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范文(精选7篇)
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位,是党的一切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是教育党员的学校,是战胜困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发挥着核心作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_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的文章7篇 ,欢迎品鉴!
【篇一】20_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1.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一次)。
2.党日制度。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5.民主生活制度。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大致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
1.党员教育,主要是对党员进行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2.基本理论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扩大民主,组织生活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主渠道。因而扩大党内民主,让党员在党的组织中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便成为组织生活的必要内容。
4.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扫除政治灰尘,保持党的肌体纯洁健康的有力武器,历来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之一。
5.发展党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组织生活的又一重要方面。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培养考察的具体措施,都可以在组织生活内讨论、分工、落实和检查。
6.党员处理,对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进行党纪处理和组织处理,是保持党组织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必不可少的方面。这种处理;一般都要经过支部大会全体党员讨论和决定。
7.有益活动,在现代化建设的重任面前,党组织有责任组织党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学习有关的技术、业务知识,提高党员的文化业务素质。党的组织生活也应当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使党的组织生活更加生动活泼和充满活力。
【篇二】20_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第一条:谈心谈话对象。
党总书记党内谈心谈话对象包括总支委员、校区支部书记;
校区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对象为本校区支部支委会委员和普通党员。
第二条:谈心谈话内容。
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时间的具体情况,谈心内容应因人因事而定。在通常情况下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了解校总支委员、校区支部委员和校区普通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党员对各种问题和实际困难的反映;
二是听取党员对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是肯定党员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鼓励党员奋发进取;
四是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第三条:谈心谈话要求。
党员谈心谈话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谈心要做到坦诚相见,与人为善,注意互相提醒,互相帮助。
党总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校区党支部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谈心活动要有记录备查。要提倡尽可能多地在谈心中解决问题,
谈心谈话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及廉政建设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和告诫,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谈心谈话,相互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共同勉励,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谈心活动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适时向学校党总支汇报,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向党员做好反馈。
第四条: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的方式一般以个别访谈的方式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谈心谈话时间。
可以在工作中谈,可以在学习讨论中谈,也可以在集体活动、家访时谈。
有以下情况谈心谈话工作要及时开展:
(一)群众对党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党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四)党员工作调整、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篇三】20_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对照《廉政准则》的“八个严禁”、“52个不准”以及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情况开展排查并自查自纠,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推进学习廉政准则自查自纠工作
(一)加强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学习
我局在学习《廉政准则》中,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多种措施的学习:
1.局党支部及时召开会议,精心谋划,将其摆上重要日程,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深入研究,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
2.开展自学、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辅导和座谈讨论,切实抓好学习培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
3.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准则》查找思想、作风、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在全局主动开展自查自检,进行自我剖析和总结。要求全局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从政行为,按照《廉政准则》中“八个严禁”、“52个不准”以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要求,进行逐条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征求干部职工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互查,并将自查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上报告的重要内容,针对反映出来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纠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健全制度,取得初步成果
围绕建立干部廉洁从政长效机制的目标,重点建立完善了干部廉政教育、规范性文件和重点领域等岗位制度建设,制定了《会泽县司法局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流程》制度,把制度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环节,使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能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党员干部都能严格对照《廉政准则》要求,着力检查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廉政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强化廉洁自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进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了各项廉政规定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学习实践中,少数党员干部过于自信,觉的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一切腐败的东西都离自己很远,学习廉政制度的意识还不强。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有的党员疏于学习,或者不能集中精神学习,在遇到困难的地方,总是浅尝辄止、一知半解。此外,在建立廉政制度方面还有待于完善,一些相关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自觉抵御腐败病毒的免疫力还有待加强。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上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根本上有自身的主观世界改造不够,认识不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重事务,轻学习。一些党员干部认为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2、重指导,轻实践。有的干警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还存在重指导,轻实践的思想,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的行为。
