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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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一
根据《XX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的通知》(桂扶领发〔20**〕3号)文件精神,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专门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的XX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扶贫办、发改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审计、财政、监察、纠风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对照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本着“清理、整改、完善、提高”的工作目标,逐一查找问题,逐项逐条梳理,对 20_-20_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_-20_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20_-20_年度县扶贫办共累计获得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25.62万元。
(1)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66.45万元(20_年974.37万元,20_年1269.48万元,20_年2622.6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9.17万元(20_年50万元,20_年30万元,20_年579.17万元)。
(2)按年度分:20_年共计1024.37万元,其中:776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9.25万元用于沼气池建设项目;84万元用于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9.2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17.92用于工作经费。20_年共计1299.48万元,其中:977 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15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55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1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6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26.93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55万元用于贫困户识别工作经费。20_年共计3201.77万元,其中:2407 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52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49.67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7.5万元用于贫困家庭子女高校本科生教育试点补助;42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64.6 万元为扶贫项目管理费。
(3)按投向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160万元;沼气池建设项目29.25万元;重点产业开发项目756万元;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66.22万元;“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资金项目17.5万元;龙头企业贴息贷款63万元;小额到户贴息贷款260万元;项目管理费100.73万元;工作经费 72.92万元。
资金使用成效:
三年来,共实施743个项目。其中:20_年实施110个项目;20_年实施243个项目;20_年实施390个项目。
(1)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新建和硬化村屯道路557条374.35公里;人饮项目工程182处,独立桥41座558.5延米,小型水利建设32处,建设沼气池150座,累计受益群众521106人次。
(2)重点产业开发方面:共发放猪苗6966头;扶持种植杨梅431亩;扶持种植麻竹4100亩;扶持种植糖蔗1180亩。
(3)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方面:接受培训的农民共计12707人次。我县荣获20_-20_年度度自治区扶贫培训先进单位。
(4)“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方面:20_年共扶持35名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位补助5000元。
(5)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方面:20_-20_年扶持广西XX县银龙工艺品有限公司获得贴息贷款2100万元,共获得贴息资金63万元。
(6)小额到户贴息贷款方面:20_-20_ 年共争取扶贫到户贷款资金指标52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260万元,惠及81个贫困村。在县信用社的支持和配合下,到20_年12月底止,累计为贫困村2052户贫困户发放小额到户贷款5200万元,累计收回到逾期扶贫到户贷款1675户,金额3169.02万元,到期回收率89.82%。
(二)20_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20_ 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2955.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95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0.6万元),其中:
(1)安排基础设施项目 214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90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0万元);
(2)安排城乡风貌项目10万元;
(3)安排产业开发项目583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3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万元);
(4)安排扶贫培训项目72.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6万元);
(5)安排扶贫到户贴息项目150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1)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主要安排在全县28个乡镇159个村,总共330个项目。其中:投入资金206.2万元新建砂石路36条19.91公里;投入资金1656.3万元升级硬化路221条55.523公里;投入资金43万元建设桥梁12座100延米;投入资金234.5万元建设人饮工程61处2555立方米。目前,已完成道路建设86条,25.35公里,占计划33.6%,受益人口21102人;已完成桥梁建设4座33延米,占计划33.3%;完成人饮工程20处,占计划 33.6%,受益人口16821人。预计20_年6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以及报账工作。
(2)城乡风貌建设项目:硬化浪平乡茂龙村和六路口至茙景屯路0.4公里,项目建成后受益人口983人。项目正在施工过程中。
(3)产业开发项目:扶持贫困村养猪、养鸡和种麻竹、油茶等4个项目。目前,已完成发送猪苗3292头,占任务80.5%;预计12月底全面完成任务。已完成发送鸡苗30200羽,占任务100%。预计20_年春季完成种植麻竹和油茶项目。
(4)扶贫培训项目:20_年自治区下达我县贫困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56.6万元, 培训贫困农民5780人次。我县计划培训贫困农民11250人次(党员不少于20_人次)。目前,已完成培训109期11282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5)扶贫到户贴息项目:20_年贷款资金指标为3000万元,贴息资金由财政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150万元中安排解决。据统计,截止9月底累计发放876户,发放金额为5609万元;本年应收1085户,3492.6万元;实收814户2958.8万元,回收率为84.72%。
20_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扶贫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扶贫资金的监管,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x文件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我所组织业务人员对我镇20_年扶贫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_年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扶贫资金xx万元。其中:xx续建村道xx公里,补助资金xx万元,茶叶产业化扶贫项目,补助资金xx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xx村道扶贫项目。
该项目于20_年开展实施,20_年4月完成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并向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出具了申请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该项目任务下达xx公里/xx万元,实际完成xx公里,扶贫资金安全到位,资金使用准确无误我镇派出专人监管确保真正用于村道路建设。
二、茶叶产业扶贫项目。
该项目扶贫补助资金xx万元。
1、茶苗购买发放用款xx万元,xx村发放茶苗“福选9号”xx株,金额xx万元;伏金村发放茶苗“乌牛早”xx株,金额xx万元,发放“福选9号”xx株,金额xx万元。茶苗发放准确到户,资金落实保障有力,为茶叶栽种争取了时间。
2、茶叶产业扶贫项目xx叶园生产便道工程用款xx万元。该便道工程长xx公里,修建金额xx万元(群众自筹xx万元,扶贫补助金额xx万元),该工程已全面竣工。
3、茶叶产业扶贫项目xx村茶叶园生产便道工程用款xx万元。该便道工程长xx公里,修建金额xx万元(群众自筹xx万元,扶贫补助金额xx万元),该工程已全面竣工。为我镇茶农运输、销售茶叶提供了方便,为茶农脱贫致富带去了有力的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目前镇财政对扶贫资金管理的簿弱环节在于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簿弱环节,我镇财政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扶贫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并高度重视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违法违规问题,搞好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验收、跟踪问效,杜绝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项目上。逐步实现项目资金的安排与监督职能分离、责任明确和相互制约的新机制,使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监督、考评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