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2024年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情况汇报【三篇】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公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市20_年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情况汇报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1】市20_年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_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对20_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_年,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无中层正职干部及破格提拔干部的选拔任用。
二、日常干部选拔任用主要做法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中心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切实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学习贯彻。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中心评审工作发展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并且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干部任用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为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严肃性,中心以选好人、用好人为用人导向,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此外,中心还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从而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真正做到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评审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中心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并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创新选人用人措施。为充实评审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中心打破常规,选拔一些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企业人员任命为中层正、副级职务,为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地充实了评审干部队伍。截至目前,已任命3名优秀企业人员为中层副级职务。
(四)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中心领导不仅对科级干部进行任免谈话,同时还强化干部日常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谈话、勤政廉政谈话等,经常性提醒和防微杜渐,促使干部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自我约束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中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干部任用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今后,中心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评审工作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的形成和完善。
【篇2】市20_年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了认真地自查工作。从自查情况看,20_年以来,我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活动,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努力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相应领导工作岗位上,从而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激发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加强了水利干部队伍建设。
一、基本情况
㈠20_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20_年1月以来,我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条例》主要对局机关处室和部分基层单位空缺领导岗位进行了任免,共推荐和任免12名科级干部,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6名、正科级组织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具体情况见《20_年1月以来党组提拔任用干部情况统计表》)。这12名科级干部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㈡20_年以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情况
20_年以来,我们按照预防、监督、查处并重的原则,不断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大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一是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学习,突出新进领导班子成员、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这个重点,重点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全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内容,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及人事处负责人认真学习《条例》,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内容。二是召开领导班子贯彻《廉政准则》和《干部四项监督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尤其是换届工作纪律。三是通过学习调研、中层科级干部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提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知晓率,达到领导班子成员掌握《条例》、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的目的。
2、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局党组坚持以职位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全面选拔科级干部。一方面以基本条件为标准选用干部。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严把基本条件关,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机关和基层单位工作特点的干部配备考核方案和任职条件。另一方面严格把握任职资格,根据《条例》的要求,对新提拔的干部依据基本条件,审查任职资格,把基本条件符合、资格合格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3、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局机关处室和基层领导干部队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程序进行。
⑴局党组根据现有职位空缺情况成立考核领导小组。⑵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宣布干部配备考核方案,发放民主推荐表。⑶个别谈话推荐。根据单位在职人数情况,确定60%人员谈话推荐。⑷考核小组汇总民主推荐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民主推荐结果。⑸召开党组会,由考核组反馈民主推荐情况,局党组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⑹确定考核对象后,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民主测评。⑺确定考核对象后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职工。⑻考察,通过考察预告、考察报告,向局党组实事求是地汇报考察对象全面情况。⑼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对拟提拔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⑽任职前谈话,由党组书记提出遵守廉政规定和上任具体要求。
4、落实选拔任用干部备案管理、交流、回避和免职等制度。坚持备案管理,任免文签发后由局党组在一周内报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备案。同时建立健全干部考察的实施情况、谈话记录、民主推荐表、民主测评表、考察报告、任免等资料的备案管理,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备案管理工作。同时坚持建立健全干部任免文书档案,加强干部任免文书档案管理。
5、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为加强局系统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和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党组工作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一般干部末尾淘汰制度》、《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干部退休制度》、《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请假制度》、《机关干部考勤制度》等9项制度,还制定了局党组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_市水利局党组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图》和《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加强干部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不断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选拔任用干部工作。
