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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评价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范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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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28 21:16:5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简要评价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文章6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篇一】简要评价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为全市#的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主要做法

  (一)落实主体责任。我办主要负责同志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制定《党建工作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全体党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具体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涉及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重点工作等重大事项通过召开#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市纪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成立以后,本办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得到衔接。

  (二)开展常态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党风廉政教育列为“三会一课”必学内容。支部书记、支部副书记或领导班子成员在每月党员活动日轮流讲党课,推动廉洁自律深入人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第一党支部旧址、贵州遵义、市纪律法治能力提升中心等地开展党性专题活动,不断夯实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选取重要节日时间点在机关微信群发布党风廉政提醒事项,为干部打好廉政预防针。

  (三)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挺纪在前,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廉政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统筹推进党务、政务、事务公开以及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监管格局。

  (四)遵守廉政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和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机关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采购由办公室统一按规定采购;个人公务活动由参加人员自行前往场地,集体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租用中巴,按规定报销。修订完善了2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严格按照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物。领导干部带头规范从政行为,积极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收受礼金礼品,在用车、生活、工作上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积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勤政廉洁的表率。

  二、存在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支部虽然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来看,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虽然能够落实主体责任,但是仍不够坚强有力,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党员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滞后,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领导班子的事,而与自己关系不大;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会伤和气,不敢真抓认为只要把业务工作做好就行,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重形式轻内容、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党员干部对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带来的危害认识不清,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抓得不紧、扛得不牢。二是职责定位不清晰。党员干部对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支部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认识相对模糊;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待进一步强化,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抓、抓具体、抓深入方面存在不足,检查不够深入;存在对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有关规定掌握不透、理解不深、思考不多、落实不彻底。 三是履责方式不全面。党员干部缺乏落实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常用的履责方式主要为参加会议、传达精神等,习惯于上级布置什么就做什么;责任分解大多泛泛而言,缺乏针对性,廉政谈话有时不够细致深入。

  (二)在执行“六项纪律”方面。一是制度落实不到位。我办虽然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是部分制度贯彻执行还不够严格。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不够高,会上讲工作多,谈思想少;说成绩多,谈问题少;说自己多,批评别人少;说大事多,说具体事情少。真正触及个人思想灵魂的交流不多。“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基本能够得到落实,但还存在质量不高的现象。党风廉政建设材料归档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材料搜集整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二是纪律执行不严格。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自己纪律和他人要求不是非常严格,认为只要业务工作搞好了就可以了,在抓“六大纪律”执行方面力度不够,导致对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有时认为是小事,警惕性还不够高。三是队伍建设不充分。选人用人机制不够健全,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制度,缺乏长远的、具体的操作规范;干部培养制度不完善,后备干部队伍的正规化管理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梯队建设有待加强,轮岗交流的情况还不多。

  (三)在强化监督职责方面。我办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问题,监督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一是监督力量薄弱。由于我办独立运作时间短,没有专门的纪检干部岗位,市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以后,虽然明确了一名副主任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但有大量其它条线工作需要承担,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平时监督、问题整改、跟踪落实等方面工作开展得不够。二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在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和环节能够加强监督检查,但是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监督网络,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未能做到紧盯不放,如何推动监督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全过程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研究。三是监督执纪不到位。加强监督管理的措施不多,还没有开展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没有经常性、深入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廉政谈话开展频率不高,谈话内容有时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红红脸、出出汗”还没有成为常态。

  (四)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一是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有所松懈。有时存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讲话学习讲话、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对于上级的政策、文件大多数按部就班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力度还不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不够,对少数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较少,想基层所想、解基层所急的应对措施比较少。二是服务基层意识还不强。对不同区县、不同单位的****情况、**管理情况和改革工作的系统研究还不够,往往是数据、资料和问题掌握比较清楚,深入研究较少,或者只是有侧重地研究部分问题。此外,对各单位、各部门业务指导还是停留在常规方式方法上,服务创新意识还需提升。三是改革创新精神有待振奋。党员干部对待工作标准还不够高,开展工作还是依照原有经验做法,对待上级下达的一些目标任务,片面追求完成进度,放低了标准要求,对基础服务指导深度不够,导致落实成效距离预期愿望还相差较大。

