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范文(精选8篇)
扶贫一般指与贫困作斗争。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_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文章8篇 ,欢迎品鉴!
【篇1】20_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_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机制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
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龙山北站和龙山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
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
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
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
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xx%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组织保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篇2】20_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监测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县级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兰坪县20_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六大工程81个项目总投资443649.41万元(含需要续建或解决缺口资金的项目68403.31万元),其中:产业发展95526.45万元占总投资的21.53%、培训就业14066.26万元占总投资的3.17%、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116583.5万元占总投资的26.28%、农村基础设施171455.55万元占总投资的38.65%、农村公共服务18937.73万元占总投资的4.27%、百千万工程示范建设13064万元占总投资的2.94%、社会保障280万元占总投资的0.06%、生态建设13735.92万元占总投资的3.1%。资金来源:涉农整合资金203135万元、行业部门专项资金55464万元、县级自筹资金15665.69万元、其它169384.72万元。现将具体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公告如下:
一、产业发展
(一)发展特色种植业
经济林果种植续建花椒51393.6亩、续建漆树2585亩、续建特色水果10260.5亩、续建山胡椒3067.7亩、续建兔峨乡无刺木瓜6380亩、续建花卉(蜜源植物)基地建设11569.2亩、续建杜鹃花种质资源展示园面积151亩,投资14094.82万元。新种植奖补高山杂粮(苦荞、燕麦、芸豆)2.8万亩及水稻1.5万亩、特色蔬菜1740亩、特色中药材30287.5亩,新生桥国有林场苗木繁育及珍贵树种保育苗基地建设200亩,共投资7625万元。续建核桃提质增效101777.6亩、续建漆树提质增效3000亩,投资2756.17万元。
(二)发展特色养殖业
兰坪县拥有丰富的地方特色畜禽遗传资源,具有山地牧业开发潜力和优势,加快品种选育,加强地方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开发,推广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计划养殖黄牛(毛驴)养殖1589头,山羊养殖4826只,生猪养殖11199头,生态土鸡养殖58550羽,通甸镇中蜂养殖781箱,石登乡拉竹河养殖蚂蚱10棚、牛蛙3池,投资4862.31万元。
(三)产业配套设施
1.实施山区小水网建设项目11202亩,以小水窖、小水池、小坝塘、小水渠、小泵站、架设输水管网等“五小水利”工程为主的山区“小水网”建设,投资5813.27万元。
2.在八乡镇实施圈舍建设3万㎡,投资1200万元。
3.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20_亩(其中高效节水农业6000亩),主要建设内容有喷滴灌系统、管网、水池、水渠、坡改梯、机耕路、土壤改良等。总投资8800万元。
4.生产性用房建设。根据产业布局及发展需求,在易地扶贫搬迁4个整组搬迁迁出地建设3350.48㎡轻钢结构生产管护用房,生活用房、工具房、仓库、公共厨房、公共卫生间、垃圾焚烧、畜圈、粮食作物晾晒场地硬化、围墙、大门等。投资1071.34万元。
建设重点产业配套基础设施9件:无刺木瓜产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车厘子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土壤改良奖补、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应用示范区、蓝莓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一心堂医药产业园、通甸蔬菜示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瑞源车厘子基地建设,总投资20773.33万元。
(四)扶贫车间。
1.车间建设。依托兰坪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注重挖掘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导、支持贫困群众积极参与扶贫车间的建设和开发。在集镇、行政村采取联建的形式建设民族手工作坊、食品加工、家政服务、种养殖等扶贫车间14个,投资1200万元。
2.劳务补贴。20_年安置区扶贫车间稳岗补贴1000人,投资300万元。
3.物流补贴。对已认定的扶贫车间,对于原料、产品、设备等涉及州外运输的扶贫车间给予工资比例的5%—8%的物流补贴,投资200万元。
(五)加工业。通甸镇农产品交易中心(20_年续建项目)投资500万元,一万吨榨菜加工厂建设兜底收益项目投资1000万元,通甸镇易门箐安置点购置食品加工生产设备。总投资1530万元。
(六)农业产业园
1.现代农业示范园。实施澜沧江流域生态修复及水果产业扶贫开发示范园1500亩、乡村振兴浆果现代农业产业园1500亩、澜沧江流域生态修复及高原生物产业开发6000亩,投资10500万元。
2.农业科技示范园。实施20亩蔬菜智能玻璃日光温室栽培项目,主要种植番茄和五彩辣椒,全套引进荷兰顶尖智能温室技术,投资2400万元。
3.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续建造林合作社46个,并对造林合作社进行培训(补助1万/社.年)。投资785万元。
(七)光伏电站。续建光伏电站73座,每个电站装机容量300千瓦,总装机容量21.9MWp,概算总投资12741.3万元,已完成73座光伏电站的主体工程投资10672.41万元,需2068.89完成配套设施。
(八)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项目24个,其中:兔峨乡15个、通甸镇9个。采取易地置业、抱团取暖的方式,将资金捆绑集中投入到乡集镇商铺建设项目,按80万元/个计,总投资1920万元。
(九)金融扶贫
1.20_年第四季度小额到户贷款补差贴息项目:20_年第四季度对已发放建档立卡3400户小额到户贷款1.497亿元补差贴息,共补差贴息145.68万元。2.20_年新增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计划新增3000户,贴息资金按贷款余额按1.5亿计算,基准利率4.35%,1年期贴息,共贴息712.5万元。
3.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根据20_年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兰坪县美投公司向农业发展银行怒江分行申请了1亿元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贷款。贷款时间20_年11月—2035年10月,贷款期限20年,利率3.92%,按季还息,每年4月26和10月26日各归还本金23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贴息1.18万户,投资6538.14万元。以上两项目共计投资6768.14万元。
二、培训就业
(一)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县、乡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调研、培训等共100人次,0.8万元/人,投资80万元。
(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
1.教师培训。以“国培计划”项目实施支持为主,对县、乡村教师通过“走出去+送进来”的方式培训150人次,补助0.8万元/人,投资120万元。
2.医技人员培训。县乡医技人员培训40人(乡级16人),开展骨干医师培训、重点专科人才培养、应急处突能力提升和基本公共卫生、管理能力提升医技人员、骨干乡村医生等,补助0.8万元/人,投资32万元。
(三)创业培训。实施以自主创业和吸纳就业为目的创业培训50人,投资6万元。(四)省外务工稳岗补贴。对到广东省务工的兰坪籍劳动力实施稳岗补贴1650人,稳定务工至少3个月以上奖补,有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证明。投资825万元,实现“转移一人,脱贫一户”。
(五)护林员培训。对续聘的11153人生态护林员进行培训,投入178.46万元。
(六)普通话培训。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群众普通话培训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普通话培训400人,320元/人,投资12.8万元。
(七)公益岗位就业