3、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严格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使一些制度没有很好的贯彻落实。
三、解决措施
(一)强化学习制度,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应将《廉政准则》作为中心组年度学习的重要内容,以解决和预防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组织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进行查找和纠正,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树立领导干部廉洁清正的新形象。每月安排一次《廉政准则》的集中学习,使每名党员了解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二)强化公示制度,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对重大事项和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公示,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一是干部任用相关情况公示。对干部提拔、调整等人事任用事项,坚持程序、条件公开,对产生的结果张榜公示。二是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公示。按照《廉政准则》要求,在原来报告六项内容的基础上,把家庭投资、住房、配偶子女有关情况及本人因私出国(境)、婚姻变化情况纳入报告范围,并在半年和年终两次公示,自觉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在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自查自纠。
我局全体党员干部通过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及相关制度,深刻领会了其精神实质,并对照进行了详细自查自纠,没有违反“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的行为,全体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决心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将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篇四】20_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一、关于会议制度
党支部会议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实现党支部正确领导的基本途径和重要保证。各党支部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落实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
1、按时召开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没有特除情况,不得推迟,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一般每月一至两次。
2、明确会议内容。党务工作基本制度对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工作、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内容、党小组的主要任务,都作了具体规定。党支部要以这些规定为基本依据,正确地把握和规范各种会议的内容,严格区分支部党员大会与支委会、支委会与党小组会的议事范围。
3、严格会议程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会前要做好准备,根据上级的指示和本单位的情况,确定议题,提出预案,发出“安民告示”;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引导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围绕中心议题展开认真讨论;会议结束时要搞好归纳,对需要作决议的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表决,形成决议。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到
0会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同意,方可生效。召开支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不够半数时,遇有重大问题,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书记与副书记不在位时,一般不召开支委会。党小组在位党员不足三人时,不能召开会议,如需开会时,可与其他小组合并进行。
5、建立建全会议纪录。为便于党支部总结检查工作,体现党的会议的严肃性,各党支部、党小组都要建立会议纪录。会议纪录要力求详细准确,主要应记清会议名称,开会时间、地点和议题,出席与缺席的人员,主持人与纪录人的姓名,每个同志的发言要点,会议通过的决议以及通过决议时进行表决的情况等,记录本要有专人保管,注明起止时间。
二、关于党日制度
党日是保证党的生活落实的一项制度。组织过好党日,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1、党日要用于党的生活。党支部每周要安排半天时间过党日,一般在星期六下午进行,时间不少于三个小时。党日主要用于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
2、党日活动要有计划。党支部应根据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每月制订一次党日活动计划,把党支部在月内要召开的会议、进行的教育,以及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要达到的主要目的,列入组织生活计划
1之中。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不要随意变更,并要注意上个月的计划与下个月的计划相衔接,保持党日活动的连续性。
3、党日活动必须落实到每个党员。党日活动,是包括所有党员在内的活动。过党日时,党支部要提前将活动的时间、内容通知到党员本人;在党日时间,无特殊需要,不要安排党员做其他工作,要尽量召集他们参加党日活动;党员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4、党日活动要登记。党支部对党日活动要有考勤登记,主要是记明每次党日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参加的人员等情况。
三、关于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特殊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各党支部要把落实党课制度,作为提高党员思想觉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重要环节,按照每季度一至两课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1、内容要规范。党支部党课教育要依据《党章》的要求、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和党员的现实思想情况,确定其具体内容。贯穿经常的教育着重是四个方面:一是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党员认识和了解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纪律,以及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二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增强党员政治上的坚定性;三是党性修养教育,提高党员思
2想道德水平;四是现实思想教育,及时回答党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2、途径要拓宽。党课教育除集中上大课外,可采取问题解答、读书演讲、报告会、看党教片等多种形式,把教育寓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也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渠道,扩大党课教育的阵地。
3、组织要严密。党委要统一制定计划,组织重要党课的备课试教,领导亲自上课。党支部要抓好经常性的党课教育,组织党员搞好讨论。每次上党课,党员干部要带头到课,并参加讨论。对缺课的党员,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补课。党员应建立党课教育笔记,听党课应做记录。
四、关于报告工作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是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发扬党员民主,接受支部党员大会检查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每年至少要报告两次。
1、明确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内容,主要应围绕六个方面进行:(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的情况;(2)支委会、党小组和党员执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3)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维护党规党纪,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4)领导连队完成主要任务的情况;(5)对团支部、军人委员会工作实施领导的情况;(6)党支部今
3后工作的建议。
