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案件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撰写格式
商业秘密案件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撰写格式
曾德国
最近几年,收集了不少的鉴定意见书,但是其格式千差万别,内容五花八门,结论也是敢作敢为。我们抽取几份鉴定书来比较一下。
第一,我们来看湖南某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一、基本情况
(一)委托单位
(二)委托鉴定事项
对***公司生产的**产品的结构及关键技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进行鉴定。
(三)鉴定对象
(四)委托日期
(五)受理日期
(六)鉴定日期
(七)鉴定原则与方法
(八)鉴定依据
1.鉴定聘请书
2.相关的法律法规12条
3.委托法资料(包括公安局立案决定书、呈请立案报告书、受理登记表、调取证据通知书等37项)
4.鉴定方收集的资料
二、勘验与分析
(一)现场勘验
(二)分析
1.关于秘密性
2.关于价值性
3.关于实用性
4.关于保密性
三、鉴定意见
根据以上分析,可得出如下鉴定意见:
该委托鉴定的**产品的结构及其技术信息属于**公司的技术性商业秘密。
第二,我们再看看广东某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
委托事项
对**公司的**生产工艺、配方及生产设备是否为商业秘密做出鉴定。
受理日期
鉴定材料
鉴定日期
二、鉴定过程
三、鉴定法律依据及有关说明
四、技术分析
(一)鉴定材料综述
(二)鉴定相关技术背景
(三)**公司主张的秘密点是否具有"不为公众所知悉"性质的分析
(四)关于技术信息是否具有价值性、实用性的分析
(五)关于权利人对技术信息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分析
五、鉴定意见
鉴定组一致同意,委托人提供鉴定的产品生产工艺、配方及生产设备如下商业信息(见附件):
上述技术信息是**公司经反复试验研究取得的技术成果,可指导产品生产,在公知渠道及其销售产品中均很难获取,具有"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性质;具有价值性和实用性;权利人对此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属于商业秘密中的技术秘密。
第三,我们继续看看北京某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
委托鉴定事项
委托人提交的对**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相关的技术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
受理日期
鉴定材料
(一)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
(二)**专利检索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
鉴定日期
鉴定人员
鉴定地点
二、鉴定要求
三、鉴定过程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五、**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所示的技术秘点是否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的说明
(一)公众所知悉的产品结构和优点
(二)**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所示的技术秘点
(三)**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的技术秘点所限定的技术信息是否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分析说明。
1所属技术秘点是否为其所属技术领域的家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2.所属技术秘点是否属于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鉴定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不能通过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3.所属技术秘点是否为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4.所属技术秘点是否为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
5.所属技术秘点是否为可从其他公开渠道获得
六、鉴定意见
综上所述,本鉴定意见如下:
**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的技术秘点所限定的技术信息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
这是目前商业秘密案件司法鉴定中常见的比较典型的几种鉴定意见书。对与错我们不加评论,当然我们的法官、律师可以查查自己的卷宗,比较一下。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通常,行业内把商业秘密概括为"三性":秘密性,保密性,价值性。其中,是否采取保密措施,是否具有实用价值,属于法律适用问题。司法鉴定只能对秘密性进行鉴定,也就是说,商业秘密案件的司法鉴定主要是鉴定"该技术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在此,基础上,比对检材与样本是否相同(属于另外的鉴定)。
为了规范商业秘密案件中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撰写格式,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律师以及当事人提供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根据商业秘密案件的立案流程,以及商业秘密案件的特点,提出商业秘密案件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撰写规范,也是我们采取通用格式。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司法鉴定意见书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
委托鉴定事项
委托人提交的对**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相关的技术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
受理日期
鉴定材料
二、鉴定过程
三、**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所示的技术秘点是否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的说明
(一)公众所知悉的产品结构和优点
(二)**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所示的技术秘点
(三)**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的技术秘点所限定的技术信息是否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分析说明。
1所属技术秘点是否为其所属技术领域的家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2.所属技术秘点是否属于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鉴定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不能通过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3.所属技术秘点是否为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4.所属技术秘点是否为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
5.所属技术秘点是否为可从其他公开渠道获得
四、鉴定意见
综上所述,本鉴定意见如下:
**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的技术秘点所限定的技术信息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
附件:**专利检索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
(曾德国,西南政法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