  反思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党性修养有所弱化。党员干部以为经常参加政治学习,党性觉悟已经固化在自己的血液里,加上大量时间忙于业务性工作,不能经常反省与优秀党员标准之间存在的差距;对集中学习重视程度还不够,有时准备工作做得不足,仅仅完成学习任务。面对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不足,缺乏应有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以上情况都是因为放松了党性修养的持续提升,精神上出现懈怠,忘记了党性修养是没有止境的,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二)政治观念还需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在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是清醒的,但是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敏锐性还不够强,讲政治的具体能力还不够高;有的同志认为从严治党需要顶层设计,基层支部只要按着上面的路线图走就行;有的同志在原则问题上立场是坚定的,但是在一些小事上原则性坚持得不够好;对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指示能够不折不扣地完成,但是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等工作形式单一,很少以党员的身份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清醒认识与思考。

  (三)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平时工作安排中,还存在重视眼前任务和领导交办工作,注重寻找亮点特色和易显成效的工作,主要精力放在围绕上级指导意见上,没有真正了解到区县及机关对****最迫切的真实需要,解决问题的办法还不多,没有自觉地把区县、机关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在“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上把握得不够好。

  三、改进思路与措施

  (一)狠抓责任落实。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意识,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建立压力传导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完善考评机制,建立经常性的检查、提醒制度,把责任压紧压实。

  (二)狠抓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警示教育,通过理论学习、以案说法等形式,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建立纪律检查机制,围绕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全面监督各部室落实情况。执行好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责任清单、干部任免、财务预决算、阳光扶贫、评优评先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狠抓执纪监督。健全监督机制,加强与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积极向市委争取成立党组,在研究人事、财务、重点工作等重大事项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列席。紧盯关键节点,加大风险防范力度。重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狠抓作风转变。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艰苦奋斗。认真排查“四风”问题新表现形式,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问题整改,务求实效。领导干部带头落实“访实情、办实事”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良好的作风开创我市****工作新局面。

【篇二】简要评价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不断深化作风和纪律建设净化政治生态使各级各类人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现依据市局党组“每月一次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制定20XX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所有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局纪检组统筹组织实施。重点事项由主要负责人确定;专门事项由各分管领导确定;协助事项由机关各科室确定;临时事项依据上级安排确定;“两个责任”落实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局纪检组直接实施。

  二.监督检查对象

  各级党组织、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其成员、全体党员或公职人员

  三.监督检查内容

  1.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任务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抽)查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组织班子成员依据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情况。

  2.作风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整改不严不实问题、坚决反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等工作情况。

  3.纪律建设和审查情况。重点检查党章、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的执行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和审查的情况。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重点检查依法履职、分工负责、不断提高行政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公正性、公开性、有效性的情况。

  5.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依据上级或本级决策部署进行保证政令畅通。

  四.监督检查方式

  每月一次重点抽查;每季度一次综合检查;暗访工作随时进行。

  五.问题处置

  1.每季度综合检查时对各类责任主体打分并按累计得分除以检查次数计算年终考核成绩。

  2.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问题下达《行政监察建议书》或《纪律检查建议书》限期进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已经构成违纪违规的行为下达《行政监察决定书》或《纪律检查决定书》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实施纪律追究或行政问责。

  3.每季度向市局党组提交一次监督检查情况专报。若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篇三】简要评价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为全市#的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主要做法

  (一)落实主体责任。我办主要负责同志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制定《党建工作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全体党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具体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涉及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重点工作等重大事项通过召开#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市纪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成立以后,本办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得到衔接。