2、组织党员讨论和审议工作报告。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之后,要认真组织党员进行讨论,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与建议,并由支部党员大会对支委会工作报告进行表决,形成相应的决议。
3、认真研究党员的批评与建议。支部委员会对党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要及时进行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对主要问题,在下一次报告工作时,要报告改进的情况。
五、关于支部民主生活制度
坚持支部民主生活制度,是健全党内监督、加强党支部特别是支委会自身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要就支部和支部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要求和支部决议等重要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加强和改进领导的目的。
1、要预有准备。召开民主生活会应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事先主要应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将会议的日期和交心通气的主要内容通知每个与会人员,让大家做好准备;二是支部正副书记要主动找支委谈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三是注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四是针对会议的内容,组织进行必要的学习;五是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开会的时间和主要内容,经同意后再召开。
2、要采用适当的会议形式。支部民主生活会,可以以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也可以以支委会的形式召开。通常情况下,民主生活会主要用于支部委员会“一班人”交心通气,解决支部委员会的领导工作和自身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应采取支委会的形式召开。对于党支部建设中的问题,也可以采取由全体党员参加的民主生活会的形式讨论解决,但次数不宜过多。
3、积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支部民主生活会要肯定成绩,但重点应放在检查和解决问题上,防止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总结会和评功摆好会。要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开诚布公地交换意见和看法,反对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要严以律已,宽以待人,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要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和风细雨,以理服人。正副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民主生活会既有原则空气,又有健康、和谐的气氛。
4、研究制定好整改措施。对支部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支委会要专门拿出时间,研究制定改进措施。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应通过适当方式向群众通报整改措施,以便群众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下一次民主生活会,要检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的解决情况。会后,要将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的主要问题,
5以及整改措施,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汇报。
六、关于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要坚持经常。坚持党员汇报制度,是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加强党员管理和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无论是员工党员,还是干部党员,都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两月至少一次。汇报可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在党的生活会上集体汇报;二是个别向党小组长、支部书记作口头汇报;三是外出超过一个月的党员,要向党组织写出书面汇报。
2、汇报要贴近思想和工作实际。党员汇报必须讲心里话,反映真实思想和情况。汇报的内容通常包括: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情况;近期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当前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对党支部和党小组工作的建议等。每次汇报要抓住重点,不要面面俱到。
3、对党员汇报要进行分析、讲评。党支部要定期召集党小组长了解党员汇报的情况,对党员自身的思想和工作问题,有针对性地搞好帮助教育;对党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应认真研究、合理的要及时采纳;对党员反映的群众中的情绪和要求,要注意搞好调查研究,积极进行解决。党支部或党小组在听取党员汇报后,要进行必要的讲评,并提出今后的要求。
七、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6每年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是对党员实施群众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坚持好这一制度,要注意把握以下四点:
1、按党员标准评议党员。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对党员在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可围绕六个方面来评议。即是否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是否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是否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是否有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形象;是否有带头完成任务的表率作用;是否有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
2、充分发扬民主。党支部组织评议党员,必须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主要应按四步进行:第一步,采取召开全行职工大会、党小组会或座谈会的形式,组织党外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第二步,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进行自我评议和相互评议;第三步,召开支部委员会,对群众评议和党小组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各方面的表现作出评价;第四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对每个党员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讲评。
3、重在教育和帮助。评议党员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评议开始时,要组织党员进行学习,讲清评议党员的目的意义。启发党员参加评议的自觉性。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念,既要检查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又要充分肯定
7党员的成绩、进步和贡献,表彰好人好事,树立学习标兵,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对问题较多的党员,既要进行重点帮助教育,促使他们认识自己问题,又要慎重组织处理。
4、善后工作要跟上。评议结束后,要组织党员针对个人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要在党小组会上通过。党支部也要针对党员队伍的问题,研究改进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对问题比较多、群众反映大的党员,要耐心地进行帮助,促其放下包袱,振奋精神,尽快改正问题。对个别受组织处理的党员,要指定专人靠上去做好思想工作。
八、加强督促检查
为保证各党支部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党委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落实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但大量的、经常的督促检查工作,要靠党支部去做。各党支部要把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列入党支部工作的日程,作为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内容,自觉地做好督促检查工作,主要是五个方面:
1、检查党员参加党日活动的情况,督促每个党员自觉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2、检查党员汇报情况,特别是对干部党员、外出执行任务的党员,要督促他们及时向党小组或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3、检查党员参加党课教育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测验,督促党员认真听好党课。
4、检查党小组活动情况,督促党小组按照党支部的布置和要求开好小组会,开展好小组工作。
5、检查各支委和党小组长履行职责的情况,督促他们积极负责地开展工作。
