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制度
为及时了解学校教学的动态信息,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作用,实现教学全过程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聘
学生教学信息员在在校生中选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热心参与教学管理,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2.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3.团结协作精神强,善于与老师和同学沟通,能够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4.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一定的写作能力。
5.学生信息员的选聘由教务处具体实施,一般每个教学班产生1名教学信息员。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1.教师教学方面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包括教师调(停)课情况、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运用的情况;教师为人师表及是否有在课堂教学中通过各种形式和方式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等方面的情况。
2. 学生学习方面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学习负担以及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等信息。
3. 教学管理方面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包括学生对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及本专业课程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学生对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等。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1.教学信息员的工作是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举措,各学院(部、中心)及教师和学生应对信息员工作给予支持,不得刁难和干扰信息员履行职责。
2.教学信息员管理由教务处及各学院(部、中心)共同负责。
3.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由教务处召开学生信息员会议,以便及时了解教学情况。
4.教学信息员在评优、评先、考核中可享受校级学生干部的待遇。
四、本意见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