1.护林员。全县需管护的林地面积广阔,98%以上属于高山峡谷地貌,山高坡陡,交通极为不便,人均管护面积偏大,生态管护任务艰巨。全县需聘用生态护林员11153人,投资11153万元。严格聘用程序,在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明晰生态护林员的管护范围、岗位、责任、报酬以及监督考核。
2.农村公益岗。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适量开发一批扶贫工作信息员、保洁、治安巡逻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实施就业帮扶安置。在易地搬迁安置点聘用900人投入650万元。
3.河道管理员。选聘河道管理员1009人,补助1万元/人,投资1009元。
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一)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改扩建、综合废弃物发电清洁能源、北区应急消防通道、中交扶贫车间连接线及其附属工程、垃圾转运站和中转站、人行天桥工程、综合市场建设、泄洪沟建设、北区市政道路、小区道路、社区管理用房、县城集中安置点消防设施设备共11项。总投资51025.7万元。
(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二期工程,兔峨卫生服务中心、永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区派出所、水磨房派出所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共5项,投资15283.8万元。
(三)产业发展。实施葡萄产业发展230亩、城南自主创业园10亩、县城万人集中安置点3000亩农光互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底层商铺购置2.05万㎡、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城镇化集中安置点组建红色物业管理机构8个、大滇西环线普米风情红色峡谷民族团结旅游基地共7项,投资41909万元。
(四)易地搬迁培训就业。开展安置区扶贫车间用工培训800人、安置区技术技能培训200人、安置区搬迁群众素质提升培训2500人,投入750万元。
(五)托育设施建设。启动县城安置永安社区、兔峨安置永福社区婴幼儿托育中心2所,每个建筑面积1200㎡主体工程、托育设施设备、附属工程等项目,投资20_万元。
(六)扶贫车间建设。永昌社区就业创业扶贫车间、永昌社区快递物流就业扶贫车间、兔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扶贫工厂、营盘易地搬迁安置点农特产品精深加工扶贫车间、兔峨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永福社区就业扶贫车间(缺口),投资1855万元。
(七)微菜园建设。20_年在城区集中安置区周边流转150亩,建设插地式蔬菜大棚450棚4.5万㎡,作为搬迁安置群众自产自销的微型产业基地,带动搬迁劳动力就业,切实解决吃菜难、吃菜贵的问题,投资360万元。
(八)其他建设。建设县城安置北区派出所3424.7㎡、水磨房派出所2896.39㎡及附属配套(含办案中心装饰),投资3400万元。
四、农村基础设施
(一)公路建设。实施“四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330公里,投资16500万元;新建通组公路及产业连接线19.2公里,投资3483.7万元;建制村公路提升改造、自然村公路新改建、村际连接线等道路提升改造1013.67公里,投资86551.32万元;安全防护设施(波形护栏)建设474.73公里,投资17719万元;建设钢筋混凝土桥梁45座(空心板桥29座、T形梁桥17座),投资4362万元;实施公路水毁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水毁修复等1项,投资1400万。公路建设总投资130016.02万元。
(二)农村消防设施。实施村组消防设施消防管网134项,依托农村现有水池每个村建设消防管网,1座消火栓,配备5盘消防水带,2把消防水枪(每项2万元,134项小计268万元);实施省级文物建筑和国家传统村落防改造提升黄松村、新华村、共兴村、玉狮场村消4个,投资400万元。总投资668万元。
(三)供水设施提升改造。计划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供水保障69个,供水设施老化改造,供水质量、水量保障改造等,投资6219.95万元;20_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补短板项目缺口资金41个,投资183.54万元。总投资6403.49万元。
(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计划实施贫困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补差资金85个村,村内道路硬化423293.91㎡,村内排水沟11312.58米,农村卫生公厕193座,垃圾收集房169座,改圈2542座,改院950户,房屋民族特色风貌改造300137.55㎡,太阳能路灯建设补差资金。总投资27394.24万元。
(五)卫生厕所建设。新建户厕7318户(0.3万元/座),新建行政村所在地卫生公厕15座(7.2万元/座),总投资2404.2万元。
(六)农房抗震改造。加大对全县农房的排查力度,计划实施1632户农户因灾损坏房屋建设和危房加固工程,投资4569.6万元。
五.农村公共服务
(一)教育设施。
1.农村幼儿园设施。实施河西乡幼儿园、营盘镇中心幼儿园、通甸镇黄松幼儿园3所,投资1312.63万元。
2.农村义务教育巩固。实施金顶镇、通甸镇、营盘镇、河西乡、石登乡5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营盘镇拉古小学,城区第二完全小学,民族中学建设项目4项8所,投资4294.1万元。
3.高中教育及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兰坪一中图书楼风雨球场建设项目,投资3240万元。
4.“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990人,其中:东部90人(人均0.5万元)、中高职900人(人均0.3万元),投资315万元。
(二)县级医疗设施建设。县第二人民医院新建,新建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后勤服务综合楼、职工保障性住房,占地面积18126.02平方米,建筑面积20254平方米,设置病床210张,投资4515万元;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改建,修缮、改造综合楼5264.12平方米,孕妇健康中心5537.77平方米,儿童健康中心1728.63平方米,总面积12530.52平方米,投资2650万元。总投资7165万元
(三)残疾人服务保障设施。实施县残疾人托养中心二期工程,总面积7310.8㎡,综合楼、托养住宿用房、附属工程、设备购置与安装,投资1336万元。
(四)党群活动场所。实施村级阵地标准化建设4个,村民小组活动室13个,易门箐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功能提升,总投资1275万元。
六、百千万工程示范建设
(一)美丽村庄。建设美丽村庄25个,其中:省级美丽村庄创建2个、乡村振兴美丽村庄创建23个,投资7192万元。
(二)精品示范村。精品示范村8个,其中:精品示范村2个、创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6个,投资4772万元。
(三)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11个,其中:示范村9个、县城安置永兴社区和兔峨安置点永福社区示范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
七、社会保障
(一)防返贫、致贫保险。购买建档立卡户口、边缘贫困户防贫救助保险2.8万户,救助保险项目由自然灾害救助保险、意外事故救助保险、政府指定事项特殊救助三部分组成,总投资280万元。逐步培养起农村现代保险金融服务意识,增强贫困群众抗风险能力。
八、生态建设
(一)生态公益林保护。将权属为集体的189.41万亩天然商品林纳入国家、省级公益林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投资2935.92万元。
(二)巩固退耕还林还草。实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7.9万亩,投资5400万元。
(三)中小河流治理。续建沘江治理工程21.79公里(文兴检查站~锌业公司段、鸡头刺~下温水庙段),通甸河治理工程11公里(玉水坪~下甸冶炼厂段),总投资5400万元。
以上公告内容,请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篇3】20_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支持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根本要求,对于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推进健康乡村建设,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思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支持政策,进一步补齐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弱项,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进一步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为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进一步提升;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卫生环境进一步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城乡、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