【篇五】20_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组织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加强党员管理,促进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教育和管理党员的神圣使命。为完成这一使命,必须加强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建设,用制度教育和管理党员,使每个党员通过严密的组织生活,提高党性。对支部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对党员实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对党员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了解,相互监督,巩固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在我们党内,所有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在组织生活中都是平等的,都毫无例外地编入一个党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和小组的组织生活外,还要参加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为党员做出表率。
按规定时间过党的组织生活,是健全支部组织制度的关键。一般情况下,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的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及时予以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要及时地予以处理。
【篇六】20_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__全会,深入落实***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思想建党、制度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群众认可的党员队伍,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规定动作,明确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基本内容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是指会议制度、党课制度、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汇报制度和报告工作制度等七项制度。
(一)会议制度。会议制度是指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党小组一般每月召开1-2次会议的制度。
(二)党课制度。党课制度是指党组织通过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制度,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
(三)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是指党组织结合实际每月固定一天时间,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现场教学、党性分析、民主议事、交纳党费、志愿服务等活动,旨在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的制度。
(四)民主生活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是指党组织通过召开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旨在消除隔阂、加强团结、改进工作、健全党支部集体领导的一项制度,也是实行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指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党内外群众评议、党组织考核等程序对党员表现及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客观评价的制度,一般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六)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是指党员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监督和管理的制度,通常与党内经常性谈心谈话相结合,一般每季度汇报一次。
(七)报告工作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是指党的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一般每半年一次或按工作阶段进行。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建立党的组织生活“7+X”模式:“7”为规定内容,党支部必须落实好组织生活七项制度。“X”为自选内容,党支部要结合本领域、本行业、本单位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党组织活动形式和载体。认真落实“规定动作”,做到严格执行、长期坚持,筑牢组织基础;探索创新“自选动作”,强化分类指导、分层推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注重提升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各级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工作、作风实际,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严抓落实,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抓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七项制度的落实。要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基层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一要坚持思想引领,突出时代主题。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思想引领,组织广大党员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论断;深刻学习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深刻学习领会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建设的新要求。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深入开展国情世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道路的比较中鉴别优劣、看清趋势,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感情认同。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面对大是大非能够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进行斗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追求高尚情操,维护公平正义,忠实履行职责,坚守道德底线,远离低级趣味。深入开展廉政警示专题教育,通过示范教育、纪律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培训,增强贯彻落实的行动自觉和责任担当。
二要坚持规范运行,突出问题导向。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年初要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的组织生活主题和内容等作出指导性安排,确保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规范有序运行。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影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突出问题,使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真正起到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要把组织生活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集中力量解决1-2件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要定期分析评估开展组织生活的实际效果,查摆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每半年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三要坚持创新实践,突出网络服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
要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要围绕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整合网络、通讯等资源,积极探索开展网络组织生活,实现线上互动、线下交流。要推进基层支部“虚拟化”,把不同领域、不同单位中行业相近或有共同追求的党员通过网络聚集到一起,组建“乡镇党委组织干事”、“驻村第一书记”、“流动党员”、“农村电商”等行业性网络“虚拟党支部”,不断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推进传统支部“网络化”,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探索建立“网上党支部”,通过“网上在线教育”、“网上征求意见”、“网上党务办公”等形式,实现党员在网上活动,支部在网上办公。要推进组织生活“信息化”,探索开辟党员手机报、党员微信(QQ)群、微信公众号、党建微平台等组织生活新平台,定期发布重要公告、党务政务、组织活动等信息,实现互联互通,方便党员参加组织活动。
三、严格考核问责,推进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
