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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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
会议认为,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全面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强调,要抓好《关于加强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建设的意见》贯彻实施,完善法律制度,推进军民融合领域立法,尽快实现重点领域立法全覆盖。要提高立法质量,立改废释并重,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实践需要的法规文件,增强法律制度时效性、协调性、可操作性。要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在法律范围内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大幅度精简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降低制度性成本,释放社会生产力。要坚持依法决策,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责任明确。
会议指出,要加快职能转变,降低准入门槛,优化付款、退税、资质办理等流程,降低制度性成本,释放社会生产力。对需要公众参与的事项,要依法有序公开。要营造公平环境,推行竞争性采购,引导国有军工企业有序开放,提高民口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的比例。要按照规则公平的要求,完善投资、税收、评标等方面的政策,把权利保护贯穿于军民融合发展立法、决策、执法、司法各环节,有效维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战略性重大工程是推动科技创新的有效途径。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立足最复杂、最困难的情况,以工程建设为牵引,集中优势力量协同攻关,早日取得突破。要扩大国产技术和产品规模化应用,更多立足国产产品开展研制,在使用中不断迭代优化,进而带动国家整体创新实力提升。要提高工程建设效益,统筹配置资源,努力实现整体性能最优、综合效益最大。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统一协调相关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项目,统一调动所需的人、财、物等创新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扬钉钉子精神,实干苦干,不断取得军民融合发展新成效。要加快工作机构建设,尽快实现机构到位、职能到位、人员到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敢于啃硬骨头,积极开展创新实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抓军民融合发展任务落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自觉在大局下把方向、定政策、抓落实,勇于革故鼎新,坚持埋头苦干,不断开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局面。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军委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二篇: 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李克强、刘云山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张高丽就办公室筹建工作情况及会议审议文件作说明。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近期工作要点》和《省(区、市)军民融合发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设置的意见》。
***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军民融合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军民融合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过渡、进而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期。各有关方面一定要抓住机遇,开拓思路,在“统”字上下功夫,在“融”字上做文章,在“新”字上求突破,在“深”字上见实效,把军民融合搞得更好一些、更快一些。
***强调,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立足国情军情,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路子,把军民融合发展理念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全领域全过程。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坚持国家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统一,综合运用规划引导、体制创新、政策扶持、法治保障以及市场化等手段,最大程度凝聚军民融合发展合力,发挥好军民融合对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向支撑拉动作用,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综合效益最大化。
***指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根本出路在改革创新。要以扩大开放、打破封闭为突破口,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推动融合体系重塑和重点领域统筹。要把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建立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培育先行先试的创新示范载体,拓展军民融合发展新空间,探索军民融合发展新路子。
***强调,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发挥好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加快推进军民融合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要优化军民融合发展的制度环境,坚决拆壁垒、破坚冰、去门槛,加快调整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从政策导向上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技术、资本、服务等在军民融合发展上有更大作为。
***指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向重点领域聚焦用力,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水平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武器装备采购、人才培养、军队保障社会化、国防动员等领域军民融合潜力巨大,要强化资源整合力度,盘活用好存量资源,优化配置增量资源,发挥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最大效益。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生物、新能源等领域军民共用性强,要在筹划设计、组织实施、成果使用全过程贯彻军民融合理念和要求,抓紧解决好突出问题,加快形成多维一体、协同推进、跨越发展的新兴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格局。
***强调,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强化贯彻落实。要增强紧迫感,只争朝夕,紧抓快干,按照职责分工,以钉钉子精神一件一件抓,加快推进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落地见效。要着眼于提高军民融合发展整体质量效益,强化督导评估,形成军民融合发展的鲜明导向和评价标准规范。
***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强化使命担当,敢于涉险滩、动奶酪,敢于破难题、闯难关,敢于趟路子、辟新径,加强组织管理、政策规划、重大改革、基础建设、试点示范等方面的统筹力度,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重大问题,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省(区、市)要加快设置军民融合发展领导机构,完善职能配置和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军委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三篇: 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副主任王沪宁、韩正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全面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强调,要抓好《关于加强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建设的意见》贯彻实施,完善法律制度,推进军民融合领域立法,尽快实现重点领域立法全覆盖。要提高立法质量,立改废释并重,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实践需要的法规文件,增强法律制度时效性、协调性、可操作性。要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在法律范围内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大幅度精简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降低制度性成本,释放社会生产力。要坚持依法决策,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责任明确。
会议指出,要加快职能转变,降低准入门槛,优化付款、退税、资质办理等流程,降低制度性成本,释放社会生产力。对需要公众参与的事项,要依法有序公开。要营造公平环境,推行竞争性采购,引导国有军工企业有序开放,提高民口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的比例。要按照规则公平的要求,完善投资、税收、评标等方面的政策,把权利保护贯穿于军民融合发展立法、决策、执法、司法各环节,有效维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战略性重大工程是推动科技创新的有效途径。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立足最复杂、最困难的情况,以工程建设为牵引,集中优势力量协同攻关,早日取得突破。要扩大国产技术和产品规模化应用,更多立足国产产品开展研制,在使用中不断迭代优化,进而带动国家整体创新实力提升。要提高工程建设效益,统筹配置资源,努力实现整体性能最优、综合效益最大。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统一协调相关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项目,统一调动所需的人、财、物等创新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扬钉钉子精神,实干苦干,不断取得军民融合发展新成效。要加快工作机构建设,尽快实现机构到位、职能到位、人员到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敢于啃硬骨头,积极开展创新实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抓军民融合发展任务落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自觉在大局下把方向、定政策、抓落实,勇于革故鼎新,坚持埋头苦干,不断开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局面。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军委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