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范文(精选12篇)
意识形态是一个哲学词汇,指的是一系列思想。它也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和认知。这是对事物的感官思考。它是思想、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和其他元素的总和。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文章12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办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XX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一)明确分工,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水资办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上报通报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随时报告。党支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重大情况随时通报。
二、加强学习,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一)加强理论武装和理论建设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好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学习目的,建立每周一学习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好用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论研讨和学习贯彻情况的经验交流,推动各级党组织更好地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通过召开会议、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人人参创的氛围。同时,充分利用网站、手机等媒体,积极宣传活动动态和好的做法,提升干部职工参创热情。
(三)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关键在人。一是组建宣讲员队伍,深入基层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宣讲和百姓微宣讲。二是强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确保关键时刻能站出来、顶得住、冲得上、打得赢。
三、建章立制,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力度
(一)建立考核制度。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真实、准确地反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二)明确考核方式。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可以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也可以进行专项检查考核或者抽查。检查考核工作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汇报、召开述职会议、组织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座谈或者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三)落实考核责任。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强化责任追究。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倾向作斗争的;
3.对党支部作出的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内不传达贯彻、不督促落实,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
4.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党员、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2篇: 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根据上海西路街道党工委深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社区要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负责尽责,严格追责问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社区党群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党委政务都要狠抓意识形态工作,书记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总支部分班子成员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章党总支部主要责任
第四条把握正确方向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把正确的导向要求贯穿到社区各项工作和各个领域。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五条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定期工作汇报、微论坛、研讨会、讲座“一会一报”制,由社区党总支部统一管理,强化督查机制,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
第六条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提升社区微信公众号、党员QQ群等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和粘着力。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加强重点人员教育管理。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第八条各类社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坚持社会组织成立和年检制度,实行社会组织备案制,加强活动监管。
第九条加强社区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社区工作者的头脑,引导社区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队伍管理,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
第三章责任落实
第十条建立党总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业务口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社区党总支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在党总支部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社区人员根据职责,负责本社区相关意识形态工作。
第十一条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党总支部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及时向街工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二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督查。党总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总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中要对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履职报告,并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领导班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总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社区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管辖范围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
(七)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八)对社区工作者考察审核不严,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四条实施责任追究时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3篇: 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根据上海西路街道党工委深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社区要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负责尽责,严格追责问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社区党群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 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党委政务都要狠抓意识形态工作,书记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总支部分班子成员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章 党总支部主要责任
第四条 把握正确方向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把正确的导向要求贯穿到社区各项工作和各个领域。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五条 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定期工作汇报、微论坛、研讨会、讲座“一会一报”制,由社区党总支部统一管理,强化督查机制,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
第六条 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提升社区微信公众号、党员QQ群等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和粘着力。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 加强重点人员教育管理。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第八条 各类社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坚持社会组织成立和年检制度,实行社会组织备案制,加强活动监管。
第九条 加强社区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社区工作者的头脑,引导社区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队伍管理,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
第三章 责任落实
第十条 建立党总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业务口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社区党总支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在党总支部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社区人员根据职责,负责本社区相关意识形态工作。
第十一条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党总支部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及时向街工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二条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督查。党总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总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中要对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履职报告,并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领导班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总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社区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管辖范围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
(七)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八)对社区工作者考察审核不严,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四条 实施责任追究时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4篇: 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根据xx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教[20-]x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完善责任体系,坚强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XX任组长,党支部委员、副校长XX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xx区教育局党组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2、下设办公室,由XX任主任,教务处、工会、团委各1名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学校党支部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建立常态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1、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
2、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党支部每半年向区教育局党组以书面形式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三、扭住关键环节,牢牢掌控阵地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评选教师先进典型,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团总支、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教务处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党支部、行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四、加强检查督导,深化责任意识
建立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各教研组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依据xx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问责和约谈,并报区教育局党组备案。受到问责的领导、教师,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第5篇: 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现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工信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2、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意识形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领导机构
