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3篇】
火灾HUǒzāi指在时间或空间上不受控制的燃烧造成的灾难。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一】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西山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广
副组长:宓玉海、宋泽典
组员:孔繁明、乔传和、王莉华、刘忠萍、韩颖
二、报警程序:
1、发生火灾时,宿舍现场工作人员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大连理工大学西山学生宿舍几舍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凌工路2号”。待对方确认后,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西山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领导小组在向上级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员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领导小组和员工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全体职员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消防栓等。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篇二】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处置,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产生的严重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上海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十六字方针:“统一有序、快速高效、沉着稳妥、周密细致”。
坚持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现场急救与信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的专业和社会的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污染和破坏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4、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学校认为性质特别严重、对教学、科研及师生员工的工作、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在全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的基础上成立上海电力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事故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设立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组长和总指挥由校长和党委书记担任;如有特殊情况校长和党委书记不能到位时,由分管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代任;常务副组长和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校办公室主任、党委公室主任、保卫处长、后勤管理处长、实验与设备处长、教务处长、学生处长、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总支书记、环境与化学实验中心主任和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组成。
上海电力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周光耀、李和兴
副组长:石奇光、姚秀平
组员:王飞、毛静涛、施启胜、王国华、陈发堂、唐忠、石笑寒、徐群杰、刘莉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作为常设机构。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设在保卫处,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
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电话:**
(二)职责:
1、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检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2、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处置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在校区内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负责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杨浦区民防办或上海市民防办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处置经验教训。
3、总指挥: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实施。
4、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5、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下达救援指令、协调救援工作、调度救援力量(含人员、物资、设备等);平时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检查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习工作。
6、事故部门:事后发生后,迅速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
7、保卫处: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影响区域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有关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参加事故调查。
8、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提出确定危险化学品主要使用、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处置提供详细情况;检查督促相关实验室、研究室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配置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9、卫生科:负责制定人员救护的抢救预案;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药品、器材的供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和储存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管理。
2、保卫处和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相关设施的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可能出现的危险的情况进行预估,及时报告领导小组,若确有必要,由领导小组授权发布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一般包括报警、实施应急处置(紧急疏散、抢救伤员、险情处置、现场保护、维持秩序)等几个方面:
1、事故报警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故部门负责人;事故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以最快的方法,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向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门名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2、救援程序
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校长、党委书记、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由校长、党委书记、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按本预案规定,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同时通知有关成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协助专业救援队伍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任务,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保卫部门应协助民防办和公安部门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卫生科应立即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药品、器材的供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工作。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3、相关要求
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车辆应服从指挥部和专业救援队伍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
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五、保障措施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部门必须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足够的专用防护用品、器材及专用工具等。
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校预防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事故的抢险救灾。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加强对危险品管理和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宣传,定期组织针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模拟演习。
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火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2、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况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3、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防护器材的使用、危险源的控制、现场环境状况的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纪委、组织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成监督小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对在事件发生时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反之,对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的被动和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处罚。
对事故发生部门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要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
1、预案管理
本应急处置预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充实和完善。
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校长办公室会同保卫处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制订、修订和完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篇三】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提高管理处应对火灾事故的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交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管理处辖段内火灾的预防与应急准备、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始终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最终目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道路、收费站安全畅通。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处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4.依法依规、快速高效。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应急
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形成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快速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三、应急指挥体系
应急指挥体系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监控中心、应急工作组构成。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1.为加强火灾事故的防御和处置能力,管理处结合实际,成立管理处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
副指挥长: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同志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部负责落实及督促其他部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管理处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2)决定火灾事故的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协调相关实施处置事宜;
(3)评估应急处置效果,适时调整方案;
(4)向上级应急办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1.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协调、配合当地政府及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武警等部门实施处置行动;
2.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处理、传递、通报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报告和建议;
3.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设备、物资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行动;
4.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告;
6.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控中心(信息中心)
应急状态时监控中心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1.实施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处理上级和信访、公安、消防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跟踪监测火灾应急信息,实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3.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交通突发火灾事故预测、预警支持系统正常运行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管理处内相关部门组建,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五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应急办公室拟定,应急指挥部审定。各组人员应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当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含)以上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因故缺位时由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1.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办公室的要求,统一向集团公司报送应急工作材料;
(2)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灭火救援小组
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1)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2)负责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和指挥,保障行动安全;
(3)当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或其他部门统一指挥时,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火情;
(5)指定专人负责与各应急小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组长汇报情况;
(6)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交通管制小组
由路政稽查科负责人任组长,路政人员、养护人员组成。
(1)在火灾处置期间组织、协调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清障救援工作;
(2)组织、协调疏通火灾事故导致的道路、收费站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疏导交通工作;
(3)负责公路通阻情况统计及公路滞留人员数量上报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由经营科负责人任组长,经营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尽最大努力对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
(2)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总结评估小组
由处领导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人员组成。
(1)对突发火灾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防预警
(一)预防与预警原则
本着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完善预防和预警机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风险分析、预防、预警工作。
(二)预防
1.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2.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5.对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的区域,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预警行动
1.应急办公室接到火警报告后,要立刻以电话向应急指挥部通告火警信息;
2.各部门加强监测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并将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