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st退市新规定 连续两年碰线即终止上市?
12月14日晚,沪深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多项配套规则进行修订,并发布修订后的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对此,有券商分析师指出,短期内处于退市边缘的公司成交额或明显下降,或有超过8000亿的年成交额转移至优质标的。
设立风险警示板专板交易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透露,深交所此次修订退市相关业务规则,新增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市值低于3亿元、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对年报或半年报保证真实准确完整、重大违法财务造假、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退市指标。
同时,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退市整理期从30个交易日缩减至15个交易日,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同时放开首日涨跌幅限制。
并专门设立包含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在内的风险警示板,对风险警示股票予以“另板揭示”。
此外,本次修订考虑到可转债兼具股票属性,同步取消可转债暂停上市,不再另行规定其终止上市条件,明确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