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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茶馆1000读后感(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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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8-12 10:51:3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茶馆1000读后感一

读完这本书,开始思考生与死的意义,性与爱的关系,时光与记忆的本质,书中始终没有很直接的挑明这些事物之间的关系,只是一个不坏的故事,却由不得让人去思考很多。虽然已经过了十五岁的时光,不过能在心地依旧善良无暇的时候读到这本书,感觉也会很释然,人生某个阶段结束的时候,总是应该好好去深思的。

正如作者所说,十五岁的少年,他们的身体正以迅猛的速度趋向成熟,他们的精神在无边的荒野中摸索自由、困惑和犹豫。主人公田村小的时候被母亲遗弃,在一个并不疼爱自己的父亲的养育下成长,有着同龄人缺乏的成熟,更有着不属于这个花季的恐慌,不过我们共同拥有的,是希望自己可以快速成长,去接受祝福,去挑战世界。接下来,就用我拙劣的文字,让我谈谈这个故事之于我的深思。

幽幽岁月,浮生来回,爱情,总是一个美好的话题,可是,书中的爱情似乎缺乏中国固有的伦理。田村小的时候就被父亲诅咒会跟自己的母亲姐姐交合,而田村又成为母亲幼时爱情的替代物。田村因幼时被母亲抛弃,渴望得到母亲的爱。他迷恋永远十五岁的佐伯(田村母亲)的活灵,更深爱着五十岁的佐伯。他们交合,相爱,用灵与肉的交融去享受生命的美好。田村选择离开森林,带着佐伯的画去勇敢的面对生活,将自己深爱的人埋藏在记忆中。开始读的时候,内心总会隐隐作痛,为什么如此相爱的人会是这样的结局。

闭上书仔细想想,身边的爱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神把世人劈成了男男,女女,男女,于是我们在寻找自己另一半的过程中惶惶不可终日。纵然找到,又会有种种原因不得在一起。作者笔下这种违背伦理的性与爱,读完之后,对自己的爱情释然好多。对爱情中的无可奈何,道一句,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

书中这样写了一句话:“尽管世界上有那般广阔的空间,而容纳你的空间---虽然只需一点点---却无处可找。想着自已这个存在,但越想越觉得不具体,甚至觉得自已不过是个毫无意义可言的单纯的附属物。”你是否想过生命之于我们的无力,田村父亲小时候在他身上的诅咒,灵验的是那么自然,大岛天生就是血友病,生理上又分不出男女,佐伯的男友被误杀,田村父亲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杀猫,中田在生命的最后毫无缘由的体现了自己的价值等等。好像那些宿命中安排好的我们根本无法去掌控,纵然你试图去改变,总会有一些偶然的因素将一切落回起点。可是,你难道就这样袖手不管吗?答案是否定的。

没错,田村纵使离家还是未能摆脱在他身上的诅咒,可就是在他试图改变的过程中,他变得坚强,他尝到了人世间的情暖,他最后终于有勇气面对生活,面对现实。在我们颓败的时候,总会有宿命论这样的理由支撑自己颓败下去,感觉成事在天,可是你是否忽略了事在人为呢。纵使结局不会有太大差别,可是你是否忽略了过程中的美好?当结局最终到来的时候不至于那么的措手不及。

书的最后,作者还是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告诉我们要勇敢的面对生活。田村想将自己留在第三空间,用以逃避现实生活,最后在母亲的要求下,勇敢的走出了避世的桃园,选择了正视生活,这需要很大的勇气,有时候活着比死更难。然而,生命就是如此,而田村,成为了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

命运就象沙尘暴,你无处逃遁。只有勇敢跨入其中,当你从沙尘暴中逃出,你已不是跨入时的你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去享受音乐带给我们的世界,试图倾听画中的声音,感受爱情的美妙,体味人间的温情,命运似乎早就安排好了,却又那般无偿。纵然过了十五岁的年纪,不在那么彷徨,不在那么忧郁,那么,就继续在这最美好的年华,去享受生命带给我们的一切。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茶馆1000读后感二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很爱她的小说,即使是在当时被说太个人,在如今看来,比起那些也写个人情感文章的作家,她在那个动荡不安,思想尚且不太开放的时代写的东西还是不乏大气的,如今再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原本是格格身份敢爱敢狠的我们最心爱的张爱玲先生。因为她体会到了世人对她的另眼,所以她会创造这样脆弱美丽的流苏,因为她爱了最懂她却最终不能忠心不二的胡兰成,所以,她会写出像范柳原这样爱得让人可恨的男人。

