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建房安全合同(五篇)
农村建房安全合同一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合作期间的安全责任,根据《合同法》及《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供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液化气钢瓶需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如是乙方自有钢瓶同样需经检验合格,甲方方可供气。
3.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常识的指导工作,乙方有安排人员接受指导和在相关文件签字并进行整改的义务。
4.乙方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设施、住所及操作、管理、存储等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操作者应持证上岗,遵章守纪、规范操作。
5.乙方在使用液化气时如发现漏气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泄漏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到场协助维修。
6.如因甲方提供的液化气和钢瓶存在问题而引起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有甲方负责。如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等其他原因而引发安全事故的,有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7.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8.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同步,销售合同到期,本协议自行终止。
9.其他事项:甲方已将安全用气告知书、液化气安全使用指导、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指导文件交于乙方。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农村建房安全合同二
甲方 :深圳市万众城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钟火玉 (联系方式:13600408988)
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1、工程名称:万众城a1区装led招牌字工程
2、施工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万众城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0.1 %以内;
3、大机具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率为零;
4、 轻伤事故不超 0.1 %;
5、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6、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 达到100 %;
7、必须达到区级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
1、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3.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编制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及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3.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3.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3.3.1、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3.2、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区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3.3.3、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3.3.4、乙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3.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3.4.1、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4.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3.4.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3.5、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3.5.1、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5.2、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5.3、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甲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甲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3.6、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3.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3.7.1、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3.7.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并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3.7.3、乙方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7.4、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3.8、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3.8.1、乙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3.8.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3.8.3、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3.8.4、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8.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8.6、乙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乙方的安全责任;
3.8.7、乙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3.9、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有肇事方负责。
3.11、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进场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达到文明工地要求。
3.12、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3.13、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的人员,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消防保卫:
4.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办理动火令。
4.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禁火区域划分和分级动火审查手续动火。
4.3、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看管。
4.4、教育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
1、安全带。对于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操作,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罚款处理。
2、安全帽。对于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甲方处罚乙方每人每次20元,并赶出工地。
3、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及反馈项目部;每周一组织安全教育大会,若不参加每人每次处以20元罚款;乙方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一人处罚100元。
4、违章处理。对乙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每次处罚500元。
①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②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
③没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
④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⑤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⑥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⑦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⑧高处作业向下抛投物体。
⑨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⑩破坏现场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工程管理部门批准,随意挪动或拆除。
5、严禁、集众闹事、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出现,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除对当事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并对所属班组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6、凡施工项目没有专职有证的安全管理人员,罚500-1000元罚金。
7、施工现场设有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各不少于五组,安全证件、制度必须上墙张贴公布。凡不按规定执行,除200元罚款外,还需补办合格。
8、施工现场内(包括生活区)严禁乱倒垃圾,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乱倒垃圾每人每次50元,随地大小便每人每次100-500元整。
9、严禁偷盗和损坏公物。违反者对当事人处以被盗材料原价5-10倍罚款。
1、以上工作,甲方管理人员在日常进行巡查发现,对屡教不改的安全现象进行处罚,所有罚单在工程款中扣除。
2、在工地现场所发下的整改通知、处理措施、工作联系单等与《招标文件》、《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工程项目交工验收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建房安全合同三
甲方:
乙方: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工种为:。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
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合同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一)甲方全面负责施工工程,制定施工工程计划、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及管理。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甲方提供装修材料,乙方自备工具。
(四) 乙方应当提高自身的劳动技能,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五)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未按甲方的施工要求,造成工程未按时完工或者工程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
(六)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操作过失,造成装修材料损坏的,应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材料损失。
(七)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或者违章作业,造成自身伤亡或者他人伤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
(九)乙方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向甲方请假,并经过甲方同意。
(一)劳动报酬按乙方工作工程量支付,单价以双方协商价格为准,
(二)工程全部合格完工后三周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施工过程中,乙方如需用钱,可依借贷方式向甲方借款并附借条。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
(三)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
5.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已经出现。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送劳动教养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5.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生产任务不足,确需按规定裁减有关人员的;
6.甲方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在未经对方同意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三)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公司的商业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乙方泄露,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一)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二)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
(一)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农村建房安全合同四
甲方:**项目经理部
乙方:混凝土、砂浆搅拌机操作工
1、接受上级和项目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混凝土、砂浆搅拌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交底和处部有关规定进行混凝土、砂浆搅拌机操作。
2、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是否有人在清理、修理搅拌机或给搅拌机接线,检查搅拌机离会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各部们是否良好,滚筒内是否有异物,如有不妥,不能开机。
3、进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4、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5、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锁好开关,挂上“正在检修,请不要合闸”的牌子;进入滚筒时,除切断电源,锁好开关,挂上“正在检修,请不要合闸”的牌子外,还应有人在外面进行监护。
6、装吊混凝土、砂浆搅拌机时,要设法放稳;用千斤顶顶升搅拌机时,千斤顶下要放好垫木,防止搅拌机倾倒。
7、对自身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发现旁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并协助消除,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和项目安全员反映。
8、对自已过失造成的违章和事故负责,并愿意接受公司和项目的相应处罚;对乙方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建房安全合同五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1、 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 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查。
3、 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4、 对无视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为,甲方应及时报公司保安部。
5、 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负责,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
6、 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 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 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0、 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 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 米。 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
11、 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 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1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13、 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14、 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
15、 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
16、 严禁在施工区长时间大量堆放废弃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坚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别是玻璃胶、油漆等空瓶要妥善处理。
17、 乙方必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备、器材、工具、材料必须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8、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规范标准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19、 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0、 本责任书签字之日起生效,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签名: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签名: 工程主管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