(三)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已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30个病种,定点医院原则上保持不变。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推广作为脱贫地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所有30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结合当地诊疗能力,可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并逐步推广到省、市级医疗机构。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脱贫地区实际,逐步扩大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
(四)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有效防范制度风险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象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患者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保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
(五)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加强与民政、医保、扶贫(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比对和共享,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群众的优势,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主动发现、及时跟进,做好救治、康复等健康服务,配合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
(六)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健康帮扶措施,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措施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重点落实,加强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保障,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0—3岁婴幼儿托育指导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健康预防政策。加强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人群常态化健康帮扶落实情况监测。
(七)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按照《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扶贫发〔20_〕45号)中明确的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等十条指导工作标准要求,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乡村规划调整和移民搬迁情况,根据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优化乡镇、行政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卫生院、卫生室设置,进一步改善设施条件,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支持地方采取巡诊、派驻等灵活多样方式,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加强巡诊、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务人员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服务要求。
三、加强和优化政策供给,提升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八)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推进措施。按照“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的要求,支持脱贫地区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统筹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县乡一体化管理机制,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县域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内互认。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进一步激发运行活力,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积极性。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督促地方明确签约服务费收费和分配标准,提升签约履约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模式。
(九)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对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对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和筹集,全面提升脱贫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和设备配置水平。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提高脱贫地区卫生资源配置水平。加强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配备中医医师,加强脱贫地区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脱贫地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网络建设,加强重点设备配备和骨干人才培养。
(十)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进一步加强对脱贫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县级医院救治能力等方面的建设支持力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改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整合市县两级检验检测资源,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统筹满足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实验室设备配置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和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救治和应对条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持续加强儿童保健人员和新生儿科医师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师配备。鼓励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人员配备,搭建基层服务网络。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推进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支持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执法装备配备,推进监督信息化工作。
(十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对脱贫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中央财政继续支持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本科定向医学生,各地要结合实际为村卫生室和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高职定向医学生,落实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联合违约惩戒机制。积极支持引导在岗执业(助理)医师参加转岗培训,注册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落实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招聘政策,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中级职称或者硕士以上人员和全科医学、妇产科、儿保科、儿科、精神心理科、出生缺陷防治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鼓励脱贫地区全面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继续推进基层卫生职称改革,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放宽学历等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历。各类培训项目优先满足脱贫地区需求,培训计划单列下达,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招收。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十二)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根据新一轮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安排,适当调整对口帮扶关系,保持对口帮扶工作管理要求不变。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三级医院和脱贫地区县级医院续签对口帮扶协议,制定“十四五”期间医院学科建设规划。三级医院继续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以驻点帮扶为主,向县级医院派驻管理人员和学科带头人不少于5人(中医院不少于3人),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远程帮扶为辅,注重提升远程医疗服务利用效率。在前期帮扶成效基础上,持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针对性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提高县级医院平战转换能力。