成立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领导小组,由主任柯希明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科办公室,负责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督导、考核和资料收集等日常性工作。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和包抓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则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构,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及恒口示范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20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4次。
3、落实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2)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统征中心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支部各成员发现有下列情况之的,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数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暑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9、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0、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1、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坏党和国家形象的;
12、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6篇: 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结合我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制度考核,纳入局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支部记杨昌波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组织委员分管党务和组织宣传,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委员xxx为具体经办人,负责收集资料,上传下达,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纳入班子成员个人述职重要内容,定期向党组汇报。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责任领导:xxxx;责任股室:xxx)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4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六次。(责任领导:杨昌波;责任股室:各股室) 3、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党支部组织批准,报畜牧局党组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2)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班子成员要定期向党支部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所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xxx党组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8)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9)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0)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1)对管辖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了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2)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7篇: 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结合我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制度考核,纳入局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支部记杨昌波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组织委员分管党务和组织宣传,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委员xxx为具体经办人,负责收集资料,上传下达,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纳入班子成员个人述职重要内容,定期向党组汇报。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领导:xxx;
责任股室:xxx)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责任领导:xxxx;
责任股室:xxx)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4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六次。(责任领导:杨昌波;
责任股室:各股室)
3、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党支部组织批准,报畜牧局党组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责任领导:xxx;
责任股室:xxx)
(2)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责任领导:xxx;
责任股室:xxx)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班子成员要定期向党支部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所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责任领导:xxx;
责任股室:xxx)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责任领导:xxx;
责任股室:xxx)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责任领导:xxx;
责任股室:xxx)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领导:xxx;
责任股室:xxx)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xxx党组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
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
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责任领导:xxx;
责任股室:xxx)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8)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9)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0)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1)对管辖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了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2)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8篇: 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20_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三大攻坚战”的最后攻关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推动我县畜产行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特成立陇县畜产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其中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是直接负责人,分别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并把这一工作列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各党支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要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局班子会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和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局党组每年至少要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成员每年要协调各党支部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析研判会,每年要组织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定期传达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按要求向县委组织部汇报情况。
(二)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工作。局党组要按照意识形态学习教育要求,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局党组要规范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每年开展不少于四次的学习研讨。各党支部要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组织开展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机关全体人员会议要灵活安排,按照学习计划,系统性、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学习,并适时组织一些学习研讨活动。通过各类学习研讨,使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加强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率。对人们普遍关注涉及畜产系统工作的问题要敢于触及、主动引导,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防止负面炒作、制造事端,确保在我局不出现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不一致的杂音。
(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通过整合现有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学习园地、宣传栏、墙报、工作简报等途径,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同时,要不断建设新的教育阵地,正确使用微博、微信、QQ等社交工具,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及时有效处置网上出现涉及本单位重大网络意识形态舆情。
(五)加强意识形态队伍建设。加强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年轻干部,实行基层干部进机关跟班学习制度,建立基层机关干部交流锻炼机制,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四、相关要求
(一)夯实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切实扛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要实事求是进行处理,切实做到用责任制来保证执行力。
(二)加强学习教育。领导班子成员要组织开展相关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贯彻到每位党员、每位干部职工,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做好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分管领域专项督导检查。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第9篇: 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明确环卫处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结合环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意识形态工作;
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全局高度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谋划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提升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唱响主旋律、坚守主阵地、凝聚正能量,发出好声音,为嘉荫统战工作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1.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纳入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安排处理;
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支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1、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党员干部,从开展“三会一课”和抓好组织活动等方面入手,把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中心和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自觉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7周年“七一系列党日活动”,踊跃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文体活动等。通过丰富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指导和推进党员理想信念建设。
3、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学习贯彻落实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重点,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形成遵纪守规的良好习惯。
(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机关文明建设”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提升文化软实力,抵制西方文化冲击,保持文化独立性。切实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以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弘扬良好道德风尚、彰显时代风采、培育人文风范,营造人人尊崇先进、学习先进、关爱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2、扎实有效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道德讲堂、文明志愿服务、精准扶贫、关爱一线环卫工、环境卫生整治等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弘扬主旋律,提升正能量。