  (二)开展常态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党风廉政教育列为“三会一课”必学内容。支部书记、支部副书记或领导班子成员在每月党员活动日轮流讲党课,推动廉洁自律深入人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第一党支部旧址、贵州遵义、市纪律法治能力提升中心等地开展党性专题活动,不断夯实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选取重要节日时间点在机关微信群发布党风廉政提醒事项,为干部打好廉政预防针。

  (三)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挺纪在前,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廉政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统筹推进党务、政务、事务公开以及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监管格局。

  (四)遵守廉政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和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机关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采购由办公室统一按规定采购;个人公务活动由参加人员自行前往场地,集体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租用中巴,按规定报销。修订完善了2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严格按照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物。领导干部带头规范从政行为,积极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收受礼金礼品,在用车、生活、工作上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积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勤政廉洁的表率。

  二、存在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支部虽然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来看,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虽然能够落实主体责任,但是仍不够坚强有力,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党员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滞后,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领导班子的事,而与自己关系不大;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会伤和气,不敢真抓认为只要把业务工作做好就行,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重形式轻内容、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党员干部对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带来的危害认识不清,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抓得不紧、扛得不牢。二是职责定位不清晰。党员干部对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支部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认识相对模糊;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待进一步强化,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抓、抓具体、抓深入方面存在不足,检查不够深入;存在对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有关规定掌握不透、理解不深、思考不多、落实不彻底。 三是履责方式不全面。党员干部缺乏落实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常用的履责方式主要为参加会议、传达精神等,习惯于上级布置什么就做什么;责任分解大多泛泛而言,缺乏针对性,廉政谈话有时不够细致深入。

  (二)在执行“六项纪律”方面。一是制度落实不到位。我办虽然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是部分制度贯彻执行还不够严格。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不够高,会上讲工作多,谈思想少;说成绩多,谈问题少;说自己多,批评别人少;说大事多,说具体事情少。真正触及个人思想灵魂的交流不多。“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基本能够得到落实,但还存在质量不高的现象。党风廉政建设材料归档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材料搜集整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二是纪律执行不严格。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自己纪律和他人要求不是非常严格,认为只要业务工作搞好了就可以了,在抓“六大纪律”执行方面力度不够,导致对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有时认为是小事,警惕性还不够高。三是队伍建设不充分。选人用人机制不够健全,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制度,缺乏长远的、具体的操作规范;干部培养制度不完善,后备干部队伍的正规化管理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梯队建设有待加强,轮岗交流的情况还不多。

  (三)在强化监督职责方面。我办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问题,监督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一是监督力量薄弱。由于我办独立运作时间短,没有专门的纪检干部岗位,市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以后,虽然明确了一名副主任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但有大量其它条线工作需要承担,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平时监督、问题整改、跟踪落实等方面工作开展得不够。二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在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和环节能够加强监督检查,但是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监督网络,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未能做到紧盯不放,如何推动监督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全过程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研究。三是监督执纪不到位。加强监督管理的措施不多,还没有开展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没有经常性、深入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廉政谈话开展频率不高,谈话内容有时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红红脸、出出汗”还没有成为常态。

  (四)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一是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有所松懈。有时存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讲话学习讲话、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对于上级的政策、文件大多数按部就班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力度还不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不够,对少数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较少,想基层所想、解基层所急的应对措施比较少。二是服务基层意识还不强。对不同区县、不同单位的****情况、**管理情况和改革工作的系统研究还不够,往往是数据、资料和问题掌握比较清楚,深入研究较少,或者只是有侧重地研究部分问题。此外,对各单位、各部门业务指导还是停留在常规方式方法上,服务创新意识还需提升。三是改革创新精神有待振奋。党员干部对待工作标准还不够高,开展工作还是依照原有经验做法,对待上级下达的一些目标任务,片面追求完成进度,放低了标准要求,对基础服务指导深度不够,导致落实成效距离预期愿望还相差较大。