(十三)支持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帮扶医院和上级医院加大脱贫地区县级医院远程医疗服务支持力度,推动更多优质医疗资源向脱贫地区倾斜。加快推进远程医疗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脱贫地区县域医共体或医联体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积极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农村卫生健康服务效率。
四、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计划,健全完善脱贫地区健康危险因素控制长效机制
(十四)持续加强重点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指导脱贫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和分析研判,落实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持续改善地方病流行区生产生活环境,对高危地区重点人群采取预防和应急干预措施,对现症病人开展救治和定期随访工作。持续推进包虫病综合防治,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中间宿主防控与病人查治相结合”的策略,实行分类防控,提升西藏和四省涉藏州县防治能力,巩固防治成果。支持实施凉山州艾滋病防治攻坚第二阶段行动,有效遏制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流行。巩固新疆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效,完善“集中服药+营养早餐”等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政策,持续降低结核病疫情。深入实施尘肺病等职业病综合防控,推进尘肺病等职业病主动监测与筛查,加强尘肺病康复站建设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治疗康复能力。加强癌症、心血管疾病等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强化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健康管理。
(十五)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改善行动。深入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将落实生育政策与巩固脱贫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加强新型婚育观念宣传倡导,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在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扎实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加强农村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在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家庭的科学育儿指导力度。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计生协会等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农村婴幼儿照护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发展项目。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维护老年人健康。
(十六)全面推进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影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在脱贫地区全面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环境等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开展脱贫地区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以“健康知识进万家”为主题,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服务。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提升农村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开展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的早期筛查,及时干预,提高治疗率。
(十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加大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发挥爱国卫生运动文化优势与群众动员优势,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工作,增强农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革除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群众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引导农村群众主动参与到改善生态环境中来,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实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地要将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推进,加强部门协同,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做好政策衔接、机制平稳转型、任务落实、考核督促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过渡、落实到位。
(十九)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职责,强化政策和工作协同。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工作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有关建设任务纳入“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负责通过现行渠道做好资金保障。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做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医保部门负责落实好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扶贫(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认定,做好数据共享和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称评定、薪酬待遇、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等政策落实。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推进远程医疗网络能力建设。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负责持续推进军队系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中医药系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和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建设。