倾了城又如何,她的城只能留给香港的那对平凡的夫妇,她还是最终另嫁了他人。

爱是否重要,这样一个动心和试着得到的过程,经常被复杂化了,我们除了抱着一心向善的态度之外又能如何呢?聪惠如爱玲,一样守不住的,她送了给范柳原和白流苏,我们的感慨也只是空气里那一样抓不住的心绪,虚弱无力。终究是否纯粹好像也已经被完美的结局麻痹。

生活里的爱总归像一副银筷子,是最初因为它好看才要,或是因为还可以用它吃饭就不重要了。

作者的文章也写掉了故事的尾巴。流苏再婚,成为家里人眼中的奇迹,二嫂和二哥也离了婚:如果像流苏那样嫁得好,离婚又怎样呢。不过离了婚的流苏,又变成最平凡的女人,城倾了,爱也断了,倾一座城成全一段感情,终究不能长久,男人的甜言蜜语又向另外一个女人说去了。

人家说张爱玲才气是有,却不够大气,难得作者发掘出她大气的一面来。不过归根到底,我看她还是小家子的,流苏的爱情像封藏在瓮里的酒,不打开才是珍贵的,一开了,气跑了,就什么都没了。张爱玲,给了一个倾城的雄伟,留一个最冷情的尾巴,她还是放不开,终究是悒郁的飘零女子。

茶馆1000读后感三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茶馆1000读后感四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茶馆1000读后感五

昨晚《朗读者》中,作家麦家给儿子的一封信被称为《朗读者》开播来最重磅的一枚催泪弹。《朗读者》现场,麦家更是几次哽咽,聆听者董卿也泪光闪烁,台下的“90后”、“00后”直接哭了。这封被网友称为“最美家书”的信,顿时刷爆了朋友圈。

这封信:

是一封小说家整整准备了18年的信;

一封他悄悄塞进儿子远行行囊的信;

一封麦家写给儿子,又是向自己的父亲“还债”的信……

据麦家讲:儿子青春期可以说是特别的作、特别的叛逆。”麦家直言,青春期来了就是“鬼敲门”,高中开始,儿子就把自己封闭了起来,三年全部待在家里,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打游戏、上网、聊天、恶作剧。对于儿子,麦家无数次想放弃,因为忍无可忍,但是最后又无可奈何。

“我们始终不放弃,每天把老师请到家里来,但很多老师上了几天后就劝我,麦家,还是算了。”儿子气走了家庭教师,麦家却仍然不放弃寻求让孩子可以继续接受教育的途径,甚至一度自己掏钱开了一家培训机构,只是为了让儿子和同龄人在一起,然而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但麦家一直未停止对儿子的陪伴,他说:“年轻人,或者说青春期就是一个危险,可以上天也可以入地,可以是一把刀也可以是一朵鲜花。我们作为长辈,只有一种选择,帮助他变成一朵花,抹平坚韧的地方。帮助他度过最摇摆不定,这样一个阶段。”

终于,麦家的儿子到了本该高考的时候,情况发生了变化。看到曾经的小伙伴们都开始努力读书,纷纷准备出国读大学,孩子突然意识到和朋友们的差距。“他本身英语基础很好,人也聪明,努力了半年,靠着他的童子功过了英语关,通过了6所美国那边大学的申请。”当有一天儿子告诉麦家,自己被一所大学录取了,麦家一度完全不信,经过确认才喜出望外,“他申报了八所学校,陆陆续续过了六所,包括他现在正在读的费城艺术大学,还给120xx元(美金)的奖学金。”麦家提及儿子,似乎在庆幸自己当初选择陪伴儿子,“现在他的情况也比我期待的要好,学业不错,也交到了朋友。其实儿子虽然话不多,但是为人大方,受人欢迎。当初我的选择,就是用我的力量来保护他,陪着他承受青春期的痛。”

茅盾文学奖的作家麦家,他在作品中为人物撰写着出其不意的选择,而在生活中面对青春叛逆的儿子,选择了父爱的回眸,选择不放弃,终于换回儿子的醒悟和成长。

他们的故事,值得我们每一做父母的、做子女的深思....

