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买卖不过户协议书
车辆买卖不过户协议书
甲方继承人(转让方,下同)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下同)
姓名:
身份证号
1、甲方将自有车辆 型号车,车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一辆,转让给乙方,该转让自 年 月 日 时起生效。
2、因转让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
3、双方商定该车暂不办理过户手续,当条件成熟时,需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应尽配合义务,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是否过户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4、自转让生效之日前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养路费等行政规费等均由甲方承担,自转让生效之日后,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担,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养路费等行政规费,保险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5、车辆转让后,乙方必须按时缴纳养路费,交通违章罚款等费用,如因未按时缴纳而致使甲方垫付上述费用及承担罚款和诉讼费等,乙方应立即偿还甲方垫付费用及罚款、诉讼费。
6、如在该车转让后,乙方转卖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7、如双方发生争议,可起诉,按就近原则处理。
8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继承人:
乙方:
年 月 日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