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范文(精选3篇)
沟通协调是指管理者在日常工作中妥善处理好上级、同级和下级之间各种关系,减少摩擦,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的能力。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篇1
充分认识部门间协调机制的重要性。
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才能正确的履行公司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导致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协调,工作业务未能衔接配合,甚至发生互相扯皮现象,难以真正形成战斗力,影响了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在较大程度上降低了管理效能。因此,要加强充分认识健全的管理机制的必要性、重要性。
合理界定公司部门间只能分工和权限。
合理界定部门职能,明确部门责任,确保权责一致。理顺分工,分清主次责任,才能为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奠定基础。
建议制定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有关规定,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提高公司管理效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加快推进公司部门间协调配合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最终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篇2
1、凡是各办事处业务人员,特别是南宁办事处业务人员需要直营门店协助进行销售的,如业务员带客户到公司直营门店提货等,需提前电话通知直营门店工作人员,给予直营门店工作人员充足的时间备好货物。防止因业务人员和直营门店沟通不畅导致客户到店后等待时间过长或无货可提的情况出现,给客户留下不好的印象。直营门店人员也有义务协助业务人员做好销售工作和客户服务工作,业务人员在进行销售工作的同时也应时刻保持与直营门店的沟通。
2、临近岁末,伴随业务量的加大,现金收款次数及数目增多,诸位应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店内备用金不能多于两千元整,每天的营业收入应及时、就近前往银行网点存储。考虑到部分直营门店人手不够及营业员单独携带大额现金存在不安全因素,直营门店营业人员可要求交款业务员或当班配送司机陪同前往银行网点进行存款。如确因无人手可派,直营门店可以与店长联系,由店长安排人员协助进行收款,存款工作。如店长安排有困难,可向分管领导反映,由分管领导协助解决。
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篇3
一、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的意义
业务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是指部门之间的各要素相互协调、相互合作以提高整体效率的运作过程,它是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少事务需多个部门齐抓共管,发挥合力,即使部门分工明确、边界清晰,也需要相互间有效的衔接以保障整个系统的协调运转。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对于理顺部门关系,实现协调运转,提高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的建议
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是工作效率提高的一个重要举措,要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指导原则,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的内容体系,努力构建和谐单位。
(一)充分认识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的重要性
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是在新时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履行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实践证明,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大量工作联系,仍需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以推动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从工作的实际来看,在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各项业务方面中,都需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过去往往由于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导致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工作业务未能衔接配合,甚至发生互相扯皮现象,难以真正形成整体合力,影响了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在较大程度上降低了管理效能,也损害了形象。因此,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实现协调运转,提高管理效能的责任感,推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促进村镇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合理界定部门间职能分工和权限
合理界定部门职能,明确部门责任,确保权责一致。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对职能进行整合、梳理和科学配置,并明确各职能部门应承担的履行职能所应负的责任。通过明确界定部门分工和权限,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合理配置调控部门职能,调整和完善管理机构,加强管理,为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奠定基础。
(三)努力提高部门间协调配合的能力
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是理顺部门关系,实现协调运转,提高效能的重要举措之一。由于部门间协调配合是几个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其强制性、约束力较低,并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因此,在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中,应当注重提高部门间整体协调配合的能力。
1.增强部门协调配合的意识。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制度,目的是加强部门间互相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因此,各部门必须树立工作“一盘棋”思想,首先认真依照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同时要围绕大局齐抓共管,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矛盾和问题,认真按照协调意见分工落实。
2.规范部门间协调配合管理。应当对部门间协调配合承担牵头和配合部门应当履行职能的权责事项进行梳理并作出明确规定,统一制定协调配合制度的文本格式;规范协调配合制度的设立、组织形式、职能范围、工作内容、运行规则和纪律规定等,为进一步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打好基础。
3.加强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各部门在制定有关规定和处理问题时,如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主管领导牵头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认真协商,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主持召开协调会议,可邀请协办部门参加,协办部门负责同志必须出席,共同协商解决有关事项。经部门间认真研究、充分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在报请局领导裁决时,必须明确列举有关部门不同意见的理据,以便局领导进行科学决策。
(四)建议制定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有关规定
鉴于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对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实现协调运转,提高管理效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加快推进部门间协调配合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抓紧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的实施意见,对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的基本思路、总体要求、职责划分、实施办法、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成为指导、推进部门间协调配合,有效履行职能,促进工作向前推进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