茶馆1000读后感六

这个暑假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沈石溪的作品,他非常喜欢动物,写了很多关于动物的小说。,是动物小说大王。书中主要讲母狼紫岚想要自己的孩子继承公狼黑桑的遗愿,成为狼王!但最后三个儿子都遭遇厄运而死亡,女儿把他赶出家门,最后为了保护女儿与只金雕同归与尽的悲惨故事。

紫岚先是培养老大黑仔,他天生好强,身上有黑桑的霸气,有好吃的总是先给他吃,剩下的给其他孩子,长大了四肢粗壮有力,不幸的是再一次玩耍中,由于紫岚没有看好他,让它成为金雕的美餐。希望现在都寄托在蓝魂儿身上。

蓝魂儿也是四肢粗壮有力,且霸气出众。带领着众狼们干掉了黑熊,成为英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捕食中,不小心踩到了捕兽夹,紫岚不想让猎狗笑话他,不得已将他咬成两半,带了回去。希望又交给了双毛。

双毛受尽了蓝魂儿和黑仔的嘲笑和折磨,从而变得胆小懦弱。为了让他重回信心,紫岚费尽心思,终于以一条腿的代价,使双毛变得野心勃勃,而就在与狼王洛戛的千钧一发之时。,被狼王洛戛吼声一阵,变得以前一样懦弱,被狼王洛戛咬死。最后希望媚媚能与条好狼交配。

而媚媚却和狼族败类独眼狼吊吊好上了,紫岚赶忙制止,媚媚没了解母亲苦心,还将她赶出家门,后来为了保护她,与金雕同归于尽。

真是一个感人的故事,正是因为没有培养好孩子而让他们死亡,甚至最亲的人也对你不理睬,大家一定不能犯这样的错!!!!!

茶馆1000读后感七

《傲慢与偏见》大概是我读的最顺畅的一本小说了,每个章节对我来说长度刚刚好。

读完以后,其实没多大感觉,说白了就是言情小说,但是比言情小说高级,作者的语言幽默风趣,我想作者大概和文中的伊丽莎白有点相似

伊丽莎白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人家,但表现得体,幽默风趣,活泼聪明。达西出身富贵,家财万贯,沉稳低调,这两个人简直时天生一对,结局也皆大欢喜

整本书我并没有读出来很突出的傲慢和偏见,只是一个人得性格使然,当然,说一点都不傲慢也是不可能得,当达西发现自己被伊丽莎白吸引后,又觉得她没有体面得出身和亲戚,这也是正常表现,当面对身份和阶层有所悬殊时,是能保证自己一点傲慢和偏见都没有呢?还好达西面对伊丽莎白的拒绝没有放弃,而是看清楚自己内心的轻易,l积极帮助解决莉迪亚的婚事,从而赢得伊丽莎白的好感。也许恋爱就是这样,喜欢一个人,就会竭力想为对方付出,有所图,也有所不图

我很喜欢伊利沙白的性格,活泼又聪明,大概每个女孩子都会为维护自己的尊严而有些许傲慢,面对达西的沉默寡言和威科姆对于达西的一些说辞,是谁都会对达西有所偏见,不过好在伊丽莎白弄清楚了达西为她所做的努力,渐渐心生好感,最终两个人走到一起。

其实我更欣赏里面的主角可以在看清自己的心意后勇敢表达,是我做不到的一点,我以前总是认为女孩子面对感情时一定不能主动,现在发现自己大错特错,过分的隐藏和伪装似乎只能把别人越推越远。

茶馆1000读后感八

小时侯,我听外婆讲《皇帝的新装》这则童话后,那时最多也只有两个概念:一皇帝好傻。二骗子的骗术蛮高明。不过,今天当我再一次阅读了这篇童话,似乎有了新的领悟,真是“温故而知新”呀!

当我读完这则童话之后,不由得对那两个骗子的贪婪,不劳而获而憎恨;皇帝的爱慕虚荣,愚昧以至于被骗子耍弄而叹息;对那些大臣、官员及随从的随声附和、缺乏自信的表现而感到遗憾。不过,最使我震惊的是那些平民百姓,在游行大典上,他们为什么也不说实话,他们为什么把浑身赤条条的皇帝赞得不可言喻?