(二十)加强倾斜支持。现有支持脱贫地区的各类投入政策、资金和项目在过渡期内保持总体稳定,并向西部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省市两级财政安排的卫生健康项目资金要进一步向脱贫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社会力量等帮扶措施进一步向卫生健康领域倾斜。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解读,强化政策培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卫生健康行业和基层干部群众政策知晓度,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取得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广泛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为群众解除病痛的生动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篇4】20_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效,在现行标准下确保到20_年底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推动我镇实现跨越发展的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现行标准下,消除绝对贫困,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实现剩余未脱贫人口如期高质量脱贫,已脱贫人口稳定可持续脱贫、不返贫,确保全镇无漏评、无错退、群众认可度高。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贫困属性、困难程度等实际情况,对全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管理,提高工作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严格对照脱贫标准以及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的要求,针对不同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精准落实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
(三)做好城乡统筹。在推进产业和就业项目、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做好统筹,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促进城镇与农村、贫困对象与非贫困对象均衡发展。
(四)强化专业服务。建立以驻村工作队、村级扶贫专干为主体的专业扶贫力量,突出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工作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年3月)。研究制定镇村脱贫成效巩固的具体举措,出台工作方案,逐级动员部署。
(二)基础夯实阶段(20_年3月-5月)。保持原有的工作责任、格局和要求不变,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三率一度”,进一步查漏补缺,对标达标,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三)质量提升阶段(20_年6月-20_年12月)。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坚持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注重城乡统筹和专业服务,全力防范风险,全面巩固成效,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齐奔小康。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象管理
1.严把退出关口
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有序组织对已脱贫对象贫困退出工作进行回头看,严格执行贫困户脱贫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因脱贫质量不高导致返贫的情况。
2.坚持动态调整
加强对贫困对象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对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通过脱贫回访调查,采取扶贫、住建、民政等部门数据比对的方法,结合扶贫信访线索,及时核实核准因病、因灾等因素致贫或返贫的对象,并逐级申报纳入扶贫开发系统。
3.做好分类管理
通过摸底排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划分为红卡、黄卡、绿卡三种类型,建立分类管理数据库。
(1)红卡对象。即所有未脱贫对象,主要任务是对照脱贫标准,因户落实收入、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等帮扶措施。同时,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残疾保障、兜底保障、社会扶贫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斩断贫困根源,实现如期高质量脱贫。
(2)黄卡对象。即脱贫户中的低收入对象,主要任务是结合贫困户实际和发展意愿,在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基础上,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残疾保障、兜底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
(3)绿卡对象。即脱贫户中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对象,主要任务是继续落实结对帮扶和国家规定的到户政策,不断巩固脱贫成果。
(二)强化两项帮扶
1.驻村帮扶
按照摘帽不摘帮扶的要求,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协调省市县工作队对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0人以下的村派驻指导员。
2.结对帮扶
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力量,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已脱贫对象每季度走访1次,未脱贫对象每月走访1次。
(三)精准落实政策
将各类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做好全面系统的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1.落实教育扶贫政策
(1)及时足额将各项教育助学补助打卡到户,并做好政策落实的告知工作。
(2)深入推进“三帮一”劝学、送教上门等活动,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不因贫辍学失学。
2.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1)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扶贫特惠保,确保参保率、信息准确率、补助到位率达100%。
(2)把严防因病致贫返贫,逐步建立农村医疗保障长效机制作为今明两年健康扶贫工作的重点,充分运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措施,逐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综合保障水平。
3.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1)大力组织搬迁入住,确保已实施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的对象,在20__年5月底前全部入住。
(2)通过基础数据比对和排查,对已脱贫户、非贫困户中存在安居隐患的对象,通过单户新建、修缮加固、闲置房置换等方式,在20__年5月底前实现安居。
(3)确保所有未脱贫对象在20__年11月30日前全部实现安居。
(4)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安置类别、劳动力状况和发展需求,统筹扶贫车间、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兜底保障、社会帮扶等举措,在20__年5月底前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方案,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逐步完善镇、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做好集中安置点的后续管理和服务。
(5)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原有住房的拆旧复垦工作,确保拆旧复垦率达到100%。
4.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
全面落实残疾人保障、低保兜底、五保供养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贫困户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优化产业扶贫
1.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旅游、电商、加工业的融合发展,确保贫困群众通过产业实现增收。
2.支持鼓励有意愿的贫困户,通过发展小规模家庭种养殖业增收。
3.建立产业指导员制度,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
4.由驻村工作队、支村委负责,及时收集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情况,协调对接销售渠道。
(五)做实就业扶贫
1.在镇集中安置点、部分村级集中安置点,全面布局浙江义乌来料加工、湘绣女红加工、食品加工等就业扶贫车间(基地),优先安排红卡对象、黄卡对象就近就业。对贫困群众在扶贫车间(基地)参加技能培训给予扶持。
2.继续实施生态公益岗位脱贫行动,在红卡对象、黄卡对象户中聘用生态护林员和生态环保员。
3.继续组织贫困对象参加招聘会,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六)注重扶贫扶志
