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自查报告3篇
自查报告是单位或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对工作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的报告形式。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自查报告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自查报告篇1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
1.根据政府不同部门的职能,按照权责分类,对现各部门的权责进行了全面的明确和规范,完成了权责清单整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镇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透明度。
2.积极配合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全县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强化对执法案件的有效正规管理,有效杜绝执法案件不公正的现象。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20xx年度,我镇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大厅政务公开栏都上传政务公开信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便民服务平台功能,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二)建立统筹推进机制
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成立我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镇及各村(居)委,各村(居)委再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督查考核,扎实有效推动乡镇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法治决策
1.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和重大行政决策先听证、后评估、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2.完善行政调解、复议、应诉制度。完善行政调解程序和规则,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我镇成立镇调解委员会1个,村调解委员会22个,调解小组成员共计54个,聘请村居法律顾问5个,各成员积极配合,有力地保证了调解工作能够深入、有序地开展。本年度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19起,调处成功率为100%,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充分维护了我镇的和谐稳定。
3.推进乡村自治,指导各行政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我镇22个行政村已全部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修订村规民约,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化建设。村规民约全面实施后,结合移风易俗文明宣传,树立了淳朴文明的乡风,营造了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不断探索创新综合行政执法的经验做法,推进法治政府进程,为维护社会稳定打好坚实基础;二是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三是与天堂司法所形成监督机制,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我镇20xx年开展了天堂镇民法典知识讲座,提高了我镇行政执法人员的知识储备,同时根据县司法局《关于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xx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镇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考试相关工作,确保学法工作落实到毎一位干部职工,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镇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等能力,确保我镇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践行为人民群众办事宗旨
1.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本年度通过多个在线审批平台申请投资项目,包括美丽村庄建设、乡村振兴、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商铺招标)、基础设施建设等,进一步规范了投资项目审批,同时也推进了公共服务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等。
2.简化政务服务审批,缩短政务审批时间。按行政审批事项、法定依据、提交材料、审批流程、法定期限制作成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结合“放、管、服”改革,我镇开设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群众业务,精简政务申报手续,缩短政务审批时间,完善“一站式办公、阳光下运行、规范化管理”服务模式,努力践行“服务最优、效率最高”的为广大人民群众办事宗旨。
(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积极探索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践形式。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在涉及到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行政执法项目时,积极联系住建局、环保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跨部门跨领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
2.狠抓综合治理。在三清三拆,拆旧复垦的专项行动中,我镇印发了《关于印发《天堂镇清第三方评估“库存”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由镇政府全体干部及各村村委成立了专项行动小组,对由第三方评估出来的违法搭建、危险建筑进行了拆除工作,整治乡村乱堆乱放问题,净化公共环境。
(七)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在市司法局及县司法局的支持和领导下,20xx年我镇朱所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托乡村振兴平台打造法治文化广场,因地制宜加入普法雕塑、法治格言、法治人物等法治元素,打造“一体式”法治文化传播阵地,同时通过拉横幅及派发宣传单张等方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德治氛围,使群众潜移默化受到法治熏陶,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二、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回顾20xx年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镇法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在岗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歩提升;我镇人口众多,历史遗留矛盾纠纷较多,随着乡镇发展进程的加快,拆旧复垦中宅基地划分界线不清引发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自我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依法行政为宗旨,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懂法用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自查报告篇2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开展自查,现将**市民政局法治建设牵头的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落实了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统筹谋划工作。认真对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2x年)》工作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进一步完善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宪法》及党的十九大重要法治论述、***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市重要文件精神。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民政系统共同学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社会自治
(一)选准配强村级“两委”班子,加强农村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依法组织实施并完成了第十届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会同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村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并监督各县(市)区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核定村“两委”职数,选齐配强282个村委会班子,依法解决信访矛盾。本次换届中,应换届275个村顺利完成换届选举,选出村党组织委员1281人,其中村党组织书记275名;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1313人,其中村委会主任275名,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人员知识结构、年龄层次更趋合理,选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细化培训,提升农村“两委”班子在综合治理方便的工作能力。在农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各县(市)区、乡镇对新当选的“两委”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分别组织了共78场次培训,其中县(市)区组织培训13场次,培训人员1825人次;乡镇级组织培训65场次,培训人员7876人次。
(三)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治理模式。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提高村级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_年全区城乡社区治理全面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模式,完善了村级群众自治制度,提升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水平。西夏区团结村和永宁县新华中心村被民政厅推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四)推进农村民生建设项目,提升农村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根据20_、20_年度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计划任务,我市19个社区服务站项目资金已下拨至所在县区,其中16个城市社区服务站,3个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
