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司法所典型事迹
事迹,读音是shì jì,汉语词语,意思是过去做过的较重要的事情。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全国先进司法所典型事迹,希望对你有帮助。
全国先进司法所典型事迹
勐捧司法所地处坝区,所在地勐捧镇南临老挝,西接缅甸,国境线长达100余公里,土地面积663平方公里,总人口8万余人(其中:有来自湖南、四川等地的农场职工3万余人,暂住流动人口1万余人),辖区有8个村委会,66个村民小组,居住着傣、哈尼、彝等民族;距县城42公里,是勐腊县糖、胶、粮的种植基地,也是仅次于勐腊县城的第二大经济文化中心。由于地理位置特殊,社会治安情况复杂,案件多发,偷盗、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蔓延,给辖区化解矛盾纠纷、管理社区矫正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勐捧司法所成立于20_年5月,当时在镇政府办公,办公面积只有23平方米。为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勐腊县司法局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于20_年建成司法所办公楼,建筑面积270平方米,占地0.5亩。20_年勐捧司法所列为第二批"国门"司法所建设,勐腊县司法局为打造一流的规范化司法所,创一流的社会服务效应,在原有办公楼面积270平方米的基础上,向党委、政府汇报协商,扩展用地面积达8亩,并响应县委、县政府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号召,在办公楼周围种植珍贵木材6亩,既美化环境又创造了经济效益。在建设"国门"司法所过程中,得到了省司法厅吉副厅长的关心支持,20_年3 月吉副厅长到勐腊县司法局视察工作时,专门到勐捧司法所进行调研,对该所的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多年来,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州、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勐捧司法所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以人民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规范化司法所、勐腊县司法局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抓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近年来,勐捧司法所以办公场所建设为契机,狠抓规范化建设。在省司法厅、州、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实现了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础设施的规范化,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勐捧司法所已实行县司法局、镇政府共同管理,以县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做到了组织、领导、人员、经费到位,司法所有工作人员5人,有独立的办公楼,配备了汽车、摩托车、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在司法所建立了重大矛盾纠纷快报、排查与治理、纠纷管辖、纠纷督办等制度,在调委会建立了例会、学习、请示汇报、纠纷排查、登记、统计等制度;建立了"四室一站",做到制度上墙、公示上墙;建立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示范基地,形成了以制度促工作、制度管理工作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强化队伍素质,树好队伍形象
为提高司法所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把司法所建成人民群众满意信赖的司法所,他们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一是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三严三实".二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做人民满意的司法干警。三是学习法律法规,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四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www.fwsir.com)严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以踏实的作风履行工作职能。通过学习教育活动,提高了司法所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没有出现过违法违纪和上级通报批评及在工作中被群众举报、投诉的现象,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三、抓组织网络,筑牢"第一道防线"
面对勐捧镇地广人杂和社会矛盾凸显的状况,司法所向镇党委、政府建议,在全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制定矛盾纠纷处置预警机制,成立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调整充实镇、村、组各级调委会调解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员网络,把调处矛盾纠纷预警网络延伸到户,抓好县、镇、村、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通过以会代训,对调解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增强调解员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有效地提高了业务工作水平和处置事件的能力,为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农村、农场、基层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了基础保障。三年来,司法所和调委会共受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500余件,成功调解1478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5 %,连续五年创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自杀、凶杀、群体性械斗和集体性上访案件,实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的工作目标。例如:在20_年3月26日,因农场体制改革,农场职工为工资一事,群体到勐捧镇交叉路口堵路、静坐,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事态越演越烈,最后,由公安机关强制疏通交通,审判机关对情节恶劣的王某等人依法判刑,"3.26"事件过后。虽然事件表面平息,但社会仍然存在不稳定因素,对社会不满的情绪在农场职工中普遍存在。面对这些特殊复杂的情况,司法所及时介入,深入农场开展法治宣传,对服刑归来的王某等人按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进行教育,使王某等人认识到错误,没有再发生组织他人闹事的事件。对发生在农场职工因劳务、工资、资源分配等纠纷进行法规宣传和调处,把一些易激化纠纷化解在基层,发挥了司法所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四、抓职能发挥,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勐捧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促进了勐捧镇辖区和谐稳定:
一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排除隐患。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化、经常化。每半月对全镇进行一次排查,对有影响稳定的上访案件,(w w w . f w s i r . c o m)及时上报地方政府,配合政府逐个研究解决,妥善处置了一批上访隐患,维护了地方的稳定。
二是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利用节假日及"6.26"、"12.4"法治宣传日,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企业、乡村、社区、学校、农垦、佛寺"法律八进"活动。通过法治讲座、以案说法、现场调解、发放法律书籍等形式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20_年以来,共发放各种法律宣传资料37500多份,法律书籍12370多册,悬挂横幅413条,出版宣传栏68期,受教育群众达4余万人次。经过这几年的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进乡村、进农场、进佛寺"等工程,使得老百姓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农场职工法律观念得以提高,僧侣的法律行为得以提升。有纠纷找司法,有法律疑难拨12348已达成共识,司法所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威信越来越高。
三是人性化管理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杜绝该类人员重新犯罪。几年来,勐捧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心监外执行罪犯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用亲情、友情、爱心进行管理教育,为1名监外执行罪犯办理了农村低保,为4名监外执行罪犯寻找了工作。通过人性化管理,监外执行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稳定、服从管教,认罪悔过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大的增强,还涌现出一批助人为乐的典型事例,受到社会公众赞扬。到目前为止,辖区内累计被管理的213名社区矫正对象和正在被帮教的175名刑释解教人员没有重新违法犯罪。为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勐腊县司法局还将利用勐捧司法所土地面积大的优势,准备在勐捧司法所建立全县乃至全州大型的规范化示范教育基地,以此创出一流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四是以困难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勐捧司法所始终坚持群众的事无小事,注意身边每一件纠纷,主动寻找案源,为弱势群体、困难户和应援助对象提供法律服务,解决辖区困难群众打官司难和农民工诉求难的问题,取得明显成效。20_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受援人员250余人。开展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解答各类法律咨询、接待来电、来访共1000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和争取经济补偿300余万元。
勐捧司法所多年以来,始终坚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充分履行司法所九项职能,发挥了基层司法所在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发展中的特殊作用,勐捧司法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会越做越好。