加大对扶贫政策、帮扶成效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帮扶工作的认可度。继续开展“四讲四评”等主题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感恩意识、自强意识。
(七)做好信访舆情处置
1.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访排查力度,做好初信初访处置,确保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镇,切实减少越级信访量;加强舆情管控,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
2.对到县及以上扶贫信访舆情和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实行联村负责干部牵头、驻村工作队长、支村两委、相关部门配合的调查处置机制,实行重点交办、挂牌督办、逐案销号、定期通报制度,坚决杜绝重复访、群体访的发生。
(八)规范金融扶贫
积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通过引导还贷、合理展期、依法清收等方式,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到位。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在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负责干部脱贫攻坚包干责任制;继续坚持由分指挥部、行业部门、驻村工作队、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
2.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要遍访辖区内的贫困户,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3.由督查室、扶贫办负责组织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由镇纪委牵头,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工作责任的落实。
4.由党政综合办牵头负责,总结经验典型,继续加大对全镇脱贫攻坚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建设专业队伍
1.继续向5个贫困村、18个非贫困村派驻工作队,3个非贫困村派驻指导员,负责脱贫成效巩固、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工作。
2.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配优配强村级班子;每村配备1名村级扶贫专干。
3.由扶贫办负责,通过分层次、分批次培训的方式,组织对村级扶贫干部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升扶贫干部的综合能力。
(三)严格资金项目管理
1.由财政所牵头负责,督促各村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呆账滞拨等情况发生。
2.由财政所牵头负责,对20__年以来到村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断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相关线索移交纪委调查处置。
3.驻村工作队、支村两委要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严禁以脱贫攻坚之名新增债务,严防债务风险。
【篇5】20_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民社救函〔20_〕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5年过渡期内,按照中央“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全力保障好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人口基本生活。调整优化民政政策措施,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弱项,适度扩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盖范围,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抓好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出台《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为支撑、急难社会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综合救助体系。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和区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形成社会救助工作合力。持续做好全区城乡低保审批、特困人员认定权限下放镇街及镇街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三项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工作,加大三项审批权下放镇街后工作监管力度,加强动态监管,提高工作时效及管理水平。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体系,结合省市出台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规定,修订出台我区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大低收入家庭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
在市民政局建立全市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库基础上,探索建立我区的区、镇(街)、村(居)三级监测管理网络,对易返困致困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实现由“人找政策”逐步向“政策找人”转变。充分发挥村(居)基层组织作用,将“发现机制”和主动救助纳入村(居)组织职责范围并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供24小时救助服务。
(三)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按规定协助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政策。持续实施好临时救助制度,对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困难帮扶对象等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简化救助程序,实施先行救助;创新发展急难救助制度,推进开展“救急难”工作,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加快推进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运用进程,推动实现低保网上无纸化审批及社会救助其它各项业务办理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提高救助工作实效。
(四)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_-20_年)》要求,实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增强区福利院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照护服务能力。针对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丰富互助养老服务内容,提高服务便捷性,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需求。
(五)持续做好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保障工作
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措施,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拓展补贴发放范围,逐步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至农村无固定收入、农村低收入家庭、重残无业、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依老养残等残疾人困难群体,护理补贴覆盖至三级、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依托城市社区精神障碍康复工作示范点指导农村地区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为农村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会交往、工作技能训练、心理疏导等多方面的社会服务。
(六)持续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
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定期探访,完善以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儿童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加强信息动态管理。依靠村“两委”班子、驻村干部、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亲朋邻里等,日常巡访掌握基本情况,及时防范、积极化解风险隐患。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严格保障标准,细化保障措施,确保不漏一人,防止发生涉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保障的极端个案。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措施。
