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考试承诺书100字(十六篇)
诚信考试承诺书100字一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本人认真阅读并学习了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诺:
1.按学校教学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复习。按照考试时间参加期末考试。
2.认真学习考场纪律,通读考生一封信。考试带齐身份证、校园卡。
3.针对一页纸考试,将一页纸妥善保管,严格按照 “一页纸”上的使用说明进行考前准备。如果不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使用,后果自负。
4.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校园卡和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 5.进入考场关闭各种通讯工具,已携带入场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时只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题卡科目需要2b铅笔)按具体要求执行。
7.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做违背考试纪律的任何事情。
8.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
9.如留考,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不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 如果违反考试规定,愿意接受《九江学院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处理:
(1)该学科成绩无效,不得擦家正常补考,给予警告处分。
(2)本科生有作弊行为者,不予收于学士学位;专科生有作弊行为者,不予推荐“专升本“报名,取消”专升本“考试资格。
(3)在大黑板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全校学生考纪考风集训会上点名批评。
(4)写3000字以上的书面陈述及反思材料。
(5)记入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档案,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学校评先评优以及评定各类奖学金的资格。
(6)参加诚信教育学习班,须做笔录并写心得体会。
(7)作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直至转换学习环境的处分。
(8)如发现第二次作弊,一律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9)凡有作弊学生的班级,学期结束时,取消“优秀班集体”评比资格。
班长签名:
年 月 日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100字二
在20xx涟水县小学生毕业水平测试中,本人郑重承诺:
1、凭准考证入场,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进入考场时,不携带任何书籍、报纸和稿纸,只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等。
3、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备查对。
4、只在考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座位号和试题答案,不在答卷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考试铃响后,才开始答题。
5、开考后迟到15分钟不进入考场,考试开考30分钟后才交卷出场。
6、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不涉及试题内容),举手询问。
7、答题一律不用铅笔和红色水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楚,并答在试题规定的空白处,
8、遵守考场纪律,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9、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喧哗,不在考场外逗留。交卷后,不在考场附近谈论。
10、考试终了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卷反扣在课桌上依次有秩序地退出考场。不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在考场逗留。
11、不扰乱考场秩序,不无理取闹。坚决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诚信考试承诺书100字三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1 4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 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 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 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 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 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 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 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 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_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100字四
我是参加____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____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诚信考试承诺书100字五
本人自愿参加本次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坚决遵守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二、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以下考生同意上述要求,并签名。
考生(签字):
诚信考试承诺书100字六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考试规章制度,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本人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本人将服从监考老师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在考试中违纪或作弊,本人服从学校按照相应规定对本人的处理;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愿意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承诺人:
20xx年*月
诚信考试承诺书100字七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考试规章制度,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本人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本人将服从监考老师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在考试中违纪或作弊,本人服从学校按照相应规定对本人的处理;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愿意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承诺人:
20xx年*月
诚信考试承诺书100字八
本文为大家带来承诺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我报名参加20____年普通高校招生____专业术科考试,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招生院校专业考试《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教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作出的处理决定。
二、我坚决遵守专业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20_最新公司承诺书)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三、我保证在专业考试中诚实守信,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我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____
考生号: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100字九
县(区)招考办: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特向招考办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保证自己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口簿、考生类别、毕业会考成绩、享受优惠条件的证明或证书。
6.体检时,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不弄虚作假、请人代检。
7.慎重填报高考志愿,并由本人亲笔填写《志愿表》和填涂《志愿卡》;如按本人志愿被院校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号:考生(签字)
__年月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100字篇十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20__字说明、感悟书,学校给予相应处分。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考试任务。
2、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3、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自觉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4、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不抄袭他人答案;不在试卷填写与答题无关的内容。
5、不交换答案,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或有其它舞弊行为。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无理取闹。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班级:__
承诺人(签字):__
20__-1-10
南湖中学德育处
诚信考试承诺书100字篇十一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我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须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保证报名时所交验的证件和填写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或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等造成的不良后果,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 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支持、配合考务人员使用专用设备查处利用现代通讯设备舞弊考生。
3、不携带任何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有关规定。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机构和学校按有关规定作出的成绩处理和校纪校规处理。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100字篇十二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考试规章制度,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本人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本人将服从监考老师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在考试中违纪或作弊,本人服从学校按照相应规定对本人的处理;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愿意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诚信考试承诺书100字篇十三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是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直接表现。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该坚苦自立,忠实不欺,行之以德,诚信做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国家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考场管理规定和考生守则,坚决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
二、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考试;
三、不携带通讯设备等任何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
四、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
五、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扬州大学考场规则与考试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学生签名:
诚信考试承诺书100字篇十四
全体同学们:
20xx年10月自学考试马上要开始了,为严肃考场纪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以下五点对考试违规处罚的规定每个考生务必知晓:
1.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的,取消当次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
2.组织团伙作弊的,停考三年;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考生向考场外发送、传送试题信息的,停考三年;
4.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停考三年;
5.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停考三年,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作为考生应做到以下几点:遵守考场纪律,不旷考,不带手机进考场,考试中不和监考老师发生冲突,不买卖答案。
认真复习备考,诚信考试,珍惜荣誉,杜绝作弊!
继续教育学院东区学工办
20xx年10月11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100字篇十五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清楚了解在本次考试中 “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帮助”、“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所规定的违法行为,愿意遵守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法律、规定和守则,承诺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将接受《刑法》、《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规定,按要求和程序办理报名手续,不弄虚作假,不伪造和使用虚假证明材料(含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等)。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员的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身份识别设备、金属探测仪等考场管理设施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和违禁物品检查,自觉维护考试公平,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四、本人已认真核对报名个人信息,并确认本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生签名:
20xx年12月 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100字篇十六
我将严格遵守上海海洋大学的考试规定,做到诚信考试,遵守考场纪律,坚决做到如下要求:
【相关规定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二零__年八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条】
有关条例如下:
第十六条在考试、考查中发生的以下任一行为,均属违反考场纪律行为。
(一)考前不服从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入座,且不听劝告;
(二)违反《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考场规则》规定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或自带草稿纸、通讯设备(如手机等)、有存储、录音或记忆功能的物品等带入考场且不听劝告;
(三)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交谈,且不听劝告;
(四)不在规定时间内交卷,故意拖延时间;
(五)擅自将考卷带出考场、拒交考卷、撕毁考卷及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宄中发生的以下任一行为,均属作弊行为。
(一)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
(二)预置、预留与考试课程相关内容;
(三)交谈、窥视,抄袭答题纸、书本、笔记、纸条及他人试卷;
(四)试卷及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被他人取走未向监考老师报眚或接受、传递试卷;
(五)传递或接受纸条等带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
(六)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但不涉及考试内容;
(七)协同使用通讯设备作弊;
(八)协同交换试卷或答题纸;
(九)替他人参加考试;
(十)偷试卷或为偷窃试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谋并实施互换试卷或答题纸;
(十二)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宄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十三)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
第十八条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中有以上违反考场纪律行为或作弊行为之一者,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不得参加正常的补考(如涉及学位论文,需重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教育或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其中:
违反第十六条(一)~(五)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教育直至记过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一)~(六)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七)~(九)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十)~(十三)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其他违反考场纪律及作弊者,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试考查作弊行为,由监考人员认定,并记录具体情况,整理相关材料署名后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作弊行为由学生所在学院认定后报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对作弊行为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