(五)着力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为城市社区开展综合治理提升动力。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社区减负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社区减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的过程,继续在“严”和“实”上下功夫,大力推行以“减事务、减牌子、减盒子、减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制度改革,减少工作任务指标,压缩创建达标评比,归并考核项目,“停、减、并、转”社区行政事务,减轻了社区负担,有效提升了社区服务群众的水平,让社区重新回归了服务与自治的本位。一是坚持市委领导牵头抓总,部门协调联动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把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群众效能、加强社区治理的重要突破口,攻坚克难、强势推进。市委副书记周云峰对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做了批示。市委常委、原宣传部王玮部长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并责成涉及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制定具体措施限时整改,对下一步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二是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摸清情况查找问题。在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过程中,市民政局与市委宣传部、组织部、文明办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社区进行实地调查,对全市247个社区准入事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再梳理,共通报社区负担非准入事项76项,主要分为3类,其中:考核创评类30项,开具证明类29项,行政工作类17项,涉及21家行政事业单位,5家企业。推进会后,经梳理,有7项事项是属于**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内的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6家;有10项事项是部门通过购买事项委托社区开展的,涉及行政事业单位4家;有18项事项已经不在社区承担,涉及行政事业单位3家。最终,确定还有40项事项是属于要清理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16家,企业3家,为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将社区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工作,按照**市社区减负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回头看”,继续清理社区不合理负担。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县(市)区社区办理事项清单,强化培训,使县(市)区单位、部门、街道和社区都明确各自工作内容和职责,做到有据可依。各单位和部门要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公示办事流程,让群众明白办事流程,找准办事部门,不跑冤枉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社区工作人员对进入社区服务事项的熟知程度,做到不该开展的工作、提供的证明坚决不做。四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各县(市)区在强化社区自治功能上下功夫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准入清单安排部署工作。各单位凡需要社区协助开展的工作,均须事前与辖区政府和街道社区协商沟通,征得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对需社区长期承担的工作,必须落实人员及工作经费,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避免将工作全部转嫁给社区。
五是调整完善《**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20_年,我市出台《**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运行3年来,准入事项与部分单位工作需求已不相适应,及时对准入事项进行完善。例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卫生许可、小饭桌、学校门口检查,牛羊肉专项检查,农贸市场普查摸底”根据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要在社区开展;**市总工会提出,社区工会工作属于社区工会组织职责内的基础性工作,要在社区开展;**市司法局提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普法依法治理”“七五普法社区”三个创建活动是中央和自治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求要在社区开展的工作。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定期开展社区减负增效督查行动,市民政局及时与市委督查室进行协调,对事项准入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找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反弹原因,抓住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和通报会、下发督查通报、在媒体上公开督查结果等方式,及时通报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按清单要求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倒逼机关各单位理顺工作机制,对确需要社区人员完成的任务,各部门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经费保障,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划拨劳务费用,有效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常态化制度化。各县(市)区也结合工作实际,加大督查考核,特别是针对社区存在的普遍问题和主要投诉事项,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建立投诉处理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减轻社区负担。
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自查报告篇3
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按照《石嘴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按照市编办要求,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共10个子项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认真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保留办理证照10类(不包括批复),按照证照清理目标,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获取的12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四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明确取消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报编办申请修改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共办理许可108件,提前办结102件,提前办结率98.1%,节省工作日938个。五是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实施办法》(石安监发〔**〕26号),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行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市、县区安监部门均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每月执法企业名单,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范围。二是下发了《市安监局关于规范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石安监发〔**〕63号),明确了3项移送情形、10项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三是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五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管理办法》,在中国·宁夏、石嘴山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开执法结果,截至目前,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条,行政许可信息118条。六是严格按照《石嘴山市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目前,全局持证的执法人员共22人,现场执法人员确保2人以上,执法检查前,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七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石安监发〔**〕82号),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4家严重失信企业在网站和报纸上进行曝光,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石安监发〔**〕62号),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了公文办理程序,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程序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无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完善了市安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都要有法律顾问参与;三是修订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和《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并对三县区及市局各业务科室**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文件300份,发布信息100余条;通过微博、微信、短信平台、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余次,近3000余条。将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并在窗口和网站提供查阅服务。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明确了诉讼、仲裁、信访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年内共接到自治区转办的举报4项,均完成了调查和答复。没有接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五、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制定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局学法用法制度》(石安监发〔**〕36号),完善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二是依据《**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意见》(石安监党组发〔**〕12号),以《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年内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5次,学法时间达45学时;参加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安监局举办的各类法治教育、执法监管培训班18次。三是认真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应参考20人,截至目前已参考16人,平均成绩78分。四是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报告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进一步监督其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五是印发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石安监发〔**〕48号),明确工作主体,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建立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六是积极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9期,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3453人;悬挂横幅300余条,宣传板报500余块;利用微博微信等公众号和门户网站推送法制宣传内容400余条,累计阅读6万余人次;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共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4万余件;对园区管委会、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治宣讲培训,全年共培训6场,培训共300余人次;建立职工书屋,购买法律知识类书籍30余本。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赖政府管安全思想严重,在安全管理中主动性差;二是县区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过罚失当,震慑作用没有形成;三是整个地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水平低;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惩戒机制有待继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