(七)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黎阳镇为重点,持续加强全区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强化镇基础作用。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和“腾讯为村”平台建设,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畅通惠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创新社区工作法,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全面开展社区协商,加强村级议事协商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促乡村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
(八)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
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引导、鼓励慈善力量通过投入资金、捐助物资、捐建设施、开展培训、实施项目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引导村(社区)工作者等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育乡土社工人才。探索实施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引导专业社工力量扎根乡村参与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和支持依托民政服务机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镇社工站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
(九)持续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初审、地名标志设置,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信息化建设。加强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依法组织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积极消除界线纠纷隐患,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开展动态监测、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数
1.重点任务:全面摸底排查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热线反映、数据比对等方式,完成摸排两种家庭底数工作,纳入监测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在市民政局初步建成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基础上,区民政局会同各镇全面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全面排查、动态管理,实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精准认定。
2.工作举措:召开一次各镇摸底排查部署会;在各镇摸排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局摸底排查复核督导;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员及时纳入救助,做好动态管理。
3.责任部门:区民政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
4.完成时间节点:20_年5月至7月底。
(二)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
1.重点任务:全力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应用,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要密切关注低收入人口情况变化,及时分析并筛查出有潜在风险的对象,强化主动发现机制,组织人员一户不漏、一人不落地进行实地调查,一旦发现需要救助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帮扶,做到应保尽保。
2.工作举措:召开一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培训;组织部署各镇街对动态监测筛查出的对象进行实地调查;对调查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
3.责任部门:区民政局相关股室、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
4.完成时间节点:20_年8月至10月
(三)查漏补缺、巩固深化
1.重点任务:结合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将通过机动式明察暗访、随机检查、各镇间互查、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解决发现的个案问题,确保兜底保障网更严密、更牢固、更有效,并总结梳理各镇街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提炼行动成效和工作经验。
2.工作举措:组织开展一次镇街间工作互查,进一步查漏补缺;撰写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3.责任部门:区民政局相关股室、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
4.完成时间节点:20_年8月1日至11月中旬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将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今年民政系统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纳入民政重点工作范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做好政策衔接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民政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建设,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专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办理社会救助事务。加快乡镇社工站、未成年人工作保护站和农村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基层实际,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养老服务员、儿童福利督导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业务培训,提升各类人才业务素质和综合素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工作水平。
(三)强化督促调度。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加强督导检查,务求落细落实。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深化拓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区民政局及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要定期(于7月14日、10月10日、12月10日前)将行动开展情况分别报区民政局及区乡村振兴局,汇总整理后分别上报市民政局及市乡村振兴局。
【篇6】20_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止致贫返贫,切实提升脱贫质量,按照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市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01万某某79.91万人,已脱贫24.27万某某76.57万人,剩余1.74万某某3.34万人。992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镇坪县实现整县脱贫摘帽,剩余9个贫困县区全部达到脱贫摘帽标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当前,全市脱贫攻坚已到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时期,工作重心已由注重脱贫向脱贫和巩固提升并重转变,巩固脱贫退出户、出列村、摘帽县成果成为今后一个时期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中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做到责任不变、政策不变、力量不减、力度不减,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一手抓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确保到20_年底全市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有保障,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确保实现全面稳定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二、巩固重点