  反思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党性修养有所弱化。党员干部以为经常参加政治学习,党性觉悟已经固化在自己的血液里,加上大量时间忙于业务性工作,不能经常反省与优秀党员标准之间存在的差距;对集中学习重视程度还不够,有时准备工作做得不足,仅仅完成学习任务。面对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不足,缺乏应有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以上情况都是因为放松了党性修养的持续提升,精神上出现懈怠,忘记了党性修养是没有止境的,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二)政治观念还需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在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是清醒的,但是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敏锐性还不够强,讲政治的具体能力还不够高;有的同志认为从严治党需要顶层设计,基层支部只要按着上面的路线图走就行;有的同志在原则问题上立场是坚定的,但是在一些小事上原则性坚持得不够好;对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指示能够不折不扣地完成,但是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等工作形式单一,很少以党员的身份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清醒认识与思考。

  (三)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平时工作安排中,还存在重视眼前任务和领导交办工作,注重寻找亮点特色和易显成效的工作,主要精力放在围绕上级指导意见上,没有真正了解到区县及机关对****最迫切的真实需要,解决问题的办法还不多,没有自觉地把区县、机关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在“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上把握得不够好。

  三、改进思路与措施

  (一)狠抓责任落实。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意识,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建立压力传导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完善考评机制,建立经常性的检查、提醒制度,把责任压紧压实。

  (二)狠抓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警示教育,通过理论学习、以案说法等形式,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建立纪律检查机制,围绕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全面监督各部室落实情况。执行好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责任清单、干部任免、财务预决算、阳光扶贫、评优评先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狠抓执纪监督。健全监督机制,加强与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积极向市委争取成立党组,在研究人事、财务、重点工作等重大事项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列席。紧盯关键节点,加大风险防范力度。重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狠抓作风转变。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艰苦奋斗。认真排查“四风”问题新表现形式,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问题整改,务求实效。领导干部带头落实“访实情、办实事”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良好的作风开创我市****工作新局面。

【篇四】简要评价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逐步成为党的建设新常态。根据上级要求,我乡党委高度重视,围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课题,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结合乡之前工作积累,现形成报告如下:

  一、XX乡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情况

  近年来,我乡在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风建设等方面入手的基础上,并根据新时期、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特点,重点从加强便民服务、社会管理两个方面,推进从严治党全面落实。

  (一)转作风,深入服务群众,切实加强便民服务工作

  1.“四化”服务走通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

  近年来,乡党委针对群众反映“办事找不着干部”、“来回路费开销大”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热点问题,牢牢把握“聚焦作风建设”这个根本任务,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方式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率先推行“服务信息公开化、服务流程便捷化、服务监督公正化、服务水平优质化”的“四化服务”机制,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真正让干部沉下去,民心浮上来。20XX年,全乡10名驻村干部入户走访群众1300余次,发放便民利民服务卡1100余张,做实事89件,解决群众实际困难110个。“四化”便民服务工作,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有效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2.创新四个特色服务推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开展20XX年初,XX乡整合部门资源,投入18万余元,对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改扩建,增加了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安排了国土、林业、计生等9个涉农部门入驻,完善了服务事项和流程,建立了配套制度,配备了民生资金查询台、座椅等服务设施,开展了“二、七”逢赶集日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延时下班、上门代办、特别预约等四项特色服务,为方便群众办事积极搞好服务。自正式投入使用以来,乡便民服务中心录入监察系统办件量一直位列全县乡镇前列,窗口工作人员受县政务中心通报表扬2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二)探索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乡村文明和谐

  1.“三早三心”促村民关系和谐发展

  乡党委政府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项既重要又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建立“三早三心”(即:早排查、早发现、早化解;接待群众要热心、宣传政策要耐心、解决问题要公心)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按照“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原则就地消化,抓好源头稳控,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各村“两委”实行包片责任制,经常深入农户掌握准确信息,对村民内部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化解,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20XX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起,成功调解31起,全年无重大上访事件发生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为全乡各项事业营造了健康、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2.“五好”推动诚信道德建设

