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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干部离任退休及补贴报酬管理办法(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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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7-26 12:06:1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方法是汉语中常用的一个词,意思是“ldquo处理事情或解决问题的方法&rdquo,如今,它也指的是一种通过申请编写的规范性公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干部离任退休及补贴报酬管理办法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篇一】农村干部离任退休及补贴报酬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干部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全乡村干部的管理,充分调动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管理对象

  凡具有村干部身份的人员,均属此办法管理范围。

  第二条 干部编制

  一般情况下,为干部核编内职数(在岗),村官不列入干部编制。

  第三条 任职规定

  1、党支部组成人员原则上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乡党委考察后直接任命。根据《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或是由领导机关直接任命的,其职务都不是终身的,可以变动或解除。

  2、村委会组成人员(主任、副主任、委员),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和安排,通过村民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退休规定

  正常退休年龄为: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以缴纳社保的年龄为准)。

  第五条 工资待遇

  村干部工资报酬实行“浮动年薪制”,年终根据乡党委、政府对村级考评结果批复确定。原则上由考评工资、规模工资(公安系统人口数计算:1元/人)、基础工资三部分构成。其中,主任基础工资按支书基础工资的95%发放,副支书基础工资按支书基础工资的90%发放,其他干部基础工资按支书基础工资的90%发放。另外,原则上村自评人员工资按误工补助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超过选任干部的工资;兼职村干部工资不高于支书工资的60%。

  第六条 退休金领取

  20_年5月16日前离任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村干部,按照原有政策执行。20_年5月16日后退休的村干部,由各村财务发放退休金,退休金数额由各村根据以往情况商定,退休金在本人领取社保金后立即停止发放。

  第七条 参加社保相关规定

  1、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对象为符合村干部编制的正职干部。

  2、社保在任职期间缴纳,中途离职立即停缴。

  3、社保统筹款按县配套,县负担40%,乡负担30%,个人负担30%,缴费标准参照县标准执行。

  第八条 待遇免除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做二次安排,不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触犯法律被判刑的;违反党纪政纪受开除党籍或开除工作处分的;未经组织批准擅自离岗六个月以上的;依法被罢免的。

  第九条 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为乡党政办,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乡党委另行研究确定。

  2、“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本办法从20_年5月16日起执行。

  中共凰村乡委员会办公室             20_年5月16日印发

【篇二】农村干部离任退休及补贴报酬管理办法

 我县目前共有离任村干部4172人,其中离任村主职1445人,其他离任村干部2727人。自20_年始,受部分周边县市的影响,县内少数离任村干部纠集在一起,相续成立了“退休村干部联合会”、“离任村干部党组委员会”、“五人领导小组”等,以提高补助标准,解决后顾之忧为理由,多次到县、市甚至省上访,在近几年逐渐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针对这一状况,县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离任村干部专项工作组,坚持关心和教育并重,安抚和管理并举,积极稳妥地做好了离任村干部工作。现将我县离任村干部相关情况及我县稳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省委10号文件和**财综改2号文件的落实情况

  为落实好省委10号文件,20_年1月11日我县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对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县长办公会后,我部会同民政、财政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县财政按“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元,从20_年1月1日起补发”的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村主职(包括区划调整时划出的5个乡镇的对象)发放了困难生活补贴。20_年,共计发放离任村主干困难生活补贴34.2万余元。同时建立了“个人申请,乡镇党委呈报,组织部和民政局审批”的离任村主职困难补助申领机制,及时将符合补助条件的离任村主职纳入补助发放范畴。

  今年7月23日,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改〔20_〕2号),明确从今年起将符合**发〔20_〕10号文件规定的离任村支书、村主任生活困难补助由每人每月的30元提高到60元。我部及时将文件精神向县委主要领导进行了请示报告,经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后,与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进行了沟通衔接,做好了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的政策落实,由县财政今年配套安排专项资金52.992万元用于支付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并在以后每年根据县民政局的核定人数按照60元/人/月的标准由县财政安排专项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方式由现在的在次年5、6月份发放调整为在当年年底前下拨到各乡镇以现金支付形式进行一次性发放。