20_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重点围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生态脱贫、安全住房、基础设施、驻村帮扶、扶贫扶志、项目资金管理、扶贫资产管理等方面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一)巩固提升产业扶贫成果。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配合,重点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培育市场经营主体、健全带贫益贫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工作,推动产业扶贫项目长期有效、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
(二)巩固提升就业扶贫成果。由市人社局牵头,重点抓好就业技能培训、公益专岗开发、劳务扶贫协作、新社区工厂提质升级、创业就业体系拓展等工作,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门实用技能、实现1人稳定就业。
(三)巩固提升教育扶贫成果。由市教体局牵头,重点抓好落实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控辍保某某措施、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等工作,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贫困家庭子女有学上、上得起学。
(四)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由市卫健委牵头,市医保局、市税务局配合,重点抓好贫困人口参加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医技人才队伍建设、医疗保障政策完善、大病集中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确保贫困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
(五)巩固提升兜底保障成果。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残联配合,重点抓好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社会组织助力等综合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实现兜底保障全覆盖。
(六)巩固提升住房安全成果。由市住建局牵头,市搬迁办配合,重点抓好农村住房安全质量监督、动态管理、政策保障、及时帮扶,确保符合条件和有意愿的贫困群众应搬尽搬,应改尽改,稳定实现安全住房有保障。
(七)巩固提升生态脱贫成果。由市林业局牵头,重点抓好林业产业培育、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聘用贫困劳动力担任生态护林员等政策举措,确保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
(八)巩固提升基础设施成果。由市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抓好交通、水利、电力、网络扶贫工作,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基础设施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任务。
(九)巩固提升驻村帮扶成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重点抓好优化帮扶力量、加强教育培训、严格管理考核、强化激励保障等工作,确保驻村帮扶队伍不撤、力度不减、工作不断。
(十)巩固提升扶贫扶志成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重点抓好“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和典型示范,持续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内生动力。
(十一)巩固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成果。由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牵头,市审计局及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抓好扶贫领域资金全口径监管、扶贫项目大排查、扶贫审计监督全覆盖等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精准、发挥效益。
(十二)巩固提升扶贫资产管理成果。由市脱贫办牵头,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配合,重点抓好扶贫资产确权登记、运行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工作,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高效运转、长期受益。
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由市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抓好创新服务管理机制、强化产业就业支撑、保障搬迁群众权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区综合治理等工作,制定并落实系列专项工作方案,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
贫困村人居环境是脱贫成果的重要体现,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要求,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并落实专项工作方案,重点抓好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查漏补缺。3月底前,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重点排查“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突出问题,建立排查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
(二)完善长效机制。4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对已经建立的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进行梳理完善,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制度更加稳定、系统、全面,形成纵向层级推进、横向目标协同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格局。
(三)加强统筹衔接。各级各部门加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规划、政策、措施对接,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群众生产生活改善。
四、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要求,层层明确任务,级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力度不减、帮扶力量不减、扶持政策不减、资金投入不减。要切实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落实落地,扛起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返贫监测、动态帮扶、风险防范等有效机制,细化实化巩固提升具体举措。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对接中省部署,统筹各方资源,保障政策供给。市、县区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整合各级各类涉农资金,统筹安排资金支持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加大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政策帮扶,为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提供坚强保障。
(三)强化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相结合,逐户排查帮扶缺项,精准落实政策措施。要围绕各自职责,加大督促指导,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进落实。要聚焦重点难点,加大对挂牌督战县区、镇村工作指导,确保补齐短板弱项。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列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和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查督导,对落实不力的严肃通报问责。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着力营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浓厚工作氛围。
【篇7】20_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_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机制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xx北站和xx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