6、营造健康向上的用人环境。为防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的发生和防止、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保证任命干部工作顺利进行和任命的干部质量,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11条措施、《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组工干部十严禁的纪律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一是强化学习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防止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生。二是规范操作,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局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防止和严格杜绝违规操作。三是严肃组织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任免期间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防止违规违纪用人和带病提拔,防止搞不正之风的人进入领导干部队伍。
7、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组织人事纪律。局领导班子坚持在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之前集中组织学习一次《条例》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程序,明确工作纪律。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原则,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考察干部客观公正,全面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提交党组会议讨论任用的干部人选,必须经过组织考察,严禁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干部的任免,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进退留转,坚持个人服从组织;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人选,坚持出以公心;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坚持正确运用权力,廉洁自律,严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谋取私利,收受或索取贿赂;配备干部严格遵守领导干部职数,严禁突破职数、滥设职位提拔干部;严格保守组织人事机密,严禁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8、重视对群众反映选人用人问题和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我局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前,向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承诺,对干部群众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的举报,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条例》和干部人事纪律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组织局纪检组、监察室和人事处进行调查处理,做好群众举报的受理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发挥群众的监督职能等形式,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没有出现信访举报问题,保证了所选的干部质量。
㈢20_年以来对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检查情况
20_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提高全局系统干部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_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主要是把科级干部的管理纳入全局统一管理范围,并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作出了明确规定。
1、局党组直接管理的干部范围。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局属县级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局属科级企事业单位科级干部。
2、干部管理的办法和程序。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局党组负责,其他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各单位负责;聘任制干部的日常管理,以本单位管理为主,并根据干部管理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在干部提拔使用管理中,兰州灌溉试验示范中心的科级干部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提名,征求主管局长意见,由局人事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行考察,提交局党组会研究任命。市水电勘测设计院科级干部聘用期1-2年的,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按干部聘用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研究聘用,报局人事处备案;聘用期3年以上(含3年)的科级干部,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提名,征求主管局长意见,与人事处共同考核后,由局党组研究任命。市大砂沟电力提灌工程管理处科级干部,按照《_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兰政发〔20_〕80号)规定,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提出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方案,征求主管局长意见后,报局党组研究同意,由局党组任命。局机关中层科级干部和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市中川上水绿化管理处、市灌溉试验站、市水电物资公司、市水电安装队领导干部的任免,由局党组研究任命或聘用。
20_年以来,根据工作需要,局党组对市灌溉试验站科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配备,对_灌溉试验示范中心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聘用,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进一步理顺了干部管理体制,加强了干部选任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机关干部年龄偏大、职务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针对机关干部职工反映的这一强烈问题,局党组自20_年以来,加强了机关科级干部的调整工作,一批科员和副科级干部走上了相应工作岗位,初步解决了这一问题。但后备干部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三、下一步打算
在市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根本目标,认真抓好干部选拔任用法规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规范全局系统选拔任用工作行为。
㈠加强干部的管理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局系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培养机关后备干部,协助上级配好基层领导班子,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法规的学习教育。抓好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各项规定和要求的落实,认真落实各类各项干部政策,确保干部队伍建设有序、健康发展。
㈡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方面,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竞争上岗制、公开选拔制和公开推荐制;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实行谈话诫勉制度、干部动态考核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按照《条例》的规定,实行干部公开选拔制和兼职制,干部任期承诺制等;在加强组织人事自身约束方面,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规范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行为;在完善制度创新的基础上,要求局系统党员干部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做好组织人事的规范、科学、公正;在不准利用职权便利谋取私利方面,要求全体干部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树立依法定程序办事,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的思想意识。
㈢抓好监督工作。突出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监督。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识别和选拔干部,实行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制度;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群众监督机制。依靠群众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好干部监督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本着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工作、生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特别是对拟提拔公示干部的举报,由局纪检组牵头,查处报结,为局党组提供用人决策依据,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反映人,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积极性。