  二、关于近年来我县离任村干部的上访情况

  20_年省委组织在全省开展离任村干部登记统计,以及省第九次党代会召开前媒体对离任村干部待遇的广泛宣传以后,我县离任村干部对省委将出台政策妥善解决其经济待遇抱有极大的期望,思想上产生了较大波动。省委《意见》下发后,受周边县有组织性的上访串联活动的影响,我县关于离任村干部待遇问题的信访件迅速增加,并逐步演变成有组织的集中上访活动,并发展为长、望、浏、宁四县离任村干部的串访。

  20_年8月份以后,我县逐步形成了以白箬铺镇胜和村离任书记朱和**、**村离任书记**军辉、乔口镇湛水村离任书记杨正南、坪塘镇蓝天村离任书记胡正文、新康乡**围村离任书记袁国祥、靖港镇复胜村离任书记虢长彬等牵头的有组织活动,积极串联组织乡镇“五人小组”,开展有组织性的群体性的上访活动,多次谋划到县、市、省三级进行上访。其中白箬铺镇胜和村离任书记朱和**已经成为我县乃至**地区和全省范围内的离任村干部群体中的挑头人物。

  今年以来,我县离任村干部群体性活动有所反弹。4月13日,**、**、**、**县四县市同时发生离任村干部到所在县市政府上访事件。我县共有白箬铺、新康、乌山、黄金、靖港、铜官、雷锋等7个乡镇的60余名离任村干部到县政府集访。5月中下旬,我县白箬铺镇胜和村离任书记朱和**先后到了南县、**、**等地了解当地离任村干部的活动情况,并参与了当地离任村干部代表聚会,6月初,朱和**到**县进行了串联,并在7月5日参加了**县离任村干部代表聚会,准备于8月份联合赴省上访。

  三、关于我县离任村干部的主要诉求

  从多次听取到的离任村干部代表意见来看,我县离任村干部的主要诉求主要有:一是经济补助方面。他们认为省委10号文件中的规定不合理,补助标准应提高,范围应扩大。他们要求补助标准至少应该是每月400—600元,补助的对象应该是任职10年以上的所有离任村干部,而不仅仅是生活困难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二是机制保障方面。他们认为离任村干部在任时的贡献大,离任之后生活困难,经济上没有保障。他们要求和国家干部一样享受退休待遇,离任后应当有退休证,政府应当给予补办退休手续,并制定相应的退休标准以及退休补助。三是政治待遇方面。他们认为组织关爱不够,有些村级事务的决策没有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定期走访和慰问,多交流沟通。他们要求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每年应当走访看望所有的离任村干部,并给予适当的物质慰问,并在此基础上就村级事务决策问题多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关于我县离任村干部维稳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做好离任村干部的困难帮扶工作。在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的政策落实工作的同时,我县建立了离任村干部春节慰问制度,除县财政安排的2万元专项资金外,还通过下拨县管党费和乡镇自筹资金等方式筹集慰问款,在春节前后对离任村干部进行集中慰问。20_年春节前夕,县委组织部就下拨县管党费14.3

  万元,各乡镇自筹资金近20万元,对离任村干部、困难老党员、老劳模进行了集中走访慰问。为更好地做好离任村干部的困难帮扶工作,真心帮助这一特殊群体,我部对各乡镇的困难离任村干部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在今年国庆前夕结合“组工干部下基层活动”对全县24名生活较为困难的离任村干部进行了思想疏导和走访慰问。

  二是稳妥做好朱和**等重点对象的思想安抚和稳控工作。对于离任村干部活跃分子朱和**等重点对象,我县多次组织了县政法委、县政府办、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白箬铺镇党委等单位召开“稳控商讨会”,对做好朱和**等重点对象的思想安抚和稳控工作进行了部署。由白箬铺党委、白箬铺派出所和县国保大队明确专人与其结对,通过做其家属工作、交心谈心等方式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思想安抚。