  近年来,为全面提升农户诚信意识、法制意识、道德意识、发展意识,着力打造诚信XX,乡党委政府按照“双向承诺、双方守信”的原则,将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经验推广到各工作领域,在全县率先开展了以遵守法规政策好、带头科技致富好、执行计划生育好、弘扬道德风尚好和居住环境卫生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诚信户”创建活动,引导农户承诺、信诺、守诺,有效推动诚信道德建设。活动开展以来,乡农业服务中心、乡社会事务办、乡信用社、各村“两委”等共拟定相关政策优待、优先办理事项等35项,为诚信农户出具各类证明、办理各类证照等372个,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96件,对计生帮带户等不诚信农户暂缓办理事项13件。

  二、落实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少数党员干部对从严新常态不理解、不习惯。“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等错误认识还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少数党员干部仍然对从严治党的措施抱有迟疑和侥幸心理。

  二是对个别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力度不够。个别党员干部不注重自身形象,不能率先垂范,少数党员还存在借故工作或生产忙,不加强政治思想学习,不参加组织生活,不过问组织建设,个别党员干部工作缺乏积极性,损害了党员队伍的形象,直接影响党员发挥作用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部分党员干部作风有待改善。当前群众普遍反映部分机关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宗旨不够,作风建设懒散,服务能力、带动能力较差,办事公开情况不规范情况时有发生,干部和群众交流渠道不够畅通,不能很好地引导群众理性诉求。在一些工作中,干部的参与度不够,造成为民服务效果不够理想。

  三、对下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工作建议

  1.要始终坚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广泛开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加强政治、工作等各方面纪律要求,常敲纪律警钟。如:我乡结合周五全乡干部集中学习例会,组织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纪律规定及其他业务知识,扎实开展《党委书记上党课》、《纪委书记上廉政课》等系列活动,使党员干部对新时期、新形势、新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明显的提高。

  2.要始终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深化廉政建设,对全乡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深入落实“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求,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在党内搞“小圈子”、擅自改变党组织决定、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等行为,严肃追责。

  3.要始终坚持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干部作风存在问题,实质也是让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在调查过程中,党员群众都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严禁、十不准”相关规定给予了最热烈的好评。所以,要把强化干部作风建设贯穿工作始终,坚决、持久地执行好、落实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严肃惩治,以扎实的作风和实际的效果取信于民。

【篇五】简要评价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逐步成为党的建设新常态。根据上级要求,我乡党委高度重视,围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课题,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结合乡之前工作积累,现形成报告如下:

  一、XX乡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情况

  近年来,我乡在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风建设等方面入手的基础上,并根据新时期、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特点,重点从加强便民服务、社会管理两个方面,推进从严治党全面落实。

  (一)转作风,深入服务群众,切实加强便民服务工作

  1.“四化”服务走通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

  近年来,乡党委针对群众反映“办事找不着干部”、“来回路费开销大”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热点问题,牢牢把握“聚焦作风建设”这个根本任务,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方式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率先推行“服务信息公开化、服务流程便捷化、服务监督公正化、服务水平优质化”的“四化服务”机制,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真正让干部沉下去,民心浮上来。20XX年,全乡10名驻村干部入户走访群众1300余次,发放便民利民服务卡1100余张,做实事89件,解决群众实际困难110个。“四化”便民服务工作,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有效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2.创新四个特色服务推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开展20XX年初,XX乡整合部门资源,投入18万余元,对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改扩建,增加了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安排了国土、林业、计生等9个涉农部门入驻,完善了服务事项和流程,建立了配套制度,配备了民生资金查询台、座椅等服务设施,开展了“二、七”逢赶集日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延时下班、上门代办、特别预约等四项特色服务,为方便群众办事积极搞好服务。自正式投入使用以来,乡便民服务中心录入监察系统办件量一直位列全县乡镇前列,窗口工作人员受县政务中心通报表扬2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二)探索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乡村文明和谐