3、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突出宣传引导,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加强互联网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三、工作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成立环卫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环卫处主任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部署、组织实施、检查考核。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本单位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把意识形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坚持问题导向,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化成具体的项目、载体、方案、举措,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第10篇: 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共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对象的团结引导服务,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确保全局意识形态安全。
总体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地方和谐稳定。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形成意识形态常态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队、站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
(三)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全局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局党组书记要亲自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督促完善网上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切实加强对网评员的培训力度,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五)开展思想舆论斗争,提升重大问题处置能力。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的思想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节的开展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要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
(六)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团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注重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力量,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全体党员干部要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局党组汇报。
(二)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考核制度。局党组要把党员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要把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的范围。
四、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2.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3.部门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和各类载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4.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5.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各类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6.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班子成员承当重要的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的个人责任。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旗委组织部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牵头抓总、理论学习、舆情研判、宣讲培训、责任约束、阵地管控、创新推动、队伍提升、协同推进和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要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有效落实。
第11篇: 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主体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地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一)党(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党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二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各党支部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如下: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引导人们深刻领会这一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历史地位,深刻领会这一思想贯穿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勇于创新精神和科学思想方法。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的必学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一次。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加强宗教思想阵地管理,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与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促进各类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五)加强学校思想阵地管理,强化中小学的教学管理,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镇党委关于加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思想舆论阵地管理,加强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七)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教育,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建立责任检查考评体系
各党支部要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评体系。重点检查考核党支部班子的主体责任、党(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实行报告制度。各党支部每半年向镇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党支部对本地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要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部通报;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组织专题督查。镇宣传办每年对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主要督查意识形态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查结果向镇党委报告,并报县委宣传部。
(三)纳入年终考核。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严明问责追责范围。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6.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8.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9.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10.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等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1.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12.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3.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4.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5.其他未能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追责坚持实事求是。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问责依据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镇党委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镇宣传办可以向实施问责的镇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
第12篇: 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市委、县委《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景南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文艺工作座谈会等场合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握在手中,为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乡镇本单位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研判。通过召开班子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定期分析研判全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充分利用好农村文化礼堂、远程教育站点、农家书屋、“仁孝文化节”等文化载体,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文化活动,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文化产物的渗透。
(五)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维护。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乡党委书记应当亲自抓,加强对互联网安全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湿地小镇 养生景南”公众号等乡党政官方平台,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时刻掌握网络舆论动向,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请求及时给予回应和处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干部群众,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对知识分子的引导服务工作。乡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先进文化中的主力军作用,特别是分管班子应当注重同新闻出版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等领域的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两新 ”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的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乡宣传思想文化干部工作队伍。大胆使用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及时调整不合适、不适应的人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三、工作机制
(一)研判机制。乡党委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开展 1 次综合分析,并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通报 1 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及时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二)检查机制。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分为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综合检查由党委办公室会同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每两至三年开展一次,检查结果向乡党委报告,并上报县委宣传部门。检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综合检查一般单独开展,专题督查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工作一同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不重复进行。
(三)汇报机制。每年6 月和12月各一次,汇报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工作报告,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专题汇报可以书面汇报或当面汇报。书面汇报以乡党委名义报上级党委,并抄送县委宣传部门;乡党委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教育培训机制。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定期参加县委党校举办的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内容的专项课程。充分利用每周干部例会,加强对乡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强化党性意识。
(五)绩效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下一级党委制定的考核体系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权重,不得低于上一级党委制定实施的考核体系中的相应权重。
四、责任分工
(一)乡党委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乡党委书记为景南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各科室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四、责任追究
(一)全乡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党校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对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4.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5.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课堂教学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6.丧失对本单位各类媒体、网站、信息平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实际控制权,出现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实施责任工作制问责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