㈣继续完善管理措施。实施谈话诫勉,强化警示教育。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谈话诫勉制度,对既存在一定问题,但又不足以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的干部进行的超前提示和预警,从而达到教育、警示的目的。为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处室和各单位领导干部工作责任感,规定在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动态考核及群众来信来访等方面反映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者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给予谈话诫勉,同时对被诫勉对象进行六个月的跟踪管理,并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较好的干部,及时解除诫勉,不影响其提拔使用,对表现确实有问题的干部,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按照《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并实行选拔任用干部失误追究制度,明确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等各个环节所应负的责任。实行工作失误追究制,规定干部在做出错误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给予责任追究。
【篇3】市20_年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XXX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三方面”干部的一系列政策精神,着眼当前和长远事业发展需要,坚持以加强培育为基础,以选好用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为保障,积极构建抓、选、育、用、管的培养选拔工作机制,打造了一支讲政治、敢担当、有本领、肯吃苦的年轻干部和“三方面”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
一、严格标准,拓宽视野“选”。坚持把年轻干部推荐储备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多渠道发现人才,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创造条件。盘活存量抓储备,按照“缺什么、选什么”、“缺什么、储备什么”的思路,采取民主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理论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双推双考”方式,及时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建立了200人规模的“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其中,35岁以下后备干部占到了69.5%。突出重点抓选用,突出“80后”优秀年轻干部和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两个重点,20XX年公开选拔储备了30名“80后”优秀年轻干部,将14名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进行重点培养、择优选用。换届以来,先后推荐上级部门选调和提拔走上领导岗位17人,占到了“80后”优秀年轻干部储备总数的56.7%。公开招录抓选聘,抬高门槛、严格把关,重点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录,换届以来,共招录市直部门、公检法和乡镇机关公务员215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6名,大多是当前发展中急缺的金融、城市建设与规划、经济、农学、项目建设等专业,有力改善了全市干部队伍知识、专业结构。
二、健全机制,拓宽渠道“育”。坚持把年轻干部能力建设作为一项提升工程来抓,持续加大培养教育和实践锻炼,切实做到人岗相适、能责相配。健全培养机制,研究建立了组织部门选派锻炼、所在单位全程培养、市委党校集中轮训、年轻干部自学提高“四位一体”培养机制,采取一线培养、多岗位历练、重大事项考验、外派挂职等多种渠道,为年轻干部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培养锻炼平台。注重教育培训,坚持全覆盖培训和菜单式选学相结合,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突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铁人精神、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政建设等重点,每年对年轻干部进行全覆盖轮训,确保学时学分合格率100%达标,着力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突出实践锻炼,深入实施“基层一线培养锻炼计划”,连续五年每年选派100名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到新能源基地、移民扶贫开发、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信访稳控等任务较重、基础较差、矛盾集中的“五个一线”经风雨、见世面。特别是今年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大局,择优选派64名45岁以下科级干部到全市59个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副书记,在实践中锤炼品质、改进作风、墩苗壮骨,为年轻干部成长成才搭建了平台。
三、重点培养,不拘一格“用”。坚持把年轻干部选拔使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树立用当其时、人尽其才的观念,大力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实现任职时间、岗位和人员的最佳结合。拓宽选用视野,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唯学历、唯职称、唯资历、唯身份等观念的束缚,注重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紧扣服务发展、基层经历,注重从重大任务、日常工作和群众口碑中考察了解干部,努力把一贯表现优秀、工作作风扎实的优秀年轻干部纳入组织视野。强化选用措施,坚持“四个优先”的原则,即:在乡镇换届时优先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提拔使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秀年轻干部,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推荐优秀年轻干部,推荐挂职锻炼和上级调训时优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在20XX年和20XX年,我市先后两次拿出29个科级岗位面向全市年轻干部进行了公开选拔,确保年轻干部成长有途径、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加大选用力度,结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识人看大节,用人看主流、看发展”,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对素质好、潜力大、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进行培养锻炼,保持了年轻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换届以来,共选拔261名4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截至目前,全市45岁以下科级干部457人,35岁以下90人,分别占科级干部总数的51.2%和10.1%,年轻干部已成为推进转型发展的“主力军”。
四、从严要求,跟踪服务“管”。坚持把年轻干部健康成长作为培养管理的重点来抓,突出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为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党性锤炼,牢固树立“从严监督干部就是真诚关爱干部”的理念,教育引导年轻干部认真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双十条”规定和干部考核奖惩、请销假、个人重要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制度,教育引导年轻干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重实干、转作风。建立帮带机制,明确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与年轻干部“1+1”结对帮带任务,强化日常跟踪了解,围绕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后备干部考察等工作,采取“听、看、访、查、析”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年轻干部的工作表现,适时采取针对性、差异化的培养措施,有效提升了年轻干部的工作动力。强化人文关怀,深入开展组织部长与干部人才“双向约谈”活动,将年轻干部作为重点约谈对象,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定期进行思想政治状况分析,帮助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有利于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总体上看,我市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在酒泉市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教育管理的措施和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等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年轻干部和“三方面”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培养力度,创新培养理念,拓宽培养渠道,健全管理机制,着力促进年轻干部和“三方面”干部健康成长、脱颖而出、勇挑重担、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