我以为平民百姓之所以如此,大致上有三个原因:

一、由于骗子事先声称,凡是看不见这件衣服的人,都是愚蠢得不可救药的人。这一来,百姓们都很要面子了,为维护所谓的名誉,本能地赞美起皇帝来。

二、他们晓得一但揭开了皇帝膊游行的事实,会给皇帝造成难堪的局面。得罪了一国之君总归没好处。

三、就是百姓们都有“随大流”的意思,人家说什么,我也说什么,反正到时候对了,那最好,错了大家一起错。

现在的社会上,类似于童话中平民百姓的人不是没有,而且已经不是少数了。他们为以上的几点搬弄是非、出卖真理。不过,不是所有人都是如此,如战国时的屈原,还有一个就是南朝的范缜也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楷模。他坚持自己的主张,不信鬼神,不相信什么前世、来世。他面对梁武帝和许多大臣、和尚的批判毫不让步,坚持真理。童话里的平民百姓们范缜、屈原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呀!

我再次读了这则童话,从这小小的一则童话里我似乎明白了更多,再一次陷入了沉思……

茶馆1000读后感九

谈到楚汉之争,最让人津津乐道的就是鸿门宴了。由于司马迁传神的描述,不但使得鸿门宴的过程曲折动人极富于戏剧性,更使得人物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而期间得失更是另后人咋舌不已,或惋惜之,或痛恨之,或不屑之,或赞叹之。

对于鸿门宴项羽不杀刘邦的原因却莫说纷纭,前人对此基本给予否定的态度,视之项羽不听臣言,狂妄无礼,优柔寡断,刚愎自用,眼光短浅,有勇无谋。其结论就是项羽头脑简单,骄傲自大,所以大意放走了敌手,酿成后患。

近年来出现不少学者通过研究当时背景,重新探讨这个问题,作出不同于传统的看法。比如学者张志坤在其文《鸿门宴楚汉得失之我见》认为鸿门宴实际上是项羽兵不血刃,不废吹灰之力夺得关中,既降伏刘邦,又维护自己反秦盟主的地位;而刘邦忍辱负重,拿土地换来渡过暂时难关,仅此而已。

学者周骋在《刘项关系与〈鸿门宴〉结局识论》一文认为鸿门宴是因为当前的形式而导致项羽不得不安抚刘邦,就大局上,项杀刘毫无必要;就理智而言,项不杀刘,不为失策;就感情而言,项不杀刘,不能算矫情;就未来前景而言,项羽已有对策,不杀刘不能看作放虎归山学者蔡伟更是高度的评价项羽在鸿门宴上的表现,“如果说刘备释刘璋为仁释、关羽释曹操为义释、孔明释孟获为智释,那么,项羽之释刘邦不但总其所有,更添一条——勇释。”

前人对项羽鸿门宴上轻易放跑刘邦简单归于其头脑简单,不足论矣!好在现在大多学者开始从当时的背景重新来探讨,犹为可喜,但是翻案过甚,许多观点尚有待于商讨。汉元年十月,刘邦从武关进入关中,秦王子婴向刘邦投降,泱泱大秦,就此覆灭。刘邦进入关中后听从儒生建议:“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强。今闻章邯降项羽,项羽乃号为雍王,王关中。今则来,沛公恐不得有此。可急使兵守函谷关,无内诸侯军,稍徵关中兵以自益,距之。”派兵把守函谷关,自己欲在关中为王。

刘邦此战略有早年楚怀王之约为政治依据,早在约法三章的时候,刘邦就告诉关中父老:“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在这里刘邦把楚怀王之约的主角偷天换日改成自己,显示他此时不可一世,忘无所有,急不可待想在关中称王的心理。当然派人把守函谷关,以免其他反秦诸侯来分一羹也是顺理成章的。但是此时刘邦却犯了一个严重的战略错误,反秦诸侯在北方和秦军誓死角斗,终于击败秦军,刘邦却趁秦主力被诸侯牵制而轻易盗取了胜利果实,却关起门自己独享成果。从道义上讲,刘邦这样做不厚道,遭到各路诸侯唾弃;从利益上讲,刘邦这样做大大惹怒了各路诸侯,使各路诸侯同心协力要消灭刘邦这个绊脚石。

果然,不久项羽带诸侯联军来到函谷关,却被刘邦的阻拦。项羽命英布击破函谷关,大军驻扎戏西与刘邦驻扎于霸上的大军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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