全国先进司法所典型事迹
20_年,司法所在乡党委、乡政府及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内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建设和谐平安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主要体现在:
一、认真指导,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迎接20_年“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启动工作,在“五五”普法的基础上,制定了《乡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乡“六五”普法规划》。配合乡党委、政府各个阶段中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广泛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逐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以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一年来,在乡文化长廊编写法制宣传专栏12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4次,发送各种法律宣传资料600余份,受教育面达1200余人,针对本地区的突出问题和事件,做到边宣传边整治,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为推进依法治乡工作进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健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指导和管理村级调委会工作,全乡有乡级调委会1个、村级调委会9个、有调解员54人。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纠纷矛盾处理在萌芽之中。完善了早发现、早排查、早报告和及时调处的调处反馈机制,做到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变,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如20_年3月份,乡河口村洞下村民小组村民因遭受20_年“7·3”特大洪灾,该组村民大部分耕地农田座落在河口电站库尾,由于受河口电站大坝拦水影响,河水稍涨村民耕种的农田作物就被洪水淹没,造成减产或绝收,曾三次到电站关闸,致使电站停产、该村民小组二次组织十几人到乡政府要求对事件要作出处理。司法所接到该纠纷后,及时组织电站老板和村民进行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提出方案,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并同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由于调解及时,预防了矛盾激化和集体上访事件,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一年来,乡、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5起,调解成功的74起,调解成功率达98.67%,挽回经济损失6.44万元,防止集体上访事件4起55人次。三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坚持专项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做到村级每周排查一次,乡级每十天排查一次,并将排查结果每月及时上报到县主管局,对已排查掌握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采取驻村工作组包干,明确专人负责调处,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无缝对接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促进和谐稳定,今年初,司法所根据年度目标管理,强化领导,因人施教,安置到位,为帮助他们重新走上社会、克服和防止重新犯罪行为,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为帮助其顺利回归为根本,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管理为重点,实现了放出有人接、接回有人管、无业有人帮、创业有人扶的要求。20_年主要抓了:1、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全乡五年内有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16人,做到了人员清、数据准、去向明;2、建立了一个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基地,对符合基地工作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尽量安排在基地就业。到目前为止基地就业人员1人;3、通过走访回访、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帮教,通过教育,进一步激发他们积极改造、重新做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4、成立帮教小组,开展“二帮一”的帮教活动,即一名刑释解教人员由一名乡干部、一名村干部进行帮教,签订连心书,采取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帮教措施进行帮教;5、对外出打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跟踪,掌握去向和具体情况;6、对符合农村特困户救助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和家庭,协助办理了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7.积极做好“无缝对接’’工作,及时发放刑释解教回籍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并同时开展安置帮教;8.对重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尤其对二次以上犯罪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重点跟踪管理,落实帮教责任制。司法所对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一人一档登记管理,乡、村二级对帮教对象从精神上、生活上给予关心,做到了刑释解教人员有地方落脚,有工作可做,有技术可学,有专人帮教,不脱管、不失控、不漏登、全年未发生重新犯罪人员。
四、深挖案源,强服务。为抓好法律援助这一工作,该所首先健全和完善了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落实了各项制度,同时结合把“对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列入民生工程的有利时机,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扩大公众知晓率,拓宽法律援助案源,使更多的弱势群众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共完成法律援助案件8件,接待法律援助来电、来访、来信咨询登记75件。
五、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防止社区矫正对象漏管、脱管,按照县司法局的具体部署和要求,该所在20_年12月在接受6名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举行了入矫仪式,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司法所与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省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时事政策教育、思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参与公益劳动,并建立了一人二档的档案资料(即服刑人员档案和服刑人员监管档案),有工作台账。到目前为止6名社区矫正对象表现良好,认罪服法,未发生漏管、脱管现象。
六、争取领导,抓好内部建设。20_年该所严格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认真履行司法所的工作职责,为此,司法所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原则,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密切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关系,在抓司法所内部建设着力朝规范化方向发展中,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解决了许多具体问题和困难。20_年该所主要抓了司法所工作制度上墙公示、档案分类管理以及建章立制,逐步形成了管理有序、职责明确、制度完善的发展机制和工作格局,为建设规范化司法所奠定了基础。
总之,该所深知肩上的责任,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平安和谐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全国先进司法所典型事迹
会上,廖锡章同志学习传达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大宣传全国先进典型事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逐个学习了刘善平见义勇先进典型事迹、城关一小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典型材料、水口镇平善村创建“全国文明村”经验典型材料,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学习全国先进典型事迹的重大意义,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对标查摆。
会议要求:一是全局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领会学习全国先进典型事迹的精神实质,以先进典型为镜,迅速宣起学习热潮。二是将学习全国先进典型事迹与贯彻党的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铸魂行动”结合起来,以助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三是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对照标杆、学习标杆、看齐标杆”的意识,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四是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立足岗位职责,用心用情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对照先进典型深入查找自身的差距与不足,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司法行政工作。五是创新工作思路,转变思想观念,加大学习全国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形成共识,为助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而努力奋斗。