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支部书记工作细则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校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2.全面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制订和实施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计划,做好党支部的各项总结。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建立正常的党课和学习制度。带好支委一班人,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发展党员的工作。
3.领导工会、共青团及少先队等组织,充分发挥党员及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完成学校各项任务。
4.组织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
5.端正党风,做好党纪检查工作。
6.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教职工的思想情况,尊重教职工的合理化建议,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关心、帮助教职工改善物质文化生活。
7.协助校长做好学校的人事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8.对照党章要求,积极、慎重、认真、仔细地做好新党员规划与发展工作。
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一)
1、在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党总支的党建工作,并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并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
2、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结合本党总支实际,组织制订、实施党建工作计划,检查党总支下属各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努力抓好党支部建设。
3、负责召集党总支委员会和党委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研究讨论本党总支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等有关问题;抓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推荐程序做好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和考核工作。
4、积极支持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参与讨论、决定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协调本党总支党、政、工、团等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本部门各项行政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5、全面负责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班团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毕业生推荐工作,领导本院系学生会、团总支开展各项活动。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帮助、培养,上好党课,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支部活动。
7、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二)
学院党总支书记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负责本学院党务工作、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工作,配合院长抓好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具体职责是:
1、主持学院党总支工作,负责学院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指导党总支副书记抓好学生工作,包括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考核工作。
2、负责学院工会、学生科、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3、组织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和党总支支委会,研究学院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等重大问题;参与研究决定事关学院改革与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
4、支持院长开展工作,协调学院党、政、工、团等各方面关系,做好学院统战工作,保证学院各项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对本学院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津贴分配、经费使用等进行监督,发挥党总支的监督保障作用。
5、组织开展学院的政治学习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定期对党员建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各党支部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7、负责学院党总支的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8、负责学院党务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三)
教工党支部书记是学院党总支所属教工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完成上级党委和学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