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是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各级党(工)委(党组)要把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范围和各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一要明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职责。各级党(工)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重点抓好领导管理、顶层设计、工作部署、责任分解、分类指导、示范推动、投入保障、考核评价、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健全班子成员分包联系责任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研究部署,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分析、研判、解决新常态下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当好组织生活的召集人、主持人。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承担具体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认真组织好基层组织生活,及时总结创新经验和做法。
二要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管理制度。各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组织生活考勤管理、检查评估、谈话提醒等制度,广大党员要切实增强党性意识,自觉接受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对党的事业自觉认同、自觉参与、自觉奋斗的自主意识,以党章为镜找差距、查不足,规范政治行为、组织行为、工作行为和生活行为。对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予以提醒;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给予告诫;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
三要实行调阅审阅审签组织生活制度。市委组织部每季度要采取实地暗访、随机调查、走访调研等形式,对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阅。各县(市、区)、市直工委、市属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实行基层组织生活记录审阅制度,原则上每年要对所属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记录审阅一遍。各基层党(工)委要实行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制度审签制度,原则上每月都要审阅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明确专人作为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员,督促指导基层党支部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要建立督查问责制度。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每半年要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党(工)委(党组)每季度要对所属基层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对所属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抽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党的组织生活“空白点”达到10%的基层党组织,由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约谈县(市、区)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和责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党的组织生活“空白点”达到20%的基层党组织,由市委组织部部长约谈县(市、区)委组织部部长和相关党(工)委(党组)分管领导;对党的组织生活“空白点”达到30%的基层党组织,直接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治理。凡被约谈的党组织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党务干部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基层党建及其他各类奖优评先晋级的推荐、评选、表彰,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凡年度考核排名末位、整改不达标的基层党组织,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追责、诫勉、调整、免职等组织处理。
四要全程纪实提高成效。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的组织生活制度流程,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建立完善各类会议记录和活动档案。各级党(工)委(党组)要建立所属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管理台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组织生活责任制度和派员参加组织生活参会制度,全程参与指导所联系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围绕落实每一项基本制度制定详细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各基层党组织要规范记录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加强对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考勤、纪实和公开,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推进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篇七】20_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__全会,深入落实***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思想建党、制度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群众认可的党员队伍,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规定动作,明确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基本内容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是指会议制度、党课制度、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汇报制度和报告工作制度等七项制度。
(一)会议制度。会议制度是指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党小组一般每月召开1-2次会议的制度。
(二)党课制度。党课制度是指党组织通过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制度,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
(三)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是指党组织结合实际每月固定一天时间,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现场教学、党性分析、民主议事、交纳党费、志愿服务等活动,旨在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的制度。
(四)民主生活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是指党组织通过召开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旨在消除隔阂、加强团结、改进工作、健全党支部集体领导的一项制度,也是实行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指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党内外群众评议、党组织考核等程序对党员表现及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客观评价的制度,一般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六)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是指党员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监督和管理的制度,通常与党内经常性谈心谈话相结合,一般每季度汇报一次。
(七)报告工作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是指党的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一般每半年一次或按工作阶段进行。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建立党的组织生活“7+X”模式:“7”为规定内容,党支部必须落实好组织生活七项制度。“X”为自选内容,党支部要结合本领域、本行业、本单位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党组织活动形式和载体。认真落实“规定动作”,做到严格执行、长期坚持,筑牢组织基础;探索创新“自选动作”,强化分类指导、分层推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注重提升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各级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工作、作风实际,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严抓落实,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抓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七项制度的落实。要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基层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一要坚持思想引领,突出时代主题。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思想引领,组织广大党员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论断;深刻学习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深刻学习领会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建设的新要求。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深入开展国情世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道路的比较中鉴别优劣、看清趋势,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感情认同。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面对大是大非能够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进行斗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追求高尚情操,维护公平正义,忠实履行职责,坚守道德底线,远离低级趣味。深入开展廉政警示专题教育,通过示范教育、纪律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培训,增强贯彻落实的行动自觉和责任担当。