  三是积极做好其他离任村干部的思想转化工作。在做好重点对象思想安抚和稳控工作的同时,我部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其他离任村干部的思想转化工作,多次主动邀请离任村干部代表召开座谈会,县委副书记周宏兆、县政府为书记袁健康等县级领导认真听取了离任村干部代表的诉求,并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释答复,从感情上争取了他们的理解、支持,促使其思想转化。同时,督促了各乡镇加强走访调查,做好安抚化解工作,加强对上访离任村干部的疏导工作,及时掌握离任村干部的新苗头、新动向,确保离任村干部队伍的稳定。切实解决离任村干部的实际困难。

  从目前情况来看,经过离任村干部专项工作组和相关部门的努力,我县绝大多数离任村干部情绪已基本稳定,“退休村干部联合会”、“离任村干部党组委员会”、“五人领导小组”等组织已被瓦解,多数离任村干部已不再信任朱和**,也不会再响应朱和**的挑唆。对朱和**等重点对象的思想安抚和稳控工作效果也较好,目前朱已被在**区法院工作的女儿女婿接到了**区打工,经多方教育后其内心深受触动,8月份来未与其他离任村干部联系,原定于今年8月17日的到省委省政府上访人员中未出现**离任村干部。

【篇三】农村干部离任退休及补贴报酬管理办法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组通字〔20_〕23号)文件精神,***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现将全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 摸底调查,采集信息。20_年10月,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着不公开不扩散的原则,我们对辖区离任村干部进行了初步摸底,当时,全区共摸底离任村干部382人,其中街道294人,街道78人,社区3人,60岁以下人员共有111人。20_年2月,区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做好离任村干部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的函》,明确采集对象、采集内容、采集办法、时间节点和工作纪律,要求各党工委进一步与档案部门对接收集物证材料,开展离任村干部身份信息采集工作。

  2. 科学研判,制定方案。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组字〔20_〕2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制定了《***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组〔20_〕4号);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制定了《***区离任村干部身份认证办法(试行)》(组〔20_〕5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认证办法》)。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农组函〔20_〕10号)文件要求,我区制定出台的《实施方案》和《认证办法》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实施。

  3. 成立组织,现场审核。按照《实施方案》、《认证办法》和省、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共同成立了“区离任村干部身份认证及个人补助标准核定工作组”;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共同成立了“区离任村干部身份认证及补助标准核定审查小组”。于4月中旬集中3-4天时间,在街道审核现场指导其对离任村干部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初审,对材料不全的督促补缺补差,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明确意见,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4. 严格把关,集中审核。依据《实施方案》、《认证办法》和省、市委组织部要求的时间节点、政策规定、会议精神等,4月23日至25日,审查小组和核定工作组集中3天时间,加班加点,对***街道上报的305名离任村干部、***街道上报的74名离任村干部、白云社区上报的1名离任村干部和***社区上报的4名离任村干部共384人相关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完成了全区离任村干部身份认证及个人补助标准的审查核定工作。

  5. 形成意见,提请审定。依据《实施方案》、《认证办法》的程序要求,区委组织部会同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对离任村干部身份和补助标准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结合《安徽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组通字〔20_〕23号)文件精神,就关于离任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商业保险、一次性补助、固定补助如何折抵和差补的问题,关于团支部书记职务认定的问题,关于未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有关情况的问题,形成意见建议,并于6月19日提请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定通过。

  6. 沟通协调,动态管理。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各街道(区直管社区)建立离任村干部档案和电子信息库,对离任村干部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0月31日前对本地需新增或核销的补助对象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审定。区委组织部将及时与上级部门和区人社局经办机构沟通协调,确保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信息动态管理、更新及时。对全区离任村干部信息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与区人社局经办机构沟通,确保离任村干部信息准确无误。

  7. 明确分工,进行公示。根据《安徽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组通字〔20_〕23号)文件精神和规定,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负责离任村干部身份认定及个人享受补助标准核定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工作,确保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区人社局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认定结果,负责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代发工作。目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年满60周岁且符合离任补助条件的286人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到位,1-7月共发放资金348453元,同时,代发***州市经济开发区55名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63392元,苏***产业园13名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13496元。