  1.“三早三心”促村民关系和谐发展

  乡党委政府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项既重要又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建立“三早三心”(即:早排查、早发现、早化解;接待群众要热心、宣传政策要耐心、解决问题要公心)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按照“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原则就地消化,抓好源头稳控,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各村“两委”实行包片责任制,经常深入农户掌握准确信息,对村民内部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化解,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20XX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起,成功调解31起,全年无重大上访事件发生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为全乡各项事业营造了健康、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2.“五好”推动诚信道德建设

  近年来,为全面提升农户诚信意识、法制意识、道德意识、发展意识,着力打造诚信XX,乡党委政府按照“双向承诺、双方守信”的原则,将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经验推广到各工作领域,在全县率先开展了以遵守法规政策好、带头科技致富好、执行计划生育好、弘扬道德风尚好和居住环境卫生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诚信户”创建活动,引导农户承诺、信诺、守诺,有效推动诚信道德建设。活动开展以来,乡农业服务中心、乡社会事务办、乡信用社、各村“两委”等共拟定相关政策优待、优先办理事项等35项,为诚信农户出具各类证明、办理各类证照等372个,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96件,对计生帮带户等不诚信农户暂缓办理事项13件。

  二、落实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少数党员干部对从严新常态不理解、不习惯。“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等错误认识还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少数党员干部仍然对从严治党的措施抱有迟疑和侥幸心理。

  二是对个别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力度不够。个别党员干部不注重自身形象,不能率先垂范,少数党员还存在借故工作或生产忙,不加强政治思想学习,不参加组织生活,不过问组织建设,个别党员干部工作缺乏积极性,损害了党员队伍的形象,直接影响党员发挥作用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部分党员干部作风有待改善。当前群众普遍反映部分机关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宗旨不够,作风建设懒散,服务能力、带动能力较差,办事公开情况不规范情况时有发生,干部和群众交流渠道不够畅通,不能很好地引导群众理性诉求。在一些工作中,干部的参与度不够,造成为民服务效果不够理想。

  三、对下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工作建议

  1.要始终坚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广泛开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加强政治、工作等各方面纪律要求,常敲纪律警钟。如:我乡结合周五全乡干部集中学习例会,组织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纪律规定及其他业务知识,扎实开展《党委书记上党课》、《纪委书记上廉政课》等系列活动,使党员干部对新时期、新形势、新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明显的提高。

  2.要始终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深化廉政建设,对全乡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深入落实“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求,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在党内搞“小圈子”、擅自改变党组织决定、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等行为,严肃追责。

  3.要始终坚持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干部作风存在问题,实质也是让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在调查过程中,党员群众都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严禁、十不准”相关规定给予了最热烈的好评。所以,要把强化干部作风建设贯穿工作始终,坚决、持久地执行好、落实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严肃惩治,以扎实的作风和实际的效果取信于民。

【篇六】简要评价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不断深化作风和纪律建设净化政治生态使各级各类人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现依据市局党组“每月一次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制定20XX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所有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局纪检组统筹组织实施。重点事项由主要负责人确定;专门事项由各分管领导确定;协助事项由机关各科室确定;临时事项依据上级安排确定;“两个责任”落实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局纪检组直接实施。

  二.监督检查对象

  各级党组织、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其成员、全体党员或公职人员

  三.监督检查内容

  1.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任务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抽)查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组织班子成员依据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情况。

  2.作风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整改不严不实问题、坚决反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等工作情况。

  3.纪律建设和审查情况。重点检查党章、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的执行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和审查的情况。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重点检查依法履职、分工负责、不断提高行政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公正性、公开性、有效性的情况。

  5.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依据上级或本级决策部署进行保证政令畅通。

  四.监督检查方式

  每月一次重点抽查;每季度一次综合检查;暗访工作随时进行。

  五.问题处置

  1.每季度综合检查时对各类责任主体打分并按累计得分除以检查次数计算年终考核成绩。

  2.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问题下达《行政监察建议书》或《纪律检查建议书》限期进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已经构成违纪违规的行为下达《行政监察决定书》或《纪律检查决定书》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实施纪律追究或行政问责。

  3.每季度向市局党组提交一次监督检查情况专报。若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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