二要坚持规范运行,突出问题导向。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年初要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的组织生活主题和内容等作出指导性安排,确保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规范有序运行。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影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突出问题,使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真正起到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要把组织生活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集中力量解决1-2件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要定期分析评估开展组织生活的实际效果,查摆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每半年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三要坚持创新实践,突出网络服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
要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要围绕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整合网络、通讯等资源,积极探索开展网络组织生活,实现线上互动、线下交流。要推进基层支部“虚拟化”,把不同领域、不同单位中行业相近或有共同追求的党员通过网络聚集到一起,组建“乡镇党委组织干事”、“驻村第一书记”、“流动党员”、“农村电商”等行业性网络“虚拟党支部”,不断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推进传统支部“网络化”,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探索建立“网上党支部”,通过“网上在线教育”、“网上征求意见”、“网上党务办公”等形式,实现党员在网上活动,支部在网上办公。要推进组织生活“信息化”,探索开辟党员手机报、党员微信(QQ)群、微信公众号、党建微平台等组织生活新平台,定期发布重要公告、党务政务、组织活动等信息,实现互联互通,方便党员参加组织活动。
三、严格考核问责,推进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
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是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各级党(工)委(党组)要把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范围和各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一要明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职责。各级党(工)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重点抓好领导管理、顶层设计、工作部署、责任分解、分类指导、示范推动、投入保障、考核评价、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健全班子成员分包联系责任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研究部署,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分析、研判、解决新常态下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当好组织生活的召集人、主持人。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承担具体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认真组织好基层组织生活,及时总结创新经验和做法。
二要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管理制度。各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组织生活考勤管理、检查评估、谈话提醒等制度,广大党员要切实增强党性意识,自觉接受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对党的事业自觉认同、自觉参与、自觉奋斗的自主意识,以党章为镜找差距、查不足,规范政治行为、组织行为、工作行为和生活行为。对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予以提醒;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给予告诫;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
三要实行调阅审阅审签组织生活制度。市委组织部每季度要采取实地暗访、随机调查、走访调研等形式,对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阅。各县(市、区)、市直工委、市属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实行基层组织生活记录审阅制度,原则上每年要对所属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记录审阅一遍。各基层党(工)委要实行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制度审签制度,原则上每月都要审阅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明确专人作为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员,督促指导基层党支部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要建立督查问责制度。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每半年要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党(工)委(党组)每季度要对所属基层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对所属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抽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党的组织生活“空白点”达到10%的基层党组织,由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约谈县(市、区)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和责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党的组织生活“空白点”达到20%的基层党组织,由市委组织部部长约谈县(市、区)委组织部部长和相关党(工)委(党组)分管领导;对党的组织生活“空白点”达到30%的基层党组织,直接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治理。凡被约谈的党组织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党务干部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基层党建及其他各类奖优评先晋级的推荐、评选、表彰,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凡年度考核排名末位、整改不达标的基层党组织,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追责、诫勉、调整、免职等组织处理。
四要全程纪实提高成效。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的组织生活制度流程,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建立完善各类会议记录和活动档案。各级党(工)委(党组)要建立所属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管理台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组织生活责任制度和派员参加组织生活参会制度,全程参与指导所联系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围绕落实每一项基本制度制定详细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各基层党组织要规范记录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加强对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考勤、纪实和公开,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推进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