  二、存在问题

  ***区离任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干部的关心重视,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离任补助系统不能及时录入。根据规定未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补助金额应从其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发放,但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反映相关系统无法自动录入,需要上级组织、人社部门的批准后统一录入。

  二是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有情绪。因省《实施细则》规定: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任村干部不再享受生活补助。***区有17名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离任村干部,其中15名为自费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对不再享受离任补助情绪较大,多次到组织、人社部门反映情况,希望争取组织关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确保本地符合补助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均按要求按时领取离任生活补助。

  二是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坚持吃透政策,明确专人,认真落实,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化解矛盾,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进一步强调时间节点。要切实落实好省《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特别是结合实际,抓好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意见的落实,确保全区离任村干干部补助按时发放到位。

【篇四】农村干部离任退休及补贴报酬管理办法

一、农村老干部规定的退休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1、连续担任村干部7—10年(包括10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1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

2、连续担任村干部11—15年(包括15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1.5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

3、连续担任村干部16—20年(包括20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2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

4、连续担任村干部21—25年(包括25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2.5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

5、连续担任村干部26年以上,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3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

二、对于退休年龄的规定是怎样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农村老干部的退休补贴政策,是因为过去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不是特别的完善,很多农村老干部之前并没有交纳过养老保险,但是从国家建立了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在农村,无论是干部还是普通村民,都需要依法缴纳养老保险。

【篇五】农村干部离任退休及补贴报酬管理办法

  县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承担着农村基层建设的重要功能,包括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尊重和维护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济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法的财产和其他合法的权力和利益;依法管理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职能。

  20_年9月,我县圆满完成了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全额补贴村(居)干部888人,半额补贴村(居)干部456人。目前我县在职村支书、主任每人每月工资123元;副支书、副主任及委员每人每月工资212元;村妇女主任、团支书每人每月123元;治保主任每人每月工资212元;离任村干退休费定额补贴每人每月15元,加工龄2元/年。

  近年来,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村干部的工资待遇相对偏低,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农村工作的开展,一些政协委员、人1

  大代表也多次通过提案、建议案的方式建议适当提高村干部的工资。为了进一步调动村(居)“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的作用,请县人民政府酌情提高村(居)“两委”干部的工作。拟在职村支书、主任每人每月提54元,即每人每月工资234元;副支书、副主任及委员每人每月提53元,即每人每月工资145元;村妇女主任、团支书每人每月提***员,即每人每月***元;离任村干退休费定额补贴每人每月提***元,即每人每月定额补贴***元。全县村干需发工资:

  1、村支书****人(其中***人兼任村主任)、村主任***人,支书、主任共***,年工资需***×***×***=***(元);

  2、副支书、副主任及委员共***人,年工资需***×***×***=***(元);

  3、村妇女主任、团支书282人,年工资需60×282×12=20_40(元);

  4、治保主任***人,年工资需***×***×***=***(元)

  5、离任退休村干***人,年补贴需***×***×***=***(元)

  以上5项工资共计***元。

【篇六】农村干部离任退休及补贴报酬管理办法

  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党工委: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农村干部重视、关注、关心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根据县委要求,现将农村环境管理状况与农村干部补贴挂钩工作,通知如下:

  一、挂钩内容

  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优劣与全体农村干部绩效补贴挂钩,农村干部绩效补贴的20%以人居环境考核为发放依据。

  二、考核内容

  农村人居环境管理考核由县城管办负责。主要考核三方面内容:

  1、农村干部对所居住村环卫工作的监督责任。是否建立监督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对不尽责的环卫工作是否进行有效监管并上报城管办。

  2、农村干部对农村人居环境的管理责任。是否对农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建立相关村规民约,村民是否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环境。

  3、农村人居环境的现实状况。

  三、考核运用

  1、城管办每月以村为单位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具体考核办法由城管办制定。

  2、根据考核情况,每季度城管办向组织部提供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排名,组织部对排名后50名的村,所有村干部扣罚当季度绩效补贴人居环境管理部分,扣发绩效奖励给排名前50名的农村的村干部。

  3、财政局根据组织部提供情况,落实农村绩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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