保养中所需采购的零部件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遵循“谁采购谁负责”原则。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采取不利于维保作业安全和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和指令。
8、甲方必须按本协议书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9、其它应由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单位必须具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件报甲方项目部备查。
2、乙方安排的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自有员员工,且具有相应的安装拆除作业资格证书,证书必须在有效期。相关证件报甲方项目部备查。
3、乙方负责编制切实可行和有针对性的书面维修保养计划,并报甲方现场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并签字。
4、乙方自备满足维修保养作业要求的专用工器具,专用工器具必须符合安全防护要求。
5、乙方及时提供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相关材料计划并报甲方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
6、乙方必须对维修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签字确认,交底记录报甲方项目部备查。
7、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作业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对设备及配套零部件负有保护责任。乙方承担一切由维修保养操作不当而导致的构配件损坏或丢失责任。
8、维修保养作业时间由乙方按计划提出,经甲方确认后实施。乙方接到甲方设备维修请求后8小时内必须及时安排专业人员到场维修。
9、乙方必须为维修作业人员办理工作意外保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其它应该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四、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1、例行保养与维修费用(不含故障维修)按月结算,每月暂定为 元;
其中 塔机为 元, 型为 元,施工升降机为 元。
2、异常故障维修费用按每次 元计,如因乙方例行保养不当造成的设备故障费用减半。维修费用隔月结算。
3、零部件及材料费用当次确认当次结算并支付。
4、费用原则上每月末以支票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需提供建筑业专用发票,税金由甲方承担。
五、双